爷爷奶奶能将孙子送养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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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能将孙子送养他人吗?
导读:爷爷奶奶一般是不能将孙子送养他人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孙子,爷爷奶奶有权进行送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

爷爷奶奶一般是不能将孙子送养他人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孙子,爷爷奶奶有权进行送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昨天晚上在小区散步的时候,听到大爷大妈们在讨论“带孙费”的事情。原来,院儿里的张大妈,前不久将自己的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事情的起因,还得从他们家有孩子说起。张大妈的儿子和儿媳都在大城市上班,平时工作比较忙,没时间照顾孩子。于是,就把孩子送到奶奶家,由奶奶带着。

张大妈体恤儿子挣钱不容易,所以从来都不问他们要钱。可最近张大妈觉得孩子大了,开销也变大了不少。自己只靠那点退休金,也不能支撑太久。于是,就想问儿子和儿媳挣点钱。哪晓得儿子听了后,直接拒绝了张大妈的要求,还说“孩子能花多少钱,我们俩在这儿也是省吃俭用的,哪儿还有多余的钱补贴你呀”。

张大妈听完很是心寒,于是就把孩子送了回去,决定不再帮他们带娃。一家人吵了几次,张大妈一怒之下就把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并向他们索要“带孙费”。对于这件事,院里的老人有着许多不同的声音:

郭奶奶:孩子小的时候除了吃喝花钱,别的也没什么。可孩子大了,总有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你买吧,没那么多钱。可你要是不买,孩子指不定怎么闹人。所以说孩子父母还是得给点钱,要不然又出钱又出力的,有时候还不讨好,图什么呢。

刘大爷:要我说吧,一个孩子能有多大开销?无非就是要点零食玩具的,花不了多少钱。但是这任务吧,本来也就是父母的,多少给点也算是合理的做法。

陈叔叔:可是现在年轻人压力多大啊,要买房买车的,每个月光贷款都不少。要不是因为无奈,也不能把孩子丢给老人啊。

那么,究竟该不该给老人带孙费呢?

其实,归根结底,带孩子始终是父母的责任。父母由于无法承担,所以才将责任暂时交给老人。从本质上来说,老人帮孩子带娃,只是出于一种心疼小辈的情分,并不意味着老人就该给小辈带孩子。既然孩子的第一责任人是父母,那么孩子的一切支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

之所以会出现不给老人带孙费的情况,其根本原因是多数老人心疼子女,并未主动要求过。老人不要求,不代表着子女不应该给。因此,如果想要请老人帮忙带孩子,最好还是适当地给予老人一些带孙费。钱多钱少,只要有这份心意在,老人会更乐于帮忙带孩子

法律上并没有带孙费义务的规定、老人没有带孙子的义务,以及从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角度说,子女应该给老人支付带孙费这三个方面。

1、从法律角度说,并没有规定子女需要支付老人带孙费的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非常明确的事情,但是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子女有向帮自己带孩子的老人支付带孙费的义务。因此,从权利义务的角度说,子女不必支付带孙费。

2、相关法律也没有规定老人有义务帮自己的子女带孙子。虽然子女没有义务给帮自己带孩子的老人支付带孙费,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老人也没有义务帮自己的子女带孩子。老人完全可以不帮自己的孩子带孙子。子女也没有权利要求老人给自己带孩子。

3、从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角度说,子女应该给老人支付报酬。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老人没有帮自己的孩子带孙子的义务,子女也没有义务支付老人带孙费,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应的补偿还是需要给的。因为老人帮助自己的子女带孙子,毕竟付出了劳动,因此他理应获得报酬。如果老人的子女不支付这部分报酬,就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从这个角度说,子女需要支付老人带孙费。

4、 在中国,尊重老年人和家庭观念是重要的价值观念。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义务支付照顾孙子的费用,但是中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在经济能力范围内给予老年人必要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等支持。

5、中国也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带薪产假、育婴假和托幼服务等支持,以减轻员工在照顾孙子/孙女时的负担。中国政府也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老年人照护服务,以支持老年人的生活和医疗需求。总的来说,尽管在中国没有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支付照顾孙子的费用,但是在中国文化和社会背景下,家庭中的年长者和年轻者有着彼此扶持和互相照顾的传统价值观念,尊重家庭和家族责任是重要的。因此,大多数子女会尽力照顾和支持他们的父母和孙子/孙女。

按照法律规定,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有能力,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加上事件中的奶奶,已经赠送给孙女3套房,双方此前协商好要赡养,也算是有一定的协议。孙女得了房产后不赡养,不仅违反了《民法典》中的孙子女应该赡养老人的条款,还违反了合同类条款。

 

1、孙女拒绝赡养奶奶

事情发生在苏州,当地的一个老太太房子拆迁,得到了三套房产。因为丈夫和儿子已经过世,所以财产由自己、儿媳、孙女三人继承。最后三人协商,全部交给孙女,不过孙女需要拿出一套房给奶奶养老,并且承担赡养的责任。然而在房产给到孙女后,对方却拒绝履行相关的义务,生病时不探望也不支付医疗费。老人无奈决定去养老院,并把房子租出去用以承担一些费用,而孙女却把租客全都赶了出去。最终老人把孙女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定结果是孙女没有履行相关责任,原来的资产归老人所有。

 

2、法律规定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件事里涉及到两个条款,第一个是关于子女赡养老人,第二个是合同约定。《民法典》规定,在子女去世或者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孙女有能力要承担赡养义务。显然事件中的孙女有能力,满足相关的条件,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合同约定也是如此,孙女未履行自己的责任,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总得来说,孙女应该赡养老人,老人有权收回房产,法院的判定没有问题。

 

3、老人还可以索要赡养费

从整件事情看,老人不仅能把房产要回来,还可以索要一定的赡养费用。不过老人并没有这样做,只是打算把房子租出去,然后用以承担养老院的费用。事件中的孙女过于吝啬,把这些房产给一个陌生人,都巴不得承担赡养责任,更何况双方还有血缘关系,现在法院判定把原来的房产归还老人,也算是理所应当。

祖父母、外祖父母索要“带孙费”的条件

“带孙费”不仅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接费用,还包括保姆费等间接费用。

通常情,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抚养子女或双方在事前对代为抚养孩子约定有一定数额的报酬时,代为照顾子女一方可向子女的父母索要“带孙费”。

也就是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无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基于亲情帮助子女照看孩子构成无因管理,在抚养外孙女的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支出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为照顾孙子女,要求法定抚养费支付“带孙费”,法定抚养人经举证证明已尽到抚养义务且支付费用高于开销的,不予支持。

一、主张“带孙费”获得支持

基本案情

当小雨在2019年离婚时,他们约定他们的大儿子瑶瑶由她丈夫抚养,而小儿子安安则由小雨抚养。然而,小雨去工作了,把安安留给了她的老丈人妈妈照顾,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现在,这位婆婆已经年老,没有经济能力来支持即将上学的安安。她多次要求小雨回来照顾安安,但小雨拒绝回家,即使孩子生病了也是如此。结果,这位婆婆在江津区法院起诉小雨,要求她支付每月300元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雨离婚时约定安安由自己直接抚养,抚养教育安安是小雨应尽的法定义务。安婆婆作为小雨的母亲、安安的外祖母,帮助抚养安安,抚养期间必然产生抚养费。现安婆婆以低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标准每个月300元主张费用,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最终判决小雨支付安婆婆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代为抚养安安的抚养费8100元。

二、主张“带孙费”未获支持

基本案情

儿子、儿媳外出打工期间,爷爷、奶奶照顾孙子,负责日常生活开销,另外承担幼儿园费用、培训费用2万元,期间儿媳向婆婆转账5万元,还给孩子网购衣服、玩具、零食等,并且给孩子购买人身保险,每年续费,之后儿子、儿媳闹矛盾,儿媳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随后爷爷、奶奶起诉儿子、儿媳,要求支付垫付的抚养费、教育费共计 23 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祖父母对孙子女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我国传统的大家庭观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子女共同居住生活或共同抚养照顾孙辈在我国较为普遍,在经济较宽裕的情况下对子女进行帮扶,开支部分家用亦符合情理,也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美满和谐。

孩子的父母在外出打工期间,祖父母代为照顾孩子期间,儿媳向婆婆汇款补贴加用,而且网购物品给孩子,并非未尽到抚养义务,而且儿媳向婆婆转账款远高于有证据支持的开支,而本案的原因系儿媳起诉离婚,家庭矛盾激化导致,二老起诉要求支付近六年的抚养费缺乏证据支持,不予支持。

三、法律分析

案例一中,小雨离婚协议中约定小儿子安安由其直接抚养,而小雨实际未尽抚养义务,小雨母亲作为安安的外祖母,帮助小雨抚养期间必然产生抚养费,该抚养费小雨有义务承担,因此判决小雨支付安婆婆代位抚养的抚养费。

案例二中,祖父母代为照顾孙子女,要求法定抚养人支付“带孙费”,法定抚养人经举证证明已尽到抚养义务且支付费用高于开销的,法院不予支持支付“带孙费”的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1074、1058条,抚养未成年子女系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只有当父母均已死亡或无力抚养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教育中父母不应缺位。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无当然的法定抚养义务。若父母在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将该义务转嫁给老人,由老人实际抚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老人可依法向孩子的父母主张相应的抚养费。

判断父母是否尽抚养义务时,不应过于机械,而应综合考虑家庭实际情况、父母抚养能力、抚养方式等,最终作出合理判断。通常,只有在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抚养子女或双方在事前对代为抚养孩子约定有一定数额的报酬时,代为照顾子女一方才可向子女的父母索要“带孙费”。

民法典1043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经济高速发展,许多年轻夫妻会选择双双外出工作,而将孩子交于父母携带照顾。但不应将金钱作为带孙的交易条件,更不应在子女婚姻产生裂缝时,以索要“带孙费”为由,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虑的因素:

1 财务状况:如果老年人自身经济状况比较宽裕,可以承担带孙女的费用,那么子女就没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

2 家庭条件:如果老年人住在城市,并且能够提供相对舒适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那么也可以考虑由老年人承担带孙女的费用。

3 孙女的具体需求和情况:如果孙女有特殊的生活或教育需求,或者需要定期看医生,那么子女可能需要负起一定的经济责任来支持老年人照顾孙女。

4 家庭关系:如果家庭关系比较融洽,老年人和子女之间存在相互理解和信任,那么可以通过协商,共同商定带孙女的费用承担方式。

总之,子女是否有义务支付带孙女的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老年人经济条件允许,孙女的需求并不高,并且家庭关系比较和睦,那么可以考虑由老年人承担这些费用。但如果孙女有特殊需求或者老年人经济状况较为困难,子女可能需要负起一定的经济责任来帮助老年人照顾孙女。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多方面考虑,尽量保持家庭和谐、互相体谅和支持。

孙女结婚,爷爷奶奶可以送亲。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孙女结婚被视为家庭中的一件大喜事。作为近亲长辈,爷爷奶奶通常是婚礼上非常重要的嘉宾,代表着家庭和家族的祝福。

在婚礼当天,爷爷奶奶可以亲自出席,参加孙女的婚礼,分享她的幸福时刻。同时,他们也可以选择给予孙女一定的礼金或礼物,以表达他们的祝福和关爱。

此外,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不讲究传统的礼节,许多年轻人更愿意选择西方的婚礼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孙女和她的伴侣选择简化传统仪式,那么爷爷奶奶也可以选择以其他方式来表达他们的祝福和参与感。

总的来说,孙女结婚是一个家庭的重要时刻,作为家人,爷爷奶奶应该尽可能地出席并参与其中,分享孙女的喜悦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