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沃爱至无疆:免费赠送新冠保障300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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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爱至无疆:免费赠送新冠保障300万份!,第1张

沃尔沃爱至无疆:免费赠送新冠保障300万份!
导读:今年以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生活的节奏。随后,全民加入了这场战“疫”行动。随着行动的推进,新冠肺炎疫情新增病例正在不断减少,但疫情对我们的影响仍然不可小觑。在这样的大灾大难面前,语言与文字常常会显得苍白无力。唯有认认真

今年以来,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正常生活的节奏。随后,全民加入了这场战“疫”行动。随着行动的推进,新冠肺炎疫情新增病例正在不断减少,但疫情对我们的影响仍然不可小觑。

在这样的大灾大难面前,语言与文字常常会显得苍白无力。唯有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做一些实事,才是最好的。

沃尔沃就是那个一直在做实事的企业。

为所有员工及家属、供应商与经销商伙伴及其员工

1、今日,沃尔沃汽车宣布,向所有员工及家属、供应商与经销商伙伴及其员工免费赠送“疫安心”新冠保障;同时,即日起至3月31日,通过线上服务平台——沃尔沃汽车沃世界,在复工之际向广大车主和粉丝、媒体工作者及其家人线上免费赠送“疫安心”新冠保障。

此次免费赠送的保障共计300万份,每份保额为10万元,让疫情之下人们的生命健康多一份保障,生产生活更有安全感。

2、疫情发生后,为降低突发疫情给经销商带来的压力,沃尔沃汽车成为整个汽车行业首个发布“放宽业绩考核,并且不设定2月份销售目标”政策的企业;同时,考虑到经销商及其员工的收入可能因为疫情受到影响,为减轻经销商的用工成本压力,沃尔沃汽车为经销商提供总额超千万人民币的专项用工补贴。

为疫情区

疫情发生后不久,沃尔沃汽车宣布:将通过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成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专项资金,首批100万捐助将定向支持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的新型冠状病毒发病机理、临床救治研究、疫苗研发以及关联药物的研制,为从根本上防止病毒蔓延做出努力。

为车主

考虑到车主在特殊时期的安全与健康等问题,沃尔沃汽车在疫情期间为全国所有沃尔沃车主提供了多项关怀活动,处处体现出沃尔沃汽车人性化的品牌特色。

1、沃尔沃汽车将通过特定授权经销商为沃尔沃汽车车主提供20公里内免费上门取送车服务,代驾服务方亦有严格的安全卫生升级管控。车主足不出户就能实现车辆保养、维修等服务。

2、2月3日起至4月30日,沃尔沃汽车为处于湖北省境内的所有沃尔沃汽车车辆免费提供道路救援。

3、沃尔沃汽车原厂延长保修产品符合特定到期条件的车主(原厂延保产品有效期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可延长享受延长保修权益至4月30日。

4、沃尔沃汽车要求全体经销商每天定时室内消毒,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工作,给用户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

此外,出于对自然的敬畏和对生命的尊重,沃尔沃汽车始终以人为出发点,通过跨学科多领域研究,在车内健康的原发性创新方面不遗余力。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沃尔沃汽车就确立了清洁座舱的相关标准并开展严苛测试,旨在为遭受过敏、哮喘困扰的车主创造安全健康的车内环境。

从1999年发布IAQS智能空气循环控制系统,到2014年注册CLEANZONE商标,再到2019年为 CLEANZONE清洁驾驶舱首次导入与Blueair联合研发,可以有效过滤95%的PM25等颗粒物的AAC双效增强型空气净化系统。三十余年间,沃尔沃汽车始终是汽车行业健康座舱解决方案的引领者。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一般纳税人企业,买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税务方面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计入职工福利费的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超标的可以递延到下一纳税年度抵扣。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属于为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用于集体福利的运输费用,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根据以上税收规定,除以上二款事项外,都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关于对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因此,纳税人购买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乘用车和10至23座(含23座)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按规定应征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货车和皮卡车可以按规定申报抵扣。如新购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车,即使座位超过23座(按规定不征收消费税),但由于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4、企业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班车既不属于生产所用,也不属

  于管理所用,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属用于集体福利性质的固定资产,所以班车发生的汽油费不能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要送就都送么,这样就给个首付,还说是送人家车,让人家多心寒啊。。。

给你个模板,自己再酌情修改吧: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购买XX牌XX型号汽车支付首付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购买XX牌XX型号汽车支付XX元人民币,该款项仅限作为乙方购买XX牌XX型号汽车的首付款;

二、在甲方支付首付款之后,乙方应及时办理相应的银行按揭手续及购车手续,于XX年X月X日之前,完成提车。

三、乙方使用甲方所支付的首付款购买的XX牌XX型号汽车,应登记在乙方名下,用于乙方工作及私人生活,为购买汽车所办理的银行按揭,应有乙方自行偿还。

四、收到甲方所支付的首付款之日起,乙方须连续在甲方公司工作满五年,若未工作满五年,则需退还甲方全部首付款人民币XXX元。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