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用人单位“外派”和“不发放基本工资”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仅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以劳务派遣(外派)的形式派遣劳动者至另一家用人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中华人民共
用人单位“外派”和“不发放基本工资”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仅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以劳务派遣(外派)的形式派遣劳动者至另一家用人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很多公司都有一些非核心的业务或者部门,比如说数据的收集或者客服部,然后就会把上述的项目外包给一些专业的公司,承接业务的公司就是我们所说的外包公司。如果现在求职的时候分辨自己应聘的公司是否是外包公司,就应该看一下公司所做的业务有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如果体系完整,所有的业务都是从零开始的,说明公司是有自主决定权的。如果只是接来一些半成品的业务,比如将一些数据整理一下,形成一个报表交给别的公司,这样的公司就是外包公司。
有些公司总是为顾客提供方案或者为金融进行服务,这样的公司就是典型的外包公司,是没有太多发展前途的。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外包公司的工作人员的技术是不怎么好的,总是干一些杂活,不然怎么不去正规的公司上班呢?非得去外包公司呢?在外贸公司做的越久,竞争力也就会越低,因为已经与市场脱节了,只会承接一些繁琐的业务,没有创新能力。创新业务都是这家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不可能外包的,会让公司的正规员工进行处理。
有些员工应聘了一家公司,然后被公司外派给了另一家公司工作,其实这家公司并没有真正的业务,只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会将员工派遣到别的公司中工作,这里的公司也好像是外包公司,不过外包的是员工。在求职的时候要多看一下网上的招聘信息,如果招聘的基数比较大,并且对员工的要求比较的低,说明这些公司的业务都是比较琐碎的,也是很简单的,根本不是真正的公司。在面试的时候也可以听一听hr的话语,如果hr说给你推荐一个工作岗位,肯定是外包的。如果hr说这里有个岗位比较适合你,需要你来面试,说明这家公司有自己的经营业务。
求职的应届生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被外包公司欺骗了,要找一个真正的工作。
法律主观:
外包的劳动者被违法辞退的,有赔偿。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给付赔偿金。但如果该劳动者自身具有重大过错,例如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则没有赔偿。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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