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顾客的商品还要交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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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顾客的商品还要交增值税
导读:赠送顾客的商品还要交增值税吗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对此类销售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并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视赠送商品方式而定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

赠送顾客的商品还要交增值税吗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对此类销售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并缴纳增值税账务处理视赠送商品方式而定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贷: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进项税抵扣和视同销售的规定

1、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的作用有两个:

一是防止纳税人逃税比如投资或分配,如果先销售货物,再用货币出资或分配,在销售环节肯定要纳税如果直接用实物出资,就可以不缴税,则纳税人就可能改变模式,直接用实物出资或分配,这就为少缴税提供了一条通道

二是防止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增值税之所以能否避免或减轻重复征税,就在于环环相接的抵扣机制如果不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税,则下一环节无法抵扣,链条的中断,导致重复征税

2、进项税不得抵扣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这实际是意味着,有销项税与之匹配的进项税,才可以抵扣,没有销项税对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

由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等不得抵扣项目时,可能已经抵扣税款了,应该将已经抵扣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也就是常说的进项税转出

赠送顾客的商品还要交增值税吗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到企业赠送给顾客企业的商品,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是需要视同销售的,大家可以按照我们上面文章中的分析,进行相关的增值税的处理

法律主观:

《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 商业零售业送出的 公司 自身销售的商品给客户,请问要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转出计税基础是什么 解答 1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将购进的商品无偿赠送给客户,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 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 消费税 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视同销售时,销项税额的计税基础应按贵公司最近时期销售该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转眼又到年终岁末,企业又开始了向老客户赠送礼品,或通过折扣折让、赠品、抽奖、买一赠一等方式,有条件地向顾客赠送消费券、物品和服务等活动。那么,这些无偿赠送给相关人员和顾客的礼品该如何纳税企业是否都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赠送礼品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

      无偿赠送和买一赠一的增值税处理

      一、无偿赠送增值税处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其销售价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顺序确定销售额。

      二、买一赠一增值税处理。对于销售额的确定,强调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否则赠品应按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无偿赠送和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无偿赠送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第五款和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用于对外捐赠,以及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二、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明确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三、涉税风险点提示。纳税人应根据赠送礼品不同性质确定税前扣除限额:1如果是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扣除。另外,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税前扣除限额还有财税[2009]72号文件的例外规定,即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只是财税[2009]72号文件的效力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2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是交际应酬费,应当归列“业务招待费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规定扣除。3如果将礼品赠送给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个人,则属于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及其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对纳税人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作出明确。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可见,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如果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否则就要征个税。

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购进礼品赠送客户时,是否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企业购买礼品赠送客户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1、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将其购进的商品作为礼品赠送,按照规定计提了销项税额,如果购买该商品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

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购买礼品赠送的账务处理

购买礼品赠送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货币资金减少,资产减少计入贷方核算。

购买礼品赠送的账务处理是: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进项税和销项税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销项税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做账?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出现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借:库存商品等(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补充:退货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凭对方开来的

销项负数

发票直接冲减进项税额,也就是: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购物卡送给客户申报个税:

如果购物卡是公司用来应酬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购物卡公司用来送给客户,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上述规定,零售业赠送商品给客户,需要按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

购买礼物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交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不可以抵扣。

根据大多数国家的税法规定,企业只能抵扣与其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进项税。赠送商品给客户属于一种促销或营销活动,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对于这些赠送商品所涉及的进项税,是不允许进行抵扣的。企业在报税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税法规定,合理区分和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确保遵守税法并符合纳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