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当时男女处于热恋,感情真挚,男生赠送礼物给女朋友表达爱意,比如包包、名表、手链等等,当你送出的那一刻起那些礼品已属于她的私人物品。现在分手断交,男生还是不要吧,如果你是真心送的礼物,无论它有多贵重,也重不过你们之间有过的美好。即使分手了,当
当时男女处于热恋,感情真挚,男生赠送礼物给女朋友表达爱意,比如包包、名表、手链等等,当你送出的那一刻起那些礼品已属于她的私人物品。现在分手断交,男生还是不要吧,如果你是真心送的礼物,无论它有多贵重,也重不过你们之间有过的美好。即使分手了,当初的感情就一笔勾销了吗?时间能够让人的头脑清醒,谁才是自己一生不应该放手的那个人。你不要回礼物
送给女朋友贵重的东西,分手了,当然可以要回来。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就是恋爱后问男朋友要贵重的礼物,分手后也仍旧带着这些贵重的手镯项链,抬高自己,再继续找有钱的男朋友,她们拿了你东西出轨背叛造成的分手肯定要讨回来。同时也给她们长长教训没有男人是傻子。不要让她们用同样的方式再去害其他人了,'本来她们太简单了,只要骗骗男人就可以钞票到手了。
我送过去的她连说一下谢谢肥都没有,都不知道有没有收到 ,反正送出去就送出去了,计较这么躲干什么 ,如果她的一个有心人,不要说爱什么 ,它也会礼尚往来 ,如果这个女人连礼尚往来都不会 ,现在你们分手了,你女朋友跟你闹着说把她的初吻叫你还给她,你认为你还能还给她吗!即使分手了最后一次你强吻她感觉与当初的初吻感觉一样吗?既然是你当初情感好的时候送给她的就属于她的了。
我强烈支持你要回来,现在很多女的打着恋爱的旗号肆无忌惮的花着男人的钱,各种狮子大开口索取,利用完了就一脚踹开继续祸害下一个冤大头,这种贱渣女真是可恨,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送东西的时候你怎么想的?也许是你喜欢对方才送的吧!当时没有想过今后还会要回来的吧!既然送了,就是你当时为对方的情感付出。哪有要回来的道理,做男人,大度一点
如果男生把代表专一和一心一意的青丝手链扔了,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再喜欢他们的女朋友,或者他们已经彻底分手并希望开始新的生活。这个行为可能引起了女生的伤心和失望,因为她可能觉得这个男生不再喜欢她了。
青丝手链代表着从青丝到白发的承诺,象征着两个人希望一起走过一生的愿望。如果男生把这个手链扔了,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于这段感情已经失去了信心或者想开始新的生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行为并不能完全确定男生的心理状态和想法,因为每个人的行为和表现都有所不同。如果想了解男生的想法,最好的方式是直接和他沟通,听取他的想法和感受。
不可以收回。一般来讲,在法律上,赠与的并且已经是既成事实的东西是不能够要回的。当然,如果对方自愿归还另作别论。恋爱关系在性质上属社交关系,而非法律关系,法律不能对正常的社交关系进行过度干涉。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并非全部出于结婚目的,其中不乏是为了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此类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礼物仅具有道德意义,属于一般性赠与,收受一方可不予返还。如恋爱期间,男方出资与女方外出旅游,因为该支出现金已不存在,不管是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在分手后都不得要求返还。但如果双方是以结婚为前提给付的礼物,比如男方以结婚为前提给付女方的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另一方彩礼。第一种情况:如果赠送的贵重物品,像金银珠宝、房产、汽车这类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
1、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
2、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与的条件无法兑现,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如彩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的规定,当条件未成立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恢复至初始状态。第二种情况:双方在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所赠送的小额礼物,一般请求返还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在恋爱期间,一般来讲如果只是小额礼物,那很难说以结婚为目的,大都是互表爱意而为之,如果对象没有谈成,主张要求返还,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手串跟着男朋友十年了,当然在他心里这是个宝贝。既然给你丢了,如果实在找不到,只能与男朋友说明白,是不小心丢的。征求他的意见,让男朋友再买一串手链,关键是你的道歉,一定要得到男朋友的谅解。
希望你们不要因为手串丢了,而影响你们的感觉,相互谅解吧,祝福你们平安幸福。
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归还前男友送的黄金手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法律规定。按照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就赠与物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且该赠与物价值较高,赠与人在送出礼物后可以要求被赠与人将礼物返还。所以从法律角度,前男友有权要求归还黄金手镯。
2 赠与意图。在恋爱期间送出的礼物,一般被视为挽留对方或表达自身心意的手段。如果在短期内就分手了,这种赠与行为可以理解为没有达成其原先意图,此时称其为“没收”似乎也不为过。所以可以考虑从这个角度,同意归还。
3 维护关系。如果你与前男友的感情结束得并非非常糟糕,双方还愿意维持一个友好的关系,那么为了维系这段感情带来的美好回忆,可以尽量从善如流,同意退还手镯。这有助于让彼此心态平和,对未来的交往有所帮助。
4 道义考量。如果该礼物价值较高,接受后马上就分手,这会给人一种利用的感觉。为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可以考虑主动提出归还手镯,以示自己的诚意。这也有助于挽回自己的面子与声誉。
5 个人情感。如果分手使自己心情十分难过,而手镯又时常提醒你与前男友的美好时光,那么为了自己的情感稳定,主动要求归还也未尝不可。这样有助于通过放下来获得心灵的释然。
综上,这种情况可以从多角度考虑。但如果前男友态度强硬要求归还,为了维护法律权益,你应同意将手镯返还。而就个人感受而言,如果手镯实在成为一种伤感的象征,主动提出归还请求也可以体现出你勇敢面对感情并超脱的一面,获得内心的平静。这需要你根据实际情况斟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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