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要报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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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要报个税吗,第1张

员工福利要报个税吗
导读:法律主观:新会计准则规定,福利费需视为薪酬的一部分,应按规定据实开支及 纳税 。端午粽子、中秋月饼都是单位应节发放的实物福利,那么这些员工福利需不需要扣缴 个人所得税 领取 生育保险 待遇又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

法律主观:

新会计准则规定,福利费需视为薪酬的一部分,应按规定据实开支及 纳税 。端午粽子、中秋月饼都是单位应节发放的实物福利,那么这些员工福利需不需要扣缴 个人所得税 领取 生育保险 待遇又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明文规定福利发放范围: 按照 国税 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现有的福利费通常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这就涵盖了国有及民营各类企业的发实物及购物卡、消费券行为。 领取的 生育 保险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还是已经扣除了个人所得税呢 答:女职工领取的生育保险津贴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而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 生育津贴 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出于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女职工 产假 期间获得生育津贴,减轻女职工因生育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 特定 节假日 期间个人从单位取得汤圆、米酒、粽子等实物福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 个人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 公司 在 端午节 送粽子、 元宵节 送汤圆、 中秋节 送月饼等给员工,应按税法规定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单位员工因为着装不符合单位要求,企业处以一定罚款(罚款从工资中扣除),罚款是否要并入实际收入中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种罚款在 劳动法 规定的范围,因此,个人应按自己实际取得的收入额计征个人所得税,罚款没有发给个人不需要并入收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单位以实物、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年终单位以实物、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按规定需要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福利费过渡到显性现金薪酬是大势所趋。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显示,仅央企福利费支出水平不一,福利费高可占工资总额20%-30%,低则不足每年百元。福利费支付不合理,无疑扩大了收入分配差距。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不再作为福利费开支,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上就是关于员工福利需要和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范围,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明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比如:企业和单位组织企业雇员旅游活动,免收旅游费,每一个人花了多少钱很清楚,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比如:企业组织年会聚餐(除自助餐以外),不知道每个员工吃了“多少”,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殊福利费免个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免个税,其中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法律分析:企业发给职工的福利费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即居民就个人所得向国家缴纳的税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过年了,公司给客户、员工发红包是很常见的行为。那么公司发红包会涉及到哪些税收相关问题呢?

公司给客户发红包要纳税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需要纳税的项目: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这些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公司给员工发红包要纳税吗?

1员工取得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包(包括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2公司管理人员(而不是公司)用个人资金给员工派发的现金红包(包括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正面回答

企业赠送礼品并不是以个人购买企业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为前提。因此,个人是无偿取得这些赠品的。对于个人取得的这些赠品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的,按该商品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二、分析

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分为两种类型,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以及消费换取积分的情况。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并不是以个人购买企业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为前提。个人是无偿取得这些赠品的就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促销礼品赠送的流转税是怎么处理的?

企业促销礼品赠送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流转税的处理,货物赠送的涉及增值税,劳务赠送的涉及营业税。对于企业在促销活动赠品的增值税问题,通常是将企业的赠品赠送行为作为无偿赠与行为,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赠送的是服务,就涉及营业税问题。只有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和单位或者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属于视同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需要征收营业税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其他营业税应税行为,并无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规定,不需要征收营业税。

答案:B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公司购的水果发福利转帐时备注写福利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资料显示,公司购的员工福利的水果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放在公司大家集体吃的,计入福利费,不用计算缴纳个税。福利是员工的间接报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过节礼物和退休金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