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但由男方出全款买下 如果离婚房子会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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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但由男方出全款买下 如果离婚房子会给谁?,第1张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但由男方出全款买下 如果离婚房子会给谁?
导读:婚前买房在当今社会已经非常普遍了,但是婚前买房也有一些弊端,比如夫妻结婚后,感情破裂,离婚时就必然会涉及到房子的分割问题,这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只归一方所有或者夫妻一人一半均分即可。网络供图,侵权请联系,必删!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

婚前买房在当今社会已经非常普遍了,但是婚前买房也有一些弊端,比如夫妻结婚后,感情破裂,离婚时就必然会涉及到房子的分割问题,这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只归一方所有或者夫妻一人一半均分即可。

网络供图,侵权请联系,必删!

1、夫妻一方婚前

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

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

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婚前买的房子是按揭的,并且房产证写的是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后房子就归房产证上权利人所有。

当然如果房屋是全款购买,那么房子就属于购买者一人的

你最好先和女朋友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再拿着你的付款凭证到法院去起诉,。你婚前买的全款房应该属于你个人所有,后来写上女朋友的名字,属于把房子赠与给了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回房子,只能是为了结婚目的而赠予房子,并且给本人带来极大的经济负担,在离婚时对方应该返还房子。

1、夫妻离异时,其中一方分得二套房屋,现离婚证日期距今不满三年,另一方在婚后,现家庭名下无房(再婚配偶在结婚前的单身状态下有购房资格),那么,再婚家庭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2、上海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且双方原家庭均只有1套住房、离婚时又将原家庭住房分给了前配偶,那么,现家庭在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以购买1套。

3、夫妻离异不满三年的,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房产的,净身出户的一方可以购买一套房产。

一、上海离婚买房政策

1、如果离婚前有房

那要看之前的房子判给谁了,名下没房子,是还可以买的,但是要有单身证明,需要公安局开单身证明!离婚后手续齐全随时可以买房。如果判给一方了,那就没法买了!因为上海单身人士只可以买一套。

2、如果离婚前没房

那么,在离婚后只需公安局开具单身证明,准备齐全手续后就可以随时买房了。

二、离异情况分析:

1、婚姻存续期间所出售的房屋不在限购范围内(产权证登记日期需在离婚日期前)。

2、离异后现家庭及原离异家庭夫妻双方新购入住房需计入套数。

3、离异时未出售或赠与房屋,离异后出售或赠与房屋依旧计算在内(离异后已赠与房屋是否计入套数,以具体各交易中心口径为准)。

4、其余限购政策不限(限购前与父母共有住宅,按原规定提供亲属证明可剔除套数,若原配偶一方需配偶方提供材料)。

5、离异已满3年,不受新政影响。

6、离异后复婚按新政策执行。

三、上海购房政策:

1、提高非上海市家庭购房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年限:社保及个税需连续缴纳满5年才在上海购房。

2、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再交易:需满3年,若交易对象是个人,要按照限购政策执行。

上海买房信贷政策

1、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拥有1套房的居民家庭,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管理,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开展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以上就是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的解答。综上所述,上海买房政策也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面对新形势下的购房需求出台的满足购房者和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以保障购房者的利益同时也约束了房地产市场的违规操作,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同时也打击了炒房者,是综合当下形式出台的政策,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华律网网站在线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023年离婚后购房的新政策如下:

1、离婚后首套房认定为个人名下首套房。

2、离婚前夫妻双方没有房贷记录,离婚后买房申请贷款,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由一方申请贷款,另一方办理购房贷款担保或者选择由双方共同申请贷款,但需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等手续。

3、离婚前夫妻双方有房贷记录,且户口没有在一起,双方再次购房时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双方均为单身,只要符合当地房地产政策,即可购买首套自住房。

男方出的首付,离婚后分配的情况如下:

1、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或赔偿。但如果女方能够证明自己也曾为购房提供过资金或贷款,可以依法要求返还;

2、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离婚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配。如果男方出资付清首付,但后续房贷和房产维护费用都是夫妻共同承担,可以考虑按照二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男方出资购买房屋,但夫妻之间存在其他财产争议,可以综合考虑夫妻财产状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3、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但男方出资购买并支付首付,那么可以考虑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可以综合考虑夫妻财产状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房产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在婚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双方财产归属,以避免后续财产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把你跟你老婆以前住的地方卖了 ,孩子送孤儿院。

跟她在她那买房子,估计还要以她的名义买。然后把你所有钱都给她,就跟你领证。

然后有一天你发现,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另一个男人也跟你遭遇一样,然后她会跟你离婚。你什么都没了。

后来你才发现,她用同样的方法跟了5个男人。。。。。。你只是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