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分析:按照常理如果是女方提出来要分手,项链当然可以向她要回来,如果是你自己要求分手的话,能够要回来也可,如果女方不愿意还的话,要么就不当回事,要么就依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
法律分析:按照常理如果是女方提出来要分手,项链当然可以向她要回来,如果是你自己要求分手的话,能够要回来也可,如果女方不愿意还的话,要么就不当回事,要么就依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这名男子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在处理情感和物质问题时表现出了一定的决断和独立性。他选择卖掉曾经送给他女友的黄金,表明他愿意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并采取了行动。这并不是说所有分手后的人都应该卖掉所有送给前任的礼物,但在这个特定的情境下,他的行为似乎是出于实际需要而非情感因素。
然而,我并不认为这一行为能完全看出一个人的人品。人品是一个人在多种情境下表现出的稳定品质,包括情感、道德、责任感和对他人的尊重等。分手后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情感状态、个人价值观等,不一定能准确反映一个人的人品。
关于分手后卖掉礼物,我也有两段亲身经历可以分享。第一段是我自己的经历。我和前男友在大学期间分手,他送给我一只手工制作的陶瓷杯。虽然我非常喜欢这个杯子,但我也明白它对我已经没有实际价值了。在清理房间时,我决定把它卖给一家古董店。我觉得这是处理这种问题的一种比较理智的方式。
另一次经历是我一个朋友的故事。她和前男友分手后,决定将他们曾经一起度过的所有照片和物品都卖掉。虽然我能理解她的做法,但我认为这种做法可能过于极端了。在处理这些物品时,她可能应该考虑它们对她的意义以及她是否想继续保留它们。
总的来说,我认为分手后的行为并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人品。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这些行为中获得一些关于情感、价值观和解决问题的线索。
可以要回分手之后金手镯,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就到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是恋爱期间的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律不能撤销。恋爱中送的戒指、首饰等,一般情形不能要回。如果该首饰价值较大,可以根据点翠掉色的情况,折价后要求对方赔偿。
楼主的目的真的只是想表达感激之情吗?楼主如果只有这个目的的话建议不要送黄金这种太贵重的礼品。常理上讲,送大礼通常背后都有其目的性的,即找谁帮个什么什么忙才送什么什么大礼,特别是像你这样家里条件不好又才参加工作的人,平时根本不会这样,突然来了就送黄金,你说你没目的你自己信吗?
所以呢,我建议你报恩从简为好,刚发工资请人家吃顿饭这才是常识,你要表达你心里她地位高的话直接告诉她我发工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你吃饭就可以了,至于你要报恩的事或者别的什么目的完全可以在吃饭时征求她的意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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