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机关公文版头的主要形式有( )种,政府机关公文版头通常有( )种。分别是那几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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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机关公文版头的主要形式有( )种,政府机关公文版头通常有( )种。分别是那几种,谢谢。,第1张

党的机关公文版头的主要形式有( )种,政府机关公文版头通常有( )种。分别是那几种,谢谢。
导读:我国现行的党政机关的公文版头形式是根据中共中央批准,1996 年5 月3 日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确定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中共××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各级党委的办公厅(室)和其他部门的公文

我国现行的党政机关的公文版头形式是根据中共中央批准,

1996 年5 月3 日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中国***机关公文处理

条例》确定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中共××文件》和《中国共产

党××委员会(××)》。各级党委的办公厅(室)和其他部门的公文

版头形式与之相似。第一种形式由单位名称的规范化简称加文件

二字组成,如“中共郑州市委文件”,第二种形式由单位名称的全称

后加括号,括号内填所选用文种组成,如“中国***郑州市委员

会(通知)”。前者“用于各级党委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做

出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

告、请示。”[2]后者“用于各级党委通知重要事项、任免干部、批复下

级机关的请示,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2]通俗地说,前者主要

适用于普发文件,后者主要适用于专对个别单位的发文。

行政机关的公文版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文件称

之为“发文机关标识”,其形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由发

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

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按照这一规定,行政机关的

公文版头也是两种形式。但这里所称的“特定的公文”指什么类型

却没有说明。该标准第11 部分“公文的特定格式”中所讲的信函格

式的版头与这一规定相符,而命令、会议纪要格式的版头都是发文

名义加文种,显然又与之不符。联系到有些省的公文处理规定与行

文实际,这里的“特定的公文”所指基本可以明确。如安徽省人民政

府2000 年12 月25 日发布的《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

则》规定:发文机关标识为“安徽省人民政府”“主要适用于省人民

政府对有关地区、部门或单位通知重要事项、批复请示事项,提请

省人大或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与国务院部门或兄弟省区商洽

问题等”。安徽省的这个规定在全国决非特例,如1999 年7 月21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办法》

规定:“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对各市地、各部门请示的批复,与国

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联系、商洽工作,以及需要

以省政府名义通知、联系、洽谈的一般性问题,用《河南省人民政

府》的形式印发”。2001 年12 月26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

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虽然未再做此规定,但河南

省行政机关行文的实际却是仍在使用这种形式。这样看来,行政机

关所谓“特定的公文”的版头形式与党的系统的第二种版头形式所

适用的对象一致。

实际上,党政机关各自现使用的公文版头都不止上述,如党的

机关也使用会议纪要版头,一些行政机关还使用土地审批、出境审

批、职务任免等专用版头。但是发文真的需要这么多种版头吗?我

们以前述的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的两种版头形式和行政机

关的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与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的两种版头形式

为例进行研讨。

什么是公文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它是一级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处理公务而按规定格式制作的书面材料。

公文是党组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等在党务活动、政务活动、技术活动和经济活动等公务活动中的产物;公文还是宣布和传达政策法令、指导工作、报告和商洽国家事务的一种工具。

公文具有直接生效的指导作用。这种指导作用包括命令作用、法律作用、执行作用、指示作用、宣传作用、教育作用、交涉作用……等等。

写作公文不能离开政策和法律,必须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法律。只有不断提高公文写作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办文质量,使公文发挥它的特殊的功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我国现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分12类13种:①命令(令);②议案;③决定;④指示;⑤公告、通告;⑥通知;⑦通报;⑧报告;⑨请示; 10 批复; 11 函; 12 会议纪要。 根据中央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印发的《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我国现行的各级党的机关公文有14种:①决议;②决定;③指示;④意见;⑤通知;⑥通报;⑦公报;⑧报告;⑨请示; 10 批复; 11 条例; 12 规定; 13 函; 14 会议纪要。

以上两个文件是党政机关公文制发的依据,同时也成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等选择通用公文文种的依据。当然一些专职机关,如军事、外交、经济、法律等的机构另有一些专用公文。

公文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①收文;②分办、批办;③催办;④拟稿;⑤审核、签发;⑥编号、印发;⑦立卷(归档);⑧销毁。与写作有直接关系的是拟稿。

二、公文的格式与要素〖HT〗〖KH3/4〗公文具有规定的格式,公文要按规定的格式写作。这样可以保证公文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程序性,并且便于公文的处理,提高办文的工作效率。

公文的格式要素一般包括:

(一)发文机关(版头)

发文机关即公文的作者,发文机关应写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同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常委、军队、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司也可联合行文。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应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版头是发文机关的标记。目前我国使用的公文版头有以下三种:

1、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两字组成,以大字套红居中,印在文件首页上端,俗称“大版头”。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江省人事厅文件”。

2、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圆括号标注文种名称,俗称“小版头”。例如,“浙江省人民政府(通知)”、“××市教育委员会(函)”。

3、印有发文机关全称的公函纸,作为版头。

至于几个机关联合行文的,可用公文主办机关一家版头,也可用所有联合行文机关的版头。

(二)公文份号 〖HT〗公文份号是同一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位于版头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识,用以掌握每份公文的流向。绝密、机密公文应标明份号。

(三)秘密等级 〖HT〗公文的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由发文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办、局制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确定,标注在版头左上角“公文份号”之下。其具体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没有标上保密期限的,绝密、机密、秘密分别可按30年、20年、10年认定。

(四)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对公文送达和办理速度的要求。紧急公文分为“特急”、“急”两种,标注在版头左上角“秘密等级”下。电报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五)发文字号 〖HT〗发文字号是指发文机关编制的公文代号,简称文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其中发文年度用六角括号括入。如国务院1998年制发的第12号文件,发文字号为“国发〔1998〕12号”。发文字号位于版头与红线之间的正中处,用公函纸制发的,位于标题右上侧。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

签发人与签署不同。签署是某些需要以本机关行政首长名义发布的公文,由其签名或加盖签名章后才能发出。签发人则有两种情况:一是指机关负责人在审定文稿后签上姓名表示同意印发;二是报送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必须注明签发人。这里指的是后一种情况,签发人的姓名署于版头红线之上发文字号的右侧:“签发人:×××”。为使公文显得对称,发文字号应相应向左移位。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必须由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签发。

(七)标题

公文标题位于版头下面居中的位置,通常在版头与标题之间,用一红线作区别标志。如一份公文没有版头,标题置于公函纸首端机关名称下的红线稍下居中位置。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决定》,这里“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关于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是事由;“决定”是文种。事由一般都用介词“关于”和表达主要内容的词组组成介词结构。

拟写公文标题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批转或转发公文的标题,一般由批转或转发机关名称、被批转或转发的公文标题、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批转和转发公文的标题,应杜绝出现介词和文种的重叠,如“关于”的“关于”,“通知”的“通知”。同时应注意,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加书名号外,均不对原标题加书名号。

2、事由应简明确切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例如,某市人民政府对历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应予废止的共有几十件,发文时如将这些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的标题全部列为事由,显然不可能,即使仅写一个,后加“等”字,也嫌过长,但概括为“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就显得既明确又简洁。

3、在拟写标题时,一定要准确选定和标明文种,不能自造文种。

4、标题排列要对称、美观,除字数较少的一行字标题外,两行以上的可排成宝塔形,也可排成长短一致的双平行形或三平行形。在转行时,不要把人名、地名、机关名称等专用名词乃至词拆开。

5、公文标题中除书名号的使用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标题过长或中间需停顿的,可用空格或换行的方式表述。例如:

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振兴农业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

(八)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对方机关。除了直接面向社会发布的公文之外,公文一般均应在正文之前标题左下方顶格书写主送机关的名称。

确定主送机关应注意:

1、政府各部门应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职权规定,方可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直接行文。

2、请示的公文,应坚持主送一个机关的原则,不能多头主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越级请示。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请示,应根据内容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3、批复下级请示,只能主送原请示机关(单位),对相关机关(单位),用抄送。

4、普发公文,主送机关应写规范化统称,如××省人民政府普发文件,主送机关写为“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九)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是反映公文具体内容的部分。正文紧接主送机关之后,提行空两格书写。(写法见后)

(十)附件

附件是根据正文的需要附加的公文或材料,用以对正文作补充说明或提供参考资料。附件附于正文之后。

(十一)印章

印章是机关权力的象征。公文加印,是制文机关确认公文效力的凭证。印章盖于公文右下端落款处,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印章要清楚、端正。联合上报的非法规类公文,由主报机关加盖印章,但在首页要注明会签机关的签发人姓名。联合下发的公文,都应加盖印章。以行政首长名义行文的公文,前具职务,后盖签名章。 党的文件,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文件不加盖发文机关印章。这是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大不同。

(十二)成文时间

一般就是公文的签发日期,标注于正文右下方。联合行文的成文时间,以最后签发机关***的签发时间为准。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应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并写上会议名称及届次,以圆括号括入,标注于公文标题之下。

(十三)附注 〖HT〗附注用以说明在公文其它区域不便说明的各种事项。如需要加以解释的名词术语,或用于表示公文的阅读范围、使用方法等内容,标注于落款下另起一行空两格位置。其中阅读范围是对阅读对象的规定,还应用六角括号括入,如〔发至省军级〕、〔发至县团级〕等。

(十四)主题词 〖HT〗主题词是由对这一公文内容所述及的主题用规范的词加文种组成,以便日后按公文的主题和文种进行检索。制订公文主题词表,是为准确选用表中的词目提供方便,防止随意性。上报的公文,应标注上级机关公文主题词表中所规定的主题词。一件公文的主题词至少用两个,一般不超过七个。例如,《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这一公文,主题词就有“企业”、“经营”、“效益”、“通知”四个。从这里也可归纳出,主题词必须正确无误地反映出公文的内容特征和归属类别,要有层次性,并且不要与标题混同。

(十五)抄送机关

民工抄送机关是指虽然不主办,但应该了解这件公文内容的有关机关。抄送机关名称应写在“主题词”后公文尾部的两条等长平行细实线内。

(十六)印发机关和时间

印发机关,为发文机关的办公部门;印发时间,一般为印刷时间,放在抄送机关细实线下。

以上的公文格式要素在一份公文中要根据规定,合理安排,以示公文的严肃性。随着办公自动化的逐步实现,格式要素和编排更为严格规范,同时还将新增一些格式构成要素。

三、公文正文的写作方法

草拟公文正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就要切实可行,并需另纸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如“1994年”不能写成“94年”。

(四)公文中的数字,在坚持同一公文中保持数字使用前后一致的前提下,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都要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结构层次序数,依次为“一”、“(一)”、“1”、“(1)”。

(六)公文中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并加圆括号。

(八)用词准确、规范。使用简称时,一般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九)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公文正文的写法主要有两条: 第一、通过叙述、说理表明目的。

公文的行文分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种。不管是哪一种,公文的正文一般是分叙事、说理、目的(或结论)三个方面来写的。叙事是摆事实,说理是讲道理,目的(或结论)是指要求对方做的事,或是对某一事项所作的结论。应该通过叙述,说理表明目的。具体来说:

(一)向上级机关写请示性的公文,一般先叙述情况,再提自己的看法,最后提出要求,请上级机关审批。

(二)写陈述性的公文,一般是先陈述情况,再写做法,最后请领导机关或请上级对下一步做法给予指示。

(三)向平级机关写商洽性的公文,常常是先提出因为什么事情,再根据什么规定,最后请示协助解决所要解决的问题。

(四)向下级机关发布指示性的公文,通常是先写根据什么情况,再提应该怎样解决,最后提出具体办法,要求下级贯彻执行。

(五)写复文(对下级请示的公文的批复),一般先根据来文所要求解决的事项,再写明审核的意见,最后要求下级按批复执行。

通过叙事、说理来表明目的,就是要深入调查,真正掌握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使理由充足、观点正确,提出的目的既考虑到实际的需要,也考虑到可能性。因此,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论据确凿,说理符合政策、方针,又有的放矢,实事求是。这样,公文的目的就既明确又具体。

第二、文字表达简明、确切、条理清楚。

简明,是指简洁、明确。公文除综合性报告外,采取的是一文一事制。写作时,应反复地、认真地压缩文字,去掉可有可无的空话。较长的公文也应“开门见山”。同时,公文比一般文章对明确的要求更为严格。它的用语以语体文为原则,力求通俗,能说明问题。不准使用自造的简体字。它的语言必须符合语法,还要正确地使用标点符号。 确切,是指准确、贴切。公文必须符合准确性的原则,运用概念、判断、推理要合乎逻辑。表达上既重视内容的正确性,也不忽视形式的准确性。从内容到形式,从篇章结构到用词造句,都要与主题高度均衡、统一。

条理清楚,是指公文的布局和其它文章同样重要。一切较长的公文,均应开门见山,首先提出要点,即于开端处,先用极简要文句,说明全文的目的或结论(新闻学上称为“导语”,亦即中国古人所谓“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唤起阅者注意,使阅者脑子里先得一个总概念,不得不继续看下去。然后,再作必要的解释。长的公文分为几段时,每段亦应采取此法。一份公文有几层意思或几项要求时,必须注意条理,分清层次,以数目字标明段落和项目。这样就可以使公文的正文做到纲举目张,条理分明。

第二节 通知与函的写作

一、通知的写作

通知是公文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文种,通常属于下行文。它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一)通知的类别

根据功用,通知可分以下类别:

1、发文通知

①批转性通知 对下级机关来文如呈转性报告、意见等上级机关用通知批转下级各有关部门执行。例:《××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决特困户住房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

②转发性通知 对上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的来文,本机关用通知转发下级各有关单位执行。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接待中不摆烟酒等问题的通知》;《建设部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③发布性通知 发布本机关制定的各类规章及其它材料,使之产生直接的行政效力。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2、知照通知

用于向有关单位、部门传达、晓喻、告知有关事项或情况。如任免或聘用干部、设立或调整机构、启用或更换印章、迁移办公地点等等。例:《关于×××等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实行夏时制的通知》。

3、事项通知

①布置性通知 就某些具体事项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下达任务、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例:《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

②规定性通知 上级机关对要求下级机关执行的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以便遵照执行。例:《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改变研究生学习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③会议通知 告知某机关或部门将召开某一会议,同时提出与会的相关要求,故这类通知兼有告知和布置作用。例:《关于召开××座谈会的通知》。

(二)通知的写法

1、标题

通常情况下,三大类通知的标题都由发文机关、事由及文种三部分组成。视具体场合和内容,发文机关可以省略,文种亦可变“通知”为“预备通知”、“正式通知”、“紧急通知”等。在发文通知里要准确使用“批转”、“转发”和“印发”,发布本机关自制规约文书,对重要的规章应由“颁发”、“发布”等动词提起。除发布的规章应用书名号,其余均不使用书名号和标点符号。要具体处理好“关于”引起的介词结构和文种表述,杜绝重复出现“关于”和“的通知”字样。

2、主送机关

视通知内容,有些应具体写明受文单位名称,有些属普发性的则应写上规范化的统称。虽不属普发公文,但主送机关较多的,也可用相应的规范化统称。

3、正文

一般起草时要先交待发文的原因、意图或目的,然后写清通知的具体事情、办理要求、注意事项及时限等。

正文的表述除篇幅简短者多数通知用条款格式,即分条分款将内容按一定逻辑标准排序,做到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由于通知种类较多,各体正文写法、篇幅长短等差异较大,恕不一一。

4、落款

正文结束后在右下方署名署时并盖公章。

二、函的写作

函属于平行文。它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根据主动与被动,函有发(去、问)函和复函之别。根据形式和规格,函又可分公函与便函两类。公函与便函都是处理公务的文书,但公函的内容往往比较重要,涉及行使权力,故行文郑重,具有完整的公文格式。便函为单位、领导之间处理具体事务时用,格式如同一般书信,不加标题,不编文号,不需存档,但亦需加盖公章。

(一)函的类别

本教材专指公函的分类。

1、联系函

①商洽性函用于单位、机关之间互相商量、接洽工作和委托对方办理某一事项。例:《××学校关于商洽×××同志调动工作事宜的函》;《××县人民法院关于×××遗产纠纷案托查的函》。

②询答性函用于单位、机关之间互相询问或答复问题。例:《××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询问贯彻全省科学技术工作会议情况的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悬挂国徽等问题给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复函》。

3、告知函

主动将有关信息(如问题、意见、情况)告知对方。例《中国科学院关于学部委员增补结果的函》。

2、请批函

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用请批函。这里的“主管部门”是指与发文机关不存在有行政上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单位,而请求批准的只限业务事项。例:《×××××学报关于申请广告许可证的函》。

(二)函的写法

1、标题

函的标题量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门组成。发文机关视具体情况一般可省略。发函的文种不管是联系函还是请批函,均可写成“函”,但也有写“公函”字样的。属答复性质的函,文种均须标明“复函”。

2、主送机关

顶格写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标冒号。复函的主送机关即来函单位。

3、正文

开头 发函的开头应简述发函的缘由或目的;复函的开头应引述来函的日期、文号或标题等。

主体 发函要写清商洽、询问、告知、请准的主要事项;复函则要针对来函内容,作出具体的、明确的答复。不论去函还是复函主体的内容都要求明确、集中、单一,做到一函一事。

尾语 发函一般用“专此函告”,“敬请函复”等作结;复函多用“此复”、“特此函复”等为结尾。尾语应根据内容、要求来拟写。

落款 正文右下方署名署时并盖公章。 正文除做到一函一事外,还要求语言得体,视内容、行文方向等掌握用语分寸并符合身份,做到多用雅语,既热情诚恳又务实直陈,有利办事。

第三节 报告与请示的写作

一、报告的写作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一)报告的类别

1、呈报报告

这是直接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报告。根据具体内容和性质又可分综合报告与专题报告两种。

①综合报告 是向上级汇报本单位本部门一个时期内全面工作或几个方面工作的综合情况,往往有一文数事的特点。例:《关于××市九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专题报告 是向上级汇报某项工作、某个问题或某一方面情况的报告,往往有一事一报、迅速及时的特点。例:《关于元旦春节市场安排情况的报告》。

2、呈转报告

这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请求将该报告批转有关部门或地区执行的报告。例:林业部《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报告》。

3、回复报告

这是用于答复上级的询问或汇报所交办事情办理结果的报告。答复报告往往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对一般性事项用函作答即可。例:××市民政局《关于拥军优属情况的报告》是“八·一”建军节前开展专项活动的回复性报告。

(二)报告的写法

1、标题

报告标题通常由事由和文种组成。

2、主送机关

报告主送机关应是发文机关的直属上级机关。

3、正文

正文由报告缘由、报告事项、报告尾语三部分组成。报告缘由主要交待报告的起因、理由或注明目的、意义等,是正文的开头;报告事项即正文的主体内容,如基本情况、措施与办法、成效与问题或者是经验与教训、意见与建议、打算与设想等;报告尾语根据类别而定,呈报性报告往往以“特此报告”或“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语作结。呈转性报告则会提出“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的要求。

4、落款

正文结束,在右下方署名署时并盖公章。

二、请示的写作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一)请示的类别

1、请求指示

如对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指示等不甚理解;对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原先规定难以处理;平行机关间对某一工作发生意见分歧无法统一,需要向同一上级机关请示作出裁决等等,这些都属于请求上级指示的政策性请示。例:《关于确定××市高校行政级别的请示》。

2、请求审批

对涉及经济、编制、物资、人事等下级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不能决定或解决的;对本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统一规定执行需变通处理的,这些都属于请求上级审批的工作性请示。例:《关于××建设项目需用资金的请示》。

(二)请示的写法

1、标题

请示标题通常由事由和文种两部分组成。

2、主送机关

应是发文机关的直属上级机关,且只能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请示。如是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应根据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不得越级请示,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同时抄送被超过的上级机关。

3、正文

请示正文一般由请示起因、请示事项和请示尾语三部分构成。请示起因一般先说明行文的目的、依据,强调请示的必要性,为请示事项的提出作好必要铺垫;请示事项是请示的核心内容,要求明确、具体地指出,并做到既符合政策、法规,又具有建设性、可行性;请示尾语一般有“特此请示,望于批复”,“以上请示请批准”等惯用语。

4、落款

正文结束,在右下方署名署时并盖公章。

(三)报告与请示比较

相同点:①两者都属上行文。②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对行文负全责,上报的报告、请示首页须注明签发人。③通常情况下,报告和请示的标题可省略发文机关。

相异点:①性质和行文目的不同,报告属陈述性公文,其行文目的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询问等,故不要求上级机关回复;请示属呈请性公文,其行文目的在于请求指示或审核批准,需要上级机关给予答复。②上级机关处理原则不同,对待报告上级机关只在认为有必要时才予批复,而对请示上级机关不管同意与否均应批复。③篇幅容量不同,对报告虽也提倡一文一事,但像综合报告等显然多为一文数事且篇幅较长;对请示则严格要求一事一请,篇幅相对较短小。④行文时间不同,报告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可行文;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

文章来自: 东子精品文摘(wwwwenzhaiorg) 详文参考:http://wwwdongzinet/wenzhai/jingdianwenxue/xiezuo/1104html

  行政公文格式

       1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规定,公文一般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公文中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一、眉首

 (一)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秘密文件要求标识。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编写位数应根据公文的份数来决定,但至少应不少于两位,即“1”编为“01”。对份数序号,可用印号机手工在成文上加盖,也可用印刷设备与成文同时印刷。

 (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分别标注“绝密”、“机密”或“秘密”。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4号黑体字,顶右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格;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4号黑体字,顶右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秘密两字之间不空字格。

 (三)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时限的要求。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4号黑体字,顶右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格;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右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右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发文单位标识

 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单位标识推荐使用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单位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一般应小于上级单位的字号。

 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名称在上,“文件”二字置于发文单位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可通过缩小发文单位字号、行距加以解决。

 (五)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单位代字(含区域代字、单位代字、发文形式代字三部分)、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单位标识下空2行,用4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要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上;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目的是使文件眉首醒目、美观)。

 (六)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有签发人的上行文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格,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格排列;“签发人”用4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4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文件中如有多个签发人(会签人),亦需标注,其顺序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单位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距离为4mm。发文字号左空1字格和签发人姓名右空1字格的要求不变。

  二、主体

 (一)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如标题行数多,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红色反线下可空1行或不空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1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除上行文外,一般应当标明发文单位。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二)主送单位

 主送单位指公文的主要受理单位,位于标题下空1行,顶格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单位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单位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单位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栏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标识主送单位时应标明主送单位的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单位的统称(同类型单位如“各院、部、处、中心、所”等)。

 (三)正文

 正文用4号仿宋体字,位于主送单位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格,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采取缩小或扩大字距等办法解决)。

 (四)附件说明

 公文正文中有些内容,如图表、名单等,如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隔断公文前后的联席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这时需要将其从公文正文中抽出而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附件说明位置放在公文生效标识印章之前。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格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说明,即“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注(如附件:1XXXX),然后标附件名称,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1、附件2)。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有序号的还需标序号)。

 (五)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即公文生效的时间,包括年、月、日,用汉字标全,“零”写为“○”。“1月”不能写“元月”,成文时间居右空4字格。成文时间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负责人的签发时间为准。

 (六)附注

 附注一般是对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需的事项加以说明。公文如有附注,用4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上行文“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三、版记

 (一)主题词

 主题词是用于揭示公文内容,便于公文检索查询的规范化词。标注主题词是文书和档案部门相互衔接的一项工作。具体标注方法是:“主题词”用4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应用4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格。标注主题词以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国办秘函[1997]350号)为准,由类别、类属和文种组成,一般不超过5组,每组不超过5个字。

 (二)抄送

 抄送指除主送单位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格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单位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单位后标句号。标注按上级、平级、下级和党、政、军、群的顺序,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置于最后一行。如主送单位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单位。

 (三)印发单位和印发时间

 印发单位是指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一般是各单位的办公室或文秘部门。标识印发时间是为了准确反映公文的生成时效。印发单位与印发时间为一行位置,如果印发单位字数太多,可自行简化。标注位于抄送单位之下(无抄送单位在主题词之下),用4号宋体字。印发单位左空1字格,印发时间右空1字格。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四)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目的是为显示各要素之间的区别,且显得条理清晰、美观。

 (五)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页,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公文主体之后的空白如容不下版记的位置,需另起一页标识版记,采用调整行距、字距的方法使正文与印章同处一个页面。如附件后的空白能容下版记,而该页又是双页,此时版记应置于该空白处。如是转发的文件,原件也有版记,此版记不能代替转发件的版记,应另标注版记。

  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1999 代替 GB/ 9704-1988 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88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88作如下修订:

 (1)将原标准名称《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删去原标准中的引言部分;

 (3)删去原标准中与公文格式规定无关的一些叙述性解释;

 (4)对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作了较大调整,将国际标准A4型纸作为用纸纸型;删去国内16开型纸张的相应说明;

 (5)对公文用纸的页边尺寸作了较大的调整;

 (6)不设各标识域,而按公文眉首、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各要素的顺序依次进行说明;

 (7)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

 (8)增加了印刷和装订要求;

 (9)增加了每页正文行数和每行字数以及各种要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

 (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样。

 本标准中所用公文用语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辛卯、房 庆、李志祥、刘碧松、范一乔、张荣静、李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8-197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没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行;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着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822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序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825 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826。

 826 公文生效标识

 8261 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8262 联合行文印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之间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8263 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27 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83 版记

 831 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如主送机关移至主题词之下,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

 83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834 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835 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的一页,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9 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离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10 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就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两线之间各要素的标识方法从本标准相应要素说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命令”或“令”组成,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版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2行居中标识标识令号;令号下空2行标识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标识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2字标识签发人职务;联合发布的命令或令的签发人职务应标识全称。在签发人签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分送机关标识方法同抄送机关。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113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其标识位置同814,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会议纪要不加盖印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相关要素说明。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2-27批准发布

 2000-01-01实施

标题、正文、版头、发文字号。

行政公文的格式要素可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红色反线以上的各个要素统称眉首;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为主体;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

扩展资料:

结构用语

公文结构的用语分为:

1、开头用语, 用来表示行文目的、依据、原因,伴随情况等。如:为(了)、关于、由于、对于、根据、按(遵、依)照、据、查、奉、兹等。

2、结尾用语。如: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报告、函告)等。 

3、过渡用语。如为(对、因、据)此、鉴于、总之、综上所述等。

4、经办用语。如:经、已经、业经、现经、兹经、办理、责成、试行、执行、贯彻执行、研究执行、切实执行等。五是称谓用语。有第一人称:我、本;第二人称:你、贵;第三人称:该。等等。

-行政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