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系统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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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的介绍,第1张

司法行政系统的介绍
导读: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主管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行政,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地方政府中,省设司法厅、市、区、县设司法局,乡、镇、街道办事处设司法所,根据行政级属实行部门业务管理。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

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主管部门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行政,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地方政府中,省设司法厅、市、区、县设司法局,乡、镇、街道办事处设司法所,根据行政级属实行部门业务管理。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于1949年10月30日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1959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被撤销,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这种状况整整延续了20年。1979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重建司法部。同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迅速建立地方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我国的司法行政工作揭开了新篇章。

从定义上讲市司法局不算是公检法系统的,市司法局应该是算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

检法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隶属于公安部,是执法机关。总而言之,“公检法”即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

公检法系统就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简称,三者是中国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检法”即国家机关为公民执法的三大部门。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公安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为领导关系,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为监督关系,公安局是为人民服务的执法机关。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孙绵琪,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兼管干部人事(警务)、财务装备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警务处、计财装备处。

王星旅,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分管律师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联系市律师协会。

孙小忠,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劳动教养、社区矫正、基层等工作。分管劳动教养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处、基层工作处,联系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李华,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公证管理、国家司法考试、机关党建等工作。分管公证管理处、国家司法考试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联系市公证员协会。

陶国中,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法制宣传、政策法规、权力阳光运行、司法鉴定管理等工作。分管法制宣传处、司法鉴定管理处,联系市司法鉴定协会。

高海燕,南京市司法局副巡视员、政治部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及作风建设、教育培训、直属单位党建、工会、纪检监察等工作,协助负责干部人事(警务)工作。协助分管人事警务处、离退休干部处、监察室(审计处)。

季翠华,南京市司法局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负责市法学会秘书处全面工作。

朱小平,南京市司法局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分管劳动教养、社区矫正、基层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