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发放的过节费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二级明细科目可设置“职工福利”,会计处理过程为:1、提取过节费:借:生产成本(生产人员)借: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借:管理费用(厂部管理人员)借: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从
发放的过节费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二级明细科目可设置“职工福利”,会计处理过程为:
1、提取过节费:
借:生产成本(生产人员)
借: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借:管理费用(厂部管理人员)
借:销售费用(销售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发放过节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三)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货币性福利按产品或商品的市场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应付职工薪酬
记入应付职工薪酬。
1、借:管理费--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向员工发放的过节费,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入账时分为提取过节费和发放过节费的分录处理。
发放过节费的账务处理
1、提取过节费时,应按照费用的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的费用科目,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发放过节费时,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
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因此公司给职工发放的过节费属于节日补助,应当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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