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同事一起喝酒,酒后回家心肌梗塞死亡,没有劝酒行为需不需要负责2、男子查出心梗后偷偷溜回家,得了心梗会怎样?3、心梗患者怎么搬运?4、袁某从外地回来,要求本地好朋友请喝酒,结果喝完酒,朋友将他送回家,第二天心梗死了5、离职护士高铁站救心
- 1、同事一起喝酒,酒后回家心肌梗塞死亡,没有劝酒行为需不需要负责
- 2、男子查出心梗后偷偷溜回家,得了心梗会怎样?
- 3、心梗患者怎么搬运?
- 4、袁某从外地回来,要求本地好朋友请喝酒,结果喝完酒,朋友将他送回家,第二天心梗死了
- 5、离职护士高铁站救心梗患者,是本能反应吗?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死者作为成年人,应当知悉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并预见到过量饮酒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故对其死亡后果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与李某同桌吃饭、饮酒本身并无过错,且在饮酒过程中没有对死者存在恶意劝酒等过错行为,但如果死者家中没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酒后的死者进行照顾,对酒后的死者健康安全未尽到善良管理人应有的谨慎注意、照顾、帮助、救护义务,最终导致死者酒后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而死亡,应对死者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如果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照顾,则无需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得了心梗以后是非常容易导致心源性猝死的,所以在发生这样的情况的时候是非常危险的,这个时候一定要留意,不能大意,更不能因为存在一些侥幸心理而不去治疗,这样只会耽误自己的治疗时间,同时会让自己的身体陷入一个危险的境遇。
现代社会的社会压力特别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管是学习也好还是工作也罢,很多人好像总是特别忙碌,有些人在医院做检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些问题,也没有想着去及时治疗,因为他们会觉得现在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放不下,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疾病是越早发现,越早治疗越好,不要因为个人的生活中的事情而影响到治疗的最佳时间。
这个新闻是怎么回事?
这个事情发生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有一名患者在到医院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有心梗的症状。因为当时正好是大年初六,本来你有很多事情要做,这名男子不顾医生和护士的阻拦,强行回到自己的家中,后来好在医生和护士都比较负责,通过医院的就诊系统联系上了患者和他的家属,后来医生和护士反复劝说患者赶紧回来治疗。在手术之后这名患者的恢复比较正常。
这名男子的情况其实非常危险。
事后我们才了解到这名男子当时的血管已经堵上了99%,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情况,我不知道这名患者有什么急事要赶回家。可以想象一下,当血管全部堵上的时候,这名男子很有可能会导致猝死,这样的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简直太不负责任了,很多人都觉得比较困惑,有再急的事情也没有你的命急吧。虽然这名患者对自己的生命非常不负责任,好在医生和护士并没有放弃他,也正是因为医生和护士的尽心尽责,才挽救了一个人的生命。
得了心梗是很容易引发猝死的。
并不是说得了心梗就一定会引发猝死,只不过得了心梗之后是非常容易引发猝死的,而且很多现代人的猝死都是和心梗有关,所以在发生这种新梗现象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任何的侥幸心理都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像这个新闻里面的男子就非常没有安全意识,不建议大家向他学习。
急性心肌梗塞是中老年人猝死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患者在发病后几个小时内死亡。悲剧的发生除了此病凶险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病初期救治不当,如急于送病人去医院,人背、车拖、一路颠簸,使病情更为恶化。真可谓好心办了件坏事。 急性心肌梗塞多因冠状动脉分支的一支或多支痉挛使血管腔狭窄,或因血栓形成而阻塞血管腔造成局部心肌供血中断,出现心肌严重缺血、缺氧而造成心肌广泛坏死。如果此时病人处于活动状态,心肌的耗氧量必然增加,心脏负担明显加重,病情也随之加重。实验证明,活动时的心肌耗氧量是安静平卧时的4倍,翻身活动、搬运不当等都有可能造成患者早期出现室性心律失常,这是心肌梗塞患者猝死的首要原因。 如果你遇到心血管疾病患者,突然出现剧烈的心口疼痛,并伴有周身冷汗,首先要想到急性心肌梗塞的可能。此时决不能忙于搬运,而应该让病人就地安卧,不要翻身,不要让其肢体活动,不要让病人说话,周围的人也不要大声说话。如患者身边有急救药,应及时让其服用,并速请救护人员处理,当病人病情得到控制后再平稳地送往医院治疗。如找不到救护人员亦可用担架尽量平稳地把病人送往医院。 禁动是现场处理急性心肌梗塞的极为重要措施。
承担“酒责”的几种常见情况
①故意灌酒型。
曾几何时,不少地方“酒文化”中形成了“不喝醉不够朋友”的潜规则,于是,酒席间相互灌酒成为习惯。在灌酒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由于灌酒者明知过量饮酒会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因此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可认定为直接故意的主观过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灌酒者应当承担赔偿的主要法律责任。
②放纵型饮酒。
“酒友”明知与其饮酒的人患有某种疾病或酒量有限或发现饮酒后的不良反映以及明知其它不良后果(如酒后驾驶)等,但仍不履行劝阻义务而与之对饮,对于该“酒友”的生命和安全不管不问、任其发展因而导致该“酒友”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应认定为与受害人对饮的人具有间接故意的过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对饮者应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承担1/3以上赔偿的法律责任。
③不予救助型。
“酒友”之间因有“相约饮酒协议”的存在,双方不仅达成了共同饮酒的默契,而且由于共同饮酒过程中相互之间距离最近,相互之间还具有最容易获取和发现饮酒者是否酒醉以及是否有不良反应等信息的便利和特征,从控制论和信息传播原理的角度来看,同饮人之间对于发现有不良反应情况后,均具有及时通知、及时协助救护、及时照顾和帮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义务。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同饮人违反了这些义务的一项或几项或所有事项而造成其他“酒友”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应认定“同饮者”的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原因力,“同饮者”应按照原因力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个观点的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二款的规定:“两人以上没有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双方均无过错型。
司法实践中还出现过这样一种情况:一位“酒友”只劝另一位“酒友”饮用了少量的酒,结果却诱发了对方疾病甚至死亡后果的发生,而劝酒者先前不知其病情,被劝酒者也认为少量饮酒不会发生危险,这种情况下,根据公平责任,可酌情判令劝酒者适当承担补偿责任。其依据是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综合来看,前三种类型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四种类型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很多意外的事情,尤其是听到谁突然晕倒了这样的消息,这个时候抢救室非常重要的,因为几分钟的时间可能就会挽救一条生命。就像这位离职的护士一样,虽然说自己已经离职了,但是在高铁站依旧救助心梗患者,很好的践行了一位护士的职业素养,而这位护士也是最美的护士。
一:护士的本能反应。当你在一个行业做的事情长了之后,你也会有本能反应的,就像你是一位修车技工,当你在道路上看到有人的车子坏了,你的第一反应肯定是过去查看一下情况,并且帮助别人解决问题。而这位护士也是一样的,虽然自己已经离职,但是自己可以救人,当看到有人心梗的时候,第一反应肯定是跑过去,因为自己已经习惯了。
二:自己的职业素养。每一行都有自己的职业素养,其实就算自己是护士是医生,在外面看到有病人的时候,自己也可以选择不救,因为自己还有事情,但是护士的职业素养告诉我们,看到有人病倒了,自己就一定要救人,既然发生在自己的眼前了,那就不能不救,这就是自己的职业素养,不能看到病人在自己的眼前走了,不然的话,自己的一辈子都将是挥之不去的阴影。
三:自己的善心。其实我觉得只要是有点良知的人,在外面遇到这样的额事情的话,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的,毕竟大家都不容易,谁都会有困难的时候,而且那时一条生命,万一错过救治时机的话,很可能就会没了,自己正好可以帮忙,那肯定要出手相助的。
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事情,而这些助人为乐的精神也将传递给每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