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了能要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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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了能要回么,第1张

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了能要回么
导读:法律分析: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了一般不能要回。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交付对方数额较小的礼物、微信红包,这时人们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均应视为是一般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

法律分析:给女朋友送的礼物分手了一般不能要回。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交付对方数额较小的礼物、微信红包,这时人们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均应视为是一般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四条 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1314、666”等有特殊含义的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虽然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避免承担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

2

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但赠与财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的,可酌情扣减后返还。

3

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一方当事人单纯以曾经同居为由请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4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5

与有配偶者恋爱并赠与个人财物,若有配偶者未告知赠与方其已结婚,赠与方以有配偶者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赠与行为并返还财物的,一般予以支持。

6

分手后索要 “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分手费既不是侵权责任,又不产生合同责任,更不是不当得利。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合法的赠与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予支持。

当时男女处于热恋,感情真挚,男生赠送礼物给女朋友表达爱意,比如包包、名表、手链等等,当你送出的那一刻起那些礼品已属于她的私人物品。现在分手断交,男生还是不要吧,如果你是真心送的礼物,无论它有多贵重,也重不过你们之间有过的美好。即使分手了,当初的感情就一笔勾销了吗?时间能够让人的头脑清醒,谁才是自己一生不应该放手的那个人。你不要回礼物

送给女朋友贵重的东西,分手了,当然可以要回来。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就是恋爱后问男朋友要贵重的礼物,分手后也仍旧带着这些贵重的手镯项链,抬高自己,再继续找有钱的男朋友,她们拿了你东西出轨背叛造成的分手肯定要讨回来。同时也给她们长长教训没有男人是傻子。不要让她们用同样的方式再去害其他人了,'本来她们太简单了,只要骗骗男人就可以钞票到手了。

我送过去的她连说一下谢谢肥都没有,都不知道有没有收到 ,反正送出去就送出去了,计较这么躲干什么 ,如果她的一个有心人,不要说爱什么 ,它也会礼尚往来 ,如果这个女人连礼尚往来都不会 ,现在你们分手了,你女朋友跟你闹着说把她的初吻叫你还给她,你认为你还能还给她吗!即使分手了最后一次你强吻她感觉与当初的初吻感觉一样吗?既然是你当初情感好的时候送给她的就属于她的了。

我强烈支持你要回来,现在很多女的打着恋爱的旗号肆无忌惮的花着男人的钱,各种狮子大开口索取,利用完了就一脚踹开继续祸害下一个冤大头,这种贱渣女真是可恨,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送东西的时候你怎么想的?也许是你喜欢对方才送的吧!当时没有想过今后还会要回来的吧!既然送了,就是你当时为对方的情感付出。哪有要回来的道理,做男人,大度一点

法律分析:谈恋爱的时候花的钱,大部分都是不需要还的。但如果有名表,包包等贵重的物品。以及向对方借的钱款,以及对方为你花的单笔金额较大的钱款。而对方又要求你归还的情况下,是需要归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既然女生已经和男生分手了,那么男生送的东西,女生要么把东西返还给男生,或者自己丢掉。

现在是自由恋爱的时代,每个人都是选择自己恋爱对象的权力。缘分尽了两个就可以和平分手,当然在分手的时候就需要把两个人的关系理清楚。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使彼此双方徒留伤感,更不会因为这一段不愉快的经历,影响以后的婚姻生活。

一、贵重物品应该返还

恋爱中的人是疯狂的,特别是男生。在恋爱时男生为了可以讨好女生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在恋爱时男生给女生购买贵重物品也是很常见的事。

既然女生选择和男生分手,对于千元以上的物品还是建议返还的。毕竟这些都是男生自己辛苦挣的钱,女生既然选择放手就要真正的洒脱起来。

二、简单小物件可以自行处理

在恋爱时男生给女生买东西,当然不会都是很贵重的,一些不值钱的小物件也是很稀松平常的。

男生为了给女生制造浪漫送的小礼物,女生在分手时就可以自己选择处理这些东西的方式。果感觉没有必要再还给男生,自己把这些东西放进垃圾桶就好了。这些不值钱的小物件,就没有必要考虑太多了。

三、不管是什么东西不能留下

男生和女生恋爱期互送的礼物,不仅仅是礼物那么简单。这些不管是不值钱的小物件,还是价值连城的大物件,见证了男生和女生之间的一切。这些东西,需要随着他们关系的破裂而消失在两人的面前。

特别是女生,又是多愁善感的人。见到这些东西睹物思人,并不利于自己新一段感情生活的重新开始。再者说,这些东西如果让女生的下一任男朋友看见后,也会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的。

各位大仙,对于小仙的上述观点,您有什么不同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畅所欲言。

分手后,前任送的礼物,处理方式无外乎这两种:

第一种;这段感情深沉真挚,彼此都倾尽全力爱着对方的,但是却因为或多或少的现实问题,而最终没能走在一起的,双方却还是深爱着对的的,在这种情况下,男友或女友送货的礼物,不去随意处置,有的人会一直带着身边,例如,戒指,项链,手镯,包包等等,都会随身带着,一是内心并没有想去抹去,这些东西,都是有者前任的味道的,不论现在是不是已经分手,那曾经的爱,也是真情实感,也是真心付出,很多人会一直把这些东西放在身边,告诉自己,爱虽已成往事,那也是属于两个人的独家记忆。

二是也是爱的证明,每一份礼物都倾注了你给对方的爱,礼物所包含的爱,才是它弥足珍贵的原因,这份礼物,这份爱,伴随着你,走过曾经在一起的春夏秋冬,当你在给对方挑选礼物的那一瞬间,饱含的深深爱,才赋予了这些礼物爱的灵魂,所以,会一直留着,祭奠逝去的真爱。

第二种;这段感情随着分手后,很快淡薄消逝,有的人立马投入到了新的感情,以前男朋友或者女朋友送的礼物,就不会在意了,扔掉,或者放在角落里,任其洒满厚厚的灰尘,没有了任何感觉,随着之前消逝的爱,归于平淡。

因此,分手后男朋友或者女朋友送的礼物,要么永远保存带在身边,那么立马处理,让它永远离开你的世界。

要看自己是否是一个怀旧或者易忘的人。

如果你是一个怀旧的人,可能保存她(他)送你的东西,可能会在某个日子、某个时刻、某个地方、某一首歌等等都有会想起她(他)。也许这个时候你会起和他(她)在一起的时光、学会了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共同的生活习惯、共同的生活方式。

如果你是一个容易走出情感的人,你可能心里会很快去改变,把这些东西看的很坦然,不会想的太多,该吃就吃,该喝就喝,也许你去坚持自己的某个领域,让自己一直成长,也会让你的内心更强大。其实重要的是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经历是一批无形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