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事件”后续,明白了陈继志妻子“等通告”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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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事件”后续,明白了陈继志妻子“等通告”的意思吗?,第1张

“唐山事件”后续,明白了陈继志妻子“等通告”的意思吗?
导读:唐山打人事件的后续通告出来了,但是结果却是令陈某志的妻子兰某大吃一惊“这个通告怎么都给说出来了,小志的后台也没有保住吗?”唐山打人事件在网络上发酵以后,就有记者找到过陈某志的妻子兰某进行采访,当时她很不耐烦说了一句“网友什么都不知道,等着看

唐山打人事件的后续通告出来了,但是结果却是令陈某志的妻子兰某大吃一惊“这个通告怎么都给说出来了,小志的后台也没有保住吗?”

唐山打人事件在网络上发酵以后,就有记者找到过陈某志的妻子兰某进行采访,当时她很不耐烦说了一句“网友什么都不知道,等着看通告吧!”

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兰某说了几句话就走了,“所有的情况,家里都不清楚,陈某志也没讲打人的事情,被带走后,家里人没机会和他见面,我们比你们还着急,也想知道咋回事。网上传的那些(涉黑、案件)都不属实。”

为什么兰某从网上看到老公陈某志犯下的这些恶行却没有感到震惊、担心呢?反而一直让大家看通告呢?

根据陈某志的行动轨迹我们发现,陈某志从凌晨2点47分打人后回家了没有休息,到了4点多的时间就拨打了120电话,当时去的就是被打的女孩住进去的那家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被医生判定是头外伤,病情程度为中级。

不过很多网友都怀疑陈某志第一次去医院,应该是去打探消息,因为他去了这家医院不长时间就回家了,到了6点多的时候又去了第二家医院去看病。

头外伤2个小时内看了两家医院,什么操作呢?有人推测这次是处理了一下外伤的情况,顺便让医生写了一个病历,病历的内容写得重一些,虽然不是司法鉴定的,但是如果写的重一些的话,以后即使是打官司也能有个依据。

毕竟陈某志是打架斗殴的常客了,对于伤情鉴定的套路摸得很细了,他估计也是怕事情闹大了,自己先取出一个证据来,这样也有一个“护身符”。

估计这就是兰某说的等着看通告的一层意思吧,我们家陈某志也被打伤了,而且也有医院的诊断报告,真的告起来的话,谁赔给谁钱还不一定呢?再说我们陈某志上面也有人,要不然为什么每次都没事呢?

陈某志、兰某、还有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和其他一些人忽略了网络的作用,更没有想到广大网友的力量能把他们这条大船给掀翻了。

打人事件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开以后,就没法控制了,这次不是唐山市公安局主导了,反而是从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直接督导的,快狠准,迅速的把陈某志一伙人给抓获了。

为什么沈小俊连夜逃回江苏呢?逃跑的时候还跑丢了鞋子,被抓了更是愁眉苦脸,大声说“我没打人,我是冤枉的啊”。

调查通告出来了,他们都是网络赌博的一伙人,而且以前还有丰富的案底,不经查,一查全露馅。

陈某志的岳母说过自己是老实人,受不起惊吓,你的女婿可不老实,不仅多次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而且也多次参与赌博坑害他人,害了多少个家庭了?你们真的不知道还是装着不知道呢?

你的女儿兰某不知道陈某志的钱不干净吗?没有正式工作,经常坑蒙拐骗,欠钱不还,你能什么都不知道还是说就是故意包庇呢?

兰某和陈某志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很多人都不会相信兰某对陈某志的事情会一无所知?

河北省公安厅的通告来了,陈某志有“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抢车辆、网络赌博、洗钱”等等一大堆违法‬犯罪‬行为,这是不是兰某等待的通告呢?

陈某志一伙人可以说是惯犯了,多次的违法行为让他越来越大胆,可能觉得自己上面有人,打架斗殴这样的事情顶多关个十天半月的,没想到查出来的这些罪证足够让他在“牢里”度过余生了!

可能他们两口子都觉得自己是正经人了,做的那些事都是经常做的,反而不觉得是违法犯罪了,可能他们以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就什么事情都没有。

自作孽、不可活,如果不是他突然色心大起,打了人,被人把视频发到网上,可能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没人注意,更没人管,可能还会继续逍遥!

海南男子陈某为了保护被醉酒男子调戏的妻子,面对三人持械围殴,用小刀还击致1死3伤,这起案件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宣判陈某无罪。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关注,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法院认定陈某属于正当防卫的依据是什么?

本案的起因是陈某和妻子孙某在工地加班时,醉酒的周某、容某等上前对陈某妻子言语调戏 ,后双方发生争执,导致1死3伤的严重后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死卫,首先本案的导火索是周某等人调戏陈某的妻子,后周某等人持械围殴陈某,让陈某的人身安全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下,陈某持小刀乱挥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对方持械殴打身体重要部位,且陈某持刀是为了防御,不是为了伤害对方,陈某用刀挥舞过程中,如果周某等人及时收手、自行离开,本案不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因此,陈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特殊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具有主观防卫意图,即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从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是非常公平的,不会因为施暴者最终死亡,就认定受害者负刑事责任,希望那些酒后容易冲动的年轻人要引以为戒,不要随意挑衅他人!

不应该给吧,其所遭遇的行为是在强制情况下发生的,并不是其主观意愿生下的孩子。但现在问题就在于,时间太长且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被卖给陈某当妻子,并被强制发生关系而生孩子。好在,日前法院已经调解完毕,这个12岁就被卖给陈某当媳妇的马泮艳女士终于结束了自己与这件事的所有牵绊,无需为孩子付任何生活费。

 

一.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12岁女孩被大伯卖给他人当媳妇

都说人生的苦是固定的,要么先苦后甜。要么先甜后苦。可显然这句话是不太正确的。今年32岁的马泮艳遭受了整整20年的苦痛,才终于在今年彻底结束了这段“孽缘”。2000年,年仅12岁的她被当时的看护人也就是自己的大伯卖给了当时29岁的陈某当媳妇。再之后的近20年时间里,马泮艳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先后为陈某生下了一儿一女。且多次想要逃离陈某的魔爪。

直到2020年,马泮艳才历经坎坷的通过起诉的方式与陈某完成了离婚。然而让马泮艳没想到的是,离婚之后的陈某竟然唆使孩子向其讨要生活费,且二人因此再次对簿公堂,双方各执一词,而马泮艳因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上年代久远的原因,无法因此状告陈某,导致事情一度陷入僵持。但好在,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马泮艳无需为孩子承担生活费,时隔20年,她终于再次拥有了真正的自由。

 

二到底该不该给孩子生活费?

其实在案件相对尘埃落定之后,一个问题在网友们之间被广泛议论,那就是马泮艳到底该不该给孩子生活费。诚然,孩子是在被强制发生关系的情况下生出来的,但孩子毕竟是亲生的,要说对孩子一点感情没有,恐怕不可信,但不是局中人,在不了解马泮艳遭受这些后的心理状态的情况下,我们其实也没有立场去要求马泮艳负起母亲的责任。 

当然,在事情结束之后,马泮艳声称自己还保留起诉陈某的权利,但对于此我本人其实持怀疑态度。首先,如果马泮艳告赢了,那么孩子谁来看管?她么?显然她不想与孩子产生更多瓜葛。但不告的话,这20年青春自己就这么白白浪费了?归根究底,马泮艳悲惨的人生其实应该由其大伯来承担责任。但事实上,当年过的同样不怎么样的大伯,或许在这个情况下,唯一的错误是没给马泮艳找个好人家。

 

总而言之,一场悲剧当中,我们很难去定义到底谁是首恶,除了祝福马泮艳能够开启新人生之外,也只能希望她在未来会过的更好了。

湖北应城娶亲彩礼多少

@谭

一般就是送大红包当彩礼了,要看男方的家庭条件,一般普通家庭都是给5到10万的彩礼钱。

@czj木子

看女方要多少,有钱就多给没钱说清楚

@tianle

这个看你和你丈母娘的关系,还有你的演技,各种装穷,各种原因就是没有,就算有,也都是打算给她女儿买车子,开店。。。等等借口,就是没那么多钱就对了。。。别问我为什么这么专业。老子最近也在和丈母娘斗智斗勇。。。

@小穗

钱多多给 钱少少给 按自己的能力来

@Miss丶orange

这个看自己个人情况而定 有比你要得多的 到时候你会感觉自己赚了 有一分钱不花的 你感觉亏了 毕竟结婚不是买卖 没有赚钱和赔本 我个人情况 房子 装修家具家电车子全部自己搞定 给女方彩礼20万 没想过会给我多少 只是想着婚后生活能开心幸福就好

@**

看家庭情况吧!没他们说的那么贵,现在一般给多少,女方一般都会带回来的

@娶个

应城嫁孝感,一分没有,酒席钱都是娘家出的,不过婚后婆家把婚房加了我的名字

@至尊王者

彩礼都是量力而行的,没什么标准……

@果冻

我结婚没有要彩礼钱。父母条件都不错但是结婚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跟我老公支付的。自己的婚姻自己搞定挺好的。

@兜兜

应城一闪婚女收2万元彩礼 闪离时法院判其退还

如今闪婚越来越多,随之带来的闪离现象也不少。记者昨从应城法院获悉,该市两“80后”相识不足10天就结婚,3天后又闹起了离婚。

应城男子陈某年近30尚未成家,今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子王某。两人相识不到10天即登记结婚。在陈某送给王某娘家2万元的彩礼金后,双方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

谁知,结婚后仅仅共同生活了3天,两人就开始因琐事争吵,随之分居。不久王某提出离婚,陈某表示同意。但当陈某要求王某返还2万元彩礼钱时,王某认为这是陈家自愿给付,不同意退还。

陈某遂告到应城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婚前认识时间短,缺乏了解,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缺乏真正的夫妻感情,遂判决两人离婚,王某返还2万元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