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武警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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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武警有哪些要求?,第1张

想当武警有哪些要求?
导读:1再应征时不会考你体能2文化水平没有什么特定限制初中以上就行3现在这社会干什么不要点关系啊 在部队有点关系只为了以后更好发展 4、至于体检标准吗 就更楼上那人说的一样了 我就不重复了5特警基本上是从武警里出来的 你在武警学校出来就直接

1再应征时不会考你体能2文化水平没有什么特定限制初中以上就行3现在这社会干什么不要点关系啊 在部队有点关系只为了以后更好发展 4、至于体检标准吗 就更楼上那人说的一样了 我就不重复了5特警基本上是从武警里出来的 你在武警学校出来就直接当干部而你应征入伍 一去只是一个普通士兵而且在部队考警校还不容易

初中毕业可以上武警学院吗

不可以

武警学院招生一般是通过高考招录,你初中毕业,只能参加中考,报考高中,念完高中再参加高考,才可以报考武警学院的。

初中毕业可以去武警学校吗?

武警学校一般都是通过高考录取的,初中毕业的话学历未能达到要求的。

初中毕业可以考警校吗?

初中毕业是不可以直接上警校的。

初中毕业生是不能上警察学校的。警察学校招生标准中对年龄及学历都有明确规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公安专业(边防方向)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中专、技校毕业生,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但是你可以考虑报读警官职业学院3+2年制大专或者先读中专警校,然后对口升读大专警校。但这类毕业生,以后考警察没有政策优势,一般只能参加社会招警考试,竞争激烈,入警率很低。

警校的招生条件

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

身高: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部分警校身高要求不同)

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警校都要政治审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合格;而且警校毕业以后,参加招警考试,也要政审。

这是征兵资料自己看看:

首先可以告诉你参军最大年龄是23岁,参军要求的是高中以及高中以上文凭了

今年的冬季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与往年不同的是,此次征兵对应征者的身高、体重、视力及血常规等要求都作了调整,并且特别强调招收高文化素质兵员。

据介绍,今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58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标准限度和把关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

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

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体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

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也可实行按地区或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县,可酌情减少或免

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所在军区提出的要求,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

各军区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区)、军分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

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征兵期间,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

及其他有关部门成立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 征兵期间,各单位应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报名应征。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九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应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

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

民。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已登记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

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当年征集的对象。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二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

作。

第十三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卫生部门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体检组,设立

若干体检站,采取定点或巡回的办法进行;有条件的县、市,也可指定若干医院负责。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体检

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有

关规定,正确掌握标准,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六条 对准备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应进行肝功能化验(含表面抗原检查)和体格复查。潜

艇人员的体格复查,由地区统一组织进行。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和空降兵的体格复查,由县、市

组织进行。普通兵由县、市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过抽查,发现不

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全部进行复查。

第四章 政治审查

第十七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组织公安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

第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县、市

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

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要弄清他们的表现并填写《应

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第十九条 县、市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逐个进行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

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条 县、市在审定新兵时,应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优先批准政治

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

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二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

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三条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

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四条 由县、市派人送兵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武警部队以总队或独立支队,下同)为单位派出联络

组,负责与有关县、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

(二)新兵分拨应相对集中,一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三个师或

独立团。

(三)县、市应先派得力干部,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独立团。送兵干部与新兵的比例为

一比三十左右。

(四)县、市在新兵集中后,应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和必要的军事常识教育。

(五)新兵送到部队后, 送兵干部应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情况,办

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六)部队 在新兵到达时,要热情欢迎, 并妥善安排好新兵和送兵干部的食宿。

第二十五条 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县、市联系,商定新兵

报到地点、联系办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

(二)县、 市应根据新兵去向、 人数进行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任班、排、

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队应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设立接待组,负责新兵接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由部队派人接兵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队应派思想好、政策观念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干部和医务人员,组成精干的临时接

兵机构,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干部到达接兵地区后,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征兵办公

室做好征兵工作。

(三)各级兵役机关应主动安排好接兵人员的食宿,并向他们介绍征兵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

意见,商定交接新兵等有关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与交接,可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其他交通方便的地点进行。交接手续

,应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办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县、市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兵役机关

保存。

(二)县、市派人送兵或部队派人接兵的,交接双方应按照《新兵花花名册》当面点交清楚,

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名盖章。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一并交给部队。

(三)组织新兵自行前往部队报到的,《新兵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应密封好,

由指定的连、排长携带,到达报到地点后,交给部队。部队应按照《新兵花名册》清点人数,并将新

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市兵役机关。

第二十八条 县、市对集中的新兵,在起运前应进行全面观察,发现因政治、身体情况变化不符

合新兵条件的,应及时调换,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队。

第二十九条 新兵的被服,由军区、省军区(卫戊区、警备区)、军分区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

调拨到县、市。武警部队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

县、市。县、市负责在新兵起运前将被服发给新兵。

第七章 运输新兵

第三十条 在征兵开始前十五天,部队应以军或独立师(武警部队以总队或独立支队)为单位,

派出联络组到达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定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一条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应根据新兵的人数和乘车、船起止地点,按照运输的

有关规定,向军区运输部门提出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二条 铁道、交通部门应根据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保证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第三十三条 县、 市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 应按照运输计划按时组织起运。在起运前,应对

新兵进行乘车(船)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

第三十四条 驻车站、码头的军事代表办事处应主动解决新兵运输中的问题。送兵、接兵干部和

新兵应接受军代表的指导。

第八章 检疫和退兵

第三十五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进行检疫。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

防疫措施。

第三十六条 新兵在检疫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可作

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

九十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作的,不超过四十五天。其中患传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及时给予

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兵役机关,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

再补换。

第三十七条 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经总队医院或地、市人民医

院)检查证明,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事先

与原征集的县、市公安局和兵役机关联系查实,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部队对退回的新兵,应做好思想工作,办妥退兵手续,派干部送回原征集的县、市。

第三十九条 县、市兵役机关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予接收,公安机关应予落户,原

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准予复工、复职。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条 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开支,列入地方预算“兵

役征集费”科目。

第四十一条 兵役征集费开支范围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役机关和财政部门,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为武警部队征集的新兵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按照本地区规定

的征兵经费标准统一拨给。

第四十三条 新兵被服调拨到县、市所需的运输费用,由军区后勤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

总队后勤部分别负责报销。 县、 市下发新兵被服所需的运输费由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四十四条 征集的新兵,实行地方送兵或自行报到的,从县、市新兵集中点前往部队途中所需

的车船费、伙食费、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报销;部队派人接兵的,自部队接收之日起,所需费用由

部队负责。

第四十五条 送兵干部同新兵一起中所需的旅差费和到部队后在办理新兵交接期间所需的住宿费,

由部队按规定的标准报销;送兵干部在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由县、

市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 逃避兵役登记的,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经教

育不改,基层人民政府应依法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征兵命令,确保新兵质量。对在征兵

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收受贿赂、营私舞弊或玩忽职守使征兵工作受到严重

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惩处。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由国防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近视无法当兵,陆勤岗位,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八岁的孩子学习不好。又没有规矩。家长生物想把孩子送到武警学校。目前有这样的武警学校吗?好像还没有能接受八岁孩子的武警学校吧。你是想送去一些。私立的。武术学校。我觉得不可以。所说的一切武术学校。都是要学习一些技能的。那个是很辛苦的。但也确实是。很多。技能都要从小练习的。否则年龄太大了也就练不成了。

但是作为家长来说要正确的认识到。这些所说的武术学校。确实对孩子要求很严格。而且练功的时间也很长。练功自然也是很辛苦的。所以作为家长你要能承受这些压力。再想把孩子送到哪里去?由于你的孩子平时又没规矩到了这种学校。那是肯定要立规矩的。立规矩的过程就少不了挨打。名字你要有心里承受能力。我是没有那个承受能力,永远也不会把孩子送到那里去。看着它们给孩子立规矩。真的是。很难承受那个心理压力。

往往作为家长们总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听话的。学习成绩好。做各种事情都有规矩。其实你想过没有?一个小孩子。他的规矩是逐渐养成的。习惯也是逐渐养成的,只。家长在家里认真的带孩子。用自己。这所作所为来引导影响孩子。我觉得孩子们都是好孩子。家长的言传身教很重要。家长们在家的一言一行。孩子们也都是跟着学的。所以要时刻阻止。自己的。言谈举止。和对某些事情的观点以及看法等等都会直接影响你的孩子。还是在家里没有规矩。家长可以教育。没有必要送到武术学校去。

我倒不是说武术学校不好。武术学校主要是练习各种技能。对文化课的学习要求不是那么严格。所以往往。这些术科学校的孩子。文化课程度都不是很高。因此,我觉得不管怎么样?都让孩子接受他。良好的文化教育。对他今后的人生阅历,以及支持知识增长。都有很大的作用将来的社会就是知识的社会你没有知识。或者知识贫乏。那很多事情你都做不来的。而且将来孩子要从事什么职业。最好是让孩子自己选择。八岁的时候,她选择不了你,就把他送到武术学校。最终他的人生道路就定格在武术学校。或者是定格在这种特长上面。我觉得有点不妥。还有一种情况你考虑没有有一些武术学校由于对孩子过分严格的要求导致小孩子身体上承受着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同样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有可能孩子被打坏了。或者是孩子自己走极端了。都比比皆是的。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不留在自己身边呢。

首先,对于成长期的孩子,我们还是应该定期去做体检,主要目的是观察孩子的生长情况,而且现在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生长 发 育 手册和健康档案,一些公立 幼儿 园入园的时候,可能需要您出示这个手册,所以,您还是有必要去按时去体检的,但是这不用到专门的体检机构,去我们儿童 保 健门诊就好,这一般和接种 预防 针是在一起的。

其次,对于,年轻力壮的健康青少年,确实没有必要每年体检,他们只有在学校要求患者单位要求体检的时候,进行常规的体检就可以了。但有不舒服的时候,及时就医还是很有必要的。

这里主要是指35岁以上人群的体检,还是建议大家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各种疾病的发病情况确实开始显著上升,而且,现在各种疾病发病的年轻化,使得我们更加不能够放松警惕。但是对于不同的人群,根据他们的情况和既往史,我们除了在常规体检的基础上,应该增加不同的有针对性的项目。具体,每一个体检中心都会有不同的套餐,希望大家可以有针对性的选择。

所以,根据您的情况,希望您对自己负责,对健康负责,体检这个事应该引起重视。

  三足鼎立,取舍成功——军校、国防生、公安院校报考要领比较总汇

  在每年的高校招生中,军队院校、国防生以及公安类院校,由于在上学期间能够享受到国家优惠的助学条件,将来就业发展没有后顾之忧,往往吸引着众多青年学子的报考眼光。但是由于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公安部所属院校毕业生所担负的任务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担负的任务有很大不同,而且在体检、政审、录取上都与普通高等院校有很多不同,并有很多特殊的地方;尤其在招生过程中,对报考这类院校考生的报考条件,除必须符合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条件外,根据各自的特点,都还要对考生有很多不同的要求。因此,如果考生不了解这种特殊性盲目报考,就容易造成事与愿违。考生的报考实践说明,每一位希望自己将来成为这类院校一员的考生同学,都应细细探个究竟以免耽误了自己的前程。以下就将以上几种类型院校招生的相同处和不同之处作如下比较:

  一、对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在报考要求上的相同点的比较。

  相同点之一:考生类型要求相同。

  以上几类院校在报考条件中都明确规定: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身体健康未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公安类院校包括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两类。公安现役院校不招收往届生,招生要求与军校相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

  相同点之二:都有年龄限制。

  报考军队、武警、国防生的考生年龄都不得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的9月1日;报考公安类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设在公安类院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学员年龄要求与军校相同。

  相同点之三:在身体和政治条件上,都有较高的标准。

  (一)报考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

  由于军队、武警、国防生学员将来要成为捍卫我们伟大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全国各族人民的和平安定生活,抵御外敌入侵的坚强柱石,以及要在抗洪、抢险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所以,对报考军队、武警、国防生在身体和政治条件上,都有较高的标准。

  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在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中明确规定:在身体条件方面规定:男性身长162cm以上,合格。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放宽至160cm,女性可放宽至158cm。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2006年陕西省有一位男性考生,一心想上军校,考分很高,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检标准但在军校组织的身体复查中,仅仅因为体重达不到军校要求的低于标准体重的15%的标准而被判定为不合格。考生及家长悔恨不已,痛心地说:“如果早知道有这项要求,平时注意增加营养,加强身体锻炼,也不至于因此断送了上军校的梦想!”看来,报考军校还真有些“诀窍”。

  在政治方面规定:报考以上院校的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热爱人民军队,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服从分配,身体健康,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军队的指挥专业对培养对象在文化基础、身体素质、政治素养、个人气质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这是因为,军队的初级指挥员,不仅要懂得必要武器装备的操作和使用,而且还要学会如何带兵如何管理,在有战备需要时,还要善于组织和指挥。因此报考指挥专业的考生在具备一般考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强健的体魄;二是适合作为指挥员培养的良好气质;三是较强的吃苦精神;四是热爱军事指挥专业。

  (二)报考公安类院校:

  由于报考公安类院校的考生将来主要从事的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工作。所以对报考公安院校考生在身体和政治条件上,同样都有较高的标准。

  一是在身体条件方面:公安部、教育部在公安类院校报考报考中明确规定: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二是在政治方面:公安部、教育部在公安类院校报考条件中明确规定:报考考生必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自愿献身公安事业。2005年某省有一位高分考生报考了某刑事警察学院,在面试的时候当主考官向这位考生提出:“报考刑事警察学院很苦,像你这么高的考分报考刑事警察学院,有些亏”的面试问题时,她此刻也有些犹豫,就她转身下场来和自己的父母商量,显然该考生面试结果自然不合格,上刑事警察学院的愿望也就自然泡汤。

  相同点之四:都要进行严格的政审、体检、面试

  (一)要进行严格的政审。

  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明确规定:报考军队、武警、国防生的考生,在高考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县(区)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高考志愿表的同时,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政审表》,由当地派出所和县(区)武装部分别审查,作出合格结论。

  公安部和教育部对报考公安类院校考生的政审明确规定: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体能测试现场领取“政审表”,基本情况由本人填写。考生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情况,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派出所经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审查,并由经办人、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省公安厅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二)要进行高标准的体检。

  一是体检标准不同。对报考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考生的体检要求,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体检标准是不同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考生的体检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来进行的。而报考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的体检要求,则是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新)进行的,考生可根据对照自身的情况选择报考;报考公安院校考生的体检要求是按照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二是组织体检的级别不同。报考普通高校考生的体检是由县级医院和县级招生办来组织的,而考报考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考生的体检是由省军区和省招生办,在指定的军队医院进行的;报考公安院校院校考生的体检,由省公安厅和省招生办在省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以上各省略有不同,也有地市招生办和地市军分区,在地市一级医院组织进行的。

  (三)要进行严格的面试。

  首先,是报考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的面试内容。

  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除参加全国高考外,还必须参加军队院校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是检查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的动机等,检验考生的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看其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面试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提问。通过问答,了解考生有无良好的动机,有何爱好特长,听令是否准确,反映是否敏锐,口齿是否清楚。二是观察。通过对考生坐、立、行的观察,看体形、仪表举止神态是否合乎面试标准。三是检测。对面试中有疑问的可操作项目进行测试,如测量身高、体重等。面试结果不打分,只记合格与不合格。心理检测内容分为一般能力倾向测验和结构性访谈两项。其中一般能力倾向测验内容有文字动用、二维旋转、加减法、符号转换等内容;结构性访谈内容包括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心理检测在赋分的基础上,最终再记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凡未参加面试和心理检测的考生,均不能被军队院校录取。各省的面试方法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面试工作由省招办、省军区招办统一安排,各军分区负责具体组织,各市地招办协助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高考分数和分数线公布以后,地市招办通知报考军校志愿,且分数上线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或7月初。

  其次,是报考公安院校考生的面试内容。

  一是面试内容和要求:首先,检测考生的身体情况。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在49(08) 以上,文科类专业在48(06) 以上。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 , 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身体的协调性好、反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强。

  二是与报考军队院校不同的是报考公安类院校的体能测试体,也是面试的重要内容之一。体能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分男性和女性两种。

  1男性考生标准和内容为:

  (1)50米,合格标准: 7"1 以内(含 7"1 );

  (2)1000米,合格标准:3'55" 以内(含 3'55" );

  (3)俯卧撑 ,合格标准:10 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4)立定跳远,合格标准: 23 米以上(含23米 )。

  2女性考生标准和内容为:

  (1)50 米,合格标准:8"6 以内( 含8"6 );

  (2)800米,合格标准:3'50" 以内( 含3'50" );

  (3)仰卧起坐,合格标准:10 秒内完成5次以上( 含5次 );

  (4)立定跳远,合格标准:16 米以上 ( 含16 米 )。

  特别提示:

  1需要说明的是,公安类院校的体能测试不是体检,它和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生时进行的军检是两回事。每年总有一些考生把军检和公安警察院校的面试混同起来,一些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跑去军检点进行军检,结果是跑了冤枉路。所有报考以上院校的考生,都应该对照招生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测自检,基本上符合院校招生要求的,再填报志愿,不然则是事倍功半,影响录取。

  2报考公安现役院校不需要参加体能测试。

  3政审、体检、面试是录取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凡以任何原因未参加统一组织的政审、体检、面试者,不管其条件如何,均会失去被录取的资格。若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亦被录取。

  相同点之五:志愿填报方式和录取方式相同。

  报考军队、武警、国防生、公安院校考生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在提前单独录取栏目。军队、武警、国防生、公安院校招生实行在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达到所在省的录取分数线和在政审、面试、心理检测合格的基础上,实行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对报考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的考生,若在提前批未被录取,不影响下一批次的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对虽报考军校,但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顺序录取。因此,填报军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校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同样,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的规定,公安院校和军队院校一样都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所以,必须在提前志愿栏内填报公安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如果在提前批次没有被公安院校录取,被公安院校录取,并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普通高校的录取。因此,填报公安类院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报考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的考生,若在提前批被录取,就不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按照国家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被军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材料等均应全部及时移交录取院校。因此,被军校录取的考生,不可能再被地方院校录取,地方院校也不得再行录取。同样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的规定,如果考生在提前批次被公安院校录取,考生就不能参加以后批次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

  相同点之六:在招生录取中,对性别限制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在报考时一定要注意留心,以免误撞“红灯”。

  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除初级指挥专业不招收女生外,一般军队院校专业都招收女生,招收女生的比例一般占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左右。具体的人数和比例,不同的军队院校有不同的规定。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在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中,都要对当年招收女生的院校专业及比例或数量作出明确规定,各军队院校也会在招生简章中给予明确的说明。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院校和专业,均不招收女生。公安院校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

  二、对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在报考要求上的不同点的比较。

  军队、武警、国防生、公安院校虽然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也各有不同的特质,这需要考生去认真把握。以下就是它们各自的不同之处:

  不同点之一:学校性质不同,考生未来的学习场所不同。

  (一)军校(含武警院校)是部队院校,从归属上属于军队机构管理。军校(含武警)主要分为指挥院校和各类专业技术院校。指挥院校培养各级各类指挥军官;专业技术院校培养各级各类技术军官。军校教育作为国家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地方高等院校的学制、学历是一致的。报考军校的考生在军事管制单位学习生活。

  (二)对国防生的培养是依托普通高校进行的。即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专门机构(军队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含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招收。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在普通高校。

  (三)公安类院校包括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两类。公安现役院校不招收往届生,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山东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学校。公安现役院校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等学校。公安现役院校不招收往届生。报考现役的考生在军队院校学习,报考公安类院校包括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在普通高校学习。

  不同点之二:在校上学期间的待遇不同。

  (一)军校(含武警)学员入学后,经过复查完全合格的学员,取得军籍和学籍,其家庭享受光荣军属待遇。学员在校期间享受军校学员供给制待遇,统一发放学员被装,佩戴学员肩章,免交学费、伙食费,住宿费,并享受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每月领取津贴费。每学年按学员标准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

  (二)国防生在地方普通高校学习,在校学习期间,每年享受一定数额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由军队组织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在暑期军政训练期间的伙食、服装、训练等费用均由军队承担)。军校生上学期间算军龄,国防生不算;军校生上学免费,国防生每年只有5000的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在校期间,要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军政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军事理论、军事基本技能、军事体育等。此外,还要组织到部队参观见习。国防生军政训练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寒暑假进行,不影响正常的教学。

  (三)公安类院校包括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两类。

  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学生学习期间着人民警察服装,学生在相应层次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需要交纳普通高校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在公安现役院校学习的考生的待遇和军校相同。

  不同点之三:毕业后的去向和毕业后的待遇不同。

  (一)军校(含武警)学员毕业后,分配原则为“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直接进入部队。学员到部队后一般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指挥类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到基层部队的排长或相当于排长位置上见习,见习期满后,即可任命相应的职务;专业技术类别的毕业生,一般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国防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毕业国防生到军队后,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国防生毕业入伍后职级待遇:本科毕业生,见习期满定中尉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硕士毕业生,定上尉正连职(专业技术十二级);博士毕业生,定少校正营职(专业技术十级)。国防生的军龄在夏季毕业的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在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国防生按照有关规定,毕业国防生一般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符合退役条件的,经组织批准,可转业地方工作。国防生本科毕业时,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军队院校或科研机构、签约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报考专业应符合军队建设需要。考取地方高校研究生的,保留入学资格,先到部队工作1至2年后返校学习。毕业国防生分配到军队工作后,可按军队有关规定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

  (三)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学习期满的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毕业当年按照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安院校的毕业生原则上在公安系统内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由用人单位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择优录取。在公安现役院校学习的考生的待遇和毕业去向和军校相同。

  特别提示:

  军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类院校的招生规定,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请广大考生仔细留心。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名单各省有所不同,各省考生应以本省公布的为准。

  本文选自《求学》2007年第2期理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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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招生的条件: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

2.要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近3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曾参加过“法1轮2功3”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带有性质组织的。

有吸毒史的。

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1轮2功3”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公安专业(边防方向)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中专、技校毕业生,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北方地区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南方部分地区男生168cm,女生158cm以上即可,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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