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公婆都是农村人,不识字,他她们把儿子这么培养出来的呢,农村父母好多都不识字,读大学的子女,现在也不少,都要靠自己想读书,自己用功谁能读上大学,自己不愿意读书,父母最有文化都读不上好的大学,思想落后,什么叫思想落后,农村人大度热情好客,可能有
公婆都是农村人,不识字,他她们把儿子这么培养出来的呢,农村父母好多都不识字,读大学的子女,现在也不少,都要靠自己想读书,自己用功谁能读上大学,自己不愿意读书,父母最有文化都读不上好的大学,思想落后,什么叫思想落后,农村人大度热情好客,可能有些城市里的人还跟不让,农村人品德也不差,老老实实种田种地,真天大门都开着,没有听到东西赔偷的!住在城里的人前脚走出后脚关门,这的思想算先进的吗!人的思想一是父母的种子,父母的人品道德素质好!他们的子女也不差。
公婆都是农村人,不识字,思想落后,能把孩子送回老家待到三岁可以吗?
把孩子送回老家待到三岁影响不会大,不这么懂事来,到了七八岁要读书了有一定的影响,在农村读书教育跟不上城市这个是真的!你们自己有能力最好不要送回农村老家!公婆都是农村人,不识字,思想落后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给你一个建议吧,最好把公婆接到自己家,这样能天天见到孩子,培养孩子的一些良好习惯和技能。我为什么不建议你把孩子送回农村老家?说说我的切身感受。
你要是把孩子送回农村老家,公婆是文盲,首先孩子不会说普通话,3岁以后回来满口家乡话,不好适应城市幼儿园的环境。
其次,公婆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你不可控制,3岁以后回来,你需要费很大劲改变孩子的一些习惯。比如,我儿子小时候在老家呆过一年,坏习惯有:不洗手吃东西,随便坐在地上,不愿意洗澡,零食当饭吃,吃饭让大人喂等。
现在都提倡优生优育,孩子出生以后,一张白纸需要家长及时描绘图案,开发孩子的智力水平,语言能力,动脑动手能力等。
在《中国诗词大会》上小神童王恒屹,3岁就认识千字背百首诗,6岁登上央视舞台。 6岁的他,早就已经认识超过3000多个汉字,能会背580多首诗。
我们不一定都这样培养孩子,起码说明一点,孩子的潜能是很大的,需要家长开发。把孩子放在老家让不识字的老人带不是最好的选择。
有利的方面是:
自己能天天见到孩子,即使是公婆带着,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一些不太好的管理孩子的方式。也能培育亲子关系,这样孩子成长过程中比较听爸爸妈妈的话。
还可以适当给孩子报个兴趣班学习感兴趣的东西。对于孩子来说,城市的成长大环境比农村总体好一些。
不利的方面:公婆来自己家,他们的一些生活习惯儿媳可能看不惯,当儿媳的就需要包容一些,别太难为公婆了,毕竟公婆是帮忙来的。
公婆来家后住宿可能不方便了,也会增加生活费支出,儿媳觉得可以接受这些问题的话可以请公婆来,如果不能忍受就不必让公婆来了。
我儿子在小时候就是放在农村老家呆了一年,因为婆婆需要同时看两家的孩子,没有办法。那时候自己上班也想孩子,牵肠挂肚的,并且回家看孩子灰头土脸的心里不好受,就在2岁的时候接回来送去幼儿园小小班,是班里最小的孩子。接回来自己带虽然辛苦,但是把儿子培养的很优秀就非常有成就感!
小宝奶奶的亲身感受,你自己斟酌考虑做决定吧!
你这纯粹是来拉流量的吧?
知道培养孩子的重要性,如果是妈妈,有能力,为什么不留在身边自己养?
:农村的公婆虽然不识字,但不缺少优良的传统美德,现代人虽增加文化,对长辈的尊,对亲近的爱,对工作的勤,对生活的纯真,都在丢失。现在虽然是信息 社会 ,老家待到三岁莫问题!
能不能看不起农村人:你老公也是农村公婆养大的:出优秀的孩子的:养孙子了就会不优秀了吗宝贝 :农民还是很有人勤劳勇敢有爱心的:只有个别人思想品德与 社会 脱轨了:
农村公婆不识字,不一定就教育不出好孩子。不要看不起农村人,现在的农村人思想一点都不落后。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恢复了高考制度,农村父母斗大的字不识一个,照样培养出了许多大学生。那时候考大学的难度,不是现在的年轻人可以想象的。我的父母都是农民,也是不识字的,但是我一九七八年考上大学。
我们附近有个村子,夫妻俩不识字,但是三个女儿相继考上了大学,在当时是很让人羡慕的。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吧。
我的一个老乡,母亲是一九六二年出生的,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经济压力大,她从小就没有读过书,是真真正正的现代文盲。
婚后儿子十八岁,丈夫就因病去世了。她一个人带着儿女一起生活,坚持把儿女都抚养成人。
儿子娶媳妇以后,她一直在跟儿子儿媳妇一起生活。孙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她带着的。孙子被她带得很优秀。
她可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文盲,一个字都不认识,更别说辅导孙子学习了。可是她的教育方式好,孙子听话,学习很自觉,不需要家长监督。
孩子还小,三岁之后上幼儿园。在上幼儿园之前,让农村的公婆带,也许孩子还能学到许多好品质,三岁以后自己带,一样不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我儿子十一个月开始我母亲帮着带,到了三岁的时候,我才接到自己身边。孩子小时候知道节俭,知道小孩子不能骂人,知道见到打人,只要我打招呼,孩子就会主动叫人家。小时候真的很懂事,见到熟人很有礼貌的。
总之,别瞧不起农村人,也被总拿农村人来说事。
你自己带着吧,老人思想落后,难以培养出先进思想的孩子,别耽误了你生的这个未来天才,不然将来老人受埋冤,你还很后悔。
公婆都是农村人,又不识字,这完全是瞧不超公婆,还说思想落后,你又怎么放心把孩子交与公婆回老家呢,还待到三岁。这这提问是矛盾的,还是让提问的人自已想,明白了就解决提的问题了。
曾经认识一对夫妻,以工作忙,房子小为借口,就将孩子送回老家,结果错过了买房的时机。
其实,如果他们当初能够贷款买套大一些的房子,将家公家婆接到大城市看孩子,就大赚了。
所以,养孩子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将小孩子送回老家待到三岁。
夫妻两个人尽量像办法解决难题,不要将责任推给别,将买房子的事情一直推。
很多事情,现在想到解决办法,就立刻解决了。
拖延,等到未来的某一天才解决问题,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既然已经知道家公家婆不识字,思想落后,就更不应该将孩子送回老家。
农村的条件太差,在城市住习惯了,根本不喜欢在农村居住。
现在,人慢慢地往城市迁徙,在外工作,迟早需要买套房子,一家人住到一起。
趁着年轻,是最好的解决生活难题的时候。
如果等年龄大了,再去解决生活难题,因为银行只喜欢给年轻人贷款,不喜欢给年龄大的人贷款,贷款也更难。
所以,还是和丈夫商量,如何养孩子,如何买房子。一家人尽量不要分离。
早解决住房的难题,有很大可能未来更省钱。
阿富汗是一个非常贫穷落后的国家,但是为什么有好多大国想要征服他呢?
首先看阿富汗的地势,阿富汗在中亚,可以说是中亚一个非常重要的连接点,北边就是独联体国家,南边是印巴,东边是中国,而西边是伊朗,可以说阿富汗在中间起到了一个过度和缓冲的作用。
而正是因为阿富汗的缓冲作用,所以,一旦一个大国可以占领阿富汗的话,那么,对于周围一些国家很明显都是一种威胁,阿富汗的作用其实在历史上就有。
比如蒙古骑兵在进攻阿富汗成功之后,紧接着就去进攻中亚的塞尔柱帝国,所以,阿富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跳板,包括当年塞尔柱帝国对阵西辽,尽管没有在阿富汗进行战争,但是塞尔柱帝国战败,自觉的退出了阿富汗,留作缓冲地带。
而近代之后,沙皇俄国和英国在阿富汗的争夺战也非常的激烈,俄国人进攻阿富汗,希望可以占领阿富汗之后进攻英国人控制的印度,打通通往印度洋的道路,而英国人希望可以控制阿富汗,然后向北攻入俄罗斯的核心领土,所以,阿富汗对于俄罗斯非常的重要,一旦不能控制阿富汗。俄罗斯的中心领土会受到很大的威胁。
冷战时期,在阿富汗的争夺战也是达到了高潮,苏联曾经几次推翻阿富汗的政府,直到自己的第四十集团军占领阿富汗,而美国人和中国人一直支持塔利班,并且给塔利班很多先进的武器装备,让他给苏联制造麻烦。
而且,苏联一直到八十年代后期,经济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才愿意退出阿富汗,可见阿富汗是他不能丢失的土地。
因为阿富汗是几个大国中间的缓冲地带,而且现代以来,阿富汗更是对俄罗斯的安全非常重要,所以,才会有多次反复的争夺。
桑娜用头巾裹住睡着的孩子,把他们抱回家里她的心跳得很厉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觉得非这样做不可她把这两个熟睡的孩子放在床上,让他们同自己的孩子睡在一起,又连忙把帐子拉好
桑娜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她忐忑不安地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的了……是他来了……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他会揍我的!打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
16“忐忑”的意思是 ,忐忑不安的原因是 (3分)
17段中的“他”指的是 ,“他们”指的是
18“揍我一顿也好!”句中的“也”能否去掉
理由是 (3分)
19段中省略号的作用是( )(2分)
A话未说完B人物在思索,表现了矛盾不安的心情C表现人物惊慌失措语无伦次
20上面片段中有两个成语,它们是 、 (4分)
21桑娜把西蒙的两个孩子抱回家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家很穷,夫妻俩拼命干活,也只能勉强度日,但她觉得“非这样做不可”,请你推测桑娜当时的内心活动,并写在下面的横线上(5分):
参考答案
16、“忐忑”的意思是:心里不安或心情不安定 [忐忑不安的原因]自己家的生活已经很困难了,又抱回了两个孩子,丈夫能答应吗(意近即可)
17、段中的“他”指的是 丈夫 ,“他们”指的是西蒙的两个孩子
18、“揍我一顿也好!”句中的“也”能否去掉不能
理由是此时桑娜已下定决心抚养西蒙的两个孩子,挨打了也心甘情愿,只要丈夫同意留下两个孩子(意近即可)
19、段中省略号的作用是( B )
A话未说完B人物在思索,表现了矛盾不安的心情C表现人物惊慌失措语无伦次
20、上面片段中有两个成语,它们是 忐忑不安、 自作自受
21、[参考示例]丈夫养活这个家已经很不容易了,再添上两个人,丈夫能同意吗不抱回来也不行啊!这个孩子没人管怎么行就这么定了,丈夫回来就是揍我一顿也行,只要他肯收养西蒙的两个孩子
“她的心跳得很厉害”是因为桑娜害怕渔夫回来知道了会不答应收留这两个孩子,他的五个孩子都够他受了,回来看见了会揍她的。
桑娜的家很穷,自己的小孩都养不活,她怕她的丈夫不会允许她养邻居家的小孩。所以她紧张,她害怕,心跳就很快。
这虽是她善良的表现,但她又害怕丈夫不会同意,因此内心的心情是复杂的。这段心理描写可以说更突出了桑娜的善良的品质。
《灿烂千阳》是美籍 阿富汗 裔作家 卡勒德·胡赛尼 的第二本小说,第一本小说是《追风筝的人》,说道《追风筝的人》,全球很多读者都看过,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更是感动无数人。《灿烂千阳》出版之前即获得极大关注,2007年5月22日在美国首发,上市仅一周销量就突破100万册,赢得评论界一致好评,被很多评论家赞誉为"超越《 追风筝的人 》的伟大作品"。
也是因为前几个月从新闻里面看到美国从阿富汗撤离,就像美国之前从越南撤离一样,我很关注阿富汗接下来的发展,对于国际事情,来龙脉真的不是很了解,但听过阿富汗的石刑,石刑真的太残酷了,看过阿富汗背景下的《追风筝的人》,所以也就在昨天看完了《灿烂千阳》这部作品。
莱拉,玛丽雅姆,阿富汗人,她们相差28岁的两人,都在差不多的年龄嫁给同一个人。
玛利雅姆,十五岁时嫁给四十多岁的拉希德。
莱拉,十四岁时嫁给六十岁左右的拉希德。
是的,没错,就是十四岁,十六岁。
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19世纪生活在阿富汗的莱拉和玛利雅姆的生活。
玛丽娅姆,出生在1959年。
爸爸扎里勒是赫拉特当地有名的商人。
妈妈娜娜是扎里勒曾经的佣人,后期发展为情人,但因与扎里勒迎娶,换孕后则被安排在离赫拉特很近的乡村里。
所以玛丽娅姆则被成为“哈拉米”,也就是私生子的意思。
玛丽娅姆从出生到十五岁,一直和妈妈生活在乡村自建的泥屋里,每周四爸爸会来看她,所以周四也是她每周最期待的一天。但妈妈对于爸爸的恨,则导致对玛丽娅姆没有全身心的去爱,而是一种畸形的爱,妈妈也一直告诉她“女人要学会忍耐”。
十五岁那年,玛丽娅姆期和爸爸约定周四来接她去城里看**,但爸爸没来,玛丽娅姆则独自去城里找爸爸,最终爸爸家的大门不让她进,她则在大门口坐了一夜。第二天回到家中,妈妈已经上吊自杀身亡。
而后被爸爸接回城里生活,由于自己是私生子,爸爸的其他老婆和孩子都不喜欢她,最后为玛丽娅姆寻得一门亲事,也就是在她十五岁那年,嫁给了远离赫拉特的喀布尔且四十多岁的拉希德。
嫁给拉希德之后,刚开始生活还不错,拉希德是有自己的鞋店,收入也还是不错的。玛丽娅姆每天就是在家负责家务。后来终于怀孕了,但流产了,后面怀了好几次都流产了,也是因此拉希德对玛丽娅姆不再怜惜与爱护,开始了对玛丽娅姆几十年的打骂和侮辱。
玛丽娅姆则是牢记妈妈娜娜的话,忍耐。
莱拉,出生于1978年,有两个哥哥,莱拉和《那不勒斯四部曲》里面的莱拉同名字,她们都是聪明且热爱读书的人,在自己生活的时代背景下能够坚持做自我且找到自我的人。
莱拉的爸爸是大学老师,妈妈则是爸爸的表妹,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阿富汗那个时代背景下,都支持男女平等且支持女性接受教育。
因为在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莱拉的两个哥哥则加入了抗战队伍,莱拉的妈妈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抑郁生活,每天都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莱拉则负责照顾妈妈,虽然她也还是只是个几岁的孩子。
莱拉有三个要好的朋友,六岁被炮弹炸掉一只腿男孩的塔里克,还有吉提和哈西娜两个女孩。
有一天,有人传来消息,莱拉的两个哥哥都牺牲了,莱拉妈妈则更是抑郁了,病痛和内心的难过一直折磨着莱拉妈妈,但也是在1989年苏联撤出阿富汗,妈妈也是好起来了,但阿富汗也是在这时开始了内战。
阿富汗内战,在这期间,炮弹轰炸百姓,女性被强奸后再被割喉等等都在喀布尔发生着,莱拉的朋友吉提被炮弹炸碎,哈西娜也和家人搬去其他国家。
1992年,莱拉的对象塔里克也将要和家人搬走,在最后一天,莱拉将自己交给了塔里克。
随后莱拉爸爸想要带着一家人去别的国家,但莱拉妈妈始终不愿意抛弃自己的国家,终于在爸爸的十多天劝说下,妈妈同意搬走,但也就是在他们准备搬走收拾东西的时候,炮弹轰炸了他们的家,莱拉的爸爸妈妈彻底地离开了莱拉,身负重伤的莱拉被玛丽娅姆夫妇所救,也就正式开启了莱拉和玛丽娅姆不可能的友谊和不可毁灭的爱。
也是因为莱拉怀了塔里克的孩子,父母也去世了,自己是无依无靠,六十多岁的拉希德也使用了一些手段让莱拉相信塔里克已经死去,然后妥协嫁给自己。
莱拉和玛丽娅姆,嫁给同一个人,刚开始玛丽娅姆很不喜欢莱拉,但两人后期相处,包括莱拉生下的第一个女儿阿兹莎对玛丽娅姆的爱和依赖,让莱拉和玛丽娅姆在后院喝了三杯茶之后发展了不可能的友谊,一起照顾阿兹莎,一起做家务,一起面对丈夫的打骂,一起逃跑虽然逃跑失败,也是自己让对方在那种环境下对生活充满了期待。
在莱拉又生了拉希德的儿子察尔迈伊之后,在无力抚养阿兹莎而将其送进抚养院之后,在拉希德鞋店被烧毁而被迫去当门卫之后,那是2001年的一个下午,和阿兹莎见面结束之后,在和拉希德分开之后,回家的莱拉、玛丽娅姆和察尔迈伊回到家中,见到了在门口等待的塔里克,是呀,塔里克,莱拉之前最爱的男孩。
莱拉和玛丽娅姆不敢相信,因为之前有人亲自告诉莱拉塔里克已经离世了,可现在他活生生地站在她们面前,玛丽娅姆将察尔迈伊带到楼上,莱拉和塔里克在楼下谈话。原来塔里克没有被炸死,只是拉希德为了骗莱拉雇人来欺骗莱拉,这些年塔里克坐牢了几年,然后出来工作稳定之后就来寻找莱拉了,现在他非常愿意并且又能力带莱拉走了。
也就是那个晚上,察尔迈伊将这个告诉了拉希德,拉希德残暴地打她们,也就是这时,玛丽娅姆就像莱拉母亲一样保护她,她们一起将拉希德杀死并且处理了。
这也是玛丽娅姆第一次反抗拉希德,第一次为了自己的命运反抗。
之后玛丽娅姆因拉希德的死而被处罚枪杀。
莱拉和塔里克带着两个孩子搬到穆里过上幸福生活。
但一年之后,莱拉放心不下玛丽阿姆,坚持回到阿富汗的喀布尔,塔里克也支持莱拉。
莱拉来到玛丽娅姆小时候的泥屋,原来玛丽娅姆的爸爸也为玛丽娅姆留下了一个盒子,一封信、一部**还有些许的钱。她的爸爸表达了歉意与爱意,但玛丽娅姆是不能知道的了。
最后的一段,我真的一下子爆哭了,毫无递进的那种。
那个名字一定是“玛丽娅姆”,一定是的,一定!!!
这部作品,在阿富汗的背景之下,记述的是生活,关于战争、人种、男女平等、儿童、女性地位、教育还有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充满战争的国家,女性没有地位,儿童存活率低,教育和医疗就是奢侈品,这并非是以前的年代,就是现在。
作为中国人,真的好幸福呀!祖国强大,人民真的感到骄傲!
玛丽娅姆最后的反抗,莱拉一直坚持教育有用,父母在和孩子相处时,真的需要平等对待,希望未来的自己在家庭孩子教育等方面多参考参考莱拉爸爸的方式。
喀布尔人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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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喀布尔是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人在印度做小贩的很多。
我的五岁的女儿敏妮,没有一天不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停。我真相信她这一生没有一分钟
是在沉默中度过的。她母亲时常为此生气,总是打断她的话头,可是我就不这样做。看到敏
妮沉默是很不自然的,她倘若半天不说话,我就不能忍受。
因此我和她的谈话一直是很热闹的。
比方说,一天上午,我正在写我的新小说第十七章的时候,我的小敏妮溜进房间里来,
把小手放在我的手心里,说:“爸爸!看门的拉蒙达雅,管乌鸦叫‘五鸦’。他什么都不
懂,对不对?”
我还没有来得及向她解释世界上的语言是不同的,她已经转到另一个话题的高潮。“您
猜怎么着,爸爸,普拉说云里有一只象,从鼻子里喷出水来,天就下雨了!”
当我静坐在那儿思索着怎样来回答她最后的问题的时候,她忽然又提出了一个新问题:
“爸爸!妈妈跟您是什么关系呢?”
我不知不觉地低声自语着:“她在法律上是我的亲爱的妹妹!”但是我绷起脸来敷衍她
道:“去跟普拉玩去吧,敏妮!我正忙着呢!”
我屋子的窗户是临街的。这孩子就在我书桌旁,靠近我脚边坐下来,用手轻轻地敲着自
己的膝盖玩。我正在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小说中的主人公普拉达·辛格,刚刚把女主
人公康昌拉达抱住,正要带着她从城堡的三层楼窗子里逃出去,忽然间敏妮不玩了,跑到窗
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一个喀布尔人!”下面街上果然有一个喀布尔人,正在慢慢地
走过。他穿着宽大的污秽的喀布尔族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一个口袋,手里拿着几盒
葡萄干。
我不知道我女儿看到这个人有什么感想,但是她开始大声地叫他。“哎!”我想,“他
要进来了,我这第十七章永远写不完了!”就在这时候,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这
孩子。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去躲起来了。她糊里糊涂地认为这大个
子背着的口袋里也许有两三个和她一样的孩子。这时那小贩已经走进门里,微笑着和我招呼。
我书里的男女主人公的情况是那样地紧急,当时我想既然已经把他叫进来了,我就停下
来买一点东西。我买了点东西,开始和他谈到阿卜都·拉曼①、俄国人、英国人和边疆政策。
①十九世纪末叶阿富汗的国王。
他要走的时候,问道:“先生,那个小姑娘在哪儿呢?”
我想到敏妮不应当有这种无谓的恐惧,就叫人把她带出来。
她站在我的椅子旁边,望着这个喀布尔人和他的口袋。他递给她一些干果和葡萄干,但
是她没有动心,只是更紧紧地靠近我,她的疑惧反而增加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会面。
可是,没过几天,有一个早晨,我正要出门,出乎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
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儿喀布尔人,又说又笑。我这小女儿,一生中除了她父亲以外,似乎
从来没遇见过这么一个耐心地听她说话的人。她的小纱丽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
—她的客人送给她的礼物。“你为什么给她这些东西呢?”我说,一面拿出一个八安那①的
银角子来,递给了他。这人不在意地接了过去,丢进他的口袋里。
①印度币名,一个卢比的十六分之一。
糟糕得很,一个钟头以后我回来时,发现那个不祥的银角子引起了比它的价值多一倍的
麻烦!因为这喀布尔人把银角子给了敏妮,她母亲看到这亮晶晶的小圆东西,就不住地追
问:“这个八安那的小角子,你从哪里弄来的?”
“喀布尔人给我的,”敏妮高兴地说。
“喀布尔人给你的!”她母亲吓得叫起来。“呵,敏妮!你怎么能拿他的钱呢?”
我正在这时候走进了门,把她从危急的灾难中救了出来,我自己就对她进行盘问。
我发现这两个人会面不止一两次了。喀布尔人用干果和葡萄干这种有力的贿赂,把这孩
子当初的恐怖克服了,现在这两人已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好玩的笑话,给他们增加许多乐趣。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的面前,
小大人似地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儿:“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是什么?”他
就用山民的鼻音回答说:“一只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个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
话!依我看来,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面,带有一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这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便反问道:“那么,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你公公
家去呢?”
孟加拉的小姑娘,多半早就听说过公公家这一回事了。但是我们有点新派作风,没有让
孩子知道这些事情,敏妮对于这个问题一定有点莫名其妙,但是她不肯显露出来,却机灵地
回答道:“你到那里去么?”
可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谁都知道,“公公家”这几个字有一个双关的意思。那
就是“监狱”的雅称,一个不用自己花钱而照应得很周到的地方。这粗鲁的小贩以为我女儿
是指这个说的。
“呵,”他就向幻想中的警察挥舞着拳头说:“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
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就哈哈大笑起来,她那了不起的大个子朋友也跟她一起
笑着。
那些日子是秋天的早晨,正是古代的帝王出去东征西讨的季节;我却在加尔各答我的小
角落里,从来也不走动,却让我的心灵在世界上漫游。一听到别的国家的名字,我的心就飞
往那边去,在街上一看到一个外国人,我的脑子里就要织起梦想的网,——他那遥远的家乡
的山岭啦、溪谷啦、森林啦,布景里还有他的茅舍和那些远方山野的人们自由独立的生活。
也许因为我过的是植物一般固定的生活,叫我去旅行,就等于当头一个霹雳,所以在我眼前
幻现的漫游景象,加倍生动地在我的想象中重复地掠过。看到这个喀布尔人,我立刻神游于
光秃秃的山峰之下,在高耸的山岭间,有许多窄小的山径蜿蜒出入。我似乎看见那连绵不断
的、驮着货物的骆驼,一队队裹着头布的商人,有的带着古怪的武器,有的带着长矛,从山
上向着平原走来。
我似乎看见——但是正在这时,敏妮的母亲就要来打扰,她央求我“留心那个人。”
敏妮的母亲偏偏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她一听见街上有什么声音,或是看见有人向我
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毒蛇、老虎、疟疾菌、蟑螂、毛
虫,或是英国的水手。甚至有了多年的经验,她还不能消除她的恐怖。因此,她对于这个喀
布尔人充满了疑虑,常常叫我注意他的行动。
我总是笑一笑,想把她的恐惧慢慢地去掉,但是她就会很严肃地向我提一些严重的问题。
小孩从来没有被拐走过么?
那么,在喀布尔不是真的有奴隶制度么?
那么,说这个大汉把一个小娃娃抱走,会是荒唐无稽的事情么?
我辩解说,这虽然不是不可能,但多半是不会发生的。可是这解释还不够,她的恐怖始
终存在着。因为这样的事没有根据,那么不让这个人到我们家里来似乎是不对的,所以他们
的亲密友谊就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每年一月中旬,拉曼,这个喀布尔人,总要回国去一趟,快动身的时候,他总是忙着挨
家挨户去收欠款。今年,他却匀出工夫来看敏妮。旁人也许以为他们两人有什么密约,因为
他若是早晨不能来,晚上总要来一趟。
有时在黑暗的屋角,忽然发现这个高大的、穿着宽大的衣服背着大口袋的人,连我也不
免吓一跳,但是当敏妮笑着跑进来,叫着“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的时候,年纪相差
得这么远的这两个朋友,就沉没在他们的往日的笑声和玩笑里,我也就觉得放心了。
在他决定动身的前几天,有一天早晨,我正在书房里看校样,天气很凉。阳光从窗外射
到我的脚上,微微的温暖使人非常舒服。差不多八点钟了,早出的小贩都蒙着头回家了。忽
然我听见街上有吵嚷的声音,往外一看,我看见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后面跟着一群
看热闹的孩子。喀布尔人的衣服上有些血迹,一个警察手里拿着一把刀。我赶紧跑出去,拦
住他们,问这是怎么回事。众口纷纭之中,我打听到有一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软浦①围巾
的钱,但是他不承认他买过这件东西,在争吵之中,拉曼把他刺伤了。这时在盛怒之下,这
犯人正在乱骂他的仇人,忽然间,在我房子的凉台上,我的小敏妮出现了,照样地喊着:
“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拉曼回头看她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
有夹着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到关于那只象的问题。她立刻就问到第二个问题:“你到公
公家里去么?”拉曼笑了说:“我正是要到那儿去,小人儿!”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
笑,他举起被铐住了一双手,“呵,”他说,“要不然我就揍那个老公公了,可惜我的手被
铐住了!”
①离德里不远的一个印度城市。
因为蓄意谋杀,拉曼被判了几年的徒刑。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他被人忘却了。我们仍在原来的地方做原来的事情,我们很少或
是从来没有想到那个曾经是自由的山民正在监狱里消磨时光。说起来真不好意思,连我的快
活的敏妮,也把她的老朋友忘了。她的生活里又有了新的伴侣。她长大了,她和女孩子们在
一起的时间更多了。她总是和她们在一起,甚至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我几
乎很少和她攀谈。
一年一年过去。又是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婚礼定在杜尔伽大祭节举
行。在杜尔伽回到凯拉斯去的时候,我们家里的光明也要到她丈夫家里去,把她父亲的家丢
到阴影里。
早晨是晴朗的。雨后的空气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阳光就像纯金一般灿烂,连加尔各答
小巷里肮脏的砖墙,都被照映得发出美丽的光辉。打一清早,喜事的喇叭就吹奏起来,每一
个节拍都使我心跳。拍拉卑①的悲调仿佛在加深着我别离在即的痛苦。我的敏妮今晚就要出
嫁了。
①一种印度音乐曲调名。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嘈杂和忙乱。院子里,要用竹竿把布篷撑起来;每一间屋子
和走廊里要挂上丁丁当当的吊灯。真是没完没了的忙乱和热闹。我正坐在书房里查看帐目,
有一个人进来了,恭敬地行过礼,站在我面前。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
他。他没有带着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他从前的那种生气。但是他微笑着,我又认
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拉曼?”我问他。
“昨天晚上,”他说,“我从监狱里放出来了。”
这些话听起来很刺耳。我从来没有跟伤害过自己的同伴的人说过话,我一想到这里,我
的心瑟缩不安了,我觉得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的预兆。
“这儿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着。你能不能过几天再来呢?”
他立刻转身往外走,但是走到门口,他迟疑了一会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
先生,只一会儿工夫?”他相信敏妮还是像从前那个样子。他以为她会像往常那样向他跑
来,叫着:“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他又想象他们会和往日一样地在一起说笑。事实
上,为着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来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和葡萄,好好地用纸包着,这些东西
是他从一个老乡那里弄来的,因为他自己的一点点本钱已经用光了。
我又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今天你什么人也见不到。”
这个人的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他不满意地看了我一会,说声“再见”,就走出去了。
我觉得有一点抱歉,正想叫住他,发现他已自动转身回来了。他走近我跟前,递过他的
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递送那小人儿。您可以替我交给她吗?”
我把它接过来,正要给他钱,但是他抓住我的手说:“您是很仁慈的,先生!永远记着
我。但不要给我钱!——您有一个小姑娘;在我家里我也有一个像她那么大的小姑娘。我想
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不是想赚钱的。”
说到这里,他伸手到他宽大的长袍里,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他很小心地打开这张
纸,在我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了。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不是一张相片。也不是一幅画
像。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地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街上卖货的时候,他自己的
小女儿的这个印迹总在他的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里。我忘了他是一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但是,不对,
我又哪儿比他强呢?他也是一个父亲呵。
在那遥远的山舍里的他的小帕拔蒂的手印,使我想起了我自己的小敏妮。
我立刻把敏妮从内室里叫出来。别人多方阻挠,我都不肯听。敏妮出来了,她穿着结婚
的红绸衣服,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一个小新娘的样子,含羞地站在我面前。
看着这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有点惊讶的样子。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最后他微
笑着说:“小人儿,你要到你公公家里去么?”
但是敏妮现在懂得“公公”这个词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地回答他。听到他这样
一问,她脸红了,站在他面前,把她新娘般的脸低了下去。
我想起这喀布尔人和我的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一天,我感到难过。她走了以后,拉曼长
长地吁了一口气,就在地上坐下来。他突然想到在这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
他必须重新和她做朋友。他再看见她的时候,她一定也和从前不一样了。而且,在这八年之
中,她怎么可能不发生什么变故呢?
婚礼的喇叭吹起来了,温煦的秋天的阳光倾泻在我们周围。拉曼坐在这加尔各答的小巷
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光秃秃的群山。
我拿出一张钞票来,给了他,说:“回到你的家乡,你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
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因为送了这份礼,在婚礼的排场上我必须节省一些。我不能用我原来想用的电灯,也不
能请军乐队,家里的女眷们感到很失望。但是我觉得这婚筵格外有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那
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和她的独生女儿重逢了。
说起阿富汗,相信大家对这个国家不会陌生了,一个非常贫穷落后,长期在战争阴霾下的国家。其实阿富汗在古代不是一个贫穷的国家,相反还比较富庶,是中亚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也是古丝绸之路的要道,曾是遍布着繁华城市的富庶之地。然而历史上一场可怕的征服却将这一切都改变了,让阿富汗沦为了世界上最贫瘠、最为混乱的国家之一。而导致这一切的作俑者就是蒙古帝国的奠基者成吉思汗。
1、阿富汗的历史
阿富汗的历史有着2000多年,早在波斯帝国时期就已经绽放出了文明的曙光。之后亚历山大大帝打到这里并建立了希腊化的国家巴特克里亚。巴克特里亚是一个希腊与波斯文明融合的国度,希腊先进的水利技术传播到了这里,一条条引水渠竞相出现,使得这里的粮食产业与美酒产业非常的发达。而这些水利设施也成为了阿富汗地区繁荣的关键。
在我国的《史记》中有记载到巴克特里亚的人口高达百万,商贸经济十分的繁荣,城市多达十座。不过巴克特里亚似乎因此染上了富贵病,导致军队的战斗力极其弱小,因此巴克特里亚长期被外族所征服。从公元前二世纪开始,巴克特里亚先后被突厥、阿拉伯、大唐所统治。虽说这里长期被征服,但是总还能保持着国家的延续,因为巴克特里亚人非常善于修建水利工程。四通八达的水渠让这里大片的土地变为了良田。直到蒙古成吉思汗到来之后,阿富汗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2、成吉思汗入侵阿富汗
公元1220年,成吉思汗以花剌子模杀害了笼子的商队发起了第一次西征,而阿富汗就是蒙古大军主要的攻击对象。负责入侵阿富汗的主将正是成吉思汗的四儿子拖雷。在拖雷的带领下,蒙古大军很快的就横扫了整个阿富汗地区。蒙古人在这里四处屠城,除了工匠,基本上不留活口,所以阿富汗遭遇了一场巨大的浩劫,所到之处,留下的只有废墟和白骨。
蒙古人为了迅速攻破城池,他们还从汉人的工匠那里学到了一种惨无人道的战术,就是引水灌城。古阿富汗人的水利设施本是他们的立国之本,此时却方便了蒙古人攻城。蒙古人的工匠将一个又一个的水坝掘开,淹没了许多阿富汗的城池,无数百姓葬身水患,成为鱼腹之物。由于蒙古人是游牧民族,对于城市周围的农田也是非常看不惯的,于是开始推行退田还草政策,也就是将农田全部毁坏,将其重新变为牧场。为了达到目标,蒙古人毁坏了所有的水利设施,让农田失去水源,最终荒漠化。慢慢的,原本富庶的阿富汗就变成了一片贫瘠之地。
史学家表示,在蒙古帝国对阿富汗的摧毁下,使得整个阿富汗文明倒退了至少1000年,时至如今都还无法恢复。如今阿富汗还在因为缺水,贫瘠等一系列原因成为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而造成这一原因的人无疑就是成吉思汗和他的蒙古大军。但尽管如此,大多数史学家,包括阿富汗的史学家都还是认为成吉思汗是一名英雄。那么这又是为何呢?
3、为何认为成吉思汗是英雄
成吉思汗在阿富汗四处屠城,为何当地人还称其为英雄呢?对于成吉思汗的评价,往往国外的评价要比中国高出很多,包括伊朗、阿富汗的史学家都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当年成吉思汗的屠杀仅针对那些不投降的人,而阿富汗之后统治者的残暴程度要远远超过了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在中亚的屠杀可以视为是征服,屠杀并不是主流。在西方人看来,成吉思汗是个天才,谈到的是附加值。
但不管怎么说,成吉思汗毁坏水利和农田是事实,使得大量的土地荒漠化,成为了阿富汗贫穷的主要历史原因。如今的阿富汗依然贫穷落后,长期遭到外国的入侵和欺负,常年处于混乱当中。再加上资源本身就很匮乏,根本无法发展经济和民主。而这一系列原因才使得阿富汗成为了世界上最为落后贫穷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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