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虽然这位业主的行为并不多见,但是从物权的角度,他的这种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至于是不是合法使用,这个也不便从法律上进行评价。因为车位是他买的,他就具有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身份,在所有权人的情况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使用权人的
虽然这位业主的行为并不多见,但是从物权的角度,他的这种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至于是不是合法使用,这个也不便从法律上进行评价。
因为车位是他买的,他就具有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身份,在所有权人的情况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使用权人的情况下,除了处分权受限,其他权利仍然享有。
虽然车位本来是停车之处,他放个玩具在上面也并不违法,除非他放玩具,妨害了其他业主的出行或者有违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胜诉后可撤销违章。在违停路段被电子眼抓拍后,无论停多少时间,都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是不可以撤销的,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处罚。车辆的违章只有在出现特殊情况下才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严格的说在学校门口停车是不能被允许的,上学放学期间学生和家长太多,被使用车辆停放和开动的也非常多,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出现交通事故,所以被禁止停放车辆但学校和交管部门考虑到实际情况,学校应该说也是做了工作,才变通了一下所以应服从交警的指挥如果确实要在学校放学时等着接孩子,我建设在学校附近找一个泊位停车,家长再走到校门口去等,这样一来既遵守了交通法又能安全地接送孩子,只是家长要多辛苦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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