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免费赠送商品给客户如何做账 如果来自于厂家的赠品没有发票,则必须确认为受赠收入根据同类商品的单价确定 另外,根据新准则,接受捐赠的商品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能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销
免费赠送商品给客户如何做账
如果来自于厂家的赠品没有发票,则必须确认为受赠收入根据同类商品的单价确定
另外,根据新准则,接受捐赠的商品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能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营业外收入
销售商品时由公司购买送给客户的赠品,应当视同销售,但不必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只计算赠品的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自产(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
1、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
1、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赠送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库存商品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此,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若是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给予的折扣、折让或消费积分兑换的,则实际上该礼品属于有偿性质,个人对礼品支付了对价,也就无需缴纳个税。若是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外赠与的,个人对于礼品无需支付对价,则需由企业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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