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说实话,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是现在社会上存在的一个问题,尤其是那些再婚家庭里面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毕竟房产对一个人来说,是父母这一辈子最大的一份财产。 但是有这么一个事儿,既然这个房产是你自己父亲的处置权在于他,而不在于子女愿不愿意。换句话说,
说实话,关于这个问题确实是现在社会上存在的一个问题,尤其是那些再婚家庭里面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毕竟房产对一个人来说,是父母这一辈子最大的一份财产。 但是有这么一个事儿,既然这个房产是你自己父亲的处置权在于他,而不在于子女愿不愿意。换句话说,法律上是支持房产所有人自行处置自己房产的。现在好多年轻人都有这种想法,因为阻止不了父母再婚。所担心的就是这个。有些人只剩下一个单亲的父亲,或者说是母亲。现在社会再婚也很正常。因为父母年龄大了,照顾得需要人再说也是父母自己的意愿。作为子女的来说,尽不到做儿女的责任,照顾不好父母,就只想着给父母找一个老伴,找一个保姆。与其说找老伴还不如说找一个免费服务的保姆。但是还不想着让对方跟自己分财产,说白了在结婚之前要划清关系,当然房产就是最重要的一点。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让对方来伺候你的父母一直到死,然后什么都得不到,你觉得公平吗?先不说两个人有没有感情单从服务的角度来考虑,那也不可能。所以说对于儿女来说,既然你选择让父母再婚同意他们再换,像这种事就不要参与。房屋的处置权在他们,而不在于你。
在老人去世后,女儿出于对父亲所立遗嘱的愤怒,一气之下将保姆赶出了房子,并且将保姆告上法庭,要求查实父亲立下遗嘱时的状态是否头脑清醒。根据法律和亲友之前录下的大爷的视频,法庭证实了遗嘱的有效性。因此,保姆有权继承老人的百万房产。但考虑到女儿曾经为父亲支付过医疗费等费用,女儿的祖母也有八十高龄,需要照料,因此法庭判定保姆分别要给女儿和其祖母十五万和十万赔偿费用。
董先生在多年前因为老家的房子拆迁,分到了三套房子。后来,董先生与妻子因为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离了婚,三套房按当时定下的划分办法是董先生与前妻以及女儿各一套。因为认定离婚时父亲的做法不当,后来又一直跟着母亲生活,董先生的女儿慢慢地和父亲有了隔阂,并从此八年不和父亲来往。董先生想起自己花费多年心血养大的女儿就这样,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对待自己,内心也是凉透了。
离婚后的董先生身体状况一直都不是很好,女儿也与自己断了联系,因而董先生后来请了一个保姆来照管自己的生活。请了保姆后,保姆一直对董先生的照料是尽心尽力的。在得知董先生患有癌症后,保姆对他也还是不离不弃,始终如一地用心照顾他。董先生很受感动,也深知自己不久将离开人世,于是就早早地立下遗嘱,决定将自己上百万的房产留给保姆。
董先生女儿得知父亲的这一遗嘱后,十分不理解,怀疑父亲是在神志不清醒的状态,可能还是在被保姆胁迫的情况下,立下这份遗嘱的。但通过亲友记录下的一段董先生生前,可证明他是有自主能力决定事情的视频和董先生曾通过电视节目明确表示要将房产赠予保姆的这一举动,法庭判定董先生是主动、自愿将房产留给保姆的。故保姆得到房产是合理合法的。但考虑到董先生女儿之前并不是放任生病的父亲不管不问,有负担过父亲生病时的医疗费用、平时花销和生后丧葬费,决定判保姆须赔偿给董先生女儿十五万元。而董先生的母亲现已八十高龄,需要人照顾,故判保姆赔偿给董先生母亲十万元。
看到董先生和其女的故事以打官司收场,还是为他俩的父女关系感到遗憾和可惜。作为女儿,父亲辛苦将你抚育长大,不说功劳,也有苦劳。怎可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几乎断绝与父亲的关系呢?八年来,只是物质上为父亲尽到孝心,这很不够。要知道,孝顺不是只拿钱给父母花,而是要多花时间陪伴父母。患病的父亲在这八年间最期望的是你的陪伴啊。八年来不来往,而这期间给予父亲陪伴,给予父亲悉心照料的是一个陌生人。也难怪董先生会对女儿心寒,转而将百万房产留给一个外人了。所以说,董先生的女儿面对父亲做的这个决定,也怨不得他人。只有自己好好反省自己的过失,不要再重蹈覆辙了。
大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也正是这样做的。
黄昏恋在很多时候是一件好事,能让两位老年人互相依靠。可是在很多时候,黄昏恋本身并不可靠,甚至会成为一部分人群骗取钱财的手段。
67岁保姆闪婚获赠房产后换锁失联事情发生在福建安溪,78岁的陈大爷雇了67岁的康大妈到家中来做保姆。康大妈做了三个月保姆之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陈大爷立下遗嘱,遗嘱中由康大妈继承其名下房产。
可在此之后,康大妈却私自拿走了房产证,还把房屋锁给换掉,之后就失联了,这无疑让陈大爷无法接受。
这种状况有些像生活中的骗婚,但到了七八十岁这个年纪,用这种方式骗取财产,实在是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大爷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他也是这样做的。在康大妈换锁消失之后,陈大爷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向法院诉请离婚,并立即再次进行公证,撤回此前遗嘱。
此案件已被法院审理,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情感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对于康大妈要求的补偿金及精神损失费,法院方面不予采信。对于陈大爷自愿支付的人道主义款项,法院方面予以支持。
陈大爷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挽回了可能在财产方面的损失,这对他而言无疑是一件幸运的事。这件事其实也告诫我们以财产为代价的黄昏恋,实际上并不靠谱,随时都有可能从相恋的两个人变成原告和被告。
在这个已经被物质所腐蚀的时代当中,我们还是应该相信爱情的存在。可是在实际生活当中,爱情是否能降临到自己身上,我们还是应该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否则只可能人财两失。
该起案件当事人有保姆以及男子妻子,赠与标的是价值4000万的三套房产,由于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同居17年的保姆,据南方所言,他与妻子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因为妻子有出轨现象,并且多年来分居两地,他与照顾自己生活起居的保姆互生情愫,虽有夫妻之名,但有夫妻之实,所以即将去世想要将自己名下三套房产赠与保姆。一审法院判决因为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应当按比例进行分割,因为男子并未与妻子离婚,又与保姆同居,出于照顾女性原则两套财产分给妻子,一套房产分给丈夫,保姆可继承一套房产。但是由于双方当事人都对诉讼判决不服,所以选择上诉,二审以公序良俗原则改判赠与遗嘱无效。
事实上,很多人谴责男方不负责任,如果对妻子出轨行为不满,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但是因为其一直未与妻子离婚,应当视为其对原配存在感情,并且接受妻子的出轨行为。男方的行为无疑是伤害了妻子与保姆,最终造成二人经济上纠纷。
而保姆与妻子各有错处,保姆不应在明知男方未离婚的前提条件下,介入他人家庭。男子与妻子是经由法定程序认定的夫妻,仅仅凭借个人判断,不能改变二人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小三的继承权利都不应该得到保障。而妻子早年的出轨行为很明显违背了夫妻双方应该忠实于婚姻的道德要求。
一桩遗嘱继承案,其实背后蕴含了社会伦理道德,国家不支持保姆的请求有其道理,一旦打开了这个缺口,那么经由法定程序认定的夫妻双方的义务与责任将遭到严重破坏,因此,这个先例不能开。
上海老人把百万房产赠与水果摊老板引起了网民们的热议,我只想说,透过老人送房产这个事件,可以看出老的悲哀孤独的一面!
上海是早早步入老龄化城市之一,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在老人中的占比极高,事实上老人的需求其实并不高,只要子女们能陪他说说话尽尽孝,对于老人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欢乐,但是悲哀的是,在老人需要关心需要温暖的时候,亲人并没有在身边,反倒是热情的水果摊老板给与了老人很多的帮助,我们先不说水果摊老板的居心,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老人情愿把价值三百万的房产送给水果摊老板就可以侧面的证明亲友们对他的冷漠是他彻底失望,我今天就用我这支笔来叙述一下上海老人背后温情冷暖的故事!
(▲88岁的孤寡老人马老先生)
一,八旬老人把价值三百万的房产赠与他人究竟为何?上海的马老先生是一位独居老人,早几年老伴也去世了吗,剩下了孤老头一个。和天下所有孤寡老人一样,老人需要的是亲人的关心,需要的是有人陪着说说话聊聊天,但是,家里的亲友们没有一个靠谱的,也没人来关心老人的生活起居,更没有亲友来帮忙。就这样,老人一直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独自生活着。
直到有一天,一个年轻人出现了,他就是水果摊老板小游。他为人热情善良,乐于助人,在看到了老人这种情况之后,主动的关心,帮助马老先生。马老先生在遇到紧急的事情需要帮助的时候,第一时间也不是求助亲友,而是想到求助于小游,可见,小游在老人心目中的地位更胜于家人,又一次老人生病,也是小游将他送进了医院,并且悉心照料。
真心换真情,小游的一片真心,使得老人变得开朗起来,每天也是充满着欢乐,享受着天伦之乐,老人为了回报年轻人小游的付出,打算在百年之后将价值三百万的房产赠与小游。(▲水果摊主小游的悉心照料)
二,赠与房产引风波,水果店摊主究竟是热心助人还是居心叵测动机不存呢?价值三百万的房产,马老先生家里多少双眼睛觊觎着,老人有了赠与小游的心思一出,立刻遭到了家里所有亲友的极力反对。
马老先生的外甥女表示:我们一直是一个和睦的家庭,其乐融融,并不存在不睦,同时,她认为小 游的动机不存,居心叵测,就算是小游一直以来都在关心照料老人,但是,作为回报,并不止于送房产,其中一定有小游在中间蛊惑。
(▲小游一家与马老先生共同生活其乐融融)
人性本善,我一直相信人间的真善美,小游的举动或许很多人会认为是作秀,实则是在图谋老人的房产,但是我宁愿相信,小游的行为属于善举,三年以来,小游一家和马老先生住在一起,和和美美,共享天伦之乐,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老人也把小游当做亲儿子来看待,正是由于老人对自己亲友的冷漠大失所望才会更加的对小游珍惜。
在这里我想请问一下老人的亲友们:在老人需要照顾关心的时候你们来探望过关心过嘛?在老人生病住院的时候所谓的亲友又在哪里?小游这种外人都知道关心照料孤寡老人的生活起居,你们这些家人又在干什么?现在,马老先生打算将房产赠与小游了,这些所谓的亲人家人一个个跳了出来争家产,如果当初亲友对老人多一点点的关心试问老人又怎么会把房产赠与外人!说到底,还是利益使然。
三, 近年来,老人赠与房产的事例越来越多,一个残酷的社会现实,空巢,孤寡老人更需要照顾马老先生赠房产给外人小游并不是个案,好多孤寡老人选择了将自己仅有的房产赠与外人,说明了一个残酷的社会现实,这些老人缺少关心照料,亲友们对他们不管不顾,甚至还盼望着他们早死可以拿房产,正因为这样,才出现了很多例的老人赠房子给保姆的奇怪事件。
杭州83岁的章大伯有很严重的心脏病,平时衣食起居都是有保姆照料,自己的亲友很少来探望走动,有好几次,老人心脏病突发险些丧命多亏了保姆及时的送医抢救才捞回了性命,章大伯把保姆看待为自己的亲人,四年内四次写遗嘱表示,将房产赠与保姆。
章大伯每次和领居们提起:“我的命是她救的,好多次从鬼门关把握捞回来,我们一起生活了八年,我一直把她当做我的亲生女儿那样看待,就算是亲生子女又有几个能做到她那样的?我要把我所有的房产积蓄在我百年之后留给她”
(▲先后四次立遗嘱赠与房产给保姆)
多么朴实的心声道出了老人的希望,老人不需要什么,需要的仅仅是关心照料,需要有人陪她吃饭,陪他聊天,可是,又有几个子女能够真正做到呢?我承认,现在的子女生活压力很大,分心照顾父母还要管着自己的孩子,确实自顾不暇,但是,无论怎么样,还是得抽时间陪陪老人,我们暂且不谈水果店摊主小游,保姆们是否动机不存居心叵测,但是他们至少用自己的热心照顾老人的晚年,章大伯的一句话说的真好吐露了老人的心声:“亲生子女又有几个能做到像她那么好的”,无奈的言语中充满着对自己亲人的不满,反而对于外人的真情流露。
马老先生是这样,章大伯也是这样,如果多一分子女亲友的关爱,或许结果也不会这样,哀大莫过于心死,正是很多的孤寡老人们心已死,得不到子女的关爱,碰到真心对待关心自己的人,即便真的是有人利用老人感情骗取财产,但是老人们也是愿意选择相信,甚至拿出自己的所有来作为回报!我们所有人不应该值得反思吗?喜欢我请关注我!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近日,上海一位老人临终前的遗嘱引发了热议。
老人遗嘱:“我的遗产留给我女儿吴某一块钱!房子留给陈女士。爸爸为你结婚生子耗尽了积蓄,80万养老费以后也用不上了,也留给陈阿姨吧。”
而这位“陈阿姨”“陈女士”,就是女儿吴某给老人请的保姆,在医院仅仅照顾老人三个月的时间……
50年的父女感情不敌3个月的照顾,老人何以如此冷漠?留给女儿一元的遗产,近乎羞辱!
回顾历史。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这句说用在老吴身上特别合适,老吴和女儿特别投缘。父女的关系也是特别亲近,老吴对女儿百般疼爱,为了女儿的健康老吴戒掉了多年的烟瘾。
老吴和妻子离婚。老吴决定净身出户,只为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此后,老吴对女儿更是疼爱,女儿有什么要求就尽力满足她。为了女儿不受委屈,老吴决定不再娶妻。
女儿总要长大,上学,工作,恋爱。开始有了自己的生活。电话联系变成一周一次的例行公事。
父女两人也不在倾心交流,感情越来越流于表面。
直到有一天,女儿带男朋友回家。老吴才猛然察觉,女儿长大总是要嫁人的,心里就像打乱了调料铺,万般滋味上心头。
女儿成了别人的“宝贝”,老吴的心突然空了。女儿是自己的唯一,是自己的一切。但女儿心里都有谁?
女儿开始经营自己的家,来看望老吴次数就更少了。从开始的半月一次,到一个月一次,三个月一次,甚至半年一次。
电话也变成三个月一次的例行问候。老吴也慢慢的习惯这种“空巢生活”,孤独是没有尊严的,心只会慢慢变冷。
虽然父女仅间隔一个小时的车程,但好像遥远的天堑,离得近,心却很远……
老吴生病住院,女儿只来了两次,简单的问候,匆匆的走了。
老吴看着匆匆的女儿,不仅想起那段刻在脑海的记忆:
有一天女儿半夜发高烧,老吴慌忙送到医院。看着女儿痛苦的样子,老吴不仅泪流满面。
“囡囡,不怕,爸爸在,爸爸疼你,爸爸爱你”。
当时女儿懂事的用稚嫩的小手,帮爸爸擦眼泪。
“爸爸你别哭了,爸爸我也爱你”!
这一切都是过去,感情在也回不到过去。
父母可以为子女而活,子女也要为子女而活。
这是轮回的宿命!
女儿最终没有来照顾自己,而是帮老吴找了一个保姆。
孝顺只是老吴的美好愿望,自己的家永远都是女儿的家,女儿的家永远都不是自己的。
自己和女儿的一段缘,死后就消失了,从此再无瓜葛。
感谢善良的保姆悉心照顾,老吴决定立下上述遗嘱。
这是一位空巢老人,临终前唯一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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