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如何开发票

客户069

赠品如何开发票,第1张

赠品如何开发票
导读:发票开具的方法:1、将赠品和主货物开在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2、如果赠品不止一种,且价值不大,分摊麻烦,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解决办法,将主货物和赠品在同一张发票开具外,还要在金额栏按各商品的公允价值分

发票开具的方法:

1、将赠品和主货物开在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如果赠品不止一种,且价值不大,分摊麻烦,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解决办法,

将主货物和赠品在同一张发票开具外,还要在金额栏按各商品的公允价值分别填列,

按赠品价值合计作为折扣额单独填列在金额栏。

两种开具方法虽然不同,但合计栏均为主货物和赠品的实际销售收入,金额相同。

也就是说,无论哪一种方法,销售的主货物及赠品必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这是税收征管堵塞漏洞的需要。

扩展资料:

管理

(一)普通发票开具的管理。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1、销货方按规定开具发票。

销售商、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销货方在整本发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缺页、错号、发票联无发票监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现象,如发现问题应报送税务机关处理。

(2)整本发票开始使用后,应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写,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填开的发票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3)开具发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5)销货方应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准买卖、转借、转让和代理开具。

(6)销货方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要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2、购买方按规定索取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在索取发票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方向对方索取发票时,不得要求对方变更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不得要求改变价税金额;

(2)购买方只能从发生业务的销售方取得发票,不得虚开或代理开具发票;

(3)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如发现不符合开具要求的,有权要求对方重新开具。

3、纳税人进行电子商务必须开具或取得发票。

4、发票要全联一次填写。每份票无任有几联,都必须把全部联次放在一起,一次性复写或打印,以保证各联填开的内容、金额等都保持一致。严禁开具“大头小尾”发票。

5、发票不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使用。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发票领购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6、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7、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4、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在发票联、抵扣联、存根联、记帐联注明“作废”字样,

按发票注明金额和税额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购买方须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

销售方依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参考资料:

发票开具-

一赠品与正品

需要核算成本的货品称其为正品,不需要核算成本的货品称其为赠品,

二实仓与虚仓

核算成本的仓库我们称之为实仓,不核算成本的仓库我们称之为虚仓

三调拨单和虚仓调拨单的区别

我们在现有系统中存在不同类型的仓库,因此就存在三种不同的仓库间调拨业务:

1、实仓同实仓之间的调拨业务:这种业务主要处理不同实仓间的货品调拨,由于实仓是需要核算货品成本的,因此不同仓库间的调拨存在两种情况,同价调拨和异价调拨。

2、实仓同虚仓之间的调拨业务:这种业务处理的是实仓和虚仓的货品调拨,由于虚仓是不需要核算货品成本的,因此不同仓库间的调拨只有一种情况,异价调拨,所有从实仓调拨到虚仓的货品成本单价自动为零;所有送虚仓调拨到实仓的货品,用户需要为货品赋予单价,并作为入库成本参与实仓的货品成本核算。

3、虚仓同虚仓之间的调拨业务:这种业务处理虚仓间的货品调拨,由于虚仓是不需要核算成本的,因此不同虚仓间的调拨只有一种情况,同价调拨,所有虚仓间的货品在调拨前后,单价为零,只对数量进行管理,因此虚仓调拨单不存在成本核算,也不会生成凭证。

说完这三种调拨业务,我们再来说调拨单和虚仓调拨单的业务处理区别,调拨单处理第一种和第二种调拨业务,虚仓调拨单处理第三种调拨业务。

四赠品出库的处理

销售类赠品可能存在两种业务情况,一种就是赠品本身在虚仓管理,因此赠品无单价,一种是将实仓中的正品作为赠品进行销售,这类型的赠品有成本,因此需要通过不同的赠品处理形式进行说明。下面就这两种情况分别说明。

1、赠品是存放于虚仓的,无单价,销售出库业务;

销售出库时,赠品通过虚仓出库,直接通过<赠品>功能处理,也可以通过虚仓出库单

2、赠品是存放于实仓的,有成本单价,销售出库业务;

销售出库时,赠品通过实仓出库,也就是说作为赠品的货品是有成本的,销售过程中将有成本的货品作为赠品销售,销售出库应将属于赠品出库的货品作为单独记录行编制,并在备注中注明此记录为赠品,在编制销售发票引用出库单时,赠品行的销售价填零,系统会将此货品作为正常销售参与成本结转,但不参与销售收入的计算。

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一般会向客户赠送礼品。对于赠送的礼品,可以计入促销费用核算,以下是深空网整理的关于赠送客户礼品账务处理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

赠送客户礼品怎么做账?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3、赠送的礼品、物品若属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则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赠送礼品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此,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若是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给予的折扣、折让或消费积分兑换的,则实际上该礼品属于有偿性质,个人对礼品支付了对价,也就无需缴纳个税。若是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外赠与的,个人对于礼品无需支付对价,则需由企业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