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我觉得毕业就结婚不太合适,有点儿草率了,但也不是绝对的,大家感情到了那一步了,双方家长都不反对的话,结婚其实也没啥大不的,结婚只是让双方的存在具备法律效应而已,是对婚姻双方的认可。但从我自身来说,我觉得毕业结婚太不成熟了,虽然有那种婚后生活
我觉得毕业就结婚不太合适,有点儿草率了,但也不是绝对的,大家感情到了那一步了,双方家长都不反对的话,结婚其实也没啥大不的,结婚只是让双方的存在具备法律效应而已,是对婚姻双方的认可。
但从我自身来说,我觉得毕业结婚太不成熟了,虽然有那种婚后生活很美满的,但更多的是惨淡收场,就拿我一个学姐来说吧,她跟她男朋友从初中就在一起,高中同一个班,高中毕业双方家长就对他们的事儿同意了,然后他们报考了同一所大学,还加入了同一个部门,社团部,我大一的时候加入这个部门,我那个学姐就是正部长,她男朋友副部长,天天就在部门里面秀恩爱,让我们一群单身狗羡慕地不得了,虽然她男朋友挺丑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但是我们还是挺看好他们的。
问题就是发生在他们大四的时候,他们准备结婚了,对于他们这么多年的感情来说,结婚也就是走个过场,他们毕竟感情如此深厚,婚礼是在老家办的,学校里面来请我们吃了一顿饭,我们也每个人都送上了自己的祝福,到了毕业之后,我师姐她男朋友要去当兵,注定要分开,还记得那天师姐哭的很伤心,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不过最后师兄还是去当兵了,师姐在拿到毕业证之后去师兄当兵的地方去找了个商场营业员的工作,可谓是为爱情作出了重大的让步了,听说每周能够见上一面,每天在同一个地方却见不了面,听说是每周师兄会有一天站岗什么的,能见上一面,感觉好心酸。
不过,也没过多久,就看见师姐发动态了,他们分手了,实在是忍受不了这种离别的生活,所以他们选择了离开对方,我们感觉非常可惜,毕竟这么多年都过来了,这么几个月就把他们分开,想想也是不值得啊。再坚贞不渝的感情,也不是那么可靠,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
还记得我一个朋友曾经说过,男生20岁到25岁之间,是人生中价值最低的时候。我觉得这句话说的非常地正确,这个时候,我们工作不稳定,家庭没着落,感情也不够,社会经历约等于零,人脉也没有,所以,整个人价值非常低,这个时候结婚的话,我们给不了别人任何的东西,所以还是要慎重。
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若没有附条件,附义务或者带有彩礼性质的,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房产证上是女方名字的,男方不能要回。但是如果是彩礼,双方结婚不久的,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退还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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