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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一,确定下产权是老板的,并且没有过户给你第二,协议书是否有效,是产权赠予关系还是临时借用关系,协议是否公正?只要这房产权目前不是你的,并且协议书上没有明确的写明是产权人将房屋产权赠予你的,而不是奖励你可以居住的,产权人都可以收回,法律就是
第一,确定下产权是老板的,并且没有过户给你
第二,协议书是否有效,是产权赠予关系还是临时借用关系,协议是否公正?
只要这房产权目前不是你的,并且协议书上没有明确的写明是产权人将房屋产权赠予你的,而不是奖励你可以居住的,产权人都可以收回,法律就是抠字,没有看到你的协议书,不敢给你打包票,但是基本原则就是上边说的那样。
媒体称,员工福利房价格仅8500元每平米。华为员工表示,公司内部已发出帖子征集住房分配方案,员工住房前5年是租赁,5年期满后须购买。此外,华为总部将从深圳迁往东莞松山湖,新基地已经建好,有些部门已从深圳搬到东莞。
2016年5月,一篇《别让华为跑了!》的文章在网络上被广泛转发,文章称,作为深圳科技产业的支柱的华为,正打算拔营迁往深圳边上的东莞。事后华为曾对传闻予以否认,但一年多之后的今天,华为迁往东莞一事正在进行时。
1月10日,媒体创业邦消息称,华为公司将在东莞松山湖提供3万套员工住房,价格仅8500元每平米,远低于该区域25万元每平米的市场价。
华为对于人才的投入和重视众所皆知,华为的高达近百万年终奖也是让很多人羡慕的。任正非曾放下豪言,“给的钱给多了,不是人才也变成了人才”曾刷爆朋友圈。
“华为将在东莞嵩山湖提供3万套员工住房,价格仅8500元每平”的消息再次引发一轮话题。据一位华为内部员工声称,华为内部已经向员工发出帖子征集住房分配方案,根据方案,员工住房前5年是租赁,5年期满后必须购买。不过参与分房的员工也是有资格要求:在华为工作3年以上,且搬到松山湖工作。不过,8500元的房价还未证实,要知道,该区域的市场价是25万元每平方米的市场价。
早在2012年,华为终端总部落户东莞松山湖的规划就以获批。2016年6月,曾有报道称,松山湖地区华为终端“作用无敌湖景”的“欧式小城”已初步建成。而且,已有多个部门在2017年年底搬迁至该区域附近。
可见,“华为将搬迁东莞的”消息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而依照华为以往为了留住员工所提出的种种优待,“3万套员工福利房,价格仅8500元/平”消息应该大抵是相差无几了。另外,不只是分房,华为还忙着在东莞拿地。除了商业住宅,还有商业用地。显然,华为为方方面面为员工考虑,让员工在此地安居并乐业的。
而华为研发部门集体搬迁至东莞,与深圳楼市似乎有关联
任正非曾痛批深圳房价,生活设施太贵了,企业就承载不起;生活成本太高了,工业就发展不起来。对于踏踏实实搞实体,专注实体经济的华为来讲,离开深圳搬迁东莞似乎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而任正非一直在高调为华为树立起“以员工为本”这样的一种形象,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员工以“为华为人”而自豪。这种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建立当然是简单的加薪无法替代的。很多公司在为人才流失而焦虑的时候,不妨想想,是否像华为那样真真切切的为自己的员工着想呢。
奖励员工就要有条件,如果员工的条件达到了大套的标准,挑选大套房也无可厚非。如果真是员工没有达到大套的标准而自以为是的挑选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那是不明智的选择。处于相对公平原则来讲分给小套房子也是老板职责分内之事。
两利相权取其重吧。
这要看具体细节了,
如果当初公司是做为奖励,买房送给职工,就算做赠予或者福利,那么,现在公司就没办法要回购房款。
如果当初公司买方作为奖励给员工时,有特殊的约定,比如必须继续在本公司工作满十年或满五年,或者要求员工未来要完成多少利润,等等有所要求的约定,那么,如果现在员工没有做到,或者不愿意做到,公司还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比如收回房子或者索要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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