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法律规定触犯刑事犯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赔偿。法律分析单位犯罪,法律对单位的惩罚也就是罚金,但单位犯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肯定是需要负责的,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毕竟单位也是需要人去经营,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存在什么赔偿的,
根据法律规定触犯刑事犯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赔偿。
法律分析
单位犯罪,法律对单位的惩罚也就是罚金,但单位犯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肯定是需要负责的,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毕竟单位也是需要人去经营,所以这种情况是不存在什么赔偿的,因为法律不保护违法行为。实际中,单位犯罪的不同于个人犯罪,通常会被处罚的人主要是直接主管人。究竟谁要承担刑事责任还是不确定的,首先得确定构成单位犯罪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犯罪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相关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单位犯罪主体是否符合主体要件,关键看其独立性。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所以,如果真的触犯了单位犯罪,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主观:
员工违法如果其个人构成刑事犯罪,则企业并 不承担责任 。如果员工根据企业的授权对外进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存在侵权行为,则由该员工所属的企业对外 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法律客观:《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公司涉嫌诈骗员工承认知情,如果员工知情并参与其中,属于共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分析:制假售假要判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员工私自接单的,一般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之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私自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 法规 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 劳动合同 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 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