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带着7岁儿子投河自杀,自己被救儿子溺亡,她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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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女子带着7岁儿子投河自杀,自己被救儿子溺亡,她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导读:广西一女子因家庭矛盾,带7岁儿子投河自尽,自己被救起,儿子却溺水身亡。这位轻率的母亲,在接受内心痛苦煎熬的同时,还要接受法律的审判。不管她作案动机如何,都无法否认亲手杀害自己儿子的事实,依法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会被刑事处罚。      

广西一女子因家庭矛盾,带7岁儿子投河自尽,自己被救起,儿子却溺水身亡。这位轻率的母亲,在接受内心痛苦煎熬的同时,还要接受法律的审判。不管她作案动机如何,都无法否认亲手杀害自己儿子的事实,依法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会被刑事处罚。

       

一、案件:

6月5日晚,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一名女子秦某带着7岁的儿子在打渔村滚水坝跳河自杀。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援队赶赴现场救援。秦某被救了出来,她七岁的儿子却没有了踪影。水上救援队在水面展开连续搜索,直到8日上午9点,在下游约2公里处发现了孩子,令人痛心的是孩子已经离世。目前,秦某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已被刑事拘留。

       

二、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

这个母亲的行为再荒唐,我们都无法否认一个现实,她十分的爱自己儿子。她想带走儿子,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爱。她因家庭矛盾悲观厌世想采取极端方式离开这个世界,却又不想让儿子留在世间得不到悉心的照顾,她认为带孩子离开一种解脱,而不是罪过。一位可怜又可悲的母亲!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当他们来到世间独立呼吸后,他就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人”,享有一切作为自然人的权利。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们的生命,包括自己的父母。

就本案而言,不管秦某的作案动机如何,都无法否认亲手杀害儿子的事实。秦某带着儿子跳河自尽,其主观意图不但追求自己死亡,也积极追求儿子的死亡后果,最后造成儿子不幸遇难的不良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量刑,还要看父亲的态度

秦某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与其它故意杀人案的性质有所不同。从她的作案动机来看,是“善意”而非“恶意”,这在法院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孩子不是她一个人的,是她们夫妻和整个家庭的。如果孩子的父亲和孩子的爷爷奶奶能够表示谅解秦某,她还能进一步得到轻判。从作案起因来看,可能秦某的丈夫以及他的家人也存在一定过错,这样也会减轻秦某的处罚。从类似案例来看,秦某能够认罪认罚,且能得到丈夫谅解的话,法院可能会处四五年的有期徒刑,毕竟孩子已经死亡,能够争取缓刑的可能性不大。对于此案,如何修补她们的家庭创伤,缓解家庭矛盾,是办案法官考虑的重点。

       

四、类似案例:

1、湖南一女子携儿带女自杀未遂,获刑四年。

湖南隆回县人欧阳满凤,与婆婆、弟媳、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时想不通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她考虑到儿子只有6岁、女儿只有8岁,怕其死后受人欺负,遂决定带儿子和女儿一起去死。欧阳满凤骑摩托车带着一双儿女来到唐家山大桥上面,不顾儿女的强烈反抗、哭泣,强行将他们扔入河中,接着她也从桥上跳河自杀,被路过群众发现后,将三人救起。欧阳满凤的行为得到家人的谅解,最后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2、福建一男子携二幼子自杀未遂,获刑九年半。

德化一男子与妻子离婚后,带两个儿子生活。该男子因觉得父母对其不关心,为发泄不满,两次以采取烧炭、喂食敌敌畏的方式携子自杀,意图报复自己的父母,后都被他人及时抢救。德化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

       

写在最后:

因“爱”犯罪,类似的案件很让我们无语。对于秦某来讲,一时的冲动带来一家人的终生悔恨。与她内心的痛苦来相比,此时再谈她能被判刑多少年,已没有多大意义。在此,我们也只能提醒一些家庭,对于那些易冲动性格偏激的人,要减少矛盾冲突,同时防范她们干出一些傻事!

是个让人无比心痛的悲剧,一下子两个孩子都没了!但是这样的事能怪老人吗?

一方面当然怪!老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六十多岁的老人,尤其是没有经过培训取得驾照的老年人,最好不要驾驶车辆上路。并且低速四轮电动车质量良萎不齐,大部分安全系数低,刹车性能与汽车相比相差一大截;

更何况还是带着两个孩子开车上路,就是因为本身对这个事情的危险性没有正确认识,心存侥幸,认为不会出事。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此刻老人的心应该比谁都痛!无尽的内疚和痛苦必定会伴随老人的余生,虽然自己成功逃生了,可是这样的生对老人来说一定是生不如死的生!

所以希望做儿子媳妇的,也不要对老人加以责怪,夫妻能忍住悲伤擦干眼泪向前看!

社会节奏不断加快,年轻人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对于绝大部份打工族而言,抚养一个孩子绝非一件简单事。据相关统计,一个普通家庭养大一个孩子,至少得花70万左右。

送幼儿园、请保姆帮带,花费暂且不谈,很多家长更是不放心,不少年轻人坦言,就算爷爷奶奶再不会教育,但至少不会打孩子,我们也可以安心上班。

在日本或欧美国家,很少出现老人给儿女带孩子的现象,退休后的老人往往会选择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也很少有孩子会向父母提出帮忙带孩子的要求,即便是提出,也很可能被拒绝。

但对中国老人来说,很多老人其实并不知道如何享受自己的晚年生活,就算给儿女带孩子是又累又不讨好,但是他们依然乐在其中:“累是累,可是看到我孙子,我就开心啊,啥病都好了”

其实我相信每个老人在带孙辈时,一定付出的心血比当初带自己的孩子时还多,看看他们的微信头像,三分之二的老人都用孙辈的照片作微信头像。而本文的老人带着两个孙辈,平时肯定特别宠爱,只是可能有一些危险存在于他的认知之外了。

河南许昌一女子看到自己儿子落水,竟然从10米高的桥上跳入河中救子,由于这名女子不会游泳,母子两人情况危急,幸好被附近的两名好心市民救起,现在母子平安,两位见义勇为的市民也都平安无事,一场有惊无险的接力救人事件就此结束。

见义勇为,是我国的一个传统美德,如果没有这两位奋不顾身的救人者,丝毫不会游泳的母子可能就处境危险了!

1、一位勇敢却又鲁莽的妈妈

河南许昌建安区一个2岁男孩,在高桥上玩耍的时候不慎掉入河中,孩子的妈妈见状随即从10米高的桥上跳入了水中,然而这位妈妈并不会游泳,她看到孩子落水情急之下没有丝毫犹豫地就跳了下来,这时落入水中的母子情况危急,岸上的人开始帮助他们大声呼救,此时正在附近陪着孩子游玩的市民周鑫强,听到众人的呼救边跑便脱下了衣服,跳入了河中,周鑫强快速的游到了母子身边,先把孩子托举了起来,另外一只手奋力划水,把孩子送上了岸边。

这时的周鑫强体力已经有些不支,如果再游回去确实有些勉为其难,这时 岸上的热心人扔下来两个救生圈,周鑫强套上一个正准备返回救人,一位名叫李小鹏的市民跳入河中,两人携手把这位母亲也安全带回了岸上,此时两名救人者已经是精疲力尽,好在落水的母子平安,已经被送入医院。落水的母子家人正在为无私救援的两位市民申请“见义勇为”称号,并且准备母子出院后登门感谢!

2、同是为人父母,出手救助义不容辞

这位勇敢救人的市民周鑫强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遇到这种紧急的情况毫不犹豫的就跳下河救人,可能这也和落水孩子的母亲一样,看到有人落水就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去救人了。事后虽然累得瘫倒在岸边,但是被救的母子平安,自己的孩子的夸赞也让他无比欣慰,如果没有李小鹏的援手可能周鑫强也会有危险,幸好有好心的群众找来了救生圈,没有大家的接力救援恐怕不会游泳的母子面临的将会是巨大的危险。这真的是一场有惊无险的意外事件。如果没有大家的帮助一个美满的家庭将会怎样?

3、确实还是要懂点自救技能

这位救子心切的妈妈确实令人敬佩,看到孩子落水的一刻她没有丝毫犹豫的就从10高的桥上跳入水中,可谓母子连心,然而不会游泳盲目救人确实是很危险,也很盲目,专家提醒过我们,千万不要在野外或者水边无人照顾的情况下玩水,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虽然这位母亲的爱子之心让人敬佩,但是危险还是危险,而这位救人的市民周鑫强的做法就很正确,尽量脱掉衣服鞋子,没有游泳经验的人,建议不要尝试下水救人。幸好周围人多,加上李小鹏下水合力救人,才让大家都平安脱险!

看了当时的视频所有人都为落水的母子捏了一把汗,本来以为母子两人没有生还希望,没想到两个人被平安救上岸,不会游泳的人可能觉得这么一小段距离应该很轻松,其实游个来回还要带人上岸,是要耗费巨大体力的,这和平时在泳池内游泳是不一样的。非常庆幸这位母子能遇到这么多好心人,作为父母也更要注意平时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危险真的是无处不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