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专用工具会计分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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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专用工具会计分录是什么?,第1张

购入专用工具会计分录是什么?
导读: 1、购入专用工具会计分录是什么?2、公司赠送产品给客户增值税发票要开具吗开具后账务怎么处理3、送客户的红酒如何做分录4、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为什么视同销售5、供应商赠送的备品怎么入账6、车间购买五金工具怎么入账有些生产型企业因行业需要而购置
  • 1、购入专用工具会计分录是什么?
  • 2、公司赠送产品给客户增值税发票要开具吗开具后账务怎么处理
  • 3、送客户的红酒如何做分录
  • 4、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为什么视同销售
  • 5、供应商赠送的备品怎么入账
  • 6、车间购买五金工具怎么入账

有些生产型企业因行业需要而购置一批专用工具,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维护,那么购入专业工具应怎么编制会计分录?

购入专用工具会计分录

一、专用工具价值较大的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二、价值较小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按周转材料核算:

借:周转材料-在库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一般按照五五摊销法摊销: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到达使用寿命后,摊销剩余部分: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固定资产是什么?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1、入账价值的确定:按进价入账,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按全部进价入账。如购入的固定资产需安装,则先计入在建工程,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

2、计提折旧:按照不低于5%的残值率计算出净残值,再根据该固定资产的类型定折旧年限,按一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注意:当月确定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提折旧)

单独向客户赠送的商品可以开具发票,一般根据税法的规定,赠送的商品应该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也需要确认收入。应当视同销售一样做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库存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发票开具

送客户的红酒如何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手机用于赠送客户的账务处理

如果是用于赠送客户,那么购进时即应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视同销售是增值税申报时需要视同销售,填入相应的应交增值税,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

公司购买预付卡赠送客户是否代扣代缴个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如果您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也不属于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则不属于偶然所得,不需要代扣代扣个税

送客户的红酒如何做分录由于是赠送给客户的关系,放在"业务招待费"科目里是可以要是赠送客户的红酒金额比较大,也比较多,那就要按照视同销售行为来处理账务如果红酒是送给员工的话,则可以当做福利费来入账处理

若是将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8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赠品入账

现在的大部分商家,常常欺骗单纯的消费者,从而玩一些文字游戏。例如平时说的“买一送一”,有时赠送的不是消费者购买的同样商品,而是一些别的廉价物品。那么赠送的物品应该如何入账呢其实入账并不难,关键是增值税的确认。

1如果赠送的物品是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按分摊确认收入,并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如果赠送的物品不是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则不需要确认收入。虽然赠品不确认收入,但是赠品价值要计入销售费用,同时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赠品是否缴纳个税

正常来讲,这种买一送一的行为,虽然也视同销售,但是和无偿赠与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送一”,是以消费者“买一”为前提。也就是说,顾客必须先履行购买商品的义务,然后才享有获取赠品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了,要是如果不把个人看待成客户,则无偿赠与一般要求有理由,否则可能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消费者属于客户,所以赠送的商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票的开具方式

一般情况下,商品和赠品可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这时有两种开票方式:

1将总的销售额按主品与赠品的公允价进行分摊,主品和赠品按分摊后的金额开具发票;

2将商品与赠品均按市价金额开票,同时根据赠品的市价列示折扣额。

如果商品与赠品没有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或者仅仅在备注栏注明赠品,赠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商品按购买方支付的金额缴纳增值税。

供应商赠送的备品按同类产品购进价款做相应的入账分录。供应商赠送的备品库存商品增加,同时营业外收入也是增加的,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某某产品,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赠送收入。

企业车间购买五金工具,先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于领用时按具体使用部门摊销进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中,会计分录:

借:低值易耗品,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企业领用五金工具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