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可以赠与给孙子,可以立遗嘱赠与给孙子。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
可以赠与给孙子,可以立遗嘱赠与给孙子。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孙子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代位继承,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包括房产在内。也就是说,要么是爷爷奶奶有遗嘱,指定孙女继承这个房子,要么是爷爷奶奶的儿子早逝,孙女进行代位继承。
《民法典》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孙子是住房所在地区户籍就可过户。如孙子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父母代替签字办理过户。过户住房需要房主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住房贷款还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主观:
爷爷的房子直接过给孙女当然可以。具体的 房产赠与 过户手续如下: 1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 房屋赠与 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 赠与合同 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受赠人仍然要缴纳 契税 等过户费。缴纳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赠与双方凭借房屋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事宜;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办理产权权转移。在房产赠与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赠与双方应该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转移申请与登记,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过户申请书、 身份证 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法律分析:奶奶的房产可以直接给孙女。奶奶的房产可以直接给孙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奶奶的房子孙女是否可以继承,要分情况而定:
1、孙女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权利,但是孙女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爷爷留有遗嘱,或父亲过世,孙女可以依据遗嘱或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2、孙女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需要爷爷奶奶没有在世的子女,如果有,孙子孙女就要往后移。只有爷爷奶奶没有在世的子女,这样爷爷奶奶的孙子孙女才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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