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分析:一、县(包括城市中的区,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二、代表名额:县级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三、代表名额分配:一次足额分配到各选区。四、选区划分的依据: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或单位登记的人口数为依据。农村选
法律分析:一、县(包括城市中的区,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二、代表名额:县级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
三、代表名额分配:一次足额分配到各选区。
四、选区划分的依据: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或单位登记的人口数为依据。农村选区:一个村或几个村为选区,城市选区:一个社区居委会或几个社区居委会为一个选区。每一选区按1—3名代表划分。
五、年满18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政府应在选举日前21—25天完成选民登记。
七、选民一般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也可在居住地登记选举。
八、在选举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场所公布选民名单,名单要保留20天。
九、在选举日5天前把选民证颁发到选民手中,或用身份证领取选民证。
十、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
1、各政党人民团体可联合或单独提名代表侯选人;
2、选区选民10人以上也可提名代表候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具体如下:
1、设立选举委员会;
2、划分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
3、选民登记;
4、确定选举日期;
5、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并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7、主持投票选举;
8、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9、审查当选代表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并公布。乡镇人大代表是镇符合法定条件的选民依法选出来的代表,代表镇的全体人民的,一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意愿,积极解决辖区内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乡镇人大代表的职责
乡镇人大代表的职责是:
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4、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5、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选举方式主要有两种,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1、直接选举
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2、间接选举
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选举过程分为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投票选举、代表资格确认公告等几个阶段。
代表义务
1、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2、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3、坚持中国***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民主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比如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得到了法定数量的选票即获得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一种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选举叫间接选举,比如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都是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候选人获得了法定的选票即获得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这里要注意的是,须获得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的选票,而不是获得参加投票的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
人大代表的详细信息人大代表一般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人民解放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归国华侨等,他们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
人大代表的职责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以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活动准则,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既是代表发挥作用的根本途径和形式,也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集中体现,主要有四个方面:
1、参与决策的作用。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都需要代表积极地、集体地参加,代表对人大会议上各项议案、报告的审议、表决,直接关系到这些议案、报告的通过与否,关系到决策的后果。人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反映着人大代表参加决策的能力和程度。
2、模范带头的作用。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这样,才能执行好代表职务,真正发挥好代表的作用,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和拥护。
3、监督推动的作用。人大通过的法律或者法规和决议、决定,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与人大的监督是分不开的,因而也是与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也有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有效地开展工作。“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状况,反映着人大代表监督推动的力度和效果。
4、桥梁纽带的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一方面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可以起到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总的来说,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可以是工人,农民、也可是干部、民主党派等,只要获得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的选票就可以,一旦成为人大代表的话就具有参与决策、监督推动、桥梁纽带、模范带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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