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篇一乡镇残联工作思路怎么写 一、着力抓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发20xx7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用心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社会
篇一乡镇残联工作思路怎么写
一、着力抓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发20xx7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用心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一系列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二)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硬件建设,建成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继续抓好阳光家园特色品牌。建立3个三阳光家园,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建立11个街道康复服务站。以街道阳光家园、街道康复服务站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居家托养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为主要资料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二、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力度
(一)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工程。力争全年为残疾人带给康复服务4000人次。
(二)继续抓好重点康复服务工作。为全区残疾人发放适配小型辅助器具2000件,为500户贫困残疾人带给家庭无障碍设施(区政府为民办理实事);为全区15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康复服务;做好1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00名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等重点康复服务工作,限度地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
(三)做好全区0-14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工程。尽全力做好150名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为残疾儿童带给康复机构,搞好康复工作训练。
三、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的力度
(一)抓好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就业发展需求,以残疾人培训基地为依托,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完善定向培训与就业一体化服务模式,帮忙残疾人提升适应潜力,实现稳定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20xx年,为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300人次。
(二)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坚持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予以社保补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提高企业聘用残疾人的用心性;广开门路和渠道,争取区人力资源局、社会福利企业的支持,透过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扶持有潜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从而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20xx年,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100人。
四、加强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
(一)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主的奋斗精神。加强对残疾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以全国道德模范董明、全省创业之星王怀佳为榜样,用他们的优秀品质和模范行为鼓舞残疾人、激励全社会。
(二)用心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不断活跃残疾人群众体育运动,培养选拔更多的残疾人体育人才,参加上级重大赛事。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成就和残疾人自强模范、社会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基地建设,用心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五、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
(一)完善残疾人_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区司法局的作用,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免费为残疾人带给律师咨询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率100%,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_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二)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继续开展“阳光信访”,残疾人来信来访办结率100%;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20xx年不发生残疾人群众或个人赴京非正常上访,赴省、市、区群众上访及时到场处置、劝返率达100%。
篇二乡镇残联工作思路怎么写
(一)求真务实,积极实施残疾人基本保障行动。继续落实“两项补贴”政策,做好兜底保障;继续实施慈善助残危旧房改造项目,着力解决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特殊困难问题;落实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项目和在校残疾大学生免学费及住宿费减免项目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减免政策;落实新一轮商业保险理赔方案,为全县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大病医疗商业保险;落实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二)统筹兼顾,积极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行动。加快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提升行动。持续提供基本型辅具配发、个性化辅具适配、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和救助、精神残疾人服药全额保障等各类康复服务,将残疾人纳入基层责任医生签约范围,重点残疾人签约率力争达90%以上。深化社区精准康复服务试点,加强社区康复中心(站)建设。建立残疾预防工作机制,普及残疾预防知识。继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长期志愿者服务建设,关心关爱残疾儿童及家长生理及心理上的康复。营造良好的儿童康复训练环境和优质教育资源,将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实施组织和管理,督促协调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更好更快为2-6周岁自闭症、智障儿童进行抢救性康复训练营造良好的训练环境和优质教育资源。
(三)协调推进,积极实施残疾人创业就业行动。进基地开展电商及农业种养殖等各类技术培训,量体裁衣组织残疾人参与各类职业技能课堂学习;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抽查、审核、资金发放工作;继续推进与温州壹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就业服务合作,实现残疾人就业的精准匹配;依托残疾人孵化基地、助残志愿者等资源,开展创业帮扶等就业援助服务;探索建设辅助性就业项目,争取与电商企业合作开发残疾人电商就业岗位;探索建设残联专柜,解决我县残疾人农特产品滞销问题。
(四)注重质量,积极实施残疾人公共服务行动。建成司前镇和彭溪镇两家“残疾人之家”,完成仕阳镇和筱村镇两家“残疾人之家”改造,保质保量完成省市县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残疾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律援助进乡镇、社区村居活动,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加快推进罗阳镇鹤祥社区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完成无障碍进家庭60户以上。
(五)多措并举,积极实施残疾人文化助残行动。利用残疾人重大节日,广泛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活动;继续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办电视新闻手语节目和“爱心联动”广播节目;做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我县优秀残疾人典型宣传。开展文化助残“五个一”活动,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等;深化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承办20xx年“廊桥杯”全市残疾人象棋比赛,办好乒乓球锦标赛、彩虹跑、全动会•残疾人项目等活动,积极选送优秀运动员参加省市体育赛事。开展“泰顺县残疾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才”培育项目,通过“师傅带徒弟”方式,带动更多的残疾人掌握非物质文化技艺。联合壹家人公益联合会、心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金拐杖残疾人志愿服务队等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守望星空”关爱自闭症儿童项目、“金星闪耀”走遍泰顺帮扶活动等。
(六)高效规范,积极加强残联自身建设。落实残疾人证规范化建设,依规做好20xx年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有序换发工作。推进政策规划研究,抓好“十四五”规划思路调研、文本起草与意见征求等工作。做好“一件事”改革扩面提升工作,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微改革”项目,推进“走转改,三服务”工作走深走实。推进“数字残联”建设,做好助残服务专区,优化线上服务,提升残联组织“线上+线下”服务水平。优化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举办全县残联系统干部培训班,提升残联干部综合能力。做好20xx年度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精心组织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监测调查工作,加强调查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以创建“墨香单位”为抓手,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平台建设;以创建“最干净单位”为目标,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清廉残联”建设,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打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篇三乡镇残联工作思路怎么写
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残联指导下,我乡残疾人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按照区残联的要求,全面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忠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责,结合我乡实际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残疾人工作不仅需要大量的爱心,同时也需要持久、不间断的责任感,为更好地做好我乡残联工作,现特拟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要继续学习和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积极参加区残联组织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严格按雨湖区残联和示范区事业局的要求及时如质如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加强第二代残疾证的管理和核发工作,切实做到残疾人底数清、情况明。对基础较好的村可以联合区残联进行集中上门办理。确保有需求符合的残疾人及时申领二代残疾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实事工程:今年残联涉及的实事是市实事为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确保需要安装假肢的残疾人都能报名安装。
四、继续抓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维持原有康复室的运转。对需要辅助器具康复的人员及时进行登记,选择急需的人员及时到区残联申请免费配发。继续做好阳光家园计划相关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在近几年能够分批享受相应托养和照料。同时做好有攻击倾向的重度精神残疾人的集中托养工作。
五、继续做好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助学工作:对就读高中和大学的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进行全面摸底,配合区残联开展扶残助学活动。
六、促进残疾人就业:认真组织就业年龄段内未就业残疾人参加区残联组织的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以提高残疾人员的生产、生活技能,激发广大残疾人自立能力和就业能力,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打造残疾人美好的明天。做好残疾人求职、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工作,以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
七、继续落实好残疾人扶残维权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尽快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体系。
八、结合民政临时救助、五保、低保、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开展,对符合政策的残疾人家庭做到能保尽保,尽力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
九、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对全乡范围内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摸底建档,在区残联立项的基础上进行组织实施,以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助残的意识,组织开展好“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等活动。进一步做好残联信息公开残疾人事业内容的更新、上报工作。
1 兰舟昨日系,今朝结丝萝,一对神仙眷侣,两颗白首同心,金宵同温鸳鸯梦,来年双飞了重重,新婚同祝愿,百年好合同与共。
2 用彼此的深情画出一道美丽的彩虹,架起爱情的桥梁,不分你我,共尝甘苦,融入彼此的生命,敬祝你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3 永不退色的是相互的关心,是无穷无尽深深的爱!爱情也因这一刻的融合而更温馨更美好!祝你们爆头偕老!
4 缘分的牵引,让两个人生的轨迹交错,编织出炫耀夺目爱的花纹!衷心的祝福你们:相互珍惜,同心永结!
5 堕入爱河是一份幸运,步入婚姻是一份幸福,这份幸运的幸福更是一份责任!祝福你们永远互敬互爱,甜美幸福!
6 一祝你们恩爱甜蜜,夫妻共白头;二祝你们比翼齐飞,事业更昌盛;三祝你们早生贵子,一代更比一代强!
7 据说你们郎有才,女有貌,情有投,意有合,在花又好,月又圆的今天,要缘定三生,特来祝贺:美满良缘,白首成约!
8 我祝福随风送去,你们遇到风时记得聆听,你们的回应要随风飘来,我等待着你们幸福的喜悦!愿你们相亲相爱,永结同心!
9 花好月圆,喜事连连,祝福你们婚姻坚不可摧,爱情牢不可破!和和美美,白头偕老。
10 天降大婚于是人也,必先苦恋新娘,费尽心思,殷勤献尽,而后其成!恭喜你大婚达成,祝福你们盟结良缘!
11 欢声,笑声,声声都喜悦;新郎,新娘,新人真幸福!愿你们一直带着这喜悦和幸福走进人生的新篇章!祝福你们!
12 东风喜,欢情浓,一杯良缘,一生牵引!爱、爱、爱!春如新,人颜红,笑意喜色上眉头!祝你们山盟永在、海誓长存!
13 佳人遇,情爱浓,正是相结时。原寻寻觅觅,现卿卿我我,祝天天恩恩爱爱!新婚快乐!
14 横看新郎与新娘,温情喜色尽相同。露出幸福真面目,只缘身在祝福中。祝你们新婚快乐、永远幸福!
15 爱人几时有,友人问青天。然而才过多久,婚期已传来!!我现短信发去,愿你此缘如明月,高处永不落,婚姻永美满,幸福在人间!恭喜恭喜啊!
(一) 祝贺你周岁啦!宝宝生日快乐!
(二) 祝福宝宝聪明伶俐听话乖巧
(三) 祝宝宝:健康快乐,幸福平安
(四) 以后要听妈妈的话,做个乖宝宝哦!
(五) 希望你身体强壮,快快长大,越长越可爱哦。(六) 希望你成长的道路上,可以有个好的氛围,可以快乐成长!
(七) 希望未来的日子,你都能快乐的成长,有个快乐美好的童年!
(八) 祝你快快成长,永远都可以用你可爱的微笑,感染身边的每个人!
(九) 烛光映着笑脸,红酒醉着容颜,乐曲绕着耳边,欢歌唱着团圆,蛋糕甜着心弦,贺卡写着祝愿:幸福生活年年,快乐时光天天。祝:生日快乐!
(十) 烛光交辉映甜蜜,长寿面来缠幸福,红酒醉人心中美,良辰美景庆生日;恭喜,恭喜,又长大一岁,祝你在新的一岁里事事顺利!生日快乐!
第十九条 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立中国残联各级地方组织。
第二十条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审议同级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本级大会主席团。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为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设专门协会。
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设主席、理事长。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虚正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联合会是八大群众团体之一,使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残联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携渣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法定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
(四)协助政府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科技信差隐悔息化应用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
(九)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参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工作。
第一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第二条 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第三条 中国残联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第二章 任务第四条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第五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第六条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第七条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第八条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第九条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十一条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第十二条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第三章 全国组织第十三条 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三、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第十四条 名誉职务 中国残联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中国残联主席团聘请。第十五条 主席团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主席团职权是:一、选举主席、副主席;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五、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的情况;六、监督“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建设情况;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 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代表。理事长由中国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职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中国残联的日常工作。第十七条 专门协会 中国残联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第十八条 团体会员与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承认本章程,可申请作为本会的团体会员。第四章 地方组织第十九条 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立中国残联各级地方组织。第二十条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审议同级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本级大会主席团。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为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设专门协会。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设主席、理事长。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第五章 基层组织第二十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同意、本单位批准,可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联合会。第二十三条 基层组织的任务是: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有益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第六章 经费第二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一、政府财政拨款;二、社会捐助;三、其他。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残联解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成立于1983年11月,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职能。主席邓朴方。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3年9月9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第二条 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三条 中国残联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五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第六条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七条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一条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第十二条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
第三章 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 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三、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
第十四条 名誉职务
中国残联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中国残联主席团聘请。
第十五条 主席团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主席团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的情况;
六、监督“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 条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中国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职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中国残联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专门协会
中国残联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团体会员
与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承认本章程,可申请作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十九条 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立中国残联各级地方组织。
第二十条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审议同级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本级大会主席团。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为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设专门协会。
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设主席、理事长。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
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同意、本单位批准,可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十三条 基层组织的任务是: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有益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一、政府财政拨款;
二、社会捐助;
三、其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残联解释。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第二条 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三条 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编辑本段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五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条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七条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一条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第十二条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 编辑本段第三章 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 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三、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 第十四条 名誉职务 中国残联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中国残联主席团聘请。 第十五条 主席团 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 主席团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调换、增补主席团委员; 六、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的情况; 七、监督“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中国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期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中国残联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专门协会 中国残联设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团体会员 与残疾人事业有关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承认本章程,可申请作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编辑本段第四章 地方组织 第十九条 按国家行政区划设立中国残联各级地方组织。 第二十条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审议同级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本级大会主席团。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为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 县(市、区、旗)及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设专门协会。 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设主席、理事长。理事长负责日常工作。 编辑本段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 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同意、本单位批准,可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十三条 基层组织的任务是: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开展有益活动,为残疾人办实事。 编辑本段第六章 经 费 第二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一、政府财政拨款; 二、社会捐助; 三、其他。 编辑本段第七章 会 徽 第二十五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外形为梅花图案,中心由“残疾人”三字汉语拼音缩写CJR组成。底色为翠绿色,中心图形和边线为金**。 第二十六条 中国残联会徽可在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场悬挂,也可作徽章佩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英文译名是“China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缩写为“CDPF”。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