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母公司(parent company)、子公司(subsidiary)和分公司(branch)划分,主要依据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这种划分直接影响到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责任人的确定。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尚无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
母公司(parent company)、子公司(subsidiary)和分公司(branch)划分,主要依据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这种划分直接影响到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责任人的确定。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尚无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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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为了维护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保证经济信息的真实可靠,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该体系必须充分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能有效控制母公司及子公司风险。
(一)建立集团内部的重大经济决策控制制度,规范子公司行为
1资本运营制度。如投资、筹资。对外经济担保、签订经济合同等。资本运营管理影响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母公司应集权管理,但要给予子公司适当的分权,即母公司可赋予子公司一定限额的管理权,超过权限范围,一律由母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及筹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制度,并重视跟踪管理,规范子公司的行为。
2资金管理制度。为降低资全成本,控制企业的负债规模,改善企业的债务结构,母公司应当建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落实资金管理责任通过依法设立的内部金融机构,或借助银行网络,利用合法的金融工具,对企业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有利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风险。
3资产管理制度。在此是指狭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资产的产权变动及或有产权变动实行限额审批制或备案制。对子公司资产的现状、存量、增减变动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出具季度固定资产状况报告,并根据财务制度,制定合理的折旧方法等等。
(二)制定企业一般性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
针对经营活动中的购入、销售、收款、付款、理财等各环节及有关财产、物资的收发保管和货币资金收支、费用标准制度等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的操作程序控制。这些控制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授权与审批制度、财产的实物控制制度,以及收支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财务检查与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等。
二、建立财务预算制度
财务收支预算是集团目标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将企业集团的决策目标及其资源配置规划加以定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内部管理活动或过程。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通过预算明晰企业经营者各部门和各个员工的权限和责任区域,从而强化财务控制功能。
(一)预算编制宜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要进行上下沟通,一般要经过预算指标的提出、综合平衡、审议下达、控制执行。信息反馈。预算调整等若干环节,形成最终预算,经企业最高决策层审批后,成为正式预算,逐级下达各部门执行。
(二)预算确定后要实行动态跟踪、实时监控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子公司要做到月度有简要说明;季度有分析,中期向集团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不断调整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管理在公司日常运营中的作用。
三、完善激励、约束制度
企业集团的最大优势在于整体性,要使其得以充分发挥,需结合于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制定利润分配制度及奖惩分明的业绩考评制度,将奖励与惩罚、激励与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利润分配制度
授权经营集团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投入者,其利润分配是集团利润分配的核心内容。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对应的是按股份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母公司在制定分配方案时,要兼顾母子公司利益所得。子公司税后利润既要按一定的比例留存母公司,使集团的长远发展有一定后劲,同时也要保证子公司业务增长需要和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有助于调动成员企业及其员工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感。合理的利润分配制度会提高集团的财务资源配置效率。
对于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分配应根据子公司经营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建立健全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检查和控制制度。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所规定的工资奖金计提原则,在计提工资金额范围内自主分配。
(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1确定适当的国有资本保值增直率。集团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标准值及企业三年的经营状况,结合市场以及企业的具体实际;确定适当。切实可行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2完善子公司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主,以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增长率、销售增长率等为辅构成的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企业的绩效。
3制定精确、公平的激励机制。集团公司需系统分析、搜索各类与激励有关的企业信息;综合分析,制定科学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合理的激励机制;该机制要与集团公司年初下达的各项考核体系相结合,明确将目标考核同总经理的年薪挂钩,建立风险金制度;激发子公司员工的竞争意识,充分发挥人的潜能。
四、健全财务信息监控制度
(一)财务报告及重大财务情况通报制度
财务报告是最为核心的信息报告载体与来源途径。要充分发挥财务信息的决策价值与控制功能,总部必须以制度的形式从信息质量标准、报告标准、内容结构以及组织程序等方面确立一整套明晰的、可操作的信息报告规范,包括财务信息质量标准、财务信息报告标准、财务信息报告结构内容、财务信息报告组织程序等。
(二)内部财务分析制
健全企业财务分析制,要形成月有简要分析,季有分析,年度有财务状况说明书。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及时评价企业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管理水平、发展趋势,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纠正偏差,解决问题,以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财务总监或财务主管委派制
为切实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集团公司可向各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或财务总管。其职责在于负责组织、领导派驻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参与子公司重大经济决策,建立健全和完善于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对子公司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委派人员的人事、工资、奖金、福利由集团公司负责。
(四)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为了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监督、评价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必须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1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以强化集团公司资产控制为主线;必须对子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并对一定金额的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经济合同等进行专项审计。
2实行常规的年审制度。年度终了,对子公司全年的经营情况全面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确认各子公司经营者的经营成果,考核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奖罚。
3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对子公司领导高任实施审计,审查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营业绩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从而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五)建立一体化的计算机网络,建立集团财务数据库
集团公司应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覆盖整个集团的网络系统,大大提高财务、经营等各方面信息的传送、处理、反馈速度,方便查询各种财务数据,并通过应用软件随时制成各类统计分析资料与财务分析报告,为领导层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数据。
母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以母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海外经济实体进行有效控制的总公司。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那么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联系是什么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存在这联系,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内容。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特征
(1)母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法律规制
(1)对子公司利益及其少数股东的保护
对子公司利益的保护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赋予董事诚信义务。如果董事违背义务,就要负法律责任。
2、股东代表公司的诉讼,亦称"股东代表诉讼"。
(2)对相互投资关系的法律调整
为防止资本无限制的重复计算和相互虚增资本,保护公司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世界上许多国家公司法都对公司间相互投资比例及相互投资公司表决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
(3)对母子公司之间债务责任关系的法律调整
在一般情况下,母子公司各作为独立的法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这是多数国家对于母子公司债务责任适用的原则。但在有些情况下,如母公司为了集团的整体利益,监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损害了子公司少数股本及债权人的利益,母公司是否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集团中的母子公司虽名为独立的法人,但是,公司集团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组织,追求整体经济效益最优是其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加强对公司集团的监管,许多国家公司法都对公司集团的整体性作出了规定。
以上就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联系的相关内容,母公司是与子公司相对应的概念,是指通过掌握另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其他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公司。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是子公司,即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契约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公司集团内部最重要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