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首先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辅警谎称自己是正式警察,违法吗?另一个是这个辅警欺骗感情违法吗?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能给你一个确定的答案,因为我问过相关律师,都说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你的朋友想走法律程序,就让她去咨询律师,律师会
首先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辅警谎称自己是正式警察,违法吗?另一个是这个辅警欺骗感情违法吗?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不能给你一个确定的答案,因为我问过相关律师,都说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你的朋友想走法律程序,就让她去咨询律师,律师会根据她提供的证据跟相关事实,给出具体判断。
但第二个问题,我认为是不违法的,因为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欺骗感情犯法,只要交往期间,他们是自愿发生关系,根本不构成犯罪,这只是涉及道德问题,而且对方并没有欺骗你朋友的钱,就连诈骗的性质都够不上,但如果你的朋友不甘心被骗,可以查出对方家庭情况,包括对方的妻子和女儿,在什么地方上班上学,然后把对方出轨的事情告知对方的妻子跟女儿,也可以把对方出轨的事情告知对方的单位,去对方单位闹也行,但要保证自身安全,最好是有朋友陪同。
对方固然有错,并且是个渣男,可这种事情你朋友就没有过错吗?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嘛?对方已婚这种信息查不到,就不能去对方单位看一看吗?最起码把对方的工作查清楚了也行啊!怎么能这么草率就跟对方同居呢?如果你朋友当初是贪图对方的职位,才跟对方在一起,那两个人就是各有所图呗,说句不好听的,你朋友被骗,也是自找的,不贪心不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吗?但如果你朋友是因为他这个人才在一起的,无关对方的职业,被骗了确实惨,但也不要自暴自弃,你开导开导你的朋友,吃一堑长一智,现在知道真相,赶紧分手,能讨回公道就讨回公道,讨不回公道,就当作教训,这种事情如果闹大了,你朋友当过人家小三的事情,不也被别人知道了吗?虽然是被骗的,但这个名声确实也不太好,你说是不是?你朋友能不介意吗?
以后让你的朋友一定擦亮眼睛,谈恋爱不要紧,但是一定要在了解了对方之后再同居,再把自己交给对方,不要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对方说自己是正式警察,就一定是吗?那对方要是说自己是富二代,你朋友也傻乎乎信吗?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去男朋友的单位参观一下,或者去男朋友的单位核实一下,过分吗?就没见过对方的朋友吗?从对方的朋友口中就得知不了真相吗?不要恋爱脑,对方虽然这次没有骗钱,但也欺骗了感情,你可看着她,别回头被渣男的三言两语哄骗,又屁颠屁颠给人家自愿当小三去了。
笔者此前关注过许多“感情纠纷”相关案例,看完之后瑟瑟发抖……真的应了那句“当初爱一个人有多深,如今恨得就有多彻!”
在我看来,一旦有人因感情纠纷失去理智,可能他表现出来的残忍与狠毒,比那些真正的悍匪更可怕。因为他们的思维已经彻底走进一个死胡同,彼时的爱通通转化为了仇恨与愤怒,甚至不惜搭上自己,清除当初成为他们之间阻碍的所有人……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位嫌疑人原本是一名辅警,但因为感情纠纷辞职,之后列举一份“恋爱必杀名单”,密谋两年进行报复……
“致命”的恋爱……魏冉生于1996年,案发前在华宁县交警大队担任辅警。在同事眼中,魏冉平常在工作中表现勤恳,为人各方面都好好的。——但在感情方面总是会“想不清”;
魏冉共交往了三任女朋友,每段感情结束后,都对他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其实也不关女友们的事,而是魏冉自己的心魔作怪。因为他总是孤注一掷地认为“前三任女友对他实施了‘感情欺骗’。”所以他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最终毫无理智地“爆发”了出来……
早在2017年,他与上一任女友张女士分手时,便产生过同样的报复心理。当年的10月21日深夜,魏冉携带刀具爬墙进入张女士家,后在多方的劝阻下,魏冉携带刀具离开了,这一次没有引发悲剧。
没过多久,魏冉又认识了新的女友黄女士,再次卷入热恋中的他,渐渐地淡忘了张女士跟他分手一事;只可惜好景不长,很快,黄女士也发现他们性格各方面并不合适,主动提出了分手。
这次分手,对魏冉的打击更大,新伤旧恨一并被点燃。魏冉下定决心要杀死那些曾经欺骗和阻碍过他的人。
最终,在近2年的密谋下,魏冉潜入黄女士的住宅内,当场将其现任男友张某某捅杀,搏斗中,黄女士趁机逃跑。
凶手魏冉潜逃后被逮捕,2020年下旬一审判决死刑。目前,二审开庭日期尚未公布……
精心策划2年,在犯罪电视剧、**里学习经验……黄女士提出分手后,魏冉一再纠缠,多次提出跟她和好,但均遭到黄女士的拒绝。过了一段时间,黄女士认识了新的男朋友张某某;魏冉彻底失望,认为黄女士骗了他,而张某某是阻碍他们在一起的罪魁祸首……
盛怒之下,魏冉的心中早已拟定了一份“恋爱必杀名单”,其中就包括前女友黄女士与张某某。之后他收集了大量的犯罪**、电视剧,学习**里的作案手法。
为了不留下线索,他还购买了法律书籍研究。到黄女士家周围实地考察,记录县城监控摄像头,并研究好作案后逃跑的路线。
为了不留下指纹,从2017年9月–2019年12月,他分别在网上购买了黑色塑料自锁式尼龙扎带100根、加厚防滑耐磨胶套3双、加厚一次性橡胶手套100只,以及一个专门的作案背包。
警方了解到,从2019年5月–2020年1月,魏冉一直跟一名同事徐某有密切联系。两人大概有600多条聊天记录,魏冉一度表示,自己想杀人,只有杀人才能得到心理的解脱,期间徐某有劝他“放下”。
后来,魏冉向徐某借了打磨机打磨三棱刺。并向其询问在哪里能购买“大威力警棍”。
一切准备就绪以后,魏冉于2020年1月21凌晨3点多潜入黄女士家,趁张某某、黄女士熟睡之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三棱刺、电击棒对张某某行凶。
黄女士在阻止魏冉时,被其持刀划伤左手,随后张某某倒地死亡。魏冉又用三棱刺刺黄女士,随后用手掐,用皮带勒住黄女士的颈部。挣扎中,黄女士挣脱皮带后逃脱。
笔者观点:
看完这起案例,笔者深深地感受到了“感情纠纷”的可怕。
由于求复合未果,这名男子彻底钻进了死胡同。为了进行报复,他甚至拿出了吃苦耐劳、锲而不舍的精神……学习法律,学习杀人技巧,查找监控漏洞,练习逃跑技能……用心之深,令人感到诧异。
试想一下,如果他肯把这些时间与精力都用在正道上,未来还担心找不到女朋友吗?
归根结底,这类人有心病,占有欲非常强,心理比较扭曲和极端,甚至有严重的反人类倾向。他可以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于他人,甚至是无辜的人……
喜欢一个人,就要喜欢全部,包括工作!至于她的合同工身份,派出所有合同制民警、辅警、工友(如食堂、总务、后勤的临时工等)等。这些人中有的可转正,有的很难转正。看个人本事了!
再有,有人利用假身份行骗,要注意。当然核实属实,什么工作、身份,不应成为影响感情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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