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导语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持卡消费越来越遍及,比方购物卡、餐饮卡、美容卡等,这些卡都是先付费后购买,也被称为预付卡,现在,很多企业在给员工发放福利的时候,会采取这种形式,那么公司买的预付卡如何做账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一下吧。一、购买
导语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持卡消费越来越遍及,比方购物卡、餐饮卡、美容卡等,这些卡都是先付费后购买,也被称为预付卡,现在,很多企业在给员工发放福利的时候,会采取这种形式,那么公司买的预付卡如何做账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购买预付卡如何做账
1、公司购卡时,做以下分录: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公司持卡消费时,做以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来列支科目)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二、预付卡业务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相关规定:
1、销售预付卡开票方法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销售预付卡时无需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应向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增值税专用发票。
2、实际消费时开票方法
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商品和服务分类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因此,购卡人实际消费时,销售方实现了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得向购卡人开具普通发票。
3、资金结算时开票方法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资金结算环节,销售方无需缴纳增值税,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作为财会人员,进行会计实训,学会进行账务处理是必须的,以上的公司买的预付卡如何做账也是需要掌握的工作要点,更多账务处理技能,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购买礼品送给客户做账的方法是:
购买送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具体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税费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税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纳税
一、功产(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
1、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
1、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赠送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库存商品
赠送客户的商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公司赠送产品怎么入账?
进销售费用,相当于广告费了。广告费应该是不能超过年收入的15%如果超过15%可以下一年继续扣除。
财务做账时,赠送的东西怎么做?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处理
外购商品作为赠品如何做账务处理(急)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你先做入库处理。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赠送:
借: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
贷: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金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用于赠送的商品,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促销分录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平均销售价提取税金阀
销售100个结80个分录
借:应收帐款(100个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80个的)
贷:应收帐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个的)
贷:库存商品
请问企业无偿赠送他人自产产品要怎么做账? 谢谢
无偿赠抚他人产品,要做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赠送的物品怎么做账
买一赠一”作为商业零售企业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那么“买一赠一”行为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如何处理的呢?
关于买一赠一策略中附送的赠品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的问题2008年以前并没有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实务中对此问题争议非常大,一种观点认为:赠品应视同企业对外捐赠,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应该视同销售进行纳税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赠品的销售价款实质上已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款中,只是尚未在合同和发票中单独标明赠品的售价,没有将赠品的售价从销售价款中分离出来而已,属于有偿赠送,应当视为成套、配套或捆绑销售,即销售带有赠品的商品,所以无需视同捐赠处理。由于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则往往采用了第一种处理方法,即将“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则产生了税收与会计的差异。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了新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对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也使“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有了明确答案。
一、税法基本规定。
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二、政策解读及举例
1、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文件的关键在于确定了买一赠一的行为性质,它属于两种销售行为的组合,只不过没有分别定价而已,而不是一个销售行为和一个捐赠行为的组合。
举例说明:如某企业采取“买一赠一”形式销售,销售A商品,售价不含税(公允价值)1000万元,成本700万元;同时赠送B商品,同类不含税售价(公允价值)50万元,成本30万元。则该企业“买一赠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
(1)确认A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1000/(1000+50)100%=952%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952%=952(万元)
则 A商品的销售收入=1000/10501000=952万元,A商品对应成本为700万元。
(2)确认B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50/(1000+50)100%=48%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48%=48(万元)
则B商品的销售收入=50/10501000=48万元,B商品对应成本30万元。
(3)该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52-700+48-30)25%=675万元。
2、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作为视同销售,也就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所列举的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的情形。那么“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规定会不会产生税收与会计的差异呢?
举例说明:某超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12月开展节前促销活动,该超市服装柜推出了一项某品牌棉袄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凡购买大号棉袄一件,赠送同品牌小号棉袄一件,该品牌棉袄大号进价150元件,售价220元/件,小号进价22元/件,售价40元/件,月末结账前,经核算12月份共销售该品牌大号棉袄900件,票以开、款已收。
(1)该企业的会计帐务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
收到赠送样品如何做账
直接做到外帐。不用入帐。我们公司都是这样做的。有个记录就行了。
接受赠送的商品再销售,该如何做账?
我认为不应做固定资产处理,要作为库存商品。不然要交税的
受赠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库存商品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
销售时,把电脑当作商品销售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库存商品 3000
无偿赠送的,为视同销售,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正面回答
企业购买购物卡送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1、企业购买购物卡时: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2、企业将购物卡赠送客户时: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预付账款。
二、分析详情
企业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客户的,应视为业务招待费,但若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并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起到宣传作用的,应视为作为业务宣传费。而对于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则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一般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所必要的一项成本费用支出。
三、业务招待费有什么?
1、因企业生产经营而赠送纪念品支出的费用;
2、因企业生产经营而宴请或工作餐支出的费用;
3、因企业生产经营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的支出费用。
公司购买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是有好几种会计处理方式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呢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司购买购物卡的账务处理
1、公司购入购物卡,取得了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2、作为过节福利,发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附件可以附上购买购物卡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职工领取购物卡的签字单;这里的购物卡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3、购物卡送给客户作为交际应酬费,来维护客户关系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购物卡在产品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比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属于随机赠与个人的情况,不需考虑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销售时将其以买赠的形式赠送给客户,例如达到一定的销售额即可赠送一定额度的预付卡,此时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凭据按照销售费用-促销费税前扣除。
5、用买的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办公用品,可以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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