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外购设备无偿赠送给客户,一次性收取客户3年技术服务费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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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外购设备无偿赠送给客户,一次性收取客户3年技术服务费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第1张

将外购设备无偿赠送给客户,一次性收取客户3年技术服务费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导读:账务处理如下购进时借:固定资产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无偿赠送时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一次性收取3年技术服务费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服务费贷:应交税费-

账务处理如下

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一次性收取3年技术服务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服务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每月分摊计入服务费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税后服务费收入  

贷:预收账款--服务费   (3年服务费/3年/12月)

假如固定资产要看他符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如果不符合就做费用 处理啊

而且你买电脑送给客户对于你来讲差不多就是给赠送给客户。

这应该不属于企业的正常费用应列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账户

仅供参考!

外购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扩展资料: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业务招待费

1、单位外购产品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单位将产品赠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将外购产品赠送给客户时,应作视同销售处理,通过“销售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处理,并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