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公司采购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业务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
公司采购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业务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扩展资料: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参考资料:
业务招待费
公司采购送给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扩展资料:
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支出有虚假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税务机关有权要求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不进一步检查,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权。
-业务招待费
超市为了吸引顾客,增加销售量,通常会准备一些礼品作为赠品,当顾客购买超市的产品时可以附送一些小礼品。那么购买送客户的礼品时,计入哪个科目?
购买送客户的礼品计入什么科目?
1、购买送客户的礼品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3、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公司去超市买的日用品怎么做账?
答:如果购买的日用品一般大量采购,却通过库存收发;
购入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促销自家产品,一般都会以抽奖送礼的形式宣传产品,那么对于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该怎么做账?要缴纳个税吗?
公司给客户赠送礼品的账务处理
公司向客户赠送礼品,做账时,一般在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科目核算,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算销项税额
赠送礼品给客户要不要缴纳个税?
需要按具体情形区分:
1、如果客户不是个人,而是公司或其他单位组织的,则不会涉及个税的缴纳;
2、如果客户是个人,但属于“买赠”情形,则无需扣缴个税;
3、如果是向个人赠送礼品,并非“买赠”的赠送,才要扣缴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年第74号)的规定: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涉及的增值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由以上规定可知,如果公司做宣传活动过程中以抽奖等方式向客户无偿赠送礼品的,则发生了视同销售的行为,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更多推荐:企业推广活动赠送礼品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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