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去孤儿院对外开放吗?可以去探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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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去孤儿院对外开放吗?可以去探望吗?
导读:最好别去,那里的环境很压抑,去了心里不舒服而且那里的小孩子大多对外来人有敌意,一点也不友好,理也不理人的,还老盯着人看私人去参观恐怕不行,是做慈善活动跟着去的<strong>孤儿院的弊端如下:</strong>孤儿院的弊端,在于在孤儿院长大

最好别去,那里的环境很压抑,去了心里不舒服

而且那里的小孩子大多对外来人有敌意,一点也不友好,

理也不理人的,还老盯着人看

私人去参观恐怕不行,是做慈善活动跟着去的

<strong>孤儿院的弊端如下:</strong>

孤儿院的弊端,在于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大部分有较重的心理问题。事实上因为要培养一个出色的孩子,父母必须有这样的意识和自信:父母是最好的老师,亲情是最好的营养品,餐桌是最好的课桌,家是最出色的学校。因为不可避免的愿意孤儿院的孩子往往达不到这种条件。但是孤儿院的孩子和父母隔绝开来,就可以锻炼出很强的自理能力;把孩子早早送入集体生活中,就可以有很好的集体意识、善于和人合作。

当然可以。孤儿院是一个需要社会帮助和支持的地方,让孩子们了解和参与这样的活动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和成长经历。

在带孩子去孤儿院之前,您可以先与孤儿院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规定,以便您能够更好地准备和计划。例如,了解孤儿院是否有特定的义工活动要求,是否有适合孩子参与的活动,以及是否有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在活动当天,您可以带领孩子一起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义工活动,例如帮助打扫卫生、整理房间、陪伴孩子们玩耍、给他们讲故事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您可以教育孩子有关关爱和尊重他人的重要性,让他们了解帮助他人的意义和价值。

最后,您也可以与孤儿院的孩子们交流和互动,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故事,这将有助于孩子们更好地理解和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总之,带孩子去孤儿院做一天义工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和慈善活动,可以让孩子们了解社会中的需要和帮助他们成长。

一、送孤儿院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一些单身或已婚的人在满足条件的时候,是可以领养孤儿院的孩子的。但是还需要对申请人的条件作出审查,不符合的自然也就不能领养小孩。那么,孤儿院领养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孤儿院领养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孤儿院领养要满足什么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领养弃婴要什么条件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二)作为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不满十四周岁。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2、丧失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肠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3、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须征得其本人同意。被收养人已有配偶的须征得其配偶同意。

      (三)作为送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三、您好,咨询一下孤儿院领养孩子必须要结婚吗

      不是必须要结婚的,只要符合领养的条件,就可以领养。按照相关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四、去孤儿院领养孩子要钱吗

      收养孩子不需缴费,但须一定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以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如果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

      (四)不受此条件的约束有一下几种情况1、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2、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3、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4、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

      (八)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收养是一个家庭的重要之决定,同时也是所收养孩子一辈子的事,必须放在重中之重。孤儿院是为那些没家的孩子暂时搭建的港湾,是国家慈善实事业的一种类型,在孤儿院领养孩子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

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孤儿院,孤儿院是不会收取这个孩子的,孤儿院收取孤儿的标准是这个孩子没有任何可以照顾他的亲人,或者无法联系到他的直系亲属的情况下才可以送孤儿院,自己有抚养能力的人是不可以送自己的孩子去孤儿院的

未婚生子,一人抚养不了不能把孩子送到孤儿院。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不被允许的。如果父母双方都确实无力抚养孩子的,可以将孩子送给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收养。对于直接抚养子女但却有困难不能抚养的情况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在另一方也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亲戚收容领养,或请求政府代为收容。

目前在我国,只有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残疾儿童、弃婴才能进入体现国家监护制度的儿童福利院,其他未成年人还无法获得国家的监护。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院领养要什么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从描述上看孤儿院的孩子有前途,有未来。孤独的儿童,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这个世界最痛苦的不是分离,不是失恋,而是孤独!他们在孤独中成长,在孤独中学会坚强,我们应该敬佩他们才对关爱么 呵呵 我觉得笑话了点,因为他们失去的不就是我们的关爱么,因为我们的不关爱所以他们才在那种地方,应为我们的不关心所以他们才有那样的待遇,那么我们是不是又该忏悔呢?忏悔么 因为忏悔所以有了孤儿院啊 但是那真的是忏悔么!

我觉得现在的小孩真是活得太好了

有父母关怀,有优越的生活条件

又不愁吃穿~~~还在这里大发父母的牢骚(指的就是我了)

昨天和朋友们去了一趟孤儿院

说真的很不忍

看到孤儿院的那些被父母遗弃的小孩

几乎全是女的,男孩子就是瘫痪了的

我真的觉得那些父母很讨人厌

既然要抛弃,为何当初还要生

还有很多是健康的女孩子都被抛弃了

幸好有很多善良的人把那些健康女娃给领养出国了

不知那些抛弃子女的无良父母看见

会不会在二十年后来一场认亲活动~~~~~~~

超级鄙视他们

那些被抛弃的小孩,不知他们懂事了会怎么想

"是因为我残疾,所以被父母抛弃"

"因为我治不好,所以父母不要我"

那里有几个兔唇很严重的孩子

我听说兔唇的小孩做手术要趁早,

晚了会影响以后的生活

可是我们这些学生实在无能为力

用的是父母的钱只能叫父母多多关注那些小孩

我们很想去帮那些小孩申请嫣然天使基金可是不知是否申请得到

全中国有这么多的兔唇小孩,他们真的会帮那些小孩吗

还有那个半身瘫痪的可爱小女孩,姐姐希望以后可以看见你双臂挥洒,双脚跑步的样子~~~

那些感染了病毒的可怜小孩,希望姐姐以后有能力去帮助你们

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士,媒体多关注那些被抛小孩

他们只有几个养老院的老人照顾,而那些老人也没有经济来源

只能靠一些好心人的捐助来照顾小孩

而那些得了病的小孩要用的药很贵,

这些老人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去照顾小孩~~~~

我衷心的希望社会多给那些小孩一点帮助吧~~~

等我有能力自己赚钱之后,我一定会帮助那些小孩~~~

一定会的~~~~~~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