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领养的小孩管不了可以再送回孤儿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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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院领养的小孩管不了可以再送回孤儿院吗,第1张

孤儿院领养的小孩管不了可以再送回孤儿院吗
导读:可以。养子养女未成年,养父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养父母)、送养人(孩子的亲生父母或福利机构)以及孩子(10岁以上)这三方意见达成一致,可以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是孤儿院,孩子年龄又超过10岁以上,则需要在征得孤儿院和孩子的同意下,向县

可以。养子养女未成年,养父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养父母)、送养人(孩子的亲生父母或福利机构)以及孩子(10岁以上)这三方意见达成一致,可以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是孤儿院,孩子年龄又超过10岁以上,则需要在征得孤儿院和孩子的同意下,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解除。

送养孩子的条件有

1、如果是孩子的监护人,送养孩子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2、如果是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3、送养人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者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