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是度假产品抵用券。1、度假产品抵用券是什么?度假产品抵用券可以在预订度假产品时抵扣部分或全部金额。每张抵用券只可使用一次,不可找零,不得转让,不能兑换现金5、如何使用度假产品抵用券?网上预订度假产品时,在选择付款方式页面可以使用抵用券,系统
是度假产品抵用券。1、度假产品抵用券是什么?
度假产品抵用券可以在预订度假产品时抵扣部分或全部金额。每张抵用券只可使用一次,不可找零,不得转让,不能兑换现金
5、如何使用度假产品抵用券?
网上预订度假产品时,在选择付款方式页面可以使用抵用券,系统会自动显示扣除抵用券后的付款金额。电话预订度假产品时,请告诉工作人员您需要使用的抵用券面额和张数,如果在预订前设置过抵用券使用密码,请您一并告知,以便工作人员验证。
获得省钱包惊喜抵扣券方法如下:
1、下载省钱包APP,需要下载并安装省钱包的官方应用程序。可以在应用商店中搜索“省钱包”,找到并下载适用于设备的应用。注册并登录,打开省钱包应用后,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已经有了省钱包的账号,直接登录即可。
2、浏览活动页面,在省钱包应用中,浏览活动页面或者首页,会有一些抵扣券的活动。可以查看是否有惊喜抵扣券的相关活动。参与活动,有相关活动,按照活动规则参与即可获得惊喜抵扣券。需要完成一些任务、分享活动链接、邀请好友等等。
3、领取抵扣券:一旦完成了活动要求,系统会自动发放抵扣券到省钱包账户中。可以在账户页面或者优惠券页面查看和管理抵扣券。
企业为提高商品销量,一般通过赠送代金券的方式进行促销,企业发生赠送代金券业务,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个税吗?接下来深空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赠送代金券的税务处理。
一、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代金券不属于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也不是服务,因此赠送代金券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用缴纳增值税。
二、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此个人因购买商品取得的代金券,不需要缴纳个税。
三、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因此企业赠送的代金券,无需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