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送了我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当时是我妈妈的名字,我应该怎么预防他来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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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送了我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当时是我妈妈的名字,我应该怎么预防他来要回房子?,第1张

我的朋友送了我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当时是我妈妈的名字,我应该怎么预防他来要回房子?
导读:你表达的不清楚。是不是你朋友送给你房子,但是却过户到你妈妈名下?你现在怕你朋友反悔,怕他收回赠与收回房子?如果他只是说要赠与,产权没有过户,那房子还是他的,他想送就送,不想送就不送,说的话可以不算数,随时可以反悔。但是,赠与一经生效,产权就

你表达的不清楚。

是不是你朋友送给你房子,但是却过户到你妈妈名下?

你现在怕你朋友反悔,怕他收回赠与收回房子?

如果他只是说要赠与,产权没有过户,那房子还是他的,他想送就送,不想送就不送,说的话可以不算数,随时可以反悔。

但是,

赠与一经生效,产权就不再是你朋友的了。现在这房子是你妈妈的,他收不回去。

赠与了的房子,是无权收回的。

法律主观:

一、父母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子,子女能擅自变卖吗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如果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享有所有权,当然包括处分权,想卖掉什么的都不需要征求赠与人的同意。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父母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将房屋赠与子女。一般情况下,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时,父母可任意撤销赠与孩子的房产。当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后,房屋所有权就已经转移。但有三种情况发生时,就满足了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父母作为赠与人可依法撤销对子女的赠与。一是子女严重侵害了父母或父母的近亲属;二是子女对父母具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在父母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的前提下,子女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 法定代理人 可以撤销赠与。在发生撤销赠与的情况时,父母作为赠与人可在一年之内依法进行撤销。也就是说,在上述三种情况发生后,父母可以把房子收回来。

三、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1、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2、附加税。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3、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法律依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4、印花税。是指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房屋的005%的比例缴纳。

5、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赠与完成之后,赠与人是享有所有权,当然可以进行买卖。

法律客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