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勤劳俭朴 宽厚仁慈 坚强不屈 深明大义、识大体、耐大劳 得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我很悲痛。我爱我母亲,特别是她勤劳一生,很多事情是值得我永远回忆的。 我家是佃农。祖籍广东韶关,客籍人,在“湖广填四川”时迁移四川仪陇县马鞍场。世代为地主
勤劳俭朴 宽厚仁慈 坚强不屈 深明大义、识大体、耐大劳 得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我很悲痛。我爱我母亲,特别是她勤劳一生,很多事情是值得我永远回忆的。
我家是佃农。祖籍广东韶关,客籍人,在“湖广填四川”时迁移四川仪陇县马鞍场。世代为地主耕种,家境是贫苦的,和我们来往的朋友也都是老老实实的贫苦农民。
母亲一共生了十三个儿女。因为家境贫穷,无法全部养活,只留下了八个,以后再生下的被迫溺死了。这在母亲心里是多么惨痛悲哀和无可奈何的事情啊!母亲把八个孩子一手养大成人。可是她的时间大半被家务和耕种占去了,没法多照顾孩子,只好让孩子们在地里爬着。
母亲是个好劳动。从我能记忆时起,总是天不亮就起床。全家二十多口人,妇女们轮班煮饭,轮到就煮一年。母亲把饭煮了,还要种田,种菜,喂猪,养蚕,纺棉花。因为她身体高大结实,还能挑水挑粪。
母亲这样地整日劳碌着。我到四五岁时就很自然地在旁边帮她的忙,到八九岁时就不但能挑能背,还会种地了。记得那时我从私塾回家,常见母亲在灶上汗流满面地烧饭,我就悄悄把书一放,挑水或放牛去了。有的季节里,我上午读书,下午种地;一到农忙,便整日在地里跟着母亲劳动。这个时期母亲教给我许多生产知识。
佃户家庭的生活自然是艰苦的,可是由于母亲的聪明能干,也勉强过得下去。我们用桐子榨油来点灯,吃的是豌豆饭、菜饭、红薯饭、杂粮饭,把菜籽榨出的油放在饭里做调料。这类地主富人家看也不看的饭食,母亲却能做得使一家人吃起来有滋味。赶上丰年,才能缝上一些新衣服,衣服也是自己生产出来的。母亲亲手纺出线,请人织成布,染了颜色,我们叫它“家织布”,有铜钱那样厚。一套衣服老大穿过了,老二老三接着穿还穿不烂。
勤劳的家庭是有规律有组织的。我的祖父是一个中国标本式的农民,到八九十岁还非耕田不可,不耕田就会害病,直到临死前不久还在地里劳动。祖母是家庭的组织者,一切生产事务由她管理分派,每年除夕就分派好一年的工作。每天天还没亮,母亲就第一个起身,接着听见祖父起来的声音,接着大家都离开床铺,喂猪的喂猪,砍柴的砍柴,挑水的挑水。母亲在家庭里极能任劳任怨。她性格和蔼,没有打骂过我们,也没有同任何人吵过架。因此,虽然在这样的大家庭里,长幼、伯叔、妯娌相处都很和睦。母亲同情贫苦的人——这是朴素的阶级意识,虽然自己不富裕,还周济和照顾比自己更穷的亲戚。她自己是很节省的。父亲有时吸点旱烟,喝点酒;母亲管束着我们,不允许我们染上一点。母亲那种勤劳俭朴的习惯,母亲那种宽厚仁慈的态度,至今还在我心中留有深刻的印象。
但是灾难不因为中国农民的和平就不降临到他们身上。庚子年(一九○○)前后,四川连年旱灾,很多的农民饥饿、破产,不得不成群结队地去“吃大户”。我亲眼见到,六七百穿得破破烂烂的农民和他们的妻子儿女被所谓官兵一阵凶杀毒打,血溅四五十里,哭声动天。在这样的年月里,我家也遭受更多的困难,仅仅吃些小菜叶、高粱,通年没吃过白米。特别是乙未(一八九五)那一年,地主欺压佃户,要在租种的地上加租子,因为办不到,就趁大年除夕,威胁着我家要退佃,逼着我们搬家。在悲惨的情况下,我们一家人哭泣着连夜分散。从此我家被迫分两处住下。人手少了,又遇天灾,庄稼没收成,这是我家最悲惨的一次遭遇。母亲没有灰心,她对穷苦农民的同情和对为富不仁者的反感却更强烈了。母亲沉痛的三言两语的诉说以及我亲眼见到的许多不平事实,启发了我幼年时期反抗压迫追求光明的思想,使我决心寻找新的生活。
我不久就离开母亲,因为我读书了。我是一个佃农家庭的子弟,本来是没有钱读书的。那时乡间豪绅地主的欺压,衙门差役的横蛮,逼得母亲和父亲决心节衣缩食培养出一个读书人来“支撑门户”。我念过私塾,光绪三十一年(一九○五)考了科举,以后又到更远的顺庆和成都去读书。这个时候的学费都是东挪西借来的,总共用了二百多块钱,直到我后来当护国军旅长时才还清。
光绪三十四年(一九○八)我从成都回来,在仪陇县办高等小学,一年回家两三次去看母亲。那时新旧思想冲突得很厉害。我们抱了科学民主的思想,想在家乡做点事情,守旧的豪绅们便出来反对我们。我决心瞒着母亲离开家乡,远走云南,参加新军和同盟会。我到云南后,从家信中知道,我母亲对我这一举动不但不反对,还给我许多慰勉。
从宣统元年(一九○九)到现在,我再没有回过一次家,只在民国八年(一九一九)我曾经把父亲和母亲接出来。但是他俩劳动惯了,离开土地就不舒服,所以还是回了家。父亲就在回家途中死了。母亲回家继续劳动,一直到最后。
中国革命继续向前发展,我的思想也继续向前发展。当我发现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时,我便加入了中国***。大革命失败了,我和家庭完全隔绝了。母亲就靠那三十亩地独立支持一家人的生活。抗战以后,我才能和家里通信。母亲知道我所做的事业,她期望着中国民族解放的成功。她知道我们党的困难,依然在家里过着勤苦的农妇生活。七年中间,我曾寄回几百元钱和几张自己的照片给母亲。母亲年老了,但她永远想念着我,如同我永远想念着她一样。去年收到侄儿的来信说:“祖母今年已有八十五岁,精神不如昨年之健康,饮食起居亦不如前,甚望见你一面,聊叙别后情景。”但我献身于民族抗战事业,竟未能报答母亲的希望。
母亲最大的特点是一生不曾脱离过劳动。母亲生我前一分钟还在灶上煮饭。虽到老年,仍然热爱生产。去年另一封外甥的家信中说:“外祖母大人因年老关系,今年不比往年健康,但仍不辍劳作,尤喜纺棉。”
我应该感谢母亲,她教给我与困难作斗争的经验。我在家庭中已经饱尝艰苦,这使我在三十多年的军事生活和革命生活中再没感到过困难,没被困难吓倒。母亲又给我一个强健的身体,一个勤劳的习惯,使我从来没感到过劳累。
我应该感谢母亲,她教给我生产的知识和革命的意志,鼓励我以后走上革命的道路。在这条路上,我一天比一天更加认识:只有这种知识,这种意志,才是世界上最可宝贵的财产。
母亲现在离我而去了,我将永不能再见她一面了,这个哀痛是无法补救的。母亲是一个平凡的人,她只是中国千百万劳动人民中的一员,但是,正是这千百万人创造了和创造着中国的历史。我用什么方法来报答母亲的深恩呢?我将继续尽忠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尽忠于我们的民族和人民的希望——中国***,使和母亲同样生活着的人能够过快乐的生活。这是我能做到的,一定能做到的。
愿母亲在地下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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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我的母亲
母亲的娘家是在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土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察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功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之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里,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如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她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她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她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为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时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命当如此!”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们绞脸……凡是她能做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肉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性格,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说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早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楞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投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廿三岁,母亲要我结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廿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到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像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详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去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像得到,没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读我的母亲有感1
我在不久前的一篇文章中说过:“网络真是个非常神奇的世界。这一点,相信很多朋友一定更比我深知其的奥妙和魅力。毫无疑问,我也从中感受到了诸多快乐和惊喜。之前,我在博客上发表的《黑土地插队生涯》的文章,引来了分别四十余年的中学同班同学的留言。不久前,我在博客上发表的《董家渡路忆旧》一文,居然得到了现居住在山东、以前的一位街坊邻居的呼应。”之后,这一神奇再次应验,前两天,通过网络的搜索功能,竟然觅得了我的“表表兄弟”施立洋的博客,并因此读到了他的许多文章。
之所以称施立洋为表表兄弟,因为我俩的曾外祖母是同一人,也就是说我的父亲和他的父亲是姨表兄弟,他俩的母亲是亲姊妹。虽说是姨表兄弟,但我的父亲和他的父亲施鹏九关系非同一般,我父亲虽年长一岁,但他俩自幼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都是同班同学,且非常要好。高中时,又一同考上了当时的省中——南通中学,高一时他俩“投笔从戎”又一起去了盐城的抗大五分校。他俩的关系绝对比亲兄弟还要亲得多。
父亲因身体的缘故,后被劝离部队退伍回家。施鹏九则一直留在部队。以后编入由黄克诚领导、与八路军南下支队合并组建的新四军三师,后该部北上进入东北根据地,以后划归第四野战军,一直跟随林彪从东北的满洲里打到最南端的广东。自林从广州进入北京后,随部队进入北京,并进入解放军总后勤部工作。文革前任解放军后勤学院政治部副主任,文革期间亦曾一度在宁夏放羊,后又回到后勤学院政治部任职。
施鹏九曾在广州工作过,所以我们把它称之为“广州伯伯”。按上海话,就是“广州爷叔”,因为我们家乡管伯伯和叔叔统称为“伯伯”。“广州伯伯”的形象在我们心中是十分高大的,一是因为他是我们亲戚中唯一的解放军军官,而且是在北京;二是因为父亲平时所讲的关于他的许多故事的影响。因此,想亲自见见他,也一直是我以前的一个愿望。
到黑龙江农村插队后,我们便有了一个“顺道旅游”的机会,自然首选的地方一定是北京。于是,在1973年的春季,便有了一次难忘的北京之行。那次北京之行给我留下的美好记忆中,除了北京的景致风情等外,更主要的是见到了除立洋之外的“广州伯伯”一家人,见到了我们一直敬仰的施鹏九叔叔,见到了没有一点“官太太”架势的婶婶,见到了立洋的妹妹小燕和弟弟小新。
北京之行非常愉快,叔叔的和蔼,婶婶的热情,使我没有一点做客的感觉。以后在上海和北京又见过几次叔叔和婶婶,每次见到他们都特感亲切。婶婶的热情,加上她一口地道的“京腔”,使得我感觉与她的每次交流,似乎都是一种享受。虽说是好多年没见到婶婶,但每次电话中听到她熟悉的声音和感受到她的热情时,心中总是充满暖意。
婶婶不仅如立洋文章中所说的精明能干好强,而且还具有端庄秀丽的容貌,以及热情待人的品质,这一点在所有的亲戚中是有口皆碑的。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次“顺道旅游”赴京住在她家时的那些情景,婶婶的明理、大气和热情好客等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尤其难忘的是,一天婶婶还专门陪我去王府井,并在东风市场那边的一家湘菜馆请我吃了一顿午餐。
我还记得,当我与叔叔、婶婶临别前,婶婶还特地给了我一些钱。我想,她深知在艰苦农村的孩子需要有一点零花钱,因为她曾有过那样的深切体会。虽然,我悄悄地将钱放到了她家的抽屉中并留了言,但婶婶的那份发自内心的母爱我永远不会忘记!如今,读到立洋所说,婶婶长途跋涉到二龙山看望儿子,以及为儿子洗涤衣服被褥的往事,我更体会到了婶婶那份母爱的真挚和由衷。
我和立洋只见过一面,记得是在75、76年间。那次立洋到上海来,我和他等一同游玩了外滩、豫园和一大会址。虽是与立洋只见了一面,但可能是因为上辈的缘故,或者是我们都曾有过在黑龙江农村的经历,只觉得彼此之间根本无任何的生份。尤其是立洋的正气、和善、聪明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非常高兴能进入立洋的博客,尤其是读到《我的母亲》这篇文章后,不仅让我进一步了解了婶婶的身世、经历和风范,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儿子对母亲的那份真情流露。阅读立洋的文章,浏览立洋网友的留言,我已分明感受到叔叔、婶婶的许多优良品格已在立洋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延续和传承。尽管当今世风日下,浑噩习气增多,但我还是从立洋的博文和留言中深切地感受到了拂面吹来的缕缕清风,这些显然得益于叔叔婶婶的良好家教,得益于立洋的正确为人处事,当然也一定得益于北大荒和部队的那份锤炼。
如今,叔叔和婶婶早已过了八十,但以往岁月的磨砺和如今所持有的良好心态,并未使他们表现出那种“老态”,这从每次与他们的通话中能深深感受到。这无疑是立洋兄妹等的福分,也是我们所有亲朋好友的共同福分。借此机会,衷心祝愿叔叔和婶婶身体健康、快乐长寿。
读我的母亲有感2每一个人都承受着母亲的爱,每一个人都爱母亲。而每个人对母亲的感受都不一样,有着不同的记忆。
在这篇文章中老舍深情地写下了他终身难忘的三个场景:八国联军进城,母亲“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送别三姐,母亲“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除夕送我上班——“去吧,小子!”……在这些场景中有一种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爱。这种爱就是——母爱。
文中,老舍深肯的说道: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认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有点孩子气。这些话的背后有着说不尽的意思,既表达了母亲对“我”的爱,也表达了“我”对母亲的感谢。
我不敢对我的母亲说些什么,因为怕伤了母亲的心,我不敢把我母亲的形象在纸上描写出来,因为那是一个太神圣的领域。
读我的母亲有感3学完《我的母亲》这篇课文,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无私与博大。
在胡适的《我的母亲》中,他的母亲从小就变成了寡妇,不仅要管教自己的儿子,还要照管他那死去的丈夫所留下来的,自己还要大的“孩子”。
在这重重的困难、劳累,痛苦中母亲仍然让胡适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她的宽容,她的善良,她的坚强,她的刚气。
这使我不禁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也是伟大的人!天下的母亲,为了心爱的孩子,从来没有怨言,母亲为了我能有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为我有用的人。常常是在做家务得很劳累,可她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在家生活中她总是做最好味道的饭菜给我吃,买最好的点心给我吃,买最好的衣服火裤子给我穿,母亲把最好的一切给了我,母亲对我养育之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她的恩情,我只有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她的恩情。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母爱就像天上撒下的甘露,细细地、严严地渗透到人间大地,这篇文章已经走进了我的心里。母亲!我会好好领悟你的。
读我的母亲有感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首是是唐代孟郊写给自己母亲,表达了诗人对母亲真挚、难割难舍的母子情。然而《我的母亲》中的小女孩不知道她的母亲疼爱她。然后,小女孩在生病时,她的母亲日日夜夜,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后来她知道她的母亲是爱她的,通过这篇文章我知道,母爱是伟大的。
有一次在医院我看见一位畸形的小男孩,坐在椅子上,他的耳朵似乎听不清楚声音。他常常一个人在窗外看与自己的同龄人在上学,他的心里无比的伤心和寂寞,他的母亲常常陪他聊天,给予他关怀。正是这件事使我更确信了一点: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
记得我在一次放学的时候,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就快要下雨了。我急忙向校门口飞快地跑去,到了校门口,一张张陌生的脸。我想纳闷的想:妈妈怎么没来接我。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往家走去,只有我一个孤零零地在这里等我的妈妈。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妈妈到现在还没有来,我的内心像长了草一样烦躁。渐渐地十分钟过去了,她依然还没有来。忽然,天空中刮起了大风,细小的沙子吃进我的眼睛里,睁也睁不开,难受死了。突然听到自行车的铃声,我急忙地跑过去一看,不是妈妈。我现在像跌进了万丈深渊之中,爬也爬不上来,仿佛进入了地狱一般。我只好自己灰心丧气地往家走,天下起了大雨,好像在和我唱反调。正当我不知道该不该避雨时,隐约看见一位妇女向我的方向驶来。她正在吃力地骑着自行车,满头大汗的。走近一看,竟然是妈妈。当时我激动地热泪盈眶,自己仿佛走到了天堂,满心快乐。“走吧,妈妈亲切地对我说,走回家吧”。雨哗啦啦地下大了,雨水湿透了我和妈妈的衣衫。回到了家,看到妈妈全身湿透了的样子,妈妈却满不在乎的样子,我心里甭提多感动了。
妈妈对我的好,我将永不忘记;妈妈对我的爱,我将铭记于心;妈妈对我的养育,我将无以为报;妈妈对我的期望,我不敢辜负。
通过读《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使我深深地受到了启发,又依据西方的谚语说得好:上帝不能到每一户人家里,所以上帝发明了母亲。让我了解到人间的大爱——母爱。我将用实际行动来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读我的母亲有感5“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首是是唐代孟郊写给自己母亲,表达了诗人对母亲真挚、难割难舍的母子情。然而《我的母亲》中的小女孩不知道她的母亲疼爱她。然后,小女孩在生病时,她的母亲日日夜夜,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后来她知道她的母亲是爱她的,通过这篇文章我知道,母爱是伟大的。
有一次在医院我看见一位畸形的小男孩,坐在椅子上,他的耳朵似乎听不清楚声音。他常常一个人在窗外看与自己的同龄人在上学,他的心里无比的伤心和寂寞,他的母亲常常陪他聊天,给予他关怀。正是这件事使我更确信了一点:母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
记得我在一次放学的时候,天空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就快要下雨了。我急忙向校门口飞快地跑去,到了校门口,一张张陌生的脸。我想纳闷的想:母亲怎么没来接我。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往家走去,只有我一个孤零零地在这里等我的母亲。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母亲到现在还没有来,我的内心像长了草一样烦躁。渐渐地十分钟过去了,她依然还没有来。忽然,天空中刮起了大风,细小的沙子吃进我的眼睛里,睁也睁不开,难受死了。突然听到自行车的铃声,我急忙地跑过去一看,不是母亲。我现在像跌进了万丈深渊之中,爬也爬不上来,仿佛进入了地狱一般。我只好自己灰心丧气地往家走,天下起了大雨,好像在和我唱反调。正当我不知道该不该避雨时,隐约看见一位妇女向我的方向驶来。她正在吃力地骑着自行车,满头大汗的。走近一看,竟然是母亲。当时我激动地热泪盈眶,自己仿佛走到了天堂,满心快乐。“走吧,母亲亲切地对我说,走回家吧”。雨哗啦啦地下大了,雨水湿透了我和母亲的衣衫。回到了家,看到母亲全身湿透了的样子,母亲却满不在乎的样子,我心里甭提多感动了。
母亲对我的好,我将永不忘记;母亲对我的爱,我将铭记于心;母亲对我的养育,我将无以为报;母亲对我的期望,我不敢辜负。
通过读《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使我深深地受到了启发,又依据西方的谚语说得好:上帝不能到每一户人家里,所以上帝发明了母亲。让我了解到人间的大爱——母爱。我将用实际行动来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读我的母亲有感6世界上最无私、最真挚的是什么?世界上最平凡而又最伟大而伟大的人是谁?读了《回忆我的母亲》,我再一次深切地感到,这种爱就是母爱,这个人就是母亲!
在这篇朴素优美的文章里,朱德同志怀着崇敬的心情,讲述了母亲感人至深的事迹,唱出一首发自肺腑的对千千万万劳动妇女的深情颂歌:
作者小时家境贫困,正是靠母亲的勤劳简朴、聪明能干,才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母亲是坚韧顽强的。在连年大旱的日子里,农民饥饿破产,作者一家大年除夕被迫分散,然而,母亲“没有灰心”,“她对穷苦农民的同情和对为富不仁者的反感却更强烈了”。母亲又是那样的深明大义,她“节衣缩食”,供儿子上学,是为了“培养出一个读书人来‘支撑门户’,以反抗嘿社会“。后来,作者“离开家乡,远走云南,参加新军和同盟会,母亲不但不反对,还给我许多慰勉”。朱德同志作为一位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一位新中国的建立立下不朽功勋的革命家,他的成长与母亲的教育,母亲的支持、母亲的鼓励又怎能分开呢?
我掩卷深思,眼前不由得地出现一幅动人的画面:在千佛山的四面亭旁,有一株被称为“抱子树”的古槐。老槐树的根从地里冒出来,又向四面八方伸去,就像巨大的龙爪一样。从老槐树的根上,又长出一棵小槐树,树干挺拔,枝叶茂密。那老槐树弯曲的以成了半片的树干,正好压在小槐树的上方,为它遮风避雨。
年深日久的风吹雨打,把老槐树的树干挖了个洞,小槐树穿洞而出,好象一个天真可爱的儿童从妈妈的怀里露出个小脑袋。好一片母子情深!
真是人固有之,树亦宜然。母爱存在于万事万物,母爱比天空还要宽广。
落伍者要想不被淘汰,必须付出数倍于他人的汗水;同样,我们的国家还比较落后,要实现“四化”,必须加倍努力学习各种有益的知识。
是的,祖国母亲!我们十三亿中华儿女共同的妈妈。我们每时每刻生活在她的怀抱里,享受着她的爱。在她的甘甜的乳汁哺育下,我们茁壮成长;在她的灿烂文化和优美传统的熏陶下,我们奋发向上;在她的正确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坚定不移,勇往直前。
母亲的爱是无私的、真挚的、博大的 。“我们应该感谢母
亲,报答母亲的思情”。在我们体会到祖国母亲的养育之恩时,一定回产生这样的感情:“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读我的母亲有感7今天我怀着感动的心情读了《我的母亲》,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
《我的母亲》这篇文章通过老舍对母亲一生所经历的往事的回忆,塑造了一位非常感人的母亲形象,语言虽然很朴实、平凡,但是却把作者母亲的特点一一体现了出来:他勤俭城市,做事认真、心胸宽广、乐于助人、不怕吃亏;处是有度,轻中带硬;她善良坚强吃苦耐劳……这篇文章体现了作者母亲对女儿的关心与呵护的情感。
我读完这篇文章,感受颇深。深切体会到:母亲就像一首田园诗,悠远纯净,和雅清淡;母亲就像一首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吟浅唱;母亲就是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母亲就像一阵和煦的春风,吹去塑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
由此我想到了我伟大的母亲。
我的母亲非常的爱我,我在他心中的地位很高,也很重要,母亲对待我比对待他自己都要好很多,时时刻刻都把我放在心上。
上学之前,母亲总得啰嗦半天。我一上学就对我说:“过马路看着点车,上学别追打乱斗,在学校要认真听讲,下可别乱跑,上课要专心,不能分神……”这些话虽然对我说了许多年,都已经是我厌烦了,但是这代表着母亲对我深深的爱与关心。现在我真想对母亲诚恳地说一声:“谢谢您,亲爱的母亲!”是我的母亲给予我多彩的'生命,给予我广阔的智慧,给予我丰富的知识,给予我生存的空间,给予我幸福的生活……
我和我的母亲,千千万万的母亲与母子,凝成了多少感人的事迹啊!这篇文章是我受益匪浅,懂得了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无穷的、不可战胜的……
读我的母亲有感8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寥寥几语,深深流露出胡适这几十年来对母亲的怀念。我想,没有一个人不会被他在字里行间所传递的那份深深的母子情所感动!
其实,胡适的话又何尝不是千千万万的孩子想对自己的母亲所说的呢?
读完了我的母亲之后,我也突然明白我其实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因为我拥有一个爱我胜过爱她生命的妈妈。在我十几年的成长生涯里,妈妈用阳光、清泉一般的爱紧紧地激励着、呵护着我,是她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处事,更是她教会了我要珍惜所拥有的。妈妈对我望女成凤,因此要求十分严格,尽管不会像胡适的母亲一样对我进行罚跪,可是如果我学习或生活上态度稍有马虎,她就会毫不宽恕的批评我,直到我肯认错改正为止。印象最深的有一次,我因为贪玩没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她知道后不惜耽误她的劳动和我的学习,不辞辛苦来到离家十多里的学校代我向老师请了半天假,让我陪她劳动。我站在阳光下看着阳光的妈妈如此辛苦耕作,我心疼了,知道错了,后悔自己的不懂事了。妈妈这才停下手中的活送我回校。我流下了悔恨的眼泪,知道了母亲劳动的辛苦,更知道了读书机会的来之不易
妈妈既是我的严师,又是我的慈母。家里经济不好,父亲和外婆身子又有病,所以全靠妈妈忙里忙外调度,根本没有时间休息。妈妈白天要去田间干活,一回到家又要忙着做家务、赶手工活,忙活到晚上10点多钟才休息。仅40岁的人额上爬满了皱纹,两鬓也已如霜,真令人心痛。但她从不放松我的学习和生活,总是尽力给我补充营养,如每个星期不辞辛苦来校送菜,可她从未叫过一声苦、一句累,咬咬牙就将所有的难关咽下肚去。也正是妈妈的言传身教,我才更加深刻地明白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等道理。
以前,我总是埋6ff4怨妈妈这个不好那个不对,一副不入流的农民样。现在读了我的母亲之后,我才后悔这种自高的想法。妈妈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她的爱也是最无私的。我不应该对妈妈抱任何埋怨,萨代之的应是尊敬与感谢。妈妈,您辛苦了!
母爱是一缕阳光,让你的心灵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到温暖如春:母爱是一泓清泉,让你的情感即使蒙上岁月的风尘依然纯洁明净我想,每一个孩子都应在心里撒下感谢母亲的种子,因为是母亲含辛茹苦地将我们孕育!所有像我一样曾经嫌弃过母亲,抱怨过母亲的人都应该感谢胡适,因为他的文章教育了我们,让我们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与辛苦;更应该热爱自己的妈妈,感谢自己的妈妈,因为是她们清泉的滋润和阳光的照耀让我们茁壮成长。让我们一起对天下的母亲说一声:妈妈,谢谢您! chr()chr()12
读我的母亲有感9母亲是哺育我们长大的摇篮,在老舍的笔下的母亲也不例外。他对母亲有这样的评价。我之所以呢长的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给的。他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在<我的母亲》这篇文章通过对母亲一生经历往事的回忆塑造的形象,突出了母亲勤劳刻苦,善良宽容,乐于助人,意志坚强等性格与伟大无私的母亲。
我对本文有两句话深有体会。第一句是;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所以能长大成人,是母亲血汗灌养的。我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从这句话体会到,作者用近乎排比的句式写下了母亲对于她的影响,抒发了对母亲的崇仰和缅怀之情。第二句是;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吃的还是粗粮。唉!还能说什么呢?心痛!心痛!表示了赤子之心,洋溢于篇外;戛然而止,余味无穷。
老舍的母亲勤劳,奋斗,的一生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敬佩,热念与怀念之情。
读我的母亲有感10这是一篇作者回忆他母亲所写的一片记叙文,作者朴素的语言中充满了对语言的热爱,赞颂,感激和怀恋之情。
作者的目前很勤劳,在母亲的勤劳打理下,家总是那么清爽干净。园中的花儿也和作者一样能得到母亲的照顾,虽然与贫苦却不乏生机;每当有客人来,母亲总是款待,虽然贫苦却不乏体面,母亲活到老学到老,委屈了一辈子,当母亲面对外来侵虐者时,我们看到了母亲的坚强和勇敢。
十二月二十六日,母亲去世一年了,失去了母亲就像失去了根,这一平实的比喻深刻表达了天下儿女对母亲的依恋之情。
母亲真伟大!
从婴儿的“哇哇”坠地到哺育他长大成人,父母们花去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从上小学到初中,乃至大学,又有多少老师为他呕心沥血,默默奉献着光和热,燃烧着自己,点亮着他人。他们往往为我们倾注了心血、精力,而我们又何曾体会他们的劳累,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父母的付出远远比山高、比海深,而作为我们,只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而似乎又有一条隔离带,让我们变得自私自利,忘记了曾经父母的付出,忘记了那一声声快乐,学会去感激别人是自己的一份良心,一份孝心,因为如此才会有和睦,有快乐,有彼此间的敬重。感恩,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性,是一个人不可磨灭的良知。只要是一个有感情的人,他就必定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或许你并不在意它,或许那颗感恩的心已被你遗忘在心灵的角落,或许它已经落满了灰尘,但是现在拾起它,却会让你的生活发生巨大的改变。爱人者人恒爱之,恨人者人亦恨之。与其怨恨他人,不如反省自己。与其抱怨世界,不如改变自心。人生最大的不幸是不会爱别人,只会恨别人欲要化解世人的仇恨,变成爱的乐园。起点就是感恩并孝敬我们的父母!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谢谢你们,我的爸爸妈妈!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孝顺要及时,失去不再来,父母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
1.出身贫寒
阿伦的母亲安·艾弗逊出生在哈特福德犹太区,有4个兄弟。15岁那年,她入选了教会高中女篮,但在例行体检时被意外告知:她怀孕了!这样,她不得不来到了弗吉尼亚州的汉普顿和祖母住在一起,因为她的母亲在她12岁那年就过世了。安回忆说:“那天大雨滂沱,她离开我的那一霎那,我觉得天都塌了。我站在雨中大声哭喊‘上帝呀!你为什么要这样?你怎么能这样啊!’”安知道这个未出世的孩子的父亲是谁,他是阿伦·布鲁顿,是她在哈特福德的同学。
布鲁顿曾经说过很爱她。就像许多年轻人一样,布鲁顿面对即将担负“父亲”这一职责毫无准备。多年后,他在接受《费城日报》采访时说:“我当时很想去汉普顿找安,但我当时也只有15岁。不久,她爱上了别人,我也一样。我们就失去了生活在一起的机会。”
1975年6月7日,阿伦·艾弗逊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安回忆说:“那时候,周围的朋友都叫我祈求是个男孩,这样我在将来才会有所依靠。当医生把阿伦抱给我看时,我兴奋地大叫一声:‘上帝,是个男孩!’我平生第一次抱起了芭比娃娃以外的娃娃,发现他的手臂比芭比娃娃的长好多,一个念头一闪而过,‘我该让这小家伙学打篮球’。”
在小艾弗逊出生后不久,安就带着他回到了哈特福德见他的父亲。不久她就发现,这儿的环境不利于小艾弗逊的成长,“暴力、毒品随处可见,我告诉自己将永远不要回来。”3岁的小艾弗逊和母亲离开了布鲁顿。不久前,安说:“我知道我们将面临的严峻处境,但我不怪布鲁顿,永远不会。我也告诫艾弗逊不要责备他的生父。我为布鲁顿感到万分遗憾,因为他不能分享阿伦今日的成就,他和阿伦只能形同路人。”
安是阿伦幼年时期回忆的全部,这是母子之间牢不可破的爱的纽带,“她是我最仰慕的人,”阿伦·艾弗逊将母亲的画像文在胸前,“我不崇拜任何明星,她才是我的偶像。她总是提醒我,说我终将有所作为。我相信她的话。有些母亲在那样的困境中也许早就放弃了,她却迎难而上。我真的庆幸我是安的儿子。“
不久,安就结识了新男友麦克尔·弗里曼,和他一起住进了廉价的斯特沃德花园公寓,它位于弗吉尼亚州一座叫纽斯特的小城最东边。来到之后,安发现这里的环境比哈特福德更糟糕,光天化日之下就能见到毒品交易和枪战。在安18岁那年,她得到了医院赔偿给她母亲的3818美元,但这没能维持多久。随后,安和弗里曼又有了两个女儿———1979年出生的布兰蒂和1991年出生的莉莎(正是由于莉莎的病情,艾弗逊才在1996年下定决心加盟NBA的)。
他们的家境愈发窘迫,安不得不四处打工维持生机:当过秘书,开过叉车,搞过电焊。艾弗逊回忆说:“只要是能够挣钱的工作,安都会去做,不过家里还是一团糟,没电、没水、没吃的,下水管还经常破裂,弄得满屋脏水,两个妹妹整天都穿着套鞋。”弗里曼本来还有一份工作,但在1988年的一起交通意外后被解雇了,他的确很想负担起这个家庭,只不过他出入监狱的次数实在是太频繁了。1991年,他因为携带过量毒品被捕,他在法庭辩解说:“我没有卡迪拉克汽车,没有钻戒,没有买任何奢侈品,我只想还债,只想支撑我的家庭。”他最终被判入狱22个月,其后又因为违反假释条例加刑23个月。
那段时间,艾弗逊对弗里曼的所作所为感到异常愤怒,但现在却原谅他了:“他只是想养家糊口。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比如他,绝对不会去抢劫,因为那样他会失去这个家。我曾经见到他一个人偷偷哭泣,他不想那样过日子。”其实,对艾弗逊而言,更重要的是,弗里曼是他的篮球启蒙者。
生父抛弃了他们,养父又进了监狱,15岁的艾弗逊不得不放弃了学业。“当你成为家中最年长的男人,而母亲比你大不了多少,你还有两个年幼的妹妹时,家里又阴暗又潮湿,你就会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外面的生活对年幼的艾弗逊也不容易,贫民区里有着上流社会永远不会理解的游戏规则。艾弗逊的朋友有的贩过毒,有的坐过牢,有的加入了黑帮,但他总能成功地远离那些犯法的事件,因为他知道,也许有一天自己能走向成功。
在一场械斗中,艾弗逊一下子失去了8个朋友,包括和他最要好的托尼。他咬着牙对母亲说:“妈妈,我再也不要做穷人了!”于是,他定下了一个帮助全家走出困境的计划,那就是篮球!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艾弗逊道出了那时的想法:“为了全家,我必须成功。周围的人告诉我说去NBA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我回答他们说,‘即使失败了,我也必须尝试,我的家人需要我这么做。’我为我们描绘了美好的生活,我不要再回到那个脏水四溢的廉价公寓里去。”
2崭露头角
阿伦·艾弗逊的母亲安一直都热爱篮球,但阿伦不是。她回忆说:“记得我第一次带他去学篮球,那年他才9岁,哭着喊着就是不想去,因为这是我强迫他做的事情。”
艾弗逊更喜欢的运动是橄榄球———一种更粗犷的运动。“我那时候真的是一百个不愿意,我觉得篮球太‘温柔’了,妈妈甚至还给我买回了价值不菲的乔丹鞋,她命令我说,‘这是你的篮球鞋,今天你必须去练习篮球。’我说,‘噢,我讨厌篮球!’我哭着被她拖到了篮球场,在那儿我却惊奇地发现,我的橄榄球队友们都在篮球场上!那天回家后,我十分开心,连连说,‘谢谢你,妈妈!’从此,我就开始了篮球生涯。”
不过,艾弗逊仍然说:“我一直惦记着橄榄球。一开始我根本就没有打NBA的念头,我的目标是成为职业橄榄球队员。”
有些人要花好长时间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运动,有些人能马上做到,艾弗逊就是后者,尽管他的身材对于篮球来说矮了点,但他很快就喜欢上了篮球,并且开始受到关注。
那时候,艾弗逊就读于弗吉尼亚州汉普顿的阿伯丁小学,他就在附近的安德森公园里打球。“在那里,我常常观看我的叔叔及其朋友们的比赛,真是酷毙了!我必须一放学就去练球,要不到了太阳下山时场地就被叔叔他们霸占了。”艾弗逊很想加入叔叔他们的比赛,但总是遭到拒绝,“我猜想,是他们认为我技术不够好,或者是身材不够高吧。”
这一切,在艾弗逊上9年级时完全改变了。当地早已传闻四起,说这个天才篮球少年运球时好似一阵风,他要得分时无人能敌。阿伦·艾弗逊成了当地家喻户晓的人物。“那时,每个教练都想把我招入他的球队,于是他们互相威胁说阿伦已经是自己球队的人了。这种感觉好极了,在球场上连对手都会和我打个招呼,因为我可能成为他们的队友。”
不久,艾弗逊就能在篮球馆里面打球了:他加入了贝泽高中(就是她母亲怀上他时所在的学校)。在这里,艾弗逊成为了篮球和橄榄球的双料明星,篮球场的后卫和橄榄球场的外投手。1991年,艾弗逊作为四分卫,甚至率领学校的橄榄球队以不败战绩取得了球队15年来的首个分区赛冠军。那时候的橄榄球教练丹尼斯·科兹洛维斯基说:“我当时就在想,如果他成为职业橄榄球手,一定会成为绝对的明星。”艾弗逊现在的助理加里·莫尔也同意这种说法:“别看阿伦在篮球上成绩斐然,但橄榄球更适合他。真的,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认为。”
不过,谁都知道,艾弗逊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那就是篮球。
在1991年的夏天,在他带领校橄榄球队打进全国17岁以下联赛半决赛后,便一头扎入了篮球场。关于这段经历,贝泽高中的篮球教练伯利当时就表示过:“成为职业篮球选手是艾弗逊的梦想。既然人类都能站到月球上,为什么艾弗逊就不能打NBA?对我来说,任何梦想都可能成真,我相信他能够创造奇迹。”与此同时,诸如杜克、肯塔基等大学也开始密切关注艾弗逊的表现了。
1992年,艾弗逊缺席了橄榄球队的季前热身赛,人们都认为他专攻篮球去了。但他没有舍弃橄榄球,在随后的比赛中,艾弗逊光芒四射,他带领球队夺得了州冠军,还当选当年的弗吉尼亚州AAA级橄榄球赛“最有价值球员”,并入选最佳阵容。直到现在,他还保持者几项这个赛事的州纪录。藉此优异的表现,佛罗里达州、北卡、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等大学都向艾弗逊伸出了橄榄枝。
篮球才是艾弗逊的真爱。在率队夺得橄榄球冠军之后仅3天,他又站到了篮球场上,在首场高中联赛中,他就独得37分战胜对手。接下来就是一个梦幻般的1992-93赛季:他场均得31.6分、抢8.7个篮板还有9.2次助攻!这个赛季,艾弗逊总共得到了948分,改写了20年前摩西·马龙创下的纪录。而摩西·马龙就是从高中直接加入NBA并最终步入50巨星之列的。此时,他的篮球教练却异常平静:“我知道他的能力,但这点成绩不足挂齿,他还要面对更艰苦的训练和比赛。”
尽管艾弗逊在球场上成绩优异,但家境却是每况愈下。安竭尽全力去挣钱,但由于继父弗里曼的入狱,加上还有两个妹妹,家里总是入不敷出,艾弗逊不得不经常回家照顾妹妹们,伯利教练为了能保证艾弗逊不迟到,每天早晨都会亲自开车去接艾弗逊到学校。伯利回忆说:“有好几次,我都发现艾弗逊没有回家过夜,他受不了家里的样子。他曾经无奈地对我说,这不是他所期望的。但现实就是这样。”
老师、教练和邻居们经常接济艾弗逊一家,让他们至少能勉强维持生计。对他们,艾弗逊至今满怀感激之情:“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也就没有今天的阿伦·艾弗逊。他们是我最信任的人。我相信,即使哪一天我死去了,他们也会照顾好我的家人,因为他们永远是我最坚强的后盾。”
伯利当然是艾弗逊最信任的人之一,他的妻子珍妮还是艾弗逊的英文老师。“我从一开始就用真心对待他,从未想过欺骗他,因为只有一颗真心才能体会到艾弗逊的感受。”伯利说,“我们彼此信任。他最尊敬的就是那些真心支持、帮助他的人,他能成为你最忠诚的朋友。你对他的付出越多,你将得到的回报也越多。”
2001年,当艾弗逊从NBA总裁大卫·斯特恩手里接过当年的“最有价值球员”奖杯时,他把伯利一家都请到了76人队的教练席上,让他们分享荣誉。“他在高中时,我们有什么话要谈时就会到一家叫做‘哈迪’的酒吧去。他拿着MVP奖杯时告诉我说,还想去那里。那天我们谈了很多很多,我问他最需要我做的是什么,他给我的答案是‘一件事,那就是永远的支持。’”
不久之后,一件突发事故改变了17岁的艾弗逊的生活。
那是1993年的情人节。高中联赛的常规赛还剩1场,肩负着生活和比赛双重压力的艾弗逊疲惫不堪,他需要放松一下,就和几个朋友去了一家叫“环线”的保龄球馆。灾难突然降临了,艾弗逊的人生似乎打上了一个句号。
3麻烦缠身
艾弗逊生长在充斥着暴力和毒品的地方,他的朋友也有不少参与其中,然而,他总能避免被卷入大麻烦之中。当然,这指的是1993年2月14日这个情人节之前。
这件事改变了艾弗逊的一生。那晚之前,艾弗逊被认为是弗吉尼亚州的天才球员,并被视作靠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典范:作为四分卫,他带领橄榄球队夺得州冠军;作为得分后卫,他带领篮球队夺得分区冠军,并跻身州决赛。
但因为那个晚上,艾弗逊走进了监狱。
那天晚上,艾弗逊和三个朋友在“环线”保龄球馆与一群白人少年发生争执,并迅速升级为50多人参与的斗殴。球馆的椅子成为双方的武器。虽然艾弗逊两天后率队以69比67战胜汉普顿队夺得分区冠军,拿到进军AAA级锦标赛入场券,但与此同时,汉普顿警方全面介入了这起导致三人重伤的斗殴事件。据4位受伤的旁观者证实,的确有一些高中黑人学生参与其中。
事件发生一周后,艾弗逊以场均31.1分、11个篮板和10次助攻入选《Parade》杂志的全美高中篮球第一阵容。但仅过两天,即2月23日,艾弗逊就因涉嫌斗殴事件被捕。不过,贝泽高中仍然允许他参赛,他率队击败了乔·史密斯(1995年NBA状元新秀)领衔的摩利高中。此后,艾弗逊更加勇不可挡,带领橄榄球队夺得州AAA级赛事冠军14周后,他又在篮球场上取得同样成就。
然而,当喜悦趋于平静时,公众将视线集中到了斗殴事件上。尽管事发录像中没有艾弗逊的身影,尽管他一再声称自己在事件开始前就离开了球馆,尽管受伤的芭芭拉无法确认凶手,但是,有两位目击者证实,是艾弗森操起椅子打伤了芭芭拉。“上帝呀,球馆的人都认识我,我怎么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椅子伤人还满不在乎呢?他们简直是疯了,我怎么会袭击一个小女孩,我宁愿他们指控我打了一个男人。”艾弗逊无助地辩解道。
这起案件在汉普顿区引起了一场有13万人参与的关于种族歧视的大讨论。当地专栏作家大卫写道:“在此之前,只有马丁·路得·金的遇刺引起过如此大规模的种族问题大讨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在一起牵涉50多人的斗殴事件后,有4名黑人少年被捕,却没有一个白人。美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协调员认为:“这太奇怪了,警方在众多参与者中挑出几个黑人少年,而且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因为当时场面混乱,弗吉尼亚州法院判处他们四人过失伤害罪,但原告方引用内战时期的法律条款,称艾弗逊等人应被判处“聚众滋事致残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此条款设立的初衷是保护黑人不受白人的伤害。对此,黑人公众普遍认为,如果是白人少年肯定不会被判入狱,藉此断定主审法官是原告的朋友。但在法庭上有人证实,一群白人少年在离开球馆时遇到艾弗逊一伙,艾弗逊很嚣张地挑衅,白人少年说不想惹事,但艾弗逊的朋友西蒙冲了上去。一位球馆工作人员指认,艾弗逊用椅子砸伤了自己,还有数位黑人证实,艾弗逊是肇事者之一。“我只有坐在被告席上听他们撒谎。我的意思是,在走进入球馆的一霎那,我就和那几十个人联系在一起了。”然而,艾弗逊的辩解在众多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另外,艾弗逊的球星身份也帮了倒忙。作为NIKE训练营的5名MVP之一,他收到了NIKE公司提供的免费机票,以便能及时参加训练营,但这给了公众极坏的印象:艾弗逊无视法律,甚至有凌驾其上的感觉。因此,指控方引用了NIKE的广告语“JUSTDOIT”,来提请陪审团判艾弗逊的罪名成立。
最终,年仅17年、没有任何犯罪前科的艾弗逊在1993年9月8日被判聚众滋事致残罪。主审法官宣布,判处艾弗逊15年监禁,缓期10年执行。这个判决打碎了艾弗逊所有的梦想,但坚韧的他没有放弃:“没有水电没有食物,这些我都能忍受,但我不能接受莫须有的罪名,我不会就此罢休。”在农场,他的表现很好,当时的守卫比利回忆说:“他明显和其他犯人不同,他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许多人都认为他受到了不公的审判,包括我在内,但他从来都不抱怨什么。”而艾弗逊在农场就知道:“有很多大学都不会再接受我了,但这也好,让我清楚怎样才能成功。”
幸运的是,三位律师接受了他的上诉案,最后地方官道格拉斯给予了宽大处理:中学毕业后才能参加有组织的比赛。另外,还有一个人看到了艾弗逊的与众不同之处,她叫苏·兰波特,她愿意无偿担任艾弗逊的家庭教师。在她的帮助下,艾弗逊没有拉下课程,她回忆道:“这比坐牢更严重,幸好他能坚持来上课。他被赋予很多天赋,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出色的运动员,其实他还是个艺术家、作家和思想家。”
在他假释两年后,弗吉尼亚州法院因证据不足撤销了所有指控,他的档案中也不会有任何关于此事的记录。教练丹尼斯说:“如果有100个拥有和艾弗逊一样天分的孩子,让他们走和艾弗逊相同的道路,我相信没人能挺过来,艾弗逊的韧性令人佩服。”
“我看到了生活的阴暗面,我不以为耻,这告诉我要抓住机会,很多东西稍纵即逝。我还懂得了任何时候都要相信自己,要和命运抗争。”艾弗逊说。
不久,一个人给艾弗逊的黑暗生活带来了一丝曙光,乔治城大学篮球队的教练———约翰·汤普森。
4人生转折
在2000-01赛季总决赛第二场比赛,艾弗逊率领的76人输给了湖人。比赛前一天是他26岁生日,可他没能用胜利来庆祝。在接受采访时,艾弗逊抱着他的两个孩子:5岁的女儿蒂娜和2岁的儿子杜斯。“我的两个小鬼,很淘气。我爱他们,我希望他们比我当年过得好,我还希望他们拥有钢铁般的意志,就像我一样,能够渡过生活中的难关。”这是艾弗逊对孩子们的希望。
生活给了艾弗逊太多考验。当他在乔治城大学打上主力时,母亲和妹妹还住在原来的小破屋里。“当你取得一定成就时,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和压力。家是我最珍惜的东西,我爱他们,我必须为他们而努力。”艾弗逊说。家庭似乎总是困扰着他,生父离他而去,养父又被判刑入狱,他成了家里唯一的男人。接着,他又入狱一段时间,然后就去了乔治城大学,母亲和两个妹妹一直住在汉普顿的廉价公寓,妹妹莉萨的病更是快叫家里破产了。
1995年,艾弗逊又多了一项责任。女儿蒂娜出世了,他当了爸爸。这一切,促使他产生了提前加入NBA的念头:“对我来说,家庭意味着一切,我不能看着它日渐没落。我必须挽救它,我珍爱我的家。”
在乔治城,艾弗逊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与同龄人在一起的快乐,但他知道,该是告别的时候了,他必须把家庭责任放在第一位。NBA的商业开发引诱着众多球员早日加入百万富翁行列,在艾弗逊升入大二时,就有谣言说他要参加NBA选秀。但在此之前,乔治城大学还没有一个人在毕业前加入NBA,其中包括1985年的状元秀帕特里克·尤因、1987年第四顺位的雷吉·威廉姆斯、1991年第四顺位的穆托姆博和1992年的榜眼阿隆佐·莫宁。
汤普森教练知道,艾弗逊有那个能力,但不希望他过早成为职业球员。“如果艾弗逊要去NBA,他一定会征得我的同意。可现在我们还没下决定,真不知你们媒体是如何知道的?”汤普森认为,媒体的炒作会增加艾弗逊的压力:“这对艾弗逊很不公平,一个理应享受美好大学生活的孩子,却要面对这样的难题。”现在,艾弗逊的朋友、奉承者和媒体都在劝说这位年轻人:加入NBA吧,那里有更多回报。汤普森看到了这些,决定保护艾弗逊,他说:“我相信艾弗逊的决定不会让我吃惊,没有什么值得担心。艾弗逊要走,也会是在我同意之后。也许明天我就会告诉他是时候了,也许明年。”
但是,当汤普森还不置可否时,艾弗逊似乎早已下定决心。1996年4月,艾弗逊开上了一辆价值13万美元的奔驰车。由于这与他的经济状况严重不符,艾弗逊受到了全美大学生体育联合会的调查。“他(汽车销售商)说借给我用,我只在家与学校之间开。我想,他只是允许我借用比较长的时间而已。”艾弗逊解释说。
幸运的是,商人的投机行为丝毫没有影响艾弗逊在球场上的表现。相反,他变得更加成熟。如果参加选秀,他可能得到一个很高的排名,甚至成为新秀状元。对此,艾弗逊很有信心:“现在的我比以前更有韧性,低级错误极少发生,领导全队成了我的角色。在汤普森教练看来,要想进入NBA,我必须在得分后卫位置做到最好。我正在不断努力。”二年级时,他场均得到247分、50次助攻、38个篮板和35次抢断。这一成绩使他再次当选东区最佳,并入选全美第一阵容。乔治城大学队也杀入全美8强,只是败给了当年最佳球员坎比领衔的马萨诸塞大学队,未能进入四强。
此时,如果艾弗逊仍要考虑是否加入NBA,他应该回到汉普顿破落的家中,看看生病的莉萨,再想想一岁的孩子。是时候了,用天赋创造财富、实现梦想的时候到了。1996年5月1日,艾弗逊和乔治城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经过与教练协商,考虑到家庭情况,我决定提前参加NBA选秀。虽然我很想完成学业,但为了照顾生病的妹妹,为了报答父母,我必须早点儿离开大学。”艾弗逊宣布了自己的决定。对此,汤普森感到很遗憾,但他坚决支持艾弗逊:“要改变一个成年人的想法很愚蠢,我不会阻止他。不过,如果你现在问我,‘他该留下来吗?’我会说,绝对应该;如果你问我,他的决定正确吗?我也会说,绝对正确。”
谈到提前结束学业的原因时,艾弗逊和汤普森都把矛头指向了NCAA的制度。它不允许球员找工作挣钱,又不给贫困球员财政支助。汤普森认为:“NCAA的制度实在太古老了。即便乔治城大学拥有完备的医疗体系,但我们对艾弗逊的妹妹无能为力。”艾弗森同样依依不舍:“如果不是家庭原因,我一定会留下。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尤其是有汤普森这样的教练,他教会了我很多,一半在球场,一半在场外,包括今天的决定。”
其实,对艾弗逊而言,前方的道路更加艰险,NBA不只是单纯的篮球,还是充满了铜臭的商业活动。艾弗逊会变成富翁,但随之而来的还有诱惑、欺诈和诽谤。对此,汤普森不无担心:“我对他的球技充满信心,但不知道他将如何打发球场外的时光。”
尽管在乔治城仅效力了两年,但艾弗逊取得的成就令人侧目:场均24分、单赛季926分和124次抢断都创造了球队纪录;总抢断213次,位列第3;总得分1539分,位列第10;总助攻307次,位列第12。要知道,他只用了别人一半的时间就做到了这些!
同时,一个新的挑战在等待着他。“我爱乔治城,我爱NCAA。如果我能力有限,我不会做这个决定;但众所周知,我的能力绝对没问题。我已经准备好了。”这是艾弗逊对NBA的宣言。
5状元之争
在决定参加1996年的NBA选秀大会后,艾弗森的首要目标就是成为新秀状元。
NBA规定,上赛季没有打入季后赛的球队都能得到一个选秀权,然后抽签决定前三位选秀权的归属。1996年因为有多伦多猛龙和温哥华灰熊(现在的孟菲斯灰熊队)两支新军加入NBA,所以只剩下一个抽签名额,最终费城76人队幸运地拿到了第一选秀权。
为什么艾弗森和其他新秀这么看重选秀状元这个位置呢,因为排名越靠前,就越能够拿到大额的合约,最重要的就是,状元可以一口气签下3年、价值939万美元的巨额合约!
艾弗森自信地说:“我肯定会被第一个选中,因为我是最棒的!当然,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是最棒的新秀。另外,我不想离家太远,费城就不错。”
就费城球迷而言,他们也希望得到艾弗森,因为费城弗拉诺瓦大学曾经和乔治城大学交过手,球迷都很熟悉艾弗森。但是,76人队是一支正处于转型期的球队。球队总裁是1983年冠军队的体能教练帕特·克洛斯,他委任了新的球队经理布雷德·格林贝格,后者又任命了新的球队主教练约翰尼·戴维斯,三名新手对选秀一事异常慎重。格林贝格表示:“我们会听取多方意见,然后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恰好1996年有几个新秀实力超群,其中除了艾弗森之外,还有坎比、马布里、雷·阿伦、拉希姆、安东尼·沃克以及科比·布莱恩特,可以说是继1984年之后最强的新秀名单。1984年新秀前五名包括哈基姆·奥拉居旺、迈克尔·乔丹、山姆·帕金斯、查尔斯·巴克利等日后的NBA巨星。
在1995年的选秀大会上,76人选中了得分后卫斯塔克豪斯,鉴于球队人员情况,他们最需要的是中锋和组织后卫,但由于1996年的新秀中并没有奥尼尔一般的强力中锋,因此,球队把目光集中到了组织后卫身上,确切说,76人会在阿伦·艾弗森和斯蒂芬·马布里之间做最后的选择。
斯蒂芬·马布里,来自佐治亚理工大学(NBA著名组织后卫马克·佩斯、肯尼·安德森和贝斯特的母校),19岁就入选全美第三阵容,并且是大西洋赛区历史上第五个入选大学生一队的球员。他场均助攻4.5次,虽然少于艾弗森的4.7次,不过他身高为1米88,比1米83的艾弗森更有优势。马布里说:“不能说我肯定更适合76人队,我更不愿意和艾弗森比较,但是我知道我能给76人的斯塔克豪斯和科尔曼创造更好的进攻机会,而且,如果我愿意或者需要的话,我也能快速推进。我认为组织后卫是天生的,后天努力很难造就,我生来就是组织后卫的材料。”
相比而言,艾弗森更像一个得分手而不是一个组织者,只不过联盟还没有像他这般的一个十分突出的身高仅仅1.83米的得分后卫。艾弗逊对自己同样的自信:“我的身高让我只能考虑打组织后卫,我相信我的天分,我能得分,也一定能打好组织后卫的位置。斯蒂芬是个出色的球员,他的未来不可限量,我也一样。我们都能在76人取得成功,但他们会要谁呢?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想去那儿。”
另外,76人队还有一个担心,就是新队员和斯塔克豪斯、科尔曼等主力的关系,前者是一个需要绝对投篮机会的球员,后者更是个麻烦分子。艾弗森明白这才是问题的焦点,他做出了聪明的回应:“在乔治城,汤普森教练要求我得分,我必须不折不扣完成,但是,如果你认为我到了费城还是拼命得分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科尔曼需要投篮机会,斯塔克豪斯更是伟大的得分手,我相信我的助攻会创造新的历史。其实NBA更适合我这样的球员,因为我喜欢一对一的挑战。”
距离选秀大会只有三周了,76人队还在犹豫。格林贝格说:“他们都是优秀的球员,我们要全面分析,来确定谁是最优秀的。要知道,你在NCAA能做到的,在NBA就不一定能做到了。无论是谁,我们希望他在NBA能表现得更好。”
不过,尽管选秀大会还在举行,艾弗森已经得到了加入NBA的第一笔回报:乔治城大学的汤普森教练成功地帮艾弗森签下了著名经纪人大卫·弗克,后者是乔丹、尤因、穆托姆博和莫宁等巨星的经纪人。而弗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帮艾弗森签下了锐步公司的巨额广告合约。可以说,在选秀大会之前,艾弗森的“市场”就蓬勃而起了。
每个见到我的人都大声对我叫喊:“嘿,帕特,艾弗逊!”就好像我的名字是“帕特·艾弗逊”似的。——费城76人前总裁帕特·克洛斯)
丰子恺《我的母亲》,史铁生,老舍,胡适都有。
丰子恺《我的母亲》 母亲生前没有摄影取坐像的照片,但这姿态清楚地摄入在我脑海中的底片上,不过没有晒出。现在就用笔墨代替显形液和定影液,把我的母亲的坐像晒出来吧:
我的母亲坐在我家老屋的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
老屋的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是母亲的老位子。从我小时候直到她逝世前数月,母亲空下来总是坐在这把椅子上,这是很不舒服的一个座位:我家的老屋是一所三开间的楼厅,右边是我的堂兄家,左边一间是我的堂叔家,中央是没有板壁隔开,只拿在左右的两排八仙椅子当作三份人家的界限。所以母亲坐的椅子,背后凌空。若是沙发椅子,三面有柔软的厚壁,凌空无妨碍。但我家的八仙椅子是木造的,坐板和靠背成九十度角,靠背只是疏疏的几根木条,其高只及人的肩膀。母亲坐着没处搁头,很不安稳。母亲又防椅子的脚摆在泥土上要霉烂,用二三寸高的木座子村在椅子脚下,因此这只八仙椅子特别高,母亲坐上去两脚须得挂空,很不便利。所谓西北角,就是左边最里面的一只椅子,这椅子的里面就是通过退堂的门。退堂里就是灶间。母亲坐在椅子上向里面顾,可以看见灶头。风从里面吹出的时候,烟灰和油气都吹在母亲身上,很不卫生。堂前隔着三四尺阔的一条天井便是墙门。墙外面便是我们的染坊店。母亲坐在椅子里向外面望,可以看见杂沓往来的顾客,听到沸翻盈天的市井声,很不清静。但我的母亲一身坐在我家老屋西北角里的这样不安稳,不便利,不卫生,不清静的一只八仙椅子上,眼睛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母亲为什么老是坐在这样不舒服的椅子里呢?因为这位子在我家中最为冲要。母亲坐在这位子里可以顾到灶上,又可以顾到店里。母亲为要兼顾内外,便顾不到座位的安稳不安稳,便利不便利,卫生不卫生,和清静不清静了。
我四岁时,父亲中了举人,同年祖母逝世,父亲丁艰在家,郁郁不乐,以诗酒自娱,不管家事,丁艰终而科举废,父亲就从此隐遁。这期间家事店事,内外都归母亲一个兼理。我从书堂出来,照例走向坐在西北角里的椅子上的母亲的身边,向她讨点东西吃。母亲口角上表出亲爱的笑容,伸手除下挂在椅子头顶的“饿杀猫篮”,拿起饼饵给我吃;同时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给我几句勉励。
我九岁的时候,父亲遗下了母亲和我们姐弟六人,薄田数亩和染坊店一间而逝世。我家内外一切责任全部归母亲负担。此后她坐在那椅子上的时间愈加多了。工人们常来坐在里面的凳子上,同母亲谈家事;店伙们常来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同母亲谈店事;父亲的朋友和亲戚邻人常来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同母亲交涉或应酬。我从学堂里放假回家,又照例走向西北角椅子边,同母亲讨个铜板。有时这四班人同时来到,使得母亲招架不住,于是她用眼睛的严肃的光辉来命令,警戒,或交涉;同时又用了口角上的慈爱的笑容来劝勉,抚爱,或应酬。当时的我看惯了这种光景,以为母亲是天生成坐在这只椅子上的,而且天生成有四班人向她缠绕不清的。
我十七岁离开母亲,到远方求学。临行的时候,母亲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诫我待人接物求学立身的大道;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关照我起居饮食一切的细事。她给我准备学费,她给我置备行李,她给我制一罐猪油炒米粉,放在我的网篮里;她给我做一个小线板,上面插两只引线放在我的箱子里,然后送我出门。放假归来的时候,我一进店门,就望见母亲坐在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她欢迎我归家,口角上表了慈爱的笑容,她探问我的学业,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晚上她亲自上灶,烧些我所爱吃的菜蔬给我吃,灯下她详询我的学校生活,加以勉励,教训,或责备。
我廿二岁毕业后,赴远方服务,不克依居母亲膝下,唯假期归省。每次归家,依然看见母亲坐在西北角里的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现出慈爱的笑容。她像贤主一般招待我,又像良师一般教训我。
我三十岁时,弃职归家,读书著述奉母,母亲还是每天坐在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只是她的头发已由灰白渐渐转成银白了。
我三十三岁时,母亲逝世。我家老屋西角里的八仙椅子上,从此不再有我母亲坐着了。然而每逢看见这只椅子的时候,脑际一定浮出母亲的坐像——眼睛里发了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她是我的母亲,同时又是我的父亲。她以一身任严父兼慈母之职而训诲我抚养我,我从呱呱坠地的时候直到三十三岁,不,直到现在。陶渊明诗云:“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我也犯这个毛病;我曾经全部接受了母亲的慈爱,但不会全部接受她的训诲。所以现在我每次想象中瞻望母亲的坐像,对于她口角上的慈爱的笑容觉得十分感谢,对于她眼睛里的严肃的光辉,觉得十分恐惧。这光辉每次给我以深刻的警惕和有力的勉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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