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为什么把公司的股利分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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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非为什么把公司的股利分给员工
导读:孟晚舟的上任,被认为是任正非在为孟晚舟继位作准备,而其他人则认为,这是对他三年软禁的补偿。虽然我不能否认这两种观点,但我认为孟晚舟能够成为董事长,是因为他有足够的能力。孟晚舟上任后,华为决定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下,打开

孟晚舟的上任,被认为是任正非在为孟晚舟继位作准备,而其他人则认为,这是对他三年软禁的补偿。

虽然我不能否认这两种观点,但我认为孟晚舟能够成为董事长,是因为他有足够的能力。

孟晚舟上任后,华为决定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下,打开粮仓,将614亿元利润分配给华为股东和员工。

据华为统计,华为共有131507名员工,每人都能从“开仓放粮”中获得460,000元分红。。

华为一直不遗余力地为员工谋福利。曾经给那些刚从学校毕业的人,提供过两百万的薪水。现在华为再发614亿员工工资,肯定会极大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帮助华为走出困境。

华为“开仓放粮”的举动,触动了美国科技界的敏感神经,美国的达利文教授当即警告:“任正非,绝对不能让他将华为变成一个“圣地”!”同时,必须加强对华为的“抢夺”,绝对不能让优秀人才进入,否则,美国企业将面临灭顶之灾。

达利文教授这么说,其实是有道理的,毕竟人才都往华为那里去了,而这家与华为有竞争关系的美国公司,肯定是在走下坡路。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根本,只有吸收人才、留住人才、发掘人才潜力,才能在全球化企业中站稳脚跟。

现在,国内有很多“大型”公司,他们对人才的需求不是很高,他们的核心技术是来自国外,他们只是一个“买办”,不能推动国家的科技进步。希望各大公司能认识到掌握核心技术的重要性,提高公司在全国的话语权,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努力摆脱“大而平 庸”的称号,为国家科技进步贡献力量。

近两年来,随着美国对于华为的持续制裁,关于华为的各种小道消息也是不绝于耳,其中更是不乏一些恶意的造谣、传谣,而一些谣言的源头甚至还是来自于华为内部员工。比如不久前网上盛传的“华为将出售终端业务”、“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跳槽上海微电子”等传闻,就是由职场社交平台脉脉上认证信息为华为员工率先爆料的。

最近华为有一歌消息广受关注,就是针对微信群及公开网站平台相继出现的关于华为公司高管变动、业务出售等一系列谣言,华为已经采取一系列行动,除了正式报案外,还经调查发现有华为内部员工参与其中。

这则谣言称,经国资委批准,徐直军将被调到上海微电子(SMEE)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有谣言称,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已退出华为,履职科技部副部长。之所以会这样,文章称因为华为下定决定要在光刻机上面有所突破,所以才将徐直军派往了上海微电子。

针对这则关于华为公司轮值董事长的谣言,华为公司发言人正式做出回应称:网络谣言毫无根据,无事生非,严重干扰了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先生的工作和生活。对造谣传谣者,华为将依法采取措施。这5人分别来自华为云与计算BG、子公司董事资源局、网络产品与解决方案、运营商BG等部门(据说其中还有高级别的老员工)。为此,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华为近日对参与造谣、传谣的黄某、董某某、王某某、赵某某、谢某某五名员工,予以除名处分。

具体声明内容如下:

近期,微信群及公开网站平台相继出现关于华为公司高管变动、业务出售等系列谣言,引发客户、政府和国内外媒体关注、问询,让外界产生误解曲解,严重影响业务发展、企业声誉及员工情绪,谣言无事生非、毫无根据,产生严重后果,性质恶劣。

为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华为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岗派出所正式报案。我们相信,司法机关会对案件依法处理。同时,经华为公司调查,有员工参与了造谣、传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华为员工商业行为准则》,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华为对参与造谣、传谣的黄某、董某某、王某某、赵某某、谢某某五名员工,予以除名处分。

 

任正非也曾强调过这点,“没有纪律的自由就是无政府主义,没有自由的纪律就是盲从和奴性。而使纪律和自由相辅相成的关键,是理想和信仰的共同性。”

组织的内涵就是纪律性,比如军队就是最强调纪律、最有执行力的组织。企业也是如此,自律是管理的低成本,如果员工没有制度、纪律的约束和控制,那就必然是一盘散沙,没有组织力可言。任正非曾指出,华为公司是通过“力出一孔,利出一孔”,来塑造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理想的队伍的。“力出一孔”是华为长期坚持的战略原则,“利出一孔”是华为对高级干部和骨干员工的严格要求。华为靠这两条纪律和原则走到了世界产业的前列,使我们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和发展空间,我们未来还会继续坚守这两条纪律和原则。

有组织守纪律,应该是任何一个企业的基本功,如果做不到这点,那就不会把事情做成功。

实际上,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成长,从根本上靠的是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

比如华为追求的是群体奋斗,这是说所有人的力量要集中在一起,压强原则,集中突破。而组织和管理就是实现这点的保证。不然的话,“力出一孔”就无从谈起了。

而在群体奋斗的同时,个人主义也是允许的,任正非表示这不矛盾,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群体奋斗不代表要压抑人的个性。实际上,在群体奋斗基础上的个人主义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员工的创造力需要这种自由。

企业需要的是可以互相配合、奋斗不息的员工,而不是唯命是从的奴隶。对此,任正非说得很明白:

中国的先哲孔子,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不就是自由和纪律并存的最佳状态吗。所以,华为对干部员工的要求就是:有理想,守纪律。所以,纪律和自由是相辅相成的,而要做到这点,有共同的理想和价值观是关键。

华为前员工李洪元因为索要30万元补偿款被拘,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的事件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特别是华为前员工要求公司道歉,华为回应说“欢迎起诉华为”后,更是引起很多人的“愤怒”。

李洪元被无罪释放,足可证明他是无辜的。尽管这事儿其中似乎有很多的“蹊跷”,但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执法部门都已经裁决了,不容置疑。李洪元无辜被关251天,冤枉不?当然冤枉!所以才有了国家赔偿和道歉。按理说,其无辜被羁押那么多天,担责的应该是执法部门。不明白的是,网络上居然一片声讨华为的声音。

很多人说,华为有错,错在不该“报假案”。这观点小编不敢始终认同。从法律角度上讲,华为拥有报案的权力。至于是否有理,评判权在执法部门。一般来说,如果执法部门认为不构成犯罪,可以不予立案。认为有嫌疑的,当然要进一步侦查了。李洪元虽然最后被判为无罪,但主责明显不是华为的。打个比如吧,某君报案说自己被敲诈,接下来就是执法部门要处理的事情。无论是什么结果,报案人绝对不应该算诬陷。如果要算诬陷,以后谁还敢报案?因为很多事情的尺度,恐怕只有法律专家才拿捏得准。

当然,李洪元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想要华为道歉,这个可以有,完全可以依法起诉。令人纳闷的是,当事人似乎并不想走这条阳光大道,而是在网络上吵来吵去。这种反常之举只有几种可能:其一,当事人可能有难言之隐,不想把事情越扯越复杂;其二,自己心里没底气,手中掌握能告赢华为的“干货”不多。其三,当事人并不想告华为,只想利用舆论达到另外的目的。

面对要求道歉的汹汹舆情,2019年12月2日晚,华为回应说,自己有举报的权力,尊重司法机关的对前员工无罪释放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维权。这样的回应,怎么看都没有毛病。有人说,华为的这个回应够“高调”的。还有人说,华为用“法治”做挡箭牌。其实,“你去告我吧”并非高调的语气,只能说体现其一种态度。再说,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居然有错?事实上,华为如果不愿意道歉,甚至都没有回应的必要,好像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有这个义务吧?

说实话,小编刚开始很同情李洪元,毕竟被无辜关押251天,普通百姓伤不起。可其随后的表现,又令人惊讶。而一些舆论对李洪元的力挺,更是带着节奏走。天下纷争,最终无不都要以法律为准绳来裁决。不诉诸法律,或者不主张诉诸法律,只能说某些人心里对法治的信心不足,即便如此,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你不能强加对方就范。

李洪元被冤枉也好,华为有错也罢,不管你多么弱势,不管你理由多么十足,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才是正道。靠在网络上吵来吵去,这样的行为当然不值得提倡!

题主是否想询问“华为会每年给员工发一部手机吗”?会。根据查询华为官网得知,每年华为员工可凭借工号,领取最新款手机一台。华为是全球领先的ICT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致力于把数字世界带入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组织,构建万物互联的智能世界。

2020年10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曾梦写的《承诺书》是在胁迫、欺诈等情形下出具的,认定这是曾梦的真实意思表示,华为公司只需支付曾梦正常的工资收入,先前的判决没有不当,驳回其再审请求了。这个事件还要追溯到2018年5月底,华为公司向曾梦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内容显示他因连续旷工三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定,所以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关于此事,我做以下观点的表达:

一、为何曾梦会旷工三天

早在2017年2月份曾梦的上级主管就要求他离职,尽快找下家了,但他不同意,要求公司给出辞退函被拒,由此双方展开了拉锯战。在17年6月份曾梦被调职回深圳待岗,所谓待岗就是闲置了,不分配工作也不辞退,意思就是要求他主动离职,但是曾梦一开始很明确,就是要公司给出辞退函,正当辞退自己。公司不答应,就这么一直到了2018年4月,曾梦多次向公司内部系统申请休假,原因是其误以为部门有关人员已经同意将它辞退,就想在离开前把之前的年休假都休完,然而18年5月11日上级主管审批搁置了,到18日他在此提醒审批没收到答复,19日他再次发出询问是否有工作安排,如果没有想继续休假。而此时,他其实已经在没有通过审批的情况下在14日到18日就已经休假了。这也是华为公司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中提到的旷工三天的由来。

二、双方纠纷点在哪里

其实双方这么长久以来的争议点就是那份在最近判决中提到的《承诺书》,全名是《成为奋斗者承诺书》,华为公司方面表示《承诺书》已写明,放弃带薪年休假是为了分享公司长期发展收益设定的,而曾梦认为自己是在遭到主管构陷才被开除的,有让自己利益受损的嫌疑,不能按照承诺书说的分享公司长期发展收益,是公司方面违约在先,所以自己才要主张权益的。不得不说这份承诺书的内容确实很详细、明白。但是法院认为公司的决定没有不妥。

三、这份承诺书合法吗

其实我们可以发现,法院方面是承认了这份承诺书有效益的,而众多人怀疑这份承诺书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事实上,法院发面是承认了曾梦书写的放弃年休假和带薪年休假工资行为的,而且能够签订这份承诺书的人都会拥有相应的公司股份,年终时分红会拿到不少钱的,完全不亚于承诺书中提到放弃的那些带薪年休假工资获得,所以承诺书应该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做法是否值得更多公司效仿还有待考证。

对于曾梦这项案件的判决,欢迎各位在留言区发表自己的看法。

华为生日礼开始于2018年。这个活动是华为为了感谢用户长期以来的支持而推出的一项福利活动。华为作为一家全球知名的科技公司,秉承着用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生日礼活动正是华为为了给用户带来更多的惊喜和福利而推出的一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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