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送老婆一辆车 又不想让她知道 怎么送 名字必须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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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送老婆一辆车 又不想让她知道 怎么送 名字必须是她的
导读:首先对你的这种行为还是挺感动的,想给老婆一个惊喜,送餐一辆车,一般人还真的没有这个实力,就算有的人有钱可能也不会这么宠爱自己的妻子,所以说你这样的男人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其实像你这样的问题是很好解决的,既然你想送他一辆车,给

首先对你的这种行为还是挺感动的,想给老婆一个惊喜,送餐一辆车,一般人还真的没有这个实力,就算有的人有钱可能也不会这么宠爱自己的妻子,所以说你这样的男人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是一个完美的丈夫,其实像你这样的问题是很好解决的,既然你想送他一辆车,给他一个惊喜,而且是他的名字,你可以买车的时候直接用他的身份证去购买不就可以了吗?毕竟是在一起生活的,两口子用他一下身份证,他不会怀疑的吧?这样你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

法律分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分析:全款的话给别人买车不需要本人在场,购车者持有购车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但是分期是比较麻烦的,一般需要本人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