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老规矩 为话题的10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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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老规矩 为话题的1000字作文,第1张

以 老规矩 为话题的1000字作文
导读:以老规矩为话题的作文800字高中作文 “规矩可以不遵守,但不可以被毁灭。” 在这儿,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 老规矩造就了特殊的北京人。郭德纲在微博中罗列的北京老规矩有:阖家坐在一起吃饭,座位次要长幼有序。若是家中得宠的小孩子可以挨着长辈

以老规矩为话题的作文800字高中作文

“规矩可以不遵守,但不可以被毁灭。”

在这儿,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

老规矩造就了特殊的北京人。郭德纲在微博中罗列的北京老规矩有:阖家坐在一起吃饭,座位次要长幼有序。若是家中得宠的小孩子可以挨着长辈,但是不许乱了次序。开始吃饭,便不许端着碗到处跑——那是乞丐的行为。形容不整是家教不严的体现。可见,规矩是体现一个家庭或是一个家族的教养和人文素质传承之道。

老规矩是对文化的坚持。在很大程度上,它孕育了文化,浸润了文化。我一直记得一次在摆餐桌的时候,顺手将筷子插在了米饭上。母亲因此而狠狠教训了我。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极大的不吉利。因为这使整一碗饭像是香炉,更是犯人临刑的辞阳饭。看似有些迷信的老规矩,却体现了人们对生死的敬畏与讲究。

规矩是中华文明流传千年的源流之一,如今很多年轻的家长已经不再在乎这些了。饭店里时常有孩子欢跑的身影,家长们往往是端了碗在后面追。甚至很多溺爱孙辈的老人亦不再讲究规矩。宴时座次早已没了顺序,孩子获得了第二宝座。老规矩曾经体现的尊老爱幼,长幼有序的传统已经不见了。

2013年底新闻联播推出了家规系列的采访,引发许多热议。北京是全国使用“您”字最多的城市。北京人有爽利而大方的特点,正是源自于这老规矩。无论是对一言一行的约束,还是对内心的教养,规矩起到了约束人们一言一行的作用,由此才产生了行为上的文明,产生了法制和礼教。

时代发展,文化的冲击加速规矩的流失,规矩背后的文化也在被人遗忘。新的文化快速销蚀着传统文化。人们以所谓自由忽视了老规矩,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没有了规矩。然而近来,年轻一辈的人们热议起了老规矩。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在这个文明抢劫的时代,内心缺失了束缚和因文化冲击而带来了日渐明显的冷漠与轻漫、孤独与反省。也许他们意识到千百年来,老规矩约束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约束着人们的一举一动,是人们日常行为的底线。不仅是一言一行要规矩礼谨,更有内心对正义和善良的坚持。这份坚持成就了不同的家庭,在被口耳相传的过程中有了所谓文化、传统、特色。而这恰恰是现代人们所缺失的。

“规矩可以不被遵守,但不可以被毁灭。”何时开始,人们的要求也变得这样低了?老规矩需要社会的重视,需要内心的珍重。这并不是网络上的一时兴起就能够唤起人们内心对文化礼教的尊重的,然而对于这突然而至的热议与怀念,人们却应当为之欣慰。

望采纳,谢谢

以老规矩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在规矩中生活,从规矩中突破

观望苍穹,北雁南飞,定成一字人字,有规有矩,因此能抵南而御寒;察看后土,行蚁繁杂,定各蚁严格分工,有规有矩,因而化渺为强力。因此,有规有矩方可成大方圆也。(修改后,标题醒目,开篇形象鲜明且富于感情。)

规矩能使团体更加团结。

三国时期,曹操有次带兵打仗,驻扎在一个乡村中。他命令士兵们不准去践踏庄稼,否则按军法处置。不料他的马突然受惊,跑到了田地里,踩坏了一大片庄稼。曹操二话不说,当场削掉了自己的头发,士兵们大为震惊,从此军队里更加团结。试想若没有这条规矩,大家都能践踏田地,不但百姓会有所不服,曹操的威严也无从体现。最后这个团结就像没有凝聚力的一盘散沙,很容易被颠覆。我们的班级也是一样,若没有班规,校规束缚我们的言行举止,我们就会像脱疆的野马般横冲直撞,任意妄为,这样的一个混乱的团体,后果不堪设想。(更换不恰当的材料,使内容更符合题意。)

规矩能使世界更加有序。(调整分论点的表述方式,使文章的思路更清晰,结构更严谨。)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自小便知道的道理,就是因为人们有种潜移默化的这种思想,按照这样的形式过马路,交通才会如此通畅。殊不知,这就是规矩,若没有它,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交通系统早已经瘫痪了。还有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上下楼梯靠右行,垃圾要分类放,公共汽车前门上后门下,遇事要排队……这些平时我们潜意识里就会做的事,其实就是规矩啊,规矩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也习惯生活在规矩中,因此我们的生活并没有混乱,反而更有序。(增加正面表述的论据,充实文章,使段内形成正反对比的结构,加强论证的力度。)近日,某省内一家家乐福超市中发生了一严重的踩踏人致死的事故,造成了三死十几伤的严重后果。这起事故是商家的经营模式违反国家法规,举行限时优惠活动而引起的。如果每个人都漠视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国家的法规,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没有了规矩,社会将失去平衡。

我们在规矩中生活,也要从规矩中突破。尽管规矩约束我们的行为,维持社会的稳定,但有些时候如果墨守成规,我们的社会就有可能停滞不前。(利落过渡,辩证分析“规矩”,使用新材料,突破原有思路。)

过时的规矩需要突破,从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百日维新运动的首领之一梁启超,关注西学,对国外民风民俗有一定的了解。他发现中国的女人还在裹小脚,我们的社会还宣扬三从四德,男尊女卑。于是他便大力引进西方文化,并首先让自己的女儿停止遵循那些陈规陋俗,经过他的努力,中国人的思想有所解放,女性的地位也有所提高。试想若没有人敢打破这些束缚人发展和自由生活的陋规,中国会有进步吗?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规有矩,可成大方圆也!我们在规矩中生活,但也不能一味坚持陈旧的规矩,要学会突破规矩,这才是我们对它应有的态度。

以老规矩为话题的作文

“规矩可以不遵守,但不可以被毁灭。”

在这儿,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

老规矩造就了特殊的北京人。郭德纲在微博中罗列的北京老规矩有:阖家坐在一起吃饭,座位次要长幼有序。若是家中得宠的小孩子可以挨着长辈,但是不许乱了次序。开始吃饭,便不许端着碗到处跑——那是乞丐的行为。形容不整是家教不严的体现。可见,规矩是体现一个家庭或是一个家族的教养和人文素质传承之道。

老规矩是对文化的坚持。在很大程度上,它孕育了文化,浸润了文化。我一直记得一次在摆餐桌的时候,顺手将筷子插在了米饭上。母亲因此而狠狠教训了我。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极大的不吉利。因为这使整一碗饭像是香炉,更是犯人临刑的辞阳饭。看似有些迷信的老规矩,却体现了人们对生死的敬畏与讲究。

以老规矩为话题的议论文

拟人把物当做人写,赋予物以人的言行或思想感情,用描写人的词来描写物。作用:把禽兽鸟虫花草树木或其他无生命的事物当成人写,使具体事物人格化,语言生动形象。如: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

夸张对事物的性质,特征等故意地夸张或缩小。作用:提示事物本质,烘托气氛,加强渲染力,引起联想效果。类别特点例句扩大夸张对事物形状、性质、特征、作用、程度等加以夸大柏油路晒化了,甚至铺户门前的铜牌好像也要晒化缩小夸张对事物形象、性质、特征、作用、程度等加以缩小只能看到巴掌大的一块天地超前夸张把后出现的说成先出现,把先出现的说成后出现她还没有端酒杯,就醉了。

以规矩为话题的800字作文

以规矩为话题的初中作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规则的人可敬,违背规则的人可耻。一个人的品质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品质甚至一个国家的形象,而一个人的品质却是有种种规则体现出来的!而生活中,却处处有人违背规则,却手到了惩罚!

又是讨厌的早上,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那温暖的“巢”后,背着书包急匆匆的做上了公交车,此时,车上的喇叭响了起来一个甜美的声音:“请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妇,抱小孩的让座谢谢合作。”我取出了卡,刷了后,坐上了座位。忽然,一个中年男子迅速踏进车,利索的将正在投币和等待头币的乘客推向一旁。眼睛扫视了车内,唉声叹气的说:“哎差一点点就抢到了座位,真可惜!”大家用异样和愤怒的眼光盯着他,车内的空气仿佛凝聚了般。他却若无其事的开始大摇大摆的找座位。车内恢复了秩序。大家将目光集中到了中年男子身上,只见他眼睛一亮发现了一个残疾人座位,竟然一点也不知羞耻的坐了上去,脸上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还悠然自得的抽起了香烟,呛得我上气不接下气。他摆出一副有限的样子听起mp3,连懒洋洋的我也开始注意他了。车子里顿时议论纷纷“这男的真不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就是啊,残疾人的座位都在抢。可大家敢怒而不敢言,因为他那体格像是参过军的!要是真闹起来还赔了夫人又折兵啊!所以只得忍气吞声。一位高中大姐姐实在看不下去了,用愤怒的眼神看着中年男子,连汽车司机都不敢向他问车票钱。

时间凝聚着,大姐姐忍不住了,走到中年男子面前郑重其事的说:“大叔,麻烦您先去投币行么?乘客都投了就你没投,而且你还坐了一个残疾人座位!”中年男子大量了一番大姐姐,见大姐姐是个女的,好欺负便说:“你管得着么?你哪只眼睛看我没投币?再说,即使我没投下车投不行么?”大姐姐轻蔑的一笑,好像有十足的把握让中年男子投票似的说:“行啊!看再您是残疾人的份上,给你个特权吧!”车内的空气一下子热起来,大家纷纷夸大姐姐聪明伶俐。大叔火冒三丈:“没张眼啊,没看见我很健全啊!”“我看是你没张眼,你瞧瞧你的座位,难道不是残疾人的座位么?”大叔面红耳赤羞愧的将钱投进箱子后,匆匆下车了!车子内响起了一阵阵热烈的掌声!司机想让大姐姐免费做车,被大姐姐拒绝了说:“不行,规则是每人坐车必须给钱,咱不能违反规则!”是啊,社会这中不遵守规则的人我们只能用鄙视的目光对待,一个遵守规则的人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敬佩。而不遵守规则的人,我们要尽量帮助他们,劝他们改正!

没有规则,不成方圆,让大家一起自觉遵守规则,共创美好社会,让明天更加美好!

以规矩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这篇议论文起笔入题点明论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紧接着以“无论做什么,都有其相应的规章制度所限制”作喻证,用“疏于规则的教育”等事例作例证,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作结,首尾呼应。但不足之处也很明显,比如例证虽多但不具体,变成了调侃式的阔谈,不能给人深刻的印象等。具体点评在文中标注。

点评人:qzzl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其中的“规矩”二字便显得极为重要。回首中国几千万年前的帝王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有其相应的规章制度所限制。看看现在,大则法律,小则校规,班规,家规。规矩可谓是无处不在,可从古至今违规者比比皆是,小则平民,大则帝王。

(开篇即明论点,但对论点的展开叙述出现错误:中国的帝王时代是在几千万年前的吗?其次“规矩可谓是无处不在”与“可从古至今违规者比比皆是”,这个转折太突然,应得铺陈。)

时至今日,因疏于规则的教育的故事多不胜多,大家一定都听到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上学偷了别人的东西,带回家告诉妈妈,他的妈妈非但没有批评他反而表扬他,直到这个孩子长大后犯了罪,才知悔过。可是再怎样悔,都没有了回头路了。可见,没有规矩的一个人是多么的可怕。

(前文没有涉及到“因疏于规则的教育的故事”,何来“时至今日”?且本段的故事讲的应该是因家庭教育的失误而害了孩子这个道理,如要与“规矩”联系起来,则需做引申论述。)

在同龄中,有许多人都想要自由,想要从父母为自己圈下的笼子(什么笼子?)中飞出去。可是这个自由,也是在这个社会规则所允许的情况下,而不是胡作非为。今天,我们只是在课上讲点儿话,那明天呢,明天也讲点儿话,那后天呢?那我想这么多一点儿话也变成一堆话了。作为学生,就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果人人谁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天下就会大乱,人们将无法共同生活;同样,如果马路上的车想怎么开就怎么开,那每天将有无数的人死于车祸。对规矩的无视,对自己的将来也是极为不利的,无视规矩,乃至于犯罪,都是可能发生的。而阻止这类事件的发生,最简洁明了的方式就是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成为一个人人称赞的人。

(泛泛而谈,显得苍白无力,不如抓住一点展开论述。)

以规矩为话题的350字作文

一个很深的印象,就是德国人守规矩。这不是少数几个人守,而是几乎人人有这个毛病。

我多次在德国高速公路上遇见堵车。往往车堵了十几二十几公里。德国高速路上每条车道都很宽,足够两辆有时甚至够三辆车并排。路肩也宽,走一辆车绰绰有余。堵车时,车道上的车都规规矩矩地排成单列等着,或是按了次序慢慢跟了向前移动。车队两边空着宽大的车道,没人在车道里开成并排去向前挤的,也没人占了路肩开到前面去加塞儿的。

市区街道上发生了刮蹭或碰撞事故,也不见有人吵架,更不会有动手斗殴的蠢事。当事人一般彼此对话不多。而是静等警察。警察来后一切都有规矩,照规矩来就行了。

很早时,我开车碰到一回别人对我追尾,那时我还在大学。虽然是对方的不对,但我好像也有点儿责任。当时我想,真糟,得费力去跟人家据理力争了。下车后,撞我的人走过来,很礼貌,说:“你好,”掏出张名片来:“我们来交换一下吧。这是我的电话地址,这是我的保险公司。”然后我们站着等警察。警察来后我们分别被叫到警察车里讲事情经过。警察询问,记录,作现场查看。最后警察给我份事故描述。我接了那份东西傻乎乎地问:“我应该怎么办?”警察惊讶地挑了下眉毛:“去找你的保险公司啊。”于是,我,那个当事人,和警察,三方握手互道:“再见”,分道扬镳。

我把那份东西传给我的保险公司。公司通知我自己去修车,把单据传回去。公司给了笔赔金。之后一切平静如初,没事儿了。我再也没见过那位当事人,彼此电话都没打过。责任划分,赔付多少,是两个保险公司的事,我可以不管。

一般说来,德国人并不管人家的闲事。但是在看见有人破坏规则的时候,德国人变得人人喜欢管闲事。

有一次高速路上堵车时,我看见一辆车从队伍里开出来,骑了路肩开,想到前面去加塞儿。沿路德国人开始鸣笛。这时戏剧性地看到从车队里开出两辆车,冲上去把那辆不守规矩的车堵住,一前一后地把它别到了公路外面。我们排队经过那里时,那两辆德国人的车还陪着堵在那儿,好像在等警察。我看见那个想加塞儿的人是个哪儿的外国人。

我刚来的时候缺少守规矩的意识。楼旁边的小街不过二尺宽,街上不见一辆车。我左右看看,抬腿就过。后面听见个老太太在大叫:“年轻人,你就难道不害臊吗?”我回头看时,红灯下好几个人站在那里等着过街,都瞪了眼看我,全都一脸的不屑。我一种被千夫所指的感觉,觉得好没教养。

以后学乖了,只要是红灯,一概停下来等,不管街大街小,不管有车没车。后来时间长了,没留神成了毛病。有次晚上开辆车出来,整段街区空空的无人无车。遇上红灯,踩闸,停车,静候,下意识地一气呵成。我还没反应过来,车里坐了两个刚从国内来的,一齐惊怪起来,夸赞道:“在这儿人真自觉呀。”我挺惭愧,赶紧申辩说,不是我自觉,是叫德国人害的。

德国人管闲事还有一个标准举动是去报告警察。

比如你停车,不小心刮蹭到旁边停着的车。如果有个德国老头老太路过的话,一定会停下来悄悄看着你。你若开了车扬长而去,他或她会记下你的车牌号马上打电话报警。即使路上没有一个人,你也不能开了车就跑,在路边那些黑黢黢的静静的楼窗里,可能潜伏着几百只警惕的眼睛。要知道,肇事逃逸在德国是很恶劣的违法行为,处罚相当重。

晚上你在家聚了朋友开大音响,有了喧哗。你的德国邻居们,尽管平时关系处得很好,会认为你破坏了规矩。但不会有人找上门来吵闹,而是一个电话打给警察。你正在作乐,楼下来了辆警车,两个警察上来敲门,很客气地说有人告你扰民,警告你停止。据说那规矩是:“晚上十点以后喧哗声不得大于45分贝”。警察带有仪器,准备你不服时做测量取证。第二天,邻居们继续和你来往。他或她还会人情感觉迟钝地告诉你,是他或她打的电话。德国人一门死理,认为规矩得维护。感觉不到打电话告警察对街坊友谊有影响。

但在街上看热闹围观被当成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德国人管看热闹的人叫做“Gaffer”,那是一个很贬义的词。说某人是个Gaffer,有点儿附带暗示他 低能之类。我在个什么**里看到过一段情节,那是德国人在公众场合看热闹的典型动作。主角儿在地铁车里不安分,做什么怪异举动。没有人Gaffer似地张了口伸着头去傻看他,也不会有人讲话。可是坐着的一排德国人都偷偷地斜着眼睛看他,拿报纸的从报纸的缝里看着他。当主角看大家时,所有的人立刻把眼睛转向别处。拿报纸的马上一起举好报纸,作继续阅读状。

这并不意味着人与人的关系冷漠,相反的,德国人其实极乐意帮人忙。我在列车上曾多次和陌生的德国人坐一个包厢。他们通常是拿了书报看一路,并不理你。但如果你试图请他们帮助,比如打听某城市某情况,他们立刻放下书报,热情友好地回应,回答会是不厌其详,穷其所知,没完没了。邻座其他人也主动加进来补充,弄得你有点儿招架不了。你在公路边停车抛锚,经常会有德国人停下车问你,要不要什么帮助。在城里问路时,会遇到德国人说:“我带你走过去吧。”或“我送你这一段路,再指给你怎么走。”然后热心地带了你走,或是开车给你引一段路。

而让我印象特深的,是看到过一回德国人集体管闲事。

那次是在慕尼黑。人行道旁一街区草地。草地上远远地坐几个流浪汉,衣着不洁,空酒瓶扔在脚边。我经过时,忽然见那几个汉子爬起来吵闹,互相有撕扯,很激烈。人行道上许多德国人住了脚,不作声,看着。就见汉子们都跳起来,四个人围了一个人打,踢那人倒坐到地上。人行道上忽听有人大喝:“住手!”立刻四下响一片喊声:“住手!”两西装绅士,衣冠楚楚,Boss派头儿,一中年淑女,端装,同时冲进草地。那女人不管不顾,冲进人堆,径去搀扶那倒地人。一绅士挡在众汉子前面,护住。一绅士扯住一正挥老拳的汉子,彼此纠缠。这时草地一边厢冲进来两骑骑警,显然有人电话报警。但来的之快,让我惊讶。骑警高坐马上,将汉子们冲散。骑警马初次见到。一身纯黑,好光泽。都极高大俊美,我肩膀仅及马腹。见骑警来,绅士淑女撒手退出。一绅士笔挺西裤被踹了一脚的泥,淑女头发有凌乱。三个人彼此互不相识,皆是路人。一骑警下马,笼住汉子们盘问。一时间,人行道上观者散去,各人掉头走路。两绅士一淑女不见了踪影。只剩了我,还两个闲人,站了傻看。

以规矩为话题的作文

在规矩中生活,从规矩中突破

观望苍穹,北雁南飞,定成一字人字,有规有矩,因此能抵南而御寒;察看后土,行蚁繁杂,定各蚁严格分工,有规有矩,因而化渺为强力。因此,有规有矩方可成大方圆也。(修改后,标题醒目,开篇形象鲜明且富于感情。)

规矩能使团体更加团结。

三国时期,曹操有次带兵打仗,驻扎在一个乡村中。他命令士兵们不准去践踏庄稼,否则按军法处置。不料他的马突然受惊,跑到了田地里,踩坏了一大片庄稼。曹操二话不说,当场削掉了自己的头发,士兵们大为震惊,从此军队里更加团结。试想若没有这条规矩,大家都能践踏田地,不但百姓会有所不服,曹操的威严也无从体现。最后这个团结就像没有凝聚力的一盘散沙,很容易被颠覆。我们的班级也是一样,若没有班规,校规束缚我们的言行举止,我们就会像脱疆的野马般横冲直撞,任意妄为,这样的一个混乱的团体,后果不堪设想。(更换不恰当的材料,使内容更符合题意。)

规矩能使世界更加有序。(调整分论点的表述方式,使文章的思路更清晰,结构更严谨。)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自小便知道的道理,就是因为人们有种潜移默化的这种思想,按照这样的形式过马路,交通才会如此通畅。殊不知,这就是规矩,若没有它,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交通系统早已经瘫痪了。还有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上下楼梯靠右行,垃圾要分类放,公共汽车前门上后门下,遇事要排队……这些平时我们潜意识里就会做的事,其实就是规矩啊,规矩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也习惯生活在规矩中,因此我们的生活并没有混乱,反而更有序。(增加正面表述的论据,充实文章,使段内形成正反对比的结构,加强论证的力度。)近日,某省内一家家乐福超市中发生了一严重的踩踏人致死的事故,造成了三死十几伤的严重后果。这起事故是商家的经营模式违反国家法规,举行限时优惠活动而引起的。如果每个人都漠视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国家的法规,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没有了规矩,社会将失去平衡。

我们在规矩中生活,也要从规矩中突破。尽管规矩约束我们的行为,维持社会的稳定,但有些时候如果墨守成规,我们的社会就有可能停滞不前。(利落过渡,辩证分析“规矩”,使用新材料,突破原有思路。)

过时的规矩需要突破,从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百日维新运动的首领之一梁启超,关注西学,对国外民风民俗有一定的了解。他发现中国的女人还在裹小脚,我们的社会还宣扬三从四德,男尊女卑。于是他便大力引进西方文化,并首先让自己的女儿停止遵循那些陈规陋俗,经过他的努力,中国人的思想有所解放,女性的地位也有所提高。试想若没有人敢打破这些束缚人发展和自由生活的陋规,中国会有进步吗?

无规矩不成方圆。有规有矩,可成大方圆也!我们在规矩中生活,但也不能一味坚持陈旧的规矩,要学会突破规矩,这才是我们对它应有的态度。

关于规矩

在其他父母的心中,当孩子天真淘皮的时候,也许规矩并不是那么重要,他们认为以后可以慢慢培养,但我的妈妈却从小就给我要立规矩。

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有一天,妈妈带我去西湖边玩,因为忘带了垃圾袋,我手上拿着用完的餐巾纸,不太舒服。突然,我远远望见了一个垃圾桶,只是因为垃圾桶装满了,所以味道很臭,我捂着鼻子,像投篮一样,把手上的垃圾向垃圾桶扔去,就马上回头向妈妈跑去,却看见妈妈皱了皱眉头,对我说:“去捡起来,放进桶里去。”我怔住了,妈妈一直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为什么会让我去那么臭的垃圾桶旁边呢?于是,我撒娇说:“那儿臭死了……”可妈妈说:“如果人人皆知都这样,那垃圾桶边全是垃圾,还要垃圾桶干吗?去把它检起来!”望着温和的妈妈一下字变得那么严厉,我震惊极了,不就是一张餐巾纸吗,妈妈为什么发那么大的脾气呢?无可奈何,我只好向散发着恶臭的垃圾桶一步一步移去,我扭转头,捡去垃圾,正想扔进桶内,妈妈却说:“等一下,垃圾桶已经被装满了,我们去别的地方扔。”结果,我和妈妈走了许多路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垃圾桶。那天,我一直不明白妈妈的用意。

随着年龄慢慢长大,我终于明白了规矩只有从小时候做起,长大后才会有好的习惯,妈妈从小就给我立规矩,以培养我养成良好的习惯,现在文明的意识和行为已成为我的本能和习惯。我真要谢谢妈妈!

疯狂动物城警局前台

 疯狂动物城警局前台,疯狂动物城相信很多人都是看过的,当时一出来就吸引了很多关注,那么你看过肯定会对疯狂动物城警局前台有印象,以下分享疯狂动物城警局前台,一起来看看。

疯狂动物城警局前台1

  豹警官在动物城警局里为什么混得那么好

 《疯狂动物城》里,动物城公安局的前台是个猎豹,名字叫本杰明·爪霍瑟,他先夸兔子“好可爱”,兔子并不买账,然后他迅速跟兔子分享自己被歧视的遭遇。

 “我是豹警官,他们都只觉得我是一个爱吃甜甜圈的胖子。”

 你会对一个刚来单位的新人暴露自己的弱点吗?即使是刚才你说错了话。

 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可能:

 豹警官蠢

 豹警官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豹警官在脖子褶皱里拿出一个咬了一口的甜甜圈,张嘴就吃。兔子用特别嫌恶的眼光看着他。但是关键时刻,兔子得到了猎豹的支援。

 在兔子遇到黑色美洲狮发狂被追的时候呼叫总部支援,豹警官的呼叫器响了。

 注意,不是通过总机,而是找的前台和豹警官。

 小公司的总机一般是可能让前台兼着,但是警察局就不太可能,所以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兔子直接只呼叫了豹警官,另一种是兔子群呼所有人,而豹警官虽然当时正在给犯罪嫌疑人安利那个夏奇拉羊的跳舞APP,却仍然听到并回应了这个呼救,兔子说错了地名,狐狸远远纠正了一句,豹警官也听对了。

 队友们及时赶来把兔子和狐狸放下来,豹警官没有误事,这件事说明,猎豹是靠谱的,没有他尽力显示的那么二百五。

 此外,从兔子和狐狸的经历来看,加入警队一定要在警校通过考试,而警校的考试非常严格,胖子猎豹一定也经历了严格的训练。

 那么他又为什么要自暴自弃,沦为一个警队的笑话呢?

 研究一下动物城警局,就可以发现警局的用人标准。

 所有的警员都是大型动物,其中最普通的动物是狼,局长是暴躁的非洲水牛,犀牛、熊、虎是最常见的基层警员,羊副市长的两个大壮羊是保安,不是警察。

 一线执勤分配任务的时候会发现,最小块头的动物是狼。

 这是真实的动物城警局歧视链,体格歧视。

 狼也比豹警官大,千万别让斗兽棋把你给误导了。

 豹警官是一只猎豹,这是最瘦最快的大猫。而中国人口中常说的豹子,是花豹,也有叫金钱豹,它和猎豹是两种动物。

 看看两个物种的区别,这张图特别明显。一个是瓷实的肌肉男,一个是灵巧的麻杆腿。牙齿上,花豹要强大得多。不信邪的话,下一张就是结局:

 一对一的话,猎豹一定会死的。猎豹和花豹除了花纹是圈和点之外,还可以看眼睛,猎豹(死者)的眼睛有流泪一样的黑线。

 猎豹的力量不如狼,咬力不如鬣狗,不过在自然中,它仍然处于食物链顶端,毕竟壮汉们追不上他。

 猎豹追上并杀死猎物之后要缓很久(100米跑完之后运动员都是那样),豹警官追奥獭顿太太之后也是那么喘的,这时候遇上肌肉力量强大的对手,它没有胜算。

 这也是为什么遇见抢肉的它就自动退出,他太瘦了,他的块头很难跟其它掠食者正面冲突。但是别的肉食动物一旦发现它们的孩子就会加以杀害。

 花豹凶残而且性格贪婪,会上树,善于伏击,猎豹是贵族,花豹则是流氓。流氓一定会赢的。

 想想看刚出校门的豹警官吧,来到动物城警局的时候,他是所有同事里最弱的一个,胳膊细,体重轻,他的特长是速度,捉拿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干点跑腿包抄和堵截的活儿,也许还要帮大家买早餐和送快递。

 这没前途,可能只比开罚单稍微好一点。这非常讽刺,你辛辛苦苦,发现你的特长成了你工作成长道路上的阻碍。

 那很简单,就要把特长藏起来。于是他想到了增肥。

 真实世界里猎豹没有胖子,胖了跑不动,追不上猎物就饿死了,动物城里就可以,胖了之后,他以前台的身份出现在动物城警局里,每天喝汽水,吃甜甜圈。成了大胖子至少可以保证一点,再也不容易被人一掌打飞了。

 对了,汽水。

 豹警官为什么会拿一支玻璃瓶的汽水在兔子旁边喝呢?很快兔子把瓶底拿过来当放大镜用,发现了尼克的狐狸尾巴出现在监控图里。对一个吃货来说,250ML的小可乐瓶就是个小玩具。大号纸杯才是真正的心头所好。

 豹警官知道兔子要什么,那个瓶子拿在手里就是他在帮朱迪,蓄意递上放大镜会毁掉他的韬光养晦,可乐瓶底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后面肉食动物被集体质疑的时候,豹警官被要求去档案室。他知道去跟兔子哭诉:“就在锅炉房对面。”他哭诉的对象是对的。

 兔子这时候是局长和副市长的红人,而且豹警官又帮了她不少,哭诉给兔子看,一来让兔子明白说错话害了猎豹,兔子要觉得欠了豹警官,二来那就是准备着兔子向局长求情接下来回来的。不过后来兔子自己决定退出,让豹警官晚了不少日子才重新回到前台。

 中国的兵法《六韬》里,有豹韬。豹警官的韬略就是蛰伏和操纵。

 豹警官操纵局面不留痕迹,注意看,兔子要被牛局长轰走的时候,他及时闯进来,报告奥獭顿太太来求见局长,最后又干脆把奥獭顿太太放进了办公室。

 奥獭顿太太是水獭,是小动物,虽然也是肉食动物,这点和猎豹是一样的,豹警官是故意放水,帮奥獭顿,也帮兔朱迪。

 猎豹这种亚大型动物就像是早年闯荡美国的爱尔兰人,虽然也是白人,但多少被人瞧不起。

 接下来豹警官还会用夏奇羊的APP来影响别人,别觉得他给嫌疑犯推荐APP会特别傻,这会在警局里形成话题,同事会有更多人关注,最后他影响了牛局长,牛局长也开始使用那个跳舞应用了。我们管这种人叫KOL,也就是意见领袖,豹大V是警察局时尚的引领者。

 现实中也遇到过猎豹喜欢小羚羊的镜头

 然而那并不是爱……你会发现大多数网站编辑都部分猎豹和花豹,大多数时候这两张图都被和一组花豹玩羚羊的图混为一谈。

 事情在豹警官的影响和支持下发展,到故事的末尾,警察局已经有了一个兔子警官和一个狐狸警官,都比豹子块头小,而且这两个人是最富有业务能力的干探,又是[黑]手党大先生的干亲。

 以后还会有更多动物加入进来。这时的豹警官再也不是被碾轧和践踏的那个了小角色。他通过和兔子和狐狸的结盟可以收获很多,他需要朱迪和尼克的影响力和[黑]手党关系,而兔子和狐狸也需要他跟所有人关系都好的这一点进行内部的沟通和斡旋。

 注意合影的位置,这是狐狸兔子组合最好的朋友。

 五年后牛局长退休后,需要一个局长,狐狸出身不好,兔子是个女的,大先生的操纵之下会有一场民主评议,豹警官胜。

 豹子回到前台的时候,居然还收到了犀牛他们的甜甜圈当礼物。真是“就这他还得谢咱”。

 谢谢,不过我似乎已经不再需要了。

疯狂动物城警局前台2

  学习九型人格的角度一起来回顾一下典型角色:

 1号完美型:队列整齐、动作标准的仓鼠团队

 整部**中仓鼠的镜头虽然不多,但是仅有的几个镜头步伐标准、队列整齐,体现出1号完美型的元素特点。

 2号助人型:亲和热情、充满爱心的前台招待猎豹

 作为动物大都会警察局里最具魅力的猎豹,动物城警察局里的前台招待,豹警官只爱两件事物:超级明星瞪羚和甜甜圈。在接待桌前,它总是亲和热情,对每个人报以热情的微笑,需要所有人都喜欢。

 3号成就型:八面玲珑、精明干练的狐狸尼克

 **中的尼克是一只在动物城里以坑蒙拐骗为生的狐狸,儿时受到偏见的伤害,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被朱迪设下圈套,被迫与她合作查案,而卷入意想不到的阴谋。他是个具有商业头脑的“投机”商人,善于“表演”,灵活变通,左右逢源。

 4号独特型:人气旺盛、具有赤子之心的夏奇羊()

 动物城中全民追捧的人气天后,一个心怀动物城政治环境的超级偶像。

 5号探索型:不修边幅、智力超群的亚克斯()

 动物城里自然主义者俱乐部的店长,一头遮眼的长期不洗的苍蝇环绕的长毛。拥有很好的记忆力,却不自知。神秘高深的人物但外表你看不出,就像少林寺门前的“扫地僧”。

 6号安全型:谨小慎微、安全第一的斯图·霍普斯(兔子)

 朱迪的父亲,一只生活在兔子洞,专门种植胡萝卜的农夫。同朱迪的母亲一样,它也非常担心女儿搬到动物大都会,那里是一些不值得信任的哺乳动物(特别是狐狸)的居住地。他在朱迪出发前反复叮嘱,总是有太多的担心和怀疑,并提出了很多预防措施确保安全,当被乐观的朱迪拒绝了。

 反6:先发制人、心狠手辣的大先生(Mr Big/鼩鼱)

 一只北极鼩,动物城里的[黑]帮老大。没有人胆敢抗拒他,因为领教过大先生冰窖的人都已经不存在这世界上。他的行为是“进攻是最好的防守”,“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的最好诠释。

 7号活跃型:充满梦想、激情活跃的朱迪·霍普斯(兔子)

 通过自己的奋斗,成为了现代动物都市的第一个兔子警官。警察局的同僚总是瞧不起她,为了证明自己,她从野牛警察局长手中抢到了一个失踪案,凭借过人胆识发现了案件背后的阴谋,然后迫使狐狸尼克与自己踏上了冒险旅程。它活跃开朗,喜气幽默、思维敏捷,敢于冒险。

 8号权力型:脾气暴躁、愤怒直接的警察局局长水牛

 他是警察局一把手,脾气暴躁、强硬直接、伸张正义、敢作敢为、虎穴担纲、独立坚强,爱憎分明、真实直接,豪爽义气、铁骨铮铮。

 9号和谐型:慢条斯理、平和友善的树懒先生

 名叫“闪电”的树懒先生,是动物车辆管理局的公务员,说话时吐个字恨不得休息五分钟,连笑起来也像是放了慢镜头。看他做任何一件事情,都像是慢动作回放,分分钟考验你的耐心,曾经把朱迪警官急得直撞墙,慢动作分解大师。他十分淡定,平和友善、宽容随和、顺其自然、优哉游哉、难以说不、慢条斯理,冻结愤怒、目标流失,重点模糊、自我遗忘,自满怠惰。

疯狂动物城警局前台3

  《疯狂动物城》:解析迪士尼佳作中主角们的性格色彩

  兔子朱迪:红色

  积极乐观、梦想万岁

 红色性格就是传说中的“乐天派”,他们的积极乐观就体现在对待事物的态度上,例如一张白纸上有一个墨点,红色性格的人不会担心因为墨点的存在浪费了纸,而是看到了还有很大一部分的空白可以利用。

 剧中的兔朱迪就是典型的红色性格,她的爸妈都想让她留在自己的家乡,并告诉她“小兔子是当不了警察的。”她没有气馁,反而自信地回答道“那我就是第一个了,我想要这个世界变的更美好!”

 当别人都觉得她的想法是天方夜谭的时候,她努力坚持着自己的梦想,虽然刚开始训练,她受到了很多的挫折,即使身边充斥着“回家吧小兔子。”“兔子当不了警察的”“你就是一只该死的、只会种萝卜的小兔子”的声音,她也依旧勇往直前,因此成为了动物城的第一个兔子警官。用她最喜欢的身份进入了那个充满无限可能的动物城。

  热情开朗、乐于助人

 红色性格的人喜欢帮助别人,他们永远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哪怕现在不够美好,以后也一定会好起来的。他们除了有一个英雄梦之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是他们的标配。

 兔朱迪在剧中有多次助人为乐的经历。例如初见狐尼克时,狐尼克还是一个为了赚钱,不惜欺骗冰激凌店大象老板的小混混。而傻傻的兔朱迪却信以为真,愿意自掏腰包为狐尼克的“小孩”庆生。

 另一次则是兔朱迪在追捕抢劫犯时,路过小型啮齿动物镇,帮[黑]社会老大的女儿挡住了甜甜圈的攻击。

 以上可以看出她并不是一个空想派,只停留在表面的人。而是会去做实事,为世界变得更好出一份力的人。

  真诚信任、感染他人

 红色性格的第三个特点就是非常具有感染力,他们似乎有天生的领导能力,能够表达出自己准确的表达出自己的真诚,并且带动对方一起努力。

 兔朱迪在破了14个食肉动物失踪案后,给了狐尼克一份“动物城警局员工申请表”,邀请他做自己的搭档。狐尼克在感动之余也放下了自己多年的心结。

 磁场定律就是这样,红色性格的人总是愿意带着周围的人共同变成更好的人,他们真诚的态度,总是让人无法拒绝。

  缺点:

 口无遮拦、缺少分寸

 红色性格也有不可忽视的缺点,比如他们平时大大咧咧的样子,就直接导致他们无法敏锐的察觉到朋友的情绪。“祸从口出”是给他们最忠实的警告。在不确定这句话是否得当时,需要多想一想,免得伤害到亲近的人。

 例如在发布会上兔朱迪就犯了这个的'一个错误,当记者们问她:“只有食肉动物会野蛮化吗?”她脱口而出:“是的,没错。”甚至还提到了食肉动物的本性问题。全然忘记了台下的狐尼克。也是因为这次的事件,他们俩的友谊第一次发生了重大的危机。

 因此与红色性格相处的人,需要刻意地告诉自己要相信对方,如果对他们的话有什么误解,或者觉得不舒服的时候,可以直接提出来问清楚,而不是自己一个人瞎想、脑补。要是能够和他们一起练就成神经大条的体质就更好啦。

  狐狸尼克:蓝色

  思想深邃、情感细腻

 相对于红色性格的积极热情,蓝色性格显得更沉稳一些,想的也会更多一点。他们不会不管不顾地做事,注重细节、情感细腻。

 狐尼克小时候也是想成为小骑警童子军,在他以为自己就要成功时,却被同伴戏弄,无情的拷上了嘴套。自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想要去改变世人的观念了,只想像他们所想的那样做一只狡猾的狐狸。

 很多人的童年可能都不会那么完满,而蓝色性格的人,是会被童年阴影影响较大的那类人。尽管有时他们会看着满不在乎的样子,好像已经从童年阴影中走出来了,但其实那种神态,只不过是他们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而已。

  一诺千金、忠诚情谊

 因为蓝色性格的特征以细腻为主,当他感受到身边的人不是恶意,他就会选择接受对方,并付出100%的真心。

 就像刚开始的狐尼克愿意帮兔朱迪寻找失踪的水獭,是因为兔朱迪手上有他的把柄,但随着二人的不断接触,他已经不知不觉中把兔朱迪当成朋友了。所以才会在美洲豹疯了却不见踪影的时候挺声而出,告诉牛局长48小时的期限还没到,不能拿走兔朱迪的[警]徽。

 此时的他已经把兔朱迪当成自己的伙伴了,也愿意把自己的童年经历告诉他。当蓝色性格的人在你面前放下戒备,就已经能够证明你是他重要的人了。

  考虑全面、善于分析

 蓝色性格的人,天生有大局观,可以很全面的看问题,不会被眼前的问题所绊住,而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狐尼克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在寻找失踪的水獭一案中,有好几次的突破点是都是他先发现的。和兔朱迪一起坐缆车的时候也看到了全程覆盖的摄像头,因此才顺利地找到了美洲豹发疯过的证据。

 擅于分析的他们,总是会充分的运用细节之间的联系,帮朋友解决的难题。充当着“军师”的角色为大家出谋划策。

  缺点

 “成也细腻,败也细腻。”就是蓝色性格本人了。首先与蓝色性格交往的人,可能就是喜欢他们的细腻,万事可以考虑的很周全。但要知道的是,蓝色性格的人因为细腻,也会对朋友的话十分敏感。

 例如当兔朱迪发布会下台时,狐尼克愤怒地将申请表还给她。并指出朱迪从来都没有信任过自己,因为她出门永远都会带防狐喷雾。然后再也不听她的解释,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在与蓝色性格的人相处时,你需要明确,当你享受着他的事无巨细时,就要每每在做事前,顾虑到他们的敏感心思。当他们认定被你所伤害时,会很难走出这个阴影的。如果你有幸成为了蓝色性格的人的朋友,希望你可以照顾好他们的情绪,带着他们去看看光亮的地方。

《千与千寻》就是这样的一部**!

奋斗途中,会有妖魔鬼怪,也有可爱温暖的无脸男和小白;在残酷的环境中,只有勇敢面对并寻求改变,才能有突破的可能;成功路途中,伯乐很重要,一定要懂得感恩。

欲望无限,就会让你失去自己,进而痛失所爱。节制欲望、不断进阶、知世故而不世故、做个善良有温度的人。

1804年3月14日,约翰·施特劳斯降生了。当时,助产士为冰雪所阻而姗姗来迟。倘若再晚一步的话,这个羸弱的小孩就和这个世界无缘了。

孩子的父亲叫弗朗兹·施特劳斯,他在多瑙河的沙洲上经营一家小酒菜馆,在他第二次结婚后不久,就浮尸于多瑙河之中,人们纷纷猜测他是自杀而死的。

约翰在7岁时就没了亲娘。如今父亲一死,他就只好在那个小酒店里和继母一起度日了。日后,继母不免再醮。幸好继父戈尔德是一个和蔼的人,他倒很喜欢约翰。

那时,常有一些走街串巷卖艺的乐师被招进酒店来演奏。音乐之声为约翰开拓了一个精神上的乐园。戈尔德留意到孩子对音乐的迷恋,于是在约翰圣名日的那天,他送给孩子一把小提琴作为礼物。这把提琴比玩具好不了多少,可是不久,约翰发现在提琴的两个“f”形孔里灌些啤酒进去,就多少可以改善一下它那干涩的音色。在学校里,他总是把这把提琴放在课桌底下,短短的课间休息时间,他也要拿起琴拉上一阵子。由于那把提琴时时让他分心,他的学习很糟糕。

13岁那年,继父认为这孩子应当学点手艺了,他把约翰交给了一个书籍装订匠。但约翰不愿干这种活计,他又哭又闹,师傅把他关进了贮藏室。装订匠的妻子有点可怜这个桀骜不驯的孩子,趁她丈夫不在的时候,把约翰放了出来。约翰抓起他的提琴就逃跑了。他朝维也纳森林奔去。那里有不少的酒店客栈,他相信靠自己的小提琴是可以挣一口饭吃的。整日的奔波和过度的兴奋,约翰感到非常疲乏。怀抱着心爱的提琴,竟在绿草如茵的山坡上沉沉地睡着了。

也许是命运的巧合吧,一个名叫赫尔·波利扬斯基的音乐家暮出散步,在这儿发现了酣睡的约翰。音乐家对那把玩具似的提琴颇有兴趣,他摇醒了孩子。不一会,两人就兴致勃勃地畅谈起音乐来了。约翰算是头一回遇上了一位知音。波利扬斯基对这孩子的天分很有信心,他答应免费为约翰授课。音乐家说服了约翰,要他回家去,并答应去向他的继父说情,让孩子选择音乐家的生涯。

在老师的指点下,约翰以一种近乎天授的才能掌握了小提琴演奏的种种技法,而且很快就超出了波利扬斯基所能教授的范围。

15岁时,约翰就成了维也纳最著名的舞会乐团——迈克尔·帕默乐团的一名小提琴手。崭露头角在帕默乐团,约翰和很有才华的音乐家约瑟夫·兰纳成了朋友。随后,兰纳自己拉起了小乐队,约翰任小乐队的中提琴手。

他们这个简陋的乐队只能在小咖啡馆演出,所得的报酬时常还不足以糊口。施特劳斯是小乐队中最年轻的成员,每次演奏结束后,他还得拿着盘子请顾客施舍,这实在是一件令人难堪的事情。

终于,苦尽甘来。把兰纳悦耳的音调和施特劳斯抑扬的节律揉合在一起,使他们的作品形成了一种别具一格而又富有魅力的风格,很快就赢得了公众的称誉。

当然,乐队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兰纳创作的圆舞曲。每逢一些特殊场合,兰纳还得临时谱写一段新的乐章。一天,兰纳病了,他请施特劳斯去带领乐队排练。

“可那段新乐章怎么办呢?”施特劳斯惊讶地说。

“那你就不会自己谱写一段吗?”

施特劳斯的第一支圆舞曲就以兰纳的名义上演了。听众们对这一曲子的热烈反应,使施特劳斯认识了自己的作品。

不久,在维也纳的乐坛上,他就和兰纳平分秋色了。

兰纳的作品长于抒情,施特劳斯的乐曲虽然不及兰纳的那么含情脉脉,但却往往更扣人心弦。在报刊杂志上,在咖啡馆里,甚至在大街上,人们都对这两个作曲家的艺术风格议论纷纷,争辩不休。由于公众惯于将他们视为乐坛上的竞争对手,无形中逐渐就拆散了这一对朋友。

1825年秋天,公开的冲突终于发生了。一天晚上,两个朋友大打出手。一场混战,把大提琴、倍大提琴都砸了,连饭店里的大镜子也被打得粉碎。

几天之后,施特劳斯感到很后悔,他作了一首“和解圆舞曲”,题献给兰纳。

但兰纳却回报了一首“绝交圆舞曲”,其中还用了一段挽歌来作为序曲。此后,施特劳斯离开了乐队。虽然两位作曲家私下还是赞赏对方的才华,却再也没有一起露过面了。

当时,施特劳斯在维也纳已经崭露头角,向他献殷情的轻薄女郎自然也就不乏其人,施特劳斯只是与之周旋而已。可是有一位美丽的黑色姑娘——安娜·斯特莱姆却吸引了施特劳斯的注意。不久,他俩就结了婚。

1825年10月25日,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世了。当时,这位年轻的父亲如果能逆料他儿子的名声将很快超出自己的话,那么也许他就不会让儿子沿用他自己的教名了。

成功的事业与兰纳分手后,约翰又重整了旗鼓。他不断收到演出的约请,经常应接不暇。

随着演出约请的日益增加,施特劳斯乐团也就不断地扩大和分组。到1830年,乐团已发展成了8个乐队,受聘用的乐师有200名之多。晚上,施特劳斯常常是坐着马车从一个舞场赶到另一个舞场,去指挥一段圆舞曲,然后奋力挤出敬慕他的人群,跳上马车又向另一个地方疾驰而去。每每要到凌晨3点钟光景,他才能回到家里。

来自莱比锡的一位记者为他的报纸写下了这么一段令人瞩目的报道,从而使得施特劳斯的名声越过奥地利的边界而广为传扬:“……在彩灯缤纷的树下和拱廊中,摆开了许许多多的座席。人们坐在那儿吃喝谈笑,倾听音乐。乐队在他们中间演奏着时兴的圆舞曲,令人回肠荡气。在指挥席上,站立着那位‘奥地利的拿破仑’——约翰·施特劳斯。施特劳斯的圆舞曲之于维也纳人,犹如拿破仑的胜利之于法国人一样。要是维也纳人也有那么多的大炮,那么他们一定会在斯伯尔舞厅前,为他立一座‘旺多姆圆柱’的……。

“在舞池中,男人们紧紧地搂着他们的女伴,合着乐拍,翩翩起舞,在欢快热烈的气氛中,他们不停地跳呀,跳呀,就是上帝也拦不住他们……”继小施特劳斯之后,安娜又生了5个孩子,可是安娜却并不幸福。她的丈夫夤夜不归,不只是因为忙于演出,他还迷上了一个名叫艾米丽的女人。安娜向丈夫提出了最后通牒,可想不到施特劳斯却干脆收拾起东西,搬到艾米丽那儿去了。打这以后,除了每月供给500个盾的生活费外,施特劳斯和自己的家庭几乎就断绝了关系。

1834年11月,施特劳斯开始了他的欧洲之行。他以精湛的艺术打破了古板的柏林人的偏见,继而又征服了巴黎。乐团来到伦敦时,演出一开始很不顺利。

可是,后来在白金汉宫举行的一次宫廷舞会上,行将登基的维多利亚公主随着施特劳斯的乐曲,带头跳起了华尔兹舞——这对施特劳斯真是一个最有力的支持。打这以后,英国的绅士淑女们便也没有顾忌了。乐团离开伦敦去各地演出,终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在英国演出的后期,许多乐师都病倒了,施特劳斯自己也病得厉害,差点就要死了,他再三恳请医生让他回国。一路上,施特劳斯不住地谵言妄语,时常昏迷不醒,医生都断言他已经无望了。可是,施特劳斯终于挨到了奥地利。安娜从维也纳赶来接他,这样施特劳斯又回到了妻儿们的身边。

经过安娜的悉心护理,施特劳斯渐渐康复了。然而,当他不再要靠安娜照料的时候,他却又一次遗弃了安娜,而去找艾米丽了。从此以后,施特劳斯就再也没有踏进过他自己的家门。

后生可畏早在6岁的时候,小施特劳斯就在家里的钢琴上弹奏出他自己构思的圆舞曲。

儿子的音乐才能使得施特劳斯感到大为不安,他禁绝了孩子一切的音乐活动。可是安娜却为孩子在音乐上的早熟而感到骄傲,她悄悄地记下了孩子的处女作。也许从那一天起,她就开始在设想一个向她丈夫报复的计划了。她从菲薄的家庭生活费中省出钱来请教师,给儿子上音乐课,指望小约翰有朝一日能向他父亲挑战。

小施特劳斯进入音乐界一事,他父亲并非感到完全出乎意料之外。好多年前,老施特劳斯偶尔回家,看到儿子正在练习小提琴,竟蛮横地用鞭子狠狠地打了他一顿。从那以后,老施特劳斯就一直对儿子忌疑重重,深感烦恼。他让他的经纪人赫希传言警告维也纳城内各大舞厅,倘若有谁接受小施特劳斯在彼处演出的话,那么圆舞曲之王本人就将从那家舞厅绝迹。小施特劳斯被各大舞厅拒之于门外,只好到城郊的一家咖啡馆的花园里去举行露天音乐会。

好事者将小施特劳斯乐队排练的消息传给了他的父亲。盛怒之下,老施特劳斯宣布在那同一天晚上他也将举行一场音乐会。但到后来,他得知自己的音乐会票在黑市上还不如他儿子那边的票吃香,则又取消了举行音乐会的计划。老施特劳斯狂怒不已,终于病倒了。

忠心的赫希深为圆舞曲之父的健康担忧,居然想出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计划。

他组织了一些人准备去小施特劳斯的音乐会捣乱。

演出的那天到了。人们早早地出城,向郊外的咖啡馆蜂拥而去。一大群没有买到票的人聚集在场外,急不可待地吵着要挤进去,以致地方当局只得出动骑警把咖啡馆围了起来。在花园后边的拱廊里,坐着安娜·施特劳斯,她似乎是在为儿子祈祷。

和他父亲在巴黎的首场音乐会一样,小施特劳斯这天的第一个节目也是法国作曲家奥柏的一首歌剧序曲,这似乎是遵循一种家庭的传统。小约翰并没有为听众稀稀落落的掌声而感到沮丧,他知道人们来这里是将他当做一位作曲家而和他父亲相比较的。

接下来演奏的是他创作的一支圆舞曲——“母亲的心”,这是小施特劳斯献给他妈妈的一曲颂歌。美妙的乐曲使得听众欣喜若狂,压倒会场的掌声淹没了赫希那一伙人的嘘声。人们爬上椅子,挥舞着帽子、披巾、手绢,掌声、喝彩声经久不息。而另一支圆舞曲“理性的诗篇”,在如痴似醉的听众们一再要求之下,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这真是亘古未有的事。

使帮手们困惑不解的是,连赫希也兴高采烈地鼓掌欢呼起来了。诚然,赫希是老施特劳斯的朋友,而且还与之有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但是他更忠实于音乐艺术,对于任何真正的艺术家,他不能不表示衷心的欢迎。

最后,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小施特劳斯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地示意,请大家安静下来,乐队重又奏起柔和的乐章。当轻柔的乐声在夜空中回荡时,听众们面面相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不是老施特劳斯最负盛名的那首圆舞曲“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吗?在这首乐曲的抒情部分,小施特劳斯又加入了这么一种柔情蜜意……随着乐曲的展开,听众逐渐明白了这段插曲的深意。小施特劳斯演奏他父亲的这部作品不仅是作为子女对父辈的敬意,也是作为一种祈求,请求他父亲的宽恕。这使听众们不由得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

在动荡的岁月里1848年3月,维也纳爆发了革命。与整个城市一样,施特劳斯家也分成了两派。老施特劳斯站在保皇党一边,小施特劳斯则站到了起义者一边。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父子俩谁也没有什么坚定的政治信念。父亲成了保皇党不过是因为过去常在御前演出;而他儿子的立场不过是出于对他一些朋友的同情,这些年轻人只是希望赶走独揽大权的首相梅特涅,而让哈普斯堡王朝回来实行宪政。

在那些动乱的日子里,父子俩都挂上了军乐团作曲家兼指挥的职衔。为了鼓舞保皇党分子的士气,老施特劳斯写了好些轻快的军队进行曲,其中最著名的是“拉德茨基进行曲”。但是小施特劳斯的作品则赋有革命的标题,如“自由进行曲”、“学生进行曲”、“街垒之歌”等等。

维也纳的起义最终失败了。但富有戏剧性的是,小施特劳斯受到了人民的欢迎;而老施特劳斯却就此一蹶不振了,很多人对他支持保皇党表示愤慨。在绝望中,老施特劳斯带着他的乐团离开了维也纳,去寻找昔日公众对他的那种崇拜。可是,这一希望也成了泡影。在布拉格、慕尼黑、海德堡,到处都遭到了人们的反对,甚至还收到威胁和责骂他的信件。

他重返维也纳的时候,政治气氛已经大大缓和了。人们对老施特劳斯已不再怀恨。他的音乐会依然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老施特劳斯却时常显得心烦意乱、茫然若失。在这以后几个月里,他一直是郁郁寡欢,离群索居,他那种致力于音乐事业的坚韧、热情、活力,那种迷人的灵感、生气,似乎一下都消失了。

他对儿子的态度也变了。虽然他和儿子以及他合法的家庭依然没有接触,但是怨恨已经消失。他甚至暗暗为自己儿子在音乐上的成就而感到骄傲,渴望同儿子握手言欢,但他那倔强自尊的秉性却使他无法做到这一点。

1849年9月25日,老施特劳斯被猩红热夺去了生命。当他儿子闻讯赶来时,却发现父亲赤裸的尸体已从一张空无一物的光床上掉到了地板上。箱柜抽屉均被洗劫一空,艾米丽已把所有能拿走的东西——甚至连死者身上穿着的睡衣和床上的被褥——全部席卷而去。

两天以后,老施特劳斯的灵柩被抬到了庄严的圣斯蒂芬大教堂。整个维也纳有十万人来为他送葬,各处钟楼上几百口大钟齐鸣,哀声在空中不住地回荡。在送丧的最后一程,施特劳斯乐团的成员们把他的灵柩从四匹黑马牵引的灵车上移下来,抬上肩膀,一直送到卡伦堡多勃林教堂的墓地。当年,作为一个立志要成为音乐家的少年,他从书籍装订作坊逃到此地,就是躺在这一片芳草如茵的山坡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