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属于共同财产。现在只要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般女方是无权分割的。那么如果是男方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话,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
属于共同财产。
现在只要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般女方是无权分割的。那么如果是男方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话,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民法典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时间的限定性。
即从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或夫妻关系自然终止之日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产。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定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于合法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结婚前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因缔结婚姻关系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需要征求现任妻子同意。
男方婚前财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或赠与他人,是遗嘱人的权利,不需要他人(也包括现任妻子)的同意。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在结婚前男方自己掏的钱买的房子,并且把房产证的名字写为女方的名字,如果两人因为一些原因分手的话,关于这个房子的所属问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1一、婚前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子归谁
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4、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5、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6、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7、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二、《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2房子算共同的
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
针对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问题,首先需要判断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婚前购买,也没有其他的约定,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男方个人的,离婚时是不分的。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且在婚内共同挣钱购买,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用你们婚后财产购买的话,面临分不到财产的可能。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3您好,算是您婚前对女友的个人赠与的,房子是她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以的,可以直接过户给女方就可以了。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婚前,就给女儿买一套房,写上女儿的名字。声明,这是女儿的婚前房产与女婿无关。
那么问题来了?你说陪嫁一套房,要永远是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陪嫁房,也就是你陪嫁给你女儿的。说明,你的女儿也要结婚生子的。
结婚后,必定有丈夫和孩子。房产属于你女儿的婚前财产是没错。但是,写上女儿的名字。就跟你外孙有关系了。跟你外孙有关系,那么跟你女婿就有关系了。
婚前财产,只能保证离婚后属于你女儿的。不能保证你女儿过世后,婚前财产由谁继承。
假如,你能事先知道你女儿比你早世。房产写上你女儿的名字。并且,通过公证声明假如有一天女儿不幸早世了。你们作为父母的有权收回房产。那么,你女儿过世后,房产还是属于你们父母的。跟女婿无关。
要是,你女儿生下一儿半女。你收回房产也是赠予外孙外孙女的。不是仍然跟女婿有关吗?因为。父母也是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了,所有作为父母的都不希望子女走在自己前面的。
你要确保房产永远属于你女儿一个人的,我看是不可能!作为父母的不可能一辈子守着子女过一辈子。女儿也是会老会死!她死后,财产也是会被配偶和子女继承。
只有女儿在不死的情况下,婚前财产才能保证是她的。但是,人不可能不会死的。
与其害怕给女儿陪嫁的房,会被别人得到!还不如不陪嫁!这样,也就没人贪图你女儿的钱和财了。
作为父母不是更担心女儿的幸福吗?竟然,房子陪嫁给了女儿。以后,房子就由女儿处理了。作为父母的就不要过于担心了!
什么事都无法做到永远保证的!还是抓住瞬间的幸福吧!
房本写你女儿的名字,然后去把你自己的居住权登记上,这样在你在世时,这个房子必须经你同意才能转手或者出让,至于你不在了以后,你就不需要操心了的!只能这样是最好的方法,以后也不需要办什么手续和产生什么费用!
婚前买,房产证写2个名字,一个是你女儿(占比99%),还有一个是你(占比1%),只要她想卖就必须要你签字确认,可以防止她被爱情冲昏头脑!
当然永远这种绝对的说法是不存在的!
想给女儿陪嫁一套房,又想确保房子永远属于她一个人的财产,这是许多家长都关心的问题。
没有绝对有效的办法,只能相对防范一下!
其一,婚前,全款不按揭,房本女儿;如果不放心,反复告诫女儿不要加名不要卖(换)房;还不放心,房本加上家长,哪怕1%;实在不放心,就婚前财产公证。
其二,婚前,首付+按揭,房本女儿+家长,按揭由家长支付,需要公证或让男方签字认可。
其三,为防止女儿不懂事被骗(加名、卖房、担保),房本父母,房子由女儿支配(受益),将来遗嘱继承,注明女儿独有。
其四,如果是婚后(已办证),只能公证+赠与,房本女儿,注明女儿一人受益。
其五,如果是婚后,房本女儿,向父母打欠条,房子是共有(不仅是增值部分共有)。
其六,无论何种情况,不能说是陪嫁;不能让房子加名、卖房、担保。
一切公开操作,取得谅解,否则会是小夫妻矛盾的源泉,隔阂不断!
每一种方式各有利弊,为预防各种意外,家长不应回避遗产税,第三种方式较为妥当。
在你女儿结婚拿证之前,把房子过户给你女儿,就是你女儿的婚前财产,你女儿房产证的拿证时间一定要在她的结婚证的时间之前
想给女儿陪嫁一套房,还要确保房子永远属于她一个人的财产。
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个操作很难,基本上你是实现不了的。
很多人都错误的以为,只要房子是自己婚前买的,那么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就完全的归自己所有。
若是以后自己离婚,那对方一分钱都分不走。
如果你真的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
如果这套房子是女儿女婿结婚前买的,而且房产证上就女儿一个人的名字。
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女儿的婚前财产。
如果你家女儿女婿以后离婚,是不是这房子就全部归女儿所有?
真的不是。
1 离婚怎么分?
假设,这房子是婚前100万买的。结婚几年后,小两口吵架离婚。
这个时候,这套房子涨价了,价值150万。
那这150万,其中100万属于女儿独有的。另外增长的5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以后小两口离婚,女婿要分走25万块钱。
2 人不在了怎么分?
假设这房子,婚前100万买的。
结婚几年后,女儿突然出意外去世。这套房子现在市值150万,那这所有权又该如何分呢?
首先,这150万里的100万,是女儿的婚前财产,所有第一继承人均分。
其次,剩下的5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婿可以拿走25万,剩下的25万就属于遗产,所有第一继承人平分。
如果女儿的父母都在,还有一个孩子。
那遗产125万,父母,老公,孩子,每人3125万。
如果孩子未成年,爸爸是监护人,代为保管3125万。
就是说,虽然这套房子是婚前女方父母花100万买的,现在价值150万。但是女儿出意外不在,父母只能拿会625万。
剩下的875万,都是在女婿那里。
如果这套房子,是领结婚证以后买的,那在法律上就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小两口以后不和,要离婚。那这套房子,怎么分?
很简单,就是两个人平分。
如果女儿去世,这个房子怎么分?
假如这个房子价值200万,那其中有100万独属于女婿。剩下的100万,属于女儿的遗产,所有第一继承人均分。
所以,通过上面的所有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想让这套房子,完全属于女儿,是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是婚前的财产,只要以后增值了,女婿仍然可以分一部分。
给大家说个真实的事情。
我上班的银行,有个大客户叔叔。他女儿结婚的时候,这个叔叔非常高兴,就在婚礼上当场宣布,给女儿1000万的嫁妆。
然后他女儿女婿,小两口去马尔代夫度蜜月,结果在潜水的时候女儿出了意外,不幸去世。
那这1000万怎么办?
可能按照我们普通人的理解,别人女儿不幸去世,这钱肯定要还给别人。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这1000万是领了结婚证以后给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里面有500万属于女婿的,然后剩下的500万才是女儿的遗产。
500万遗产,第一继承人就只有父亲和老公,每人250万。
这个叔叔拿出1000万,没过半个月的时间,就变成了250万。
像很多的富豪,根本就不敢结婚,即使和女朋友有了孩子,在一起生活,也不会领结婚证。
为啥?
就是怕被分家产。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都是希望自己子女好,这个能理解。
但是把所有的东西,都计算的死死地,这个和做生意有啥区别呢?
如果连爱人都时刻提防着,这婚结的该多么的没意思啊!
婚前全款买房写女儿的名字,父亲或者母亲持有5%就行了,确保孩子不会因为恋爱脑卖房子送钱给男方。以后就算遗产税也没几个钱。
房本写你自己的名字,再写份遗嘱,将来房子归女儿一个人所有就好了。
这个很简单啊。现在都有政策出来的。如果你自己全额购买的房子到时直接在公证处公证下 写明这套房子是某某赠与某某的。就是你赠与你女儿的和其它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房子永远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一、全款买房,不要按揭,婚后夫妻任何一方还贷部分,都是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虽然房屋产权是女方的,但应该按一定的比例对男方一定的补偿,包括还贷款本息及房屋升值部分。
婚前父母给儿子买婚房,这个时候是父母单方面赠与儿子的个人财产,房产的所有权归儿子所有。因为房产证是一本一证,写两个人名字应该是房产共有权,既然在上面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就等于是夫妻共有财产。无论是婚前办理房产证还是婚后办理,都算是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
如果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可以在买房子的时候声明,房子只是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不存在赠与关系。这个时候就等于是债权和债务关系,房产本质上还是父母的财产。这种情况需要保存证据,最好做公证。
1、属于共有财产
在法律中有几种情况,可以直接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准夫妻名下;婚前一方父母买房,登记在准夫妻名下;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贷款方名下。这些情况,房产都是归夫妻共有。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当父母给儿子买了婚房,就等于是把房产赠送给了儿子。那么双方在结婚后,房产证上又添了女方的名字,就等于是儿子把房产的一半赠送给了女方。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如何避免
如果我们只想让房产写上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又不想把房产给到儿媳,这个时候就需要在登记的时候做声明。双方可以签一个协议或者找人公证,这个时候房产就是儿子个人的。不过以后儿子怎么操作,要不要给儿媳,父母也无权过问。一般不建议这样做,可能会让儿媳心里有芥蒂。
不如把房产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能是登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不行使赠予权利。这个同样需要声明或者公证,这个时候房产是属于自己的,以后想留给谁,完全看自己的意愿。自己当坏人,不让儿子为难。
3、夫妻共同财产规定
在《民法典》中,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父母赠与,在没有明确赠送给那一方的情况下,法律默认是赠送给夫妻的共同财产。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想在房产证上写双方的名字,同时把房产握在自己手中。这种想法是可行的,只要做好公证就可以,不过在公证后对方一定会知道这件事。夫妻之间,没必要搞这种小动作,不想送直接拒绝就行了,婚前财产本身就属于个人,任何人都无权索要。
首先这种情况是需要分类的。
如果说这个房产是属于该名男子,在结婚之前和前妻共同购买了的话,那么这样的房子就算送给了现在第二任妻子,那么前任妻子的女儿,儿子也是有继承这个房屋的权利的,因为这套房子并不是这个男子的私人财产,而是这名男子与他的前妻的共同财产。
其次就是如果这个房子是与前妻离婚之后自己购买的房子那么这样的房子前期是没有任何的继承权的,前妻的孩子也是没有任何的继承权的,这样的房子对于这名男性来说,属于个人拥有的财产,可以随机的赠予自己想赠予的人,被赠予的人就享有了这个房子的拥有权,所以说这个房子如果是男子的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这名男子赠予的现任妻子了。
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无非就是说这套房子到底有没有前妻的参与分配,唯一能看的就只有这套房子,在购买的时候前妻有没有参与支出金额,如果说在购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前妻没有出任何一分钱,而且房产证上也没有前妻的名字的话,那么前妻和前妻的孩子是没有办法继承这套房子的,甚至是这个房子,一砖一瓦都不属于前妻和前妻的孩子。
既然双方都已经离婚了,那就说明双方已经不是一个整体了 既然是各过各的生活,那么就没有什么财产共同分割可言了。前妻如果还要想着自己前夫的财产的话,那么我认为还是别想了,因为想要财产的话,已经在离婚的时候进行了明确的财产分割,想要后期通过孩子来争夺财产,那也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因为如果确定了是自己的财产,法院会通过法律的手段帮你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不属于你的财产,那么法院也不会把不属于你的财产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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