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给领导送礼算犯罪吗?领导不能收受任何礼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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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给领导送礼算犯罪吗?领导不能收受任何礼品吗?,第1张

节假日给领导送礼算犯罪吗?领导不能收受任何礼品吗?
导读:个人之间往来小金额的馈赠,不带个人目的的交往,不构成犯罪。另外金额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达到5000元,如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仅属于行贿行为,而达到行贿罪标准)。领导如果基于个人来往可以收受一些小礼品,额度必须小,还不能为送礼者争取不当

个人之间往来小金额的馈赠,不带个人目的的交往,不构成犯罪。

另外金额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达到5000元,如出于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仅属于行贿行为,而达到行贿罪标准)。

领导如果基于个人来往可以收受一些小礼品,额度必须小,还不能为送礼者争取不当利益。如被检举,则纳入受贿考核。收受客户或者有工作关系的人员的礼品,一般要求报告纪检委的。

当然实践中,具体生活中,送礼收礼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啦。根本纪律条令条例是禁止不住的。世风日下,不送礼往往寸步难行。有礼走遍天下,无礼寸步难行。

又到中秋佳节,正是广大行贿受贿甚嚣尘上非常猖獗之时,行贿罪将在神州大地到处上演啊。

领导啊、客户啊,凡是控制资源的那些手握实权大小鬼们,必须都得去上香。心里哪怕操他们一百遍的娘,你还得挤一脸媚笑谄笑,行贿请够日的赶快笑纳!

行贿罪(crimeofofferingbribes),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平阳县原县W常W、常务副县Z徐定锦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令法庭意想不到的是,徐定锦当庭发表雷人语录:“我从来都收物不收钱,收礼不受贿,不能算犯罪!”

 具体分为对个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三种情况:

对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

  对个人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对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

  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③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

  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行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行贿者想要得到的利益

第一类是有资格得到、应该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被拖延、被克扣;

第二类是没有资格得到、不应该得到的非法利益,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能够变相地得到;

第三类是介于两可之间,如果行贿就能够得到,或更快、更多地得到,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得到的慢、得到的少。

  不管是哪一类,控制权和主动权都掌握在受贿的一方。从解决问题的源头追溯,制度设计必须着眼于制造贿赂机会的受贿方。

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 其关键还是看行为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礼物时,主观上是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界限

送礼构成行贿罪,判刑的具体规定:

一、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视情况而定,结合送礼人的主观目的与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考量是否构成行贿。贿赂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贿赂的表现形式有给付红包、礼金或者是一些高档的生活用品以及各种手续回扣,甚至是以给付佣金之名来进行商业贿赂。

贿赂的主要表现: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法律分析:收受他人1000元是不会构成受贿罪的,但需要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的是会受党纪政纪处分。礼品价值不足一万元的算行贿行为,但不一定构成行贿罪,礼品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构成行贿罪。在送礼时可能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但可能为日后谋取不正当利益铺设路子,所以还是算行贿。送礼本意是为增进交流促进感情,行贿是送礼的一种,当然也有上述功能和效果。不同的是行贿本质是一种权钱交易,行贿方和受贿方各取所需两情相悦的代价是破坏制度和损害公众利益,是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第二条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第三条 按照第二条的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的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第四条 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不上交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法律分析:结合下属的主观目的与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考量是否构成行贿。行贿的前提是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