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企业在节假日发放月饼、食用油等外购产品给职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时,一般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外购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处理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
企业在节假日发放月饼、食用油等外购产品给职工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时,一般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外购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处理
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1)外购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销售商品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什么?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应付职工薪酬是什么?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五险一金;非货币性福利。这是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等。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公司购买月饼时,应根据月饼的实际用途计入对应科目,一般涉及“库存商品”、“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具体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公司购买月饼的账务处理
如果公司购买月饼的账务处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购进月饼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购买月饼作为发放给职工的福利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购买月饼送给客户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购进月饼用于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发放月饼的涉税处理
1、月饼作为福利费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视为销售商品。”
同时,公司将自产月饼用于职工福利的,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司将购买的月饼用于职工福利的,需要调出该部分进项税额。
2、发放给职工的月饼属于个人福利,应当纳入当期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因此,企业发放月饼属于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应按公允价值计入发放当月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并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购买月饼的成本计入企业职工福利费。福利费在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超过工资总额14%的,超出部分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每到中秋节,大部分企业都会给员工发放月饼等福利,对于中秋节福利,一般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中秋福利的会计分录
1、以自产产品作为中秋福利
决定发放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以外购商品作为中秋福利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决定发放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什么是库存商品?
企业应设置
库存商品
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
生产成本
科目转入
库存商品
科目;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中秋节发现金怎么做账如下: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赠送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送月饼给员工会计分录
月饼用于集体福利的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1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我们要考虑中秋节礼品的文化品位。既然是传统节日,那肯定有文化,不管这个文化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年复一年,我们中秋节送月饼吃月饼,基本上已经耗尽了月饼中尚存的文化因素。以至越来越多的人呼吁不要把中秋节变成月饼节。
再次是要考虑新意和特色。现在中秋节大家都送月饼,送来送去都送烦了,没有一点新意。可是当人们去追求中秋节礼品的新意和特色时,却又偏离的中秋节的主题。比如说,这些年舶来的冰激凌月饼很走俏,确实有新意。可是,中秋节毕竟是传统节日。
没有定亲 ,中秋节一般不送礼也无可厚非;不过,要看进行到什么程度,如果感觉可以成的话,当然送的比较好,可以加深感情。当然,俩人之间首先要沟通一下,看送什么,怎么送,会不会适得其反等等,这些都要考虑周全的,免得到时显得尴尬。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但并不需要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的非货币性福利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
-非货币性福利
中秋节发放月饼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银行存款。企业以其生产的月饼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外购月饼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资料拓展
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为了反映非货币性福利的支付与分配情况,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非货币性福利“明细科目。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要求,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需要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如果购进的货物、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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