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送礼人是否需担责(礼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送礼人是否需担责?)

老婆048

礼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送礼人是否需担责(礼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送礼人是否需担责?),第1张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案例]王先生与张女士相识多年。1日,王先生从正规网店购买了某品牌茶叶送给张女士。收到茶叶一段时间后,张女士感觉身体不适。于是,张女士将茶叶拿到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发现茶叶中违规含有一种添加剂。张女士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赔偿相关损失。王先生辩称,茶叶是从正规店铺购买的,送人前特意查看了茶叶的保质期。


法院认为,在赠与合同法律关系中,赠与人保证不存在瑕疵或者故意不告知受赠人存在瑕疵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根据双方的事实陈述,王先生善意地从正规渠道购买茶叶送给张女士。赠送时,茶叶还在保质期内。没有证据证明王先生明知茶叶有问题却故意不告诉张女士。因此,即使茶叶的某项指标可能出现问题,对张女士造成损害,也已经超出了王先生作为普通人的合理预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论据】法官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不保证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取决于他是否知道赠与的瑕疵而故意不告知。


法官认为,在社会人际交往过程中,朋友之间基于友谊进行馈赠,通常表现为无偿性和利他性。因此,法院判断赠与方是否有过错的标准,应当参照普通人的合理注意义务来确定。如果赠与的质量问题超出赠与人的合理预期,在没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情况下,赠与人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赠与人王先生从正规渠道购买了赠与物,查看了保质期,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这个时候礼物又出现了瑕疵,超出了他的合理预期。所以,这种情况下,送礼的人不承担责任。


此外,法官建议,即使赠与人不必承担责任,但如果赠与的质量问题确实对受赠人造成损害,受赠人仍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


《人民日报》(2021年12月30日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