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1、申请人及申请人家属须为本市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18岁以下儿童,非本市户口,但在本市居住或居住的,可以作为申请的家庭成员。2、申请当月和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个人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以上。3、人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1、申请人及申请人家属须为本市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18岁以下儿童,非本市户口,但在本市居住或居住的,可以作为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和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个人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以上。
3、人均财产不超过本市年最低生活保障水平20倍(不超过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照东府2018-2018《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行。
4、无自有住房,或拥有住宅的人均面积小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和联名申请人的家属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也没有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和住房修缮等优惠。
申请流程过程申请至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然后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公示至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公示最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就可保障登记。
外来务工人员该如何申请东莞公租房呢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月缴纳社保累计满5年。
2、在本市工作并在本市工作一年或以上,且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没有自己的住所。
4、申请人或其配偶不在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赁补贴,也没有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和住房修缮等优惠。
什么是公租房公租房又称为公共租赁租房。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没有住房的农民工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不属于个人,而属于政府或公营单位,以低于市场价格或承租者负担得起的价钱,将公租房租给新雇的员工,其中有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其中有些是退休者和残疾人。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是从外地来城里打工的。
以上就是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的基本内容了,相信阅后你已经有所了解,希望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企业福利是非常好的,除了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还有,车补、餐补、住房补贴,那住房补贴的标准是什么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关于企业住房补贴的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企业住房补贴的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 /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 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需要注意私人公司住房补贴标准与事业单位、国企、央企对员工的住房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相比之下,肯定是后者的补贴标准要更高一些。
企业住房补贴资金来源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企业住房补贴的形式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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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在计划经济中,人们所有的剩余价值都被国家收归国有,国家利用这些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业单位盖住房,然后按级别,工龄,年龄,居住人口辈数,人数,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条件分给一部分人居住。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
“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是福利分房的典型特征。在福利分房的时代,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城市土地实际上归国家、政府支配,政府盖房子,分给老百姓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公房”。
国家定面积、定标准、定租金(收上来维护房子),无法转卖、限制转租,在分房的时候一般优先考虑结婚的夫妇,然后按照工作时间长短、职位的高低等等来排分房的时间、分房的面积等等。但那个时候的人们并不担心没有房子住,只是时间长短、房屋面积的大小问题。
扩展资料:
自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后,我国逐渐取消了福利分房。相关文件如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四)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
(五)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到1999年底,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应不底于5%,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要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继续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六)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既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福利分房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5月14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八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并从5月14日起施行。
《通知》主要从七个方面作出优化调整。其中包括,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响应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精神,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东莞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东莞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解决“一房多证”历史遗留问题,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
优化服务便利交易,继续优化并定期更新“房价地图”,进一步加强房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联互通,逐步推行“交房即发证”。推进抵押中房屋交易,实现抵押权注销登记、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次申请并办。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表示要发挥好保障性住房“兜底”作用,切实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各层次人才、中低收入户籍家庭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通过配售“三限房”、安居房等,降低符合条件的刚需群体和人才的购房门槛;鼓励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租购的支持力度。通过夯实住房保障基础,更好满足刚性住房需求。
要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商业银行要准确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银行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通知》明确,稳定住宅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宅品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条件;鼓励开发企业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商业配比;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对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报建等手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
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明确商品住宅基本品质要求,鼓励开发企业自主提高品质建设标准,支持优质优价。明确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增强开发企业“提品质”的积极性。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强化预售资金信息化监管。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并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开发企业提取使用。改善企业资金周转,保障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东莞适时优化购房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恢复个税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和新入户购房等政策。结合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相关精神,东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月1日,东莞实行新的住房限购政策,社会保险之外,可凭借个人所得税证明买房,此前要求的社会保险金“逐月连续缴纳”调整为“累计缴纳”;落户即可购房,取消对新落户居民家庭购房时的社会保险金限制。
此前的2月25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新区间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2022年1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450%,下降至75%<个贷率<85%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解除。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从2022年3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调整为1。这也是继2021年6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从06调整至08之后的再次变动。这同时意味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上调后,虽有上限额度,但对部分缴存职工来说相较此前可贷额度有所增加。
根据东莞市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销售情况,东莞4月地面建筑层数超过4层成交1781套,环比减少278%,均价29376元/平方米,上涨48%;地面建筑层数4层以下网签52套,3月这一数据为50套,均价35273元/平方米,上涨226%;二手房网签1071套,环比增长697%,均价19711元/平方米,微涨7%。
同比来看,今年4月东莞地面建筑层数超过4层网签套数减少30%,房价上涨215%;地面建筑层数4层以下网签套数减少50%,房价上涨25%;二手房网签套数减少56%,房价上涨577%。2021年4月,东莞地面建筑层数超过4层网签成交2558套,均价24179元/平方米;地面建筑层数4层以下网签106套,均价28180元/平方米;二手住宅网签2449套,均价18635元/平方米。
什么是福利性住房福利房有什么政策
单位福利房产权属于谁
第一,员工福利房是员工所在单位补贴给员工的房产,员工福利房在员工没有偿还清房款的只能享有房屋的部分产权,在房款还清时才能够享有房屋的全部产权,员工在拥有房产证时,购买者才能合法享有对房屋的各项支配的权利。并且如果员工没有拿到房产证时不能随意进行出售,房屋产权最终还是归属于所在工作单位所有,所以购买员工福利房时会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二,在购买员工福利房时员工需要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因为房产证交给自己的时间会比较长,而且员工福利房是不能随意进行买卖的,所在工作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员工只拥有部分产权的要进行房产交易时要向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申请批准以后才能开始房产交易。在购买员工福利房时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特殊情况说明的,一定要详细咨询所在工作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如果员工福利房要进行拆迁,购买员工福利房的员工会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是补偿的规范在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补偿,对于员工福利房,如果没有变更房屋的产权备案,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员工所在单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产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所有权有两种性质,分为共有和独有两种,而共有产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房屋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事业单位福利待遇好,这是很多人在工作的时候选择事业单位的主要原因。针对目前高房价,事业单位有一些住房补贴政策给员工,减轻员工的租房或是买房的压力,这是一般企业没有的。我为你详细介绍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规定。
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相关规定:
1、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3、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4、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政策中关于事业单位房不得条例:
1、第三条住房实物分配系指职工(含配偶)通过下列形式取得住房的行为:购买或租住单位自管公房、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享受经房改部门批准的集资合作建房、资助购房;享受单位组织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享受单位组织购买并享受单位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商品房。
2、第五条住房补贴可采取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也可采取按月发放和一次性发放两者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发放条件的,住房补贴按每月每平方米35元标准实行一次性计发。
离退休的职工,家庭住房实物分配面积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1)、(2)款之规定认定。符合发放条件的,其住房补贴实行分段计算一次性发放。
现在购房已不同于以往,由于新的住房分配制度,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中住房补贴尤其重要,因为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资金来源。
依据东莞市人才评价标准,人才主要按以下三类认定:国家、省部级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国防等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或担任正高职称符合广东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在东莞市社区所在就业单位连续就职满2年,并以普通合同或长期合同形式在本市或其他城市就职满3年的毕业生
1符合认定标准的人才可以作为核心人才引进,享受优先落户待遇,此类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享有同等待遇。
2人才落户时,不需要提交社保缴纳证明,但是需要提交在东莞市连续居住证明或租房合同。
3人才落户后,可以申请公租房和人才公寓,同时享受相关租赁补贴。
4申请的核心人才在东莞廉洁文化建设、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获得各项补贴和奖励。
5分别享受1000元/月-3000元/月不等的人才津贴,另外还有每年10万元的创业创新扶持资金。
1实行“以人才为核心”的引才政策,人才引进政策覆盖全球。
2实行资助人才来莞创新及落地发展等权益分离的社会化引才机制。
3建设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确定合适的岗位,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教育、医疗等问题,同时提供职业规划和培训等服务。
4对企业招聘并成功引入高层次人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
总体来说,东莞市人才落户政策为优秀人才提供了更好的就业环境和政策保障,吸引更多人才前来发展创新。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推动东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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