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小学建议设爸爸接送日,学校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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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小学建议设爸爸接送日,学校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
导读:我认为学校这么做的出发点是好的。因为对于每个家庭中,基本很多都是母亲接受,因为父亲主外,母亲主内,所以接送孩子这种事情大部分的都是由母亲来做了,很多父亲根本都没有参与过。估计很多父亲在孩子上学的时候已经在上班了,在孩子放学的时候,也还是在上

我认为学校这么做的出发点是好的。因为对于每个家庭中,基本很多都是母亲接受,因为父亲主外,母亲主内,所以接送孩子这种事情大部分的都是由母亲来做了,很多父亲根本都没有参与过。估计很多父亲在孩子上学的时候已经在上班了,在孩子放学的时候,也还是在上班,所以久而久之就成为了母亲接受孩子上下学的习惯了。

其实认为学校设接送周的做法很有必要。能唤起更多爸爸对孩子教育的关注和参与,在工作繁忙之余,和孩子一起交流,培养孩子正直,善良,健康的价值观是父母双方共同的责任,通常情况下,对父亲的定义往往是高大威严,笔者所接触的小朋友一般都不太愿意与爸爸交流,久而久之,孩子的教育问题也就愈发严重。让爸爸们更多的参与到孩子的教育和生活陪伴中,无疑,将会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增添双翼。

教育问题是现在每个家庭都很关心和重视的问题,而越来越多的家庭也意识到,教育不是妈妈一个人的事情,要想培养出一个身心健康,各方面能力均衡的孩子,父母共同参与孩子的教育是必需的。教育心理学研究也的确表明,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父亲的陪伴和参与会对孩子的性格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父亲参与到女孩的成长过程中的女孩往往更自信,更阳光和勇敢,父亲给予她前行的支持;而父亲参与到男孩的成长过程中男孩往往更容易从和父亲的相处中习得父亲的勇敢和智慧,从而更坚毅,更有创造力。

所以,我们不断的呼吁爸爸们要学习奥巴马,工作事务再忙,也要定期抽时间陪伴孩子,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来。但是设立“爸爸接送日”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就不知道会面对什么样的问题了,比如我这样的单亲家庭,孩子爸爸是没有办法出席孩子的日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如何解决呢?

作为学校,可以呼吁也可以举行类似“爸爸接送日”这样的活动,但是归根结底要改变家庭教育的观念,让爸爸们能够有意识的改变自己的思维,发自内心的意识到自己的陪伴对于孩子成长的意义才是根本。才能让孩子在生活中快乐的成长。

先说说我家的情况

我女儿9月份开学就是初三了,这两年走过来我觉得还好,因为都是孩子爸爸在接送。因为学校离家里挺远的,刚好爸爸也是顺路,学校有饭堂,也不用晚修,所以爸爸下班也能顺路接回来,就算爸爸没空去接,学校门口也有公交车直接到我家楼下的。

总之,就是觉得初中反而还比小学方便。小学的学校在家附近,每天上午和下午跑2次,大人来回就是4次,那时候都是我自己走路接送,确实感觉到很累,人也晒黑很多。现在二宝小学,每天是4个来回8次,每天的步数都是在1万多步呢,有时候累了,我就告诉自己这是减肥。

女儿初一,每天上午下午晚上要跑6个来回12趟接送,好累,你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我觉得你先不要担心,你女儿现在初一,很多事情还没稳定下来,你也没学到经验,一开始大家都是这样接送的。等接送几次后,你就会发现有更方便简单的办法了。

比如说,中午那一次就让孩子在学校饭堂吃,然后在学校午休;晚上那一次如果可以,也是安排学校饭堂吃,吃完就继续晚修;最后你再安排去接送。

如果学校不开饭堂,你可以在学校附近找个托管班,孩子都初一了,已经有判断能力和能够独立,去托管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还有个办法,就是几个比较谈的来的家长一起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每个家长轮流来给孩子做饭,这样其他家长也能够放心。或者看看小区有没有同一所学校的,和她们一起上学,然后每个月给点油钱。

总结:

办法都是想出来的,初中三年一天跑6次接送确实辛苦,所以一定要合理想个解决办法。

可以,如果没有离婚的话,孩子是共同的。双方都有抚养权,如果丈夫强行带走孩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如果丈夫没有损害小孩的合法权益,妻子报警也无法让丈夫承担法律责任,但有可能成为日后孩子抚养权纠纷诉讼的证据。

如果你们婚姻当中,存在小孩抚养的问题,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丧心病狂!浙江一男子15万8卖掉亲生儿子后游山玩水,到底是怎么回事?关于这个话题,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吧。

一、孩子被爸爸带走之后,没有了消息。

     这件事发生在浙江,4月17日的时候,一个孩子的叔叔报警称,自己的侄子几天前被爸爸抱走之后,就没有了消息,和孩子爸爸妈妈都联系不上。孩子的爸爸妈妈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已经离婚了,现在孩子的爸爸有了新的妻子,孩子由孩子的爸爸抚养。但是孩子爸爸以工作为原因,把孩子交给了孩子奶奶以及叔叔照顾,孩子联系不上之后,孩子奶奶和叔叔非常着急,于是寻求警方的帮助。

二、孩子被爸爸卖掉之后,爸爸用这笔钱游山玩水。

     在警方的帮助下,成功的将孩子解救了出来。原来孩子的爸爸不好好工作,和自己的新的妻子也总是有矛盾,于是想起了歪门邪道,希望让新妻子开心。孩子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卖了15万8,孩子父亲居然用这笔钱和现任妻子游山玩水,还发布到了网上炫耀,真是太让人无语了,就没有想到还有这样没有良心的父亲。真是太丧心病狂了!

三、对于这件事,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对于这样的人,应该从严从重处罚,相信这个人在以后也不会被任何人信任了,毕竟一个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能贩卖的人,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事。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受到其他人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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