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1、公司要求员工穿工服,对此你怎么看?2、关于劳动法试用期工资和工装问题3、酒店员工为什么要着工装4、穿工装的意义5、公司有20多个程序员需要给他们做工装,有什么建议?6、公司要求员工购买工装7、试用期的强制购买工装8、公司要求员工穿工作
- 1、公司要求员工穿工服,对此你怎么看?
- 2、关于劳动法试用期工资和工装问题
- 3、酒店员工为什么要着工装
- 4、穿工装的意义
- 5、公司有20多个程序员需要给他们做工装,有什么建议?
- 6、公司要求员工购买工装
- 7、试用期的强制购买工装
- 8、公司要求员工穿工作服的通知怎么写?
一般现在大部分的公司在上班的时候都是要求的自己的员工身着统一的工装的,可能对于有些爱美的女孩来讲,自己衣柜里面那么多好看的衣服不能穿,每天就是一身工装,也太难看了,自己真的是不想穿,但是既然我们是员工,作为打工人,在上班期间要求穿工装这没有什么不妥的,起码看起来比较的正式一点,医生你就要穿白大褂,学生就是要穿校服,白领就要穿职业装,工人就要穿工装,这没有什么不妥的。如果说大家穿的花里胡哨的话,给人的形象也是不好的。
一:看起来更加的干净整齐。不管是什么样的工装,只要大家都穿的一致,那么看起来就会非常的干净整齐,如果说各穿各的衣服的话,有的女生在夏天的时候穿的暴露一点,这不就是引人注目,不能好好工作吗。工装是我们对一份工作的敬畏感,当你穿上白大褂的时候你的身上就有了神圣的使命,当你穿上工装的时候,你才知道自己要好好的工作。
二:给人的形象比较好。不管是什么公司肯定都是面向大众的,就算是进厂里面,如果说你看着员工都穿着一样的工装的时候,是不是印象就会好很多,但是如果说大家都穿着自己的衣服,长的短的,红的绿的,什么颜色的都要,瞬间就感觉这个厂子给人的感觉很懒散,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感觉,人的第一印象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说第一眼就非常的随意的话,那么以后不管是做得再怎么好,在形象反面都会大打折扣的。
三:展现一个公司的精神面貌。一个公司应该有自己的精神面貌,给人的感觉就是非常的有朝气,非常的专业,是一支专业化的团队,不管实力怎么样,起码在气势方面是不输的。如果说形象都比较懒散,有的人素颜朝天,有的人浓妆艳抹的,这肯定会有损公司的形象的,所以为什么现在的公司都要求女生淡妆上班,就是为了能够体现出公司的一个整体风貌。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大概说的就是如此,看见银行的**姐穿着职业装,你会觉得好专业,看着医生穿着白大褂,你会觉得很安心,所以说公司要求我们穿工装,这是合情合理的,大家是一个团队,而不是个人的存在。
你好,加上补充回答一起了:
1 关于试用期工资
以前的劳动部的相关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必须不低于你地最低工资标准。且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强迫购买工装违法,你单位是以购买工装的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如你所讲,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并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参见《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4关于加班工资,你所说的计算方式是正确的,这样吧,给你贴一篇《劳动合同法》对于加班规定的解读,看完后自己完全可以掌握。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解读本条关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限制规定。
本条规定了三层意思
一、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
为了保障劳动者劳逸结合,保持其身心健康,保证其有必要的时间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技术学习,使其有必要的时间料理家务、教育子女、改善健康状况和生活环境,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休息权。为了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劳动法规定了完整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本条的规定,是对劳动法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补充。
目前,我国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实行劳动者八小时工作制
1994年的劳动法对八小时工作制作了完整的规定。即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工时应参照八小时工时制度加以计算,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当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该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必须使劳动者的休息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199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又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八小时工作制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即职工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主要是指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时间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规定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和职工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劳动者休假。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是指,职工每年在一定时期内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的连续休息的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的规定》,享受职工探亲假的条件是,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对加班进行限制性规定
加班,也称延长劳动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而工作。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身体健康,我国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需要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1)首先,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2)其次,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不可以强令劳动者加班。(3)再次,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亦不可强令其加班。因为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4)此外,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5)最后,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根据劳动法和有关国家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才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然,国家对加班人员也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劳动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
目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现象在相当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普遍存在。有些用人单位以完成订单为借口,强令工人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严重损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有些用人单位通过扣发奖金、重罚等企业内部纪律方式胁迫工人加班。有些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在下班前安排工作任务,而劳动者为了不至于失去饭碗,只能委曲求全。本法针对这些问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不得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实践中,用人单位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通过制定不合理不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使得该单位大部分劳动者在八小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不可能完成生产任务,而为了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获得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得不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从而变相迫使劳动者不得不加班。
劳动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和技术条件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一定工作量应该消耗的劳动量,或在单位时间内生产产品或完成工作量所预先规定的限额标准。劳动定额一般根据过去完成该项工作或类似该项工作的实践经验来估算或者根据生产同类产品的统计资料为基础,经过整理、分析来制定,或者是通过对生产技术组织条件的分析,在挖掘生产潜力以及操作规程合理的基础上,在工作地对相关作业进行全工作日跟踪测时来制定。为了保证定额水平能够科学、先进合理,在制定定额时必需符合三条要求:一是确定一个产品或者一项工作的工作消耗,必须要有科学依据;科学依据是指设计文件、工艺文件、质量标准、过去定额完成情况的统计资料,同行业同工种在条件相似情况下的定额资料等。二是要总结和推广节约劳动的先进经验,挖掘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潜力,保证定额水平的先进性。三是要保证相同工作定额的统一和不同工作(包括不同生产单位、不同工种、不同产品)定额水平的平衡。
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极其重要。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标准工作时间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这就是说,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应当是以多数劳动者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能在每天工作8小时以内、每周工作40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内完成的。超出这一标准,则应认定为不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
根据这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但其制定的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劳动定额、计件报酬标准确定后应当保持稳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适当调整劳动定额,但是同样应当以大多数劳动者可以在法定工时内完成的实际数额为限度,不得随意调整。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的,依据本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予以执行。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劳动定额管理是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的。国家设立由各方面专家、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劳动定额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行业劳动定额标准,企业依据“国标”和“部标”制订企业标准。1989年国家劳动部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的意见》,指出企业要加强劳动定额标准工作,并对建立、完善和制定劳动定额标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随着机构改革和部委的被撤销,专门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标准的和管理的部门消失,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都不过问企业劳动定额问题,劳动定额制定和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在这种无序状态下,一些用人单位不是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劳动定额,而是自己事先设定一个预定工资额,然后再换算成定额,制定了许多即使是熟练工在8小时内也完不成的劳动定额标准;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随意提高劳动定额,变相压低劳动者工资,使许多劳动者只好被迫“自愿”接受较长时间的加班,用人单位还无需按法定标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将加班作为一种“企业文化”,将其与员工的“敬业精神”、工资待遇、续签劳动合同、职务升迁等挂起钩来。据上海市总工会对本市1000名职工的调查,认为企业劳动定额过高或偏高的占263%,在实行计件工资的109名员工中,因完不成劳动定额需经常加班的有92人,其中加班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占706%,2小时以内的占24%,其余的54%加班时间都在2小时以上。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劳动执法大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随意修改劳动定额的现象非常普遍,“工人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定额任务”,只能选择“自愿加班”。
针对上述现象,劳动合同法在本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依据本法和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本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劳动定额标准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劳动定额标准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其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还有疑问可以到我空间留言,或者发邮件到thelawyer@163com
再次补充:
个体到没关系,但你需要首先证明劳动关系:
建议你搜集、保留如下证据:你的工作服、发工资的收据、工资单、银行卡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记录、证人证言、工作照。
1工作制服因工种而宜,制服在设计制作时,一般都体现便于服务工作的特点,员工着制服,有利于岗位工作
2工服时企业形象的一部分,内涵一定的文化品味和经营管理风格,也是酒店标志之一
3具有特色的岗位制服,能给客人留下美好的深刻的印象,具有一定的宣传作用4员工上岗身着工装有利于宾客辨认,也能满足客人受尊重的心理
5员工上岗身着工装还需讲究制服整洁干净这不仅是个人仪容仪表的一部分,他还能体现酒店的档次和员工的精神面貌。
问题一:为什么要穿工作服,穿工作服的好处 工作服是为工作需要而特制的服装。根据要求,结合职业特征、团队文化、年龄结构、体型特征、穿着习惯等,从服装的色彩、面料、款式、造型、搭丹等多方面考虑,提供最佳设计方案,为顾客打造富于内涵及品位的全新职业形象。 其实,穿工作服有一种心理暗示的作用,那就是现在已经是上班时间,你所有的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就要放下,在外面的所有不愉快也要忘记,你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有了这种暗示我们就会更好的工作。这种心理暗示是很重要而必要的,我们回到家穿上睡衣,或躺或卧都很舒服,但是如果穿上晚礼服你还会那么随意吗?穿上这种服装走到哪都会对你有种约束。除了这种心理暗示还有很多种,比如上班打卡,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为了考勤的需要,而是告诉你从打过卡后,你就算进入工作时间了。还有办公桌椅,办公用品等等,都有这种暗示的作用。 工作服有宣传的作用,例如很多服务行业的员工都穿着印有本公司LOGO和字号的服装,走到哪里都是一个流动的广告,最适合交通运输、物流、快递、工程安装、施工、家政、保洁、建材行业。 员工穿工作服还可以节约买衣服的钱。
问题二:一个企业对穿工装有什么重要意义么 对穿工作服意义的进一步诠释第一财经上班这点事有一期节目是讨论上班穿工作服的问题的,当时嘉宾孙虹刚先生解释穿工作服的意义时说,穿工作服就是要抹煞个性。穿工作服有一种心理暗示的作用,那就是现在已经是上班时间,你所有的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就要放下,在外面的所有不愉快也要忘记,鼎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这种心理暗示是很重要而必要的,我们回到家穿上睡衣,或躺或卧都很舒服,但是如果穿上晚礼服你还会那么随意吗?这种心理暗示还有很多种,比如上班打卡,很多时候并不一定就是为了考勤的需要,而是告诉你从打过卡后,你就算进入工作时间了。工作服还有一种作用,就是展现统一的美。有人会说,有个性才叫美,统一有什么美的?我想讲这样话的人一定是受西方思想影响较重的人,在东方,往往以统一、整齐、对称为美,试想,为何国庆阅兵的时候,那些仪仗队的战士不但统一着装,就连身高、体形都有严格的标准,行动就更不用说了;我们国家的建筑物也好、修饰物也好,都是对称的,这就是我国的审美观。有一次我们公司5个同事穿着统一的服装参加一个晚宴,就给主人留下很好的印象,说我们公司很注重形象,很正规。
问题三:工作服,到底意义何在 工作服的意义和作用,江西沃克迪威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工作服?
工作服顾名思义是指工作时穿着的服装。一般是工厂或公司发放给职员统一着装的服装,我称之为工作服。工作服还有些人喜欢称为:厂服、职业装、工衣等。
二、工作服价值
1、工作服制服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2、工作服制服可以树立企业形象
3、工作服制服可以创造独特的企业文化
4、工作服制服可以规范员工行为
三、公司统一制服基本作用
1、树立企业形象
2、提高企业凝聚力
3、创造独特的企业文化
4、规范员工行为
问题四:论职场穿工装是不是很重要 正规的大企业的话会要求穿工装的吧,,如果不要求的话那就稍微打扮的正式化一点就行了。。不要太随便就行啦。。。
问题五:企业定制工作服有什么意义和好处 工作服是一个企业的标志,就像同一个球队的球员穿同样样式的球衣一样,员工穿上它就代表他是这个企业的一员,增强企业团队凝聚力;同时,统一服装可以方便管理。
所谓工装是指的根据工作需要定制的服装。穿上工装会让公司的统一性提升,能增加员工的自我认同感,提升工作效率。也能提升公司的形象。而程序员无疑是各个工种中比较特殊的一群人,网络上有很多对程序员的描述,那些地铁上穿着格子衬衫,脚上穿着拖鞋,头发稀疏的人可能并不是宅男,而是一名程序员。一般情况下程序员是不穿非常正式的工装的,可能也是由于工作性质决定的,因为程序员的工作要求充满创意,不拘泥于形式。
很多人认为非要给程序员统一服装会限制他们的创造力,比如谷歌、facebook这些互联网巨头都不提供正式的工装,但是比如IBM、微软这些公司也有大量程序员,但是他们就提供工装,所以公司如果给程序员定制工装的话,需要在公司形象跟员工创造力方面找到平衡,下面就程序员的工装,个人说说哪些比较适合:
1、格子衬衫
现在互联网上都认为格子衬衫是程序员的标配了,一个公司在没有工装的情况下,几乎80%的程序员都会穿搭格子衬衫,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容易搭配,随性。所以如果公司给程序员定制格子衬衫作为工装的话,会让他们很习惯,对公司的客户来说也算是有了一个统一的形象。
2、绝对的正装
西装领带黑皮鞋,虽然这样穿的程序员很少,无疑这样的工装会让程序员由外到内散发出一种精英气质,对公司形象无疑是巨大的提升,也能从其它方面提高程序员的效率。有些大的公司,比如IBM就是这样的工装,但是谷歌的员工会嘲笑IBM员工不是程序员,而是推销员。
当然选择啥样的工装还得看公司自己,符合公司风格的工装无疑是最好的,你如果是程序员会喜欢什么样的的工装呢?欢迎留言讨论。
法律分析: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单位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工服应当由单位提供,不能强制员工购买。
工作服这些物品应该是公司无偿提供给员工的,就像公司提供的办公桌、电脑、办公用纸、笔等。
按照劳动规章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扣工资用于购买工作服,是违法的。工作服是应该公司免费提供的,按照劳动法,企业是不能收取这个费用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强制性要求你购买工作服,而且走的时候还扣一部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可以用购买的证据,去劳动局部门投诉。
另外想问,你试用期三个月有没有签合同?
关于统一穿工作服的通知
各位员工:
为了树立公司统一的企业员工形象,体现企业文化,规范员工行为,公司实行上班时间统一穿工作服的要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员工须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统一穿公司分发的职业服。
2、员工要爱护并妥善保管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力求着装整洁、大方、得体,充分体现职业风格。
3、在规定时间及要求场合内未着规定工作服的,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
4、公司会派专人对员工着装行为规范进行不定期抽查,请大家积极配合。
工作服是为工作需要而特制的服装,也是职员统一着装的服装。一般是工厂或公司发放给职员统一着装的服装,我称之为工作服。随着工作服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和企业都要运用到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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