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企业借款行为。企业出资购车,员工作为借款人,通过银行等渠道获得贷款,然后用于购车。这种做法需要考虑到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应当制定明确的借款协议,明确借款的用途、还款方式、利率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借款合法、合规。同时,企业的财务部门
企业借款行为。企业出资购车,员工作为借款人,通过银行等渠道获得贷款,然后用于购车。这种做法需要考虑到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应当制定明确的借款协议,明确借款的用途、还款方式、利率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借款合法、合规。同时,企业的财务部门需要认真审核员工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确保企业的借款风险可控。
公司购进汽车时,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不含税的机动车发票金额+车辆购置税+汽车装具发票载明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公司将汽车赠送给员工,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再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这种情况可以挂公司员工名下。
根据华律网得知:以公司名义贷款买车挂在公司员工名下的情况,通常是公司和员工之间协商一致的结果,在法律上并不违法。这种贷款模式叫做公司车贷,它的特点有:贷款申请人需要是公司正式员工。
贷款人可以购买车辆,然后公司支付车辆首付款、分期贷款。贷款期限可以达到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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