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领养的孩子是超生的那要怎么去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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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领养的孩子是超生的那要怎么去开证明
导读:  想领养孩子,需要领养人和送养人一起到本地民政部门,依照规定提交规定的材料证件办理收养手续。审核通过之后,民政部门或给收养人发放收养证明。  收养人取得收养证明就可以给孩子申报户籍。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收养关系

  想领养孩子,需要领养人和送养人一起到本地民政部门,依照规定提交规定的材料证件办理收养手续。审核通过之后,民政部门或给收养人发放收养证明。

  收养人取得收养证明就可以给孩子申报户籍。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第六条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第七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第八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说起计划生育,大家一定不会感到陌生。我们知道,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在原则上来说,一般的家庭都是只允许生一胎,但是有例外的情况,比如一些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是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农村人口的话,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要第一个孩子年满四周岁方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果是城市人口的话,生了第二个孩子就是属于超生。

总而言之,超生的意思是本来规定只能生一胎的,但是自己却生了两胎或者是更多,面对这样的情况,是要根据计划生育里面的规定进行罚款的。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生儿育女本是生活常态,但是有的人也更加喜欢多子多福,或者是想要凑成一个“好”,因此就不顾计划生育的规定,无视规则就超生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我国的计划生育条例有明确规定,不能超生,但是仍有人为了要个儿子而不惜超生。超生说白了就是源于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那就是中华几千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事实上,在很多地方,胎儿性别选择的现象仍然是屡禁不止,而且日趋严重,尤其是在基层医院,这种问题也非常严重。

我们知道,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只要是超生的话,就会接受惩罚。那么,超生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超生罚款标准,指的就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这也是为了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简单地说,就是只要出现了超生的情况,就必须要接受惩罚,这种惩罚一般都是罚款。事实上,国家之所以出台计划生育的政策,就是为了控制住人口,这样人口才不至于过多。总的来说,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

事实上,对于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超生罚款标准,这也是非常人性化的。也就是说,如果是农村的话,超生罚款一般都不是很高,但是如果你生在繁华发达的城市,超生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也是非常高的。因此,对于想要超生的人,尽量还是考虑一下自己的钱袋子是否能够付得起超生罚款。

总而言之,超生就是超过了计划生育的规定标准。

法律主观:

国家对计划生育超生罚款有标准,而且是个很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早就公之于众。这个标准,就在各省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要了解计划生育超生罚款(应该叫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只需查阅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那就是你所说的罚款标准),结合自己的情况,就会知道自己大概需要缴纳多少的社会抚养费了。

法律客观:

各地超生罚款规定是什么苏州市苏州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867元。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即超生)的,按二至四倍征收;多生超生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到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至二倍征收等。杭州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3687X2人X4倍约19万元,未婚生子约为9万广东省:超生政策:广东省2002年制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即超生)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广州市广州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17元广州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30万例如,广州市天河区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万元,该区某私企老板如果去年收入20万元,其超生一个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2×6+(20-2)×2=48万元,最低标准也有2×3+(20-2)×1=24万元。这还只是其个人的罚金,加上配偶的罚金就不止这个数字了。超生两个以上的,再翻倍计算。深圳市深圳市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深圳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9万广东省2002年制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按深圳去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计算,如果一个深圳富人年收入在30万元,其超生一个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2×6+(30-2)×2=68万元,最低标准也有2×3+(30-2)×1=34万元。这还只是夫妻一方的罚金,加上配偶方的罚金就不止了。超生两个以上的,再翻倍计算。即使按年收入12万元计算,如果超生1个孩子也将被最高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东莞市东莞市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25元东莞市超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7025X2人X6倍约32万元,未婚生子约为11万福建省:超生政策: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二)多生育一个子女(即超生)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厦门市厦门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48元厦门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15万,3胎约为19~28万,婚外生子约为19~28万。山东省对不具有生育第二个子女(即超生)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五倍。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规定的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青岛市青岛市200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464元。青岛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8—16万。婚外生子约为16万。三胎约为25—40万。济南市济南市200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4644元济南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7—15万。婚外生子约为15万。三胎约为22—38万烟台市烟台市200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3497元济南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为7—15万。婚外生子约为15万。三胎约为22—38万东营市东营市200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4874元济南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8—15、6万。婚外生子约为16万。三胎约为23—39万江苏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是:(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即超生)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三)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四)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五)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南京市南京市2007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317元南京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12万。湖北省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即超生)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武汉市武汉市2008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71244元,武汉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1671244X2X6=20万辽宁省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即超生)的夫妻,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二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有配偶者与他人非婚生育的,均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所生育子女按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由男女双方分别计算,分别缴纳社会抚养费。大连市大连市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500元大连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9---17万元沈阳市沈阳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95元沈阳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8---16万元山西省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和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即超生)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5000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40%,合计征收14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20000元;生育三个以上(不含本数)子女的,加重处理。太原2008年太原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300元太原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要根据妻双方上年总收入来算。

法律主观:

广东超生罚款标准分为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情况,有关广东超生罚款标准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广东超生罚款标准(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四)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重婚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另外,超生的子女要上户口应先到当地的计生局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再带上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文件去当地派出所上户口。

法律客观:

广东省的超生罚款数额是多少根据往年的人均收入和罚款数额,再加上广东省的超生政策,广东省的超生罚款数额在20~30万之间。本文主要列举广东几个大城市的罚款历史。广东省超生政策:2002年制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即超生)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2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广州市广州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17元,广州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30万。例如,广州市天河区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2万元,该区某私企老板如果去年收入20万元,其超生一个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2×6+(20-2)×2=48万元,最低标准也有2×3+(20-2)×1=24万元。这还只是其个人的罚金,加上配偶的罚金就不止这个数字了。超生两个以上的,再翻倍计算。深圳市深圳市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深圳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9万。广东省2002年制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5条规定,按深圳去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870元计算,如果一个深圳富人年收入在30万元,其超生一个孩子(即超生)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最高可为:2×6+(30-2)×2=68万元,最低标准也有2×3+(30-2)×1=34万元。这还只是夫妻一方的罚金,加上配偶方的罚金就不止了。超生两个以上的,再翻倍计算。即使按年收入12万元计算,如果超生1个孩子也将被最高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东莞市东莞市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25元。东莞市超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7025X2人X6倍约32万元,未婚生子约为11万。

摘要:超生是指超过生育计划规定,多出生人口。那几个孩子才算是超生?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而超生如何给孩子上户口是让很多人烦恼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生育的相关知识。生几个孩子才算是超生超生如何给孩子上户口

什么是超生

超生是指超过生育计划规定,多出生人口。

生几个孩子才算是超生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如果是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要第一个孩子年满四周岁方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是城市人口,生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

生双胞胎属于超生吗

生双胞胎不属于超生。

超生如何给孩子上户口

超生户需要到所在街道的计生部门办理手续,交纳超生社会抚育费。该项费用根据不同的超生情况而有所区别,具体金额由各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对于无法一次交清的特殊困难户,可以先交一半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并做出后续分期分批交纳计划。超生户持由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超生要罚多少钱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根据当地政府政策来决定罚款多少,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少则2、3万,多则10至20万不等。

国家为什么禁止超生

超生不仅会给家庭带来经济上的困扰,同时也影响了国家人口结构,人口过多带来的危害主要包括对生存空间的威胁,就业困难,环境恶化,能源资源短缺等,这都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的发展方针。

超生人口可落户

公安部门2010年专门发了一个文件,文件的名字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方案里头公安部明确规定,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有这个情况,各个地方就出台了具体的一些实施细则,最早我们看到公安部方案户口整顿时间是5月份到9月30日之间。这段时间,广大群众对于户口没落实的情况赶快可以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来落实户口,河北省出台的一些具体的细则还没有出台,但是它最早发布了由公安部门通过媒体发布了这样一些信息。这些信息总结了这些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96年1月1日以后,因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造成的婴儿,如果没有上户口,可以凭借出生一些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出生证明签发机构和人员不得以准生证、生育证作为附加条件拒绝为新生儿出具医生证明。河北省明确规定,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婴儿落户,也不得将户口登记的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这是与我们国家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的,人口普查跟别的行政的措施是两个不同的措施,在普查期间一方面被普查对象不得无故瞒报虚报人数。

第二个情况就是普查员也不得虚拟的或者虚假的填报问卷,普查的机构也不得把普查到的这些信息移交给别的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使用的数据。这种情况就是说普查的对象放心大胆的把自己家的信息如实上报,普查之前户口整顿阶段也可以依据当地行政部门出具的一些行政法规或者是登记条例到公安部门及时的为自己的孩子落户。

一、计划生育超生的处罚是什么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二、超生的相关解释

超生,超生即超出计划的生育。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国策之一,以前原则上是只许生一胎,但有例外。如独生子女结婚、在农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况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须先申领准生证生育。如果是农村人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要第一个孩子年满四周岁方可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是城市人口,生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超生,源于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中华几千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

有关计划生育政策中超生的相关情况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子女生育情况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向计划生育部门咨询了解,并根据规定的政策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法律分析:依法生育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按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不履行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夫妇违反国家规定超生孩子,有关部门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法律依据。 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不能随便送养自己的孩子,因为这样会逃避法定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按相关规定,超过一胎罚款后又第二次罚款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拒绝相关部门的第二次罚款。

相关规定:《社保抚养费征收条例》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